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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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公益

2016年6月14日,陶红勇被取保出来,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感谢我和易律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他多次为我介绍案件,但我接案的愿望很低,只选择有意义的案件,都没有成案。

3个月后,因轰动全国的泸州五证人被抓案,我到成都,短暂逗留,见到取保出来的陶红勇。他气色很好,心态稳定,吃饭、喝酒、K歌,第二天又去了武侯祠、锦里。我们聊了很多,他的狱中故事,重获自由百日的生活,未来的打算。他还关心我被《环球时报》构陷诽谤,说要请人写文章骂胡锡进,我笑笑说不用。此后,我和肖哲为郑尚元案多次到成都,每次他们夫妻都一定要热情接待。

他被羁押5年,在看守所没怎么遭罪,还颇受尊重,当了几年班长,帮看守所领导改过文件、写过材料。领导跟他讨论未来中国局势,陶红勇说信息不全难以判断,领导又特意给他订了《参考消息》,叮嘱其看完撕了扔水里。

在看守所,烟象征着身份,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抽到烟,虽然家属带的烟会经常被降级换包后再给他们,那也说明他们在外面是有头有脸的人。而陶红勇是有烟抽的人。

陶红勇自由后,我们首次相见

狱警惩罚不守规矩的人有很多方法,有一种“135”,晚上值1点、3点、5点班,2点、4点可睡觉,但刚躺下又得起来。有位狱警觉得升官慢,想加入民主党派,跟陶红勇探讨,陶红勇说可以介绍……这些故事真是人生难得的经历。

陶红勇是个善人,在看守所时就说想做更多春晖送电影下乡那样的公益活动,想做世界华文图书馆。他出来的第二天,就回到四川省民生经济研究会开始工作,继续履行一直为他保留的秘书长职务。5年来,研究会的领导和同事坚信陶红勇无罪,出来后能把协会的工作做得更好。事实证明如此,他已经启动了新的公益项目:西部乡村读书行动,动员社会为西部乡村的孩子捐书、赠书,建立西部乡村图书馆。虽然我形象一般,但西部乡村读书行动聘请我担任形象大使,以发文、访谈等形式谈读书的意义,励志励人。

一年多后,法院仍未判决,想必法官十分犹豫。判无罪,怕检察院有意见;判有罪,又担心律师和家属的批评。当初,如果实报实销,家属和律师都会十分感谢,但陶红勇重获自由一年多后,再判有罪,难免责怪法官。

2017年6月,看到《四川法制报》报道《“美女庭长”莫红:专办刑事大要案》,我借机写了一篇小文章,以表扬的方式敦促法官作出无罪判决:


作为学者和律师,我的风格是批评,很少直接表扬。但今天看到一篇法官的报道,很愿意附议。透过我承办的陶红勇案,我能深深地感受到莫红法官的公正、专业、良知和担当。甚至我多次向朱明勇律师、何兵教授建议,他们辩护的四川泸州合江前县委书记李波上诉案(我曾为此案涉及的泸州抓五证人案之李梅辩护,一个多月李梅就获得自由),选莫红法官来审理—当然,这需要有当事人挑选法官制度。

莫红此前曾入选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的候选人,但最终未能当选。对此,我深表遗憾。另外,这个报道写得也有点空,并不能客观地反映莫法官的事迹。

获得中央政法委、中纪委、最高法院、省委、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固然重要,但法官好不好,律师和当事人的评价最重要。我曾经学习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发起旁听庭审促进计划,由旁听人员、律师和当事人对法官进行评价,但由于“你懂的”的原因,很快停了下来。就法律使用者的视角而言,尤其是一个批评导向的学者型律师,愿意发自内心慷慨地赞扬一位法官,足以说明一切。


2018年2月8日,四川高院委托成都中院送达判决书:撤销原一审以贪污罪、诈骗罪判13年,以职务侵占罪改判陶红勇5年。

典型的实报实销。作为辩护人,我坚持认为陶红勇无罪,既不构成贪污罪、诈骗罪,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从2011年6月15日开始羁押,到2016年6月14日取保,我最初的预期就是实报实销,只是取保后长期未宣判,我们对无罪判决存在一定的幻想。判决书落款2017年8月8日,推迟半年宣判,也体现了法院的犹豫。

但毕竟得面对现实,无罪面临的阻力太大,办案人的责任,国家赔偿,这些都是无法绕过去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实报实销、缓刑、撤诉、不起诉都可以算作中国特色的“无罪判决”。尽管留下遗憾,毕竟早已获得自由,未来再艰难地寻求最终的正义吧。

看到客厅中凡·高的名画,我总会想起邓玲送的向日葵和满天星,想起为陶红勇辩护的经历。向日葵代表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梦想和生活。满天星则像一朵朵小向日葵,我喜欢这些花,喜欢这样的搭配,喜欢它们灿烂绽放时的生机,如生命歌唱,如正义来临。

(颜承录、颜永清、陈梅强、刘超法、任上林等人的姓名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