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山震虎
综合全案,我确定以控告为切入点,实施进攻式辩护。常玉贤等人先前也在控告,包括网络发帖。但他原来控告潜江市公检法,打击面太宽,对真正的违法者并无杀伤力,策略不当,效果不彰。控告,最好只针对个人,而非单位,所以我通常建议针对制造冤案的真正责任人进行控告,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本案涉及大量违法,责任人很多,公检法人员皆有责任,但不能树敌过多。
我问常玉贤:“你最恨谁?谁是真正的责任人?”
常玉贤答:“当然是潜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郑大洪。”
一拍即合,我起草了控告状,认真推敲,反复修改10多次。控告人包括涉案的全部当事人,包括易联公司、常玉贤、许斌、刁康、何胜军、常国安和彭育。被控告人只锁定一人:郑大洪。其实并非郑大洪一人之责任,但从诉讼策略上看,少即是多。少,打击面小,阻力小,地方司法机关警惕性低,但杀伤力更大,敲山震虎,对其他人有警示效应,甚至有人愿看笑话。正如物理学告诉我们,作用力不变,受力面积越小,产生的压强越大。
易联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网站代销几千万商品,无任何投诉记录,未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公司代销货物皆来自正规厂家,持有厂家授权书;公司从阿里巴巴采购进货,拥有产品资质证明;广告销售通过腾讯QQ,推送广告有合法合规的资质证明。因此,易联公司根本没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故意和行为。
然而,郑大洪以妻子的QQ登录,钓鱼执法,故意花45元购买仓库残次商品,栽赃陷害,并由此开始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法立案、制造伪证、非法拘留、非法搜查、扣押、冻结,对一家正常运营的异地公司进行毁灭性打击。他们还非法关闭与案件无关、合法运营的软件开发平台和商丘房产网,非法冻结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1000多万元,非法扣押财物价值过千万元,一年多仍不出具清单,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过百万元,品牌、名誉损失及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常玉贤等人也因此被羁押,失去自由。郑大洪等甚至叫嚣“抓错人找共产党”。非法异地办案,实为以办案为名,行创收之实,公权私用,侵害公民权益,打压民营企业,极大地损害了警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2015年1月2日,控告状寄送湖北省汉江市人民检察院,并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信访局、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纪委、湖北省人大、湖北省政协、湖北省信访局。进攻是最好的辩护,针对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进行大规模的控告,是刑事辩护的常用手段。
常玉贤将控告信发在微博,这则微博配图为郑大洪夫妻合影,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他利用技术手段从郑大洪QQ空间中获取。我提醒他,这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但常玉贤回答,其QQ空间是公开的,并未设置保密措施。这对夫妻带给常玉贤的灾难,激起了他满腔的仇恨。常玉贤这则微博获得大量转发,那时言论环境较为宽松,针对个案的言论是被允许的。地面行动和网络控告相配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