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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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学科的逻辑

我在《“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一书最后一章的最后一节“如何理解形而上学”中指出,理解西方形而上学至少要面对语言、思想和学术这样三个层面的问题。学术层面的问题涉及学科分类,由于学科的建立,因而有了学科意义上的东西,比如逻辑、形而上学。由于它们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在讨论西方形而上学的主要问题的时候,“绝不能忽略与之相关的这种学科意义上的内容。……忽略这样的内容,大概是要出问题的”。王路:《“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30页,参见第427-433页。由于那本书主要集中在语言的层面上,因此虽然在一些地方谈到逻辑与哲学的关系,但是并没有把它作为最主要、最核心的问题来谈;虽然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且进行了一些论述,但是并没有把它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深入细致的讨论。这样,那里遗留下来的问题就成为本书的主要任务。

我强调在学科的意义上理解逻辑和哲学,这是因为逻辑是一门学科,哲学也是一门学科,我们是在学科,即它们理论传承的意义上谈论它们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谈论日常所说的“逻辑”和“哲学”,比如“强盗逻辑”“爱情哲学”“处世哲学”,等等。但是理解西方哲学,即使在学科的意义上,为什么要考虑逻辑和哲学的关系?不考虑难道就不行吗?知道西方哲学的主要特征是逻辑分析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一定非要知道什么是逻辑分析不可呢?如前所述,这两个问题其实是相互联系的。前者是后者更深层次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先考虑后一个问题,然后再考虑前一个问题。

就逻辑分析而言,实际上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它作为一种知识性的东西被谈论;另一个方面是它作为一种能力被把握和运用。如果逻辑和逻辑分析仅仅是一种知识性的东西,一种信息,即有这么一回事情,比如一个人可能知道“逻辑是一门学科,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也可能知道“现代逻辑与亚里士多德逻辑不同,技术性非常强”,甚至还可能知道“西方哲学的主要特征是逻辑分析的”,那么不明白什么是逻辑分析也就没有什么关系。正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逻辑和逻辑分析是一种能力,那么就绝不仅仅是知道有那么一回事,而是一定能够运用逻辑和逻辑分析,并且对它本身说出个一二三来。当然,这种能力可能有大有小,有强有弱,因而导致对逻辑和逻辑分析的理解和把握也是不同的。比如,一个人懂亚里士多德逻辑,因而他知道三段论,知道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理,还会知道这样的一些格和式,甚至知道运用这样的格和式来分析一些推理,由此说明哲学的逻辑分析特征。此外,他还知道现代逻辑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甚至知道现代逻辑的主要特征是使用符号语言,构造演算,但是他不知道如何使用符号语言,也不知道如何构造演算,更不知道那些关于形式系统的元定理。这样,他对亚里士多德逻辑不仅有知识性的理解,而且有使用和分析的能力。但是对于现代逻辑,他只有知识性的理解,而没有能力把握它,因而没有使用和分析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对逻辑的理解,他运用逻辑的那种能力,仅仅是亚里士多德逻辑意义上的,而不是现代逻辑意义上的。这样的能力当然是比较弱的。但是,假如连这种能力也没有,那么对逻辑和逻辑分析肯定不会运用,而且是什么也说不出来的。

因此,对于从事哲学研究,特别是西方哲学研究的人来说,就应该考虑一下:当我们说西方哲学的主要特征是逻辑分析的,我们究竟是不是知道什么是逻辑分析?

毫无疑问,我强调的是对逻辑分析的理解和把握,这是因为逻辑与哲学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逻辑对于哲学十分重要,因而理解逻辑分析对于理解西方哲学是至关重要的。从知识性的角度说,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他的《工具论》很长时间一直是逻辑和哲学研究的经典文献,他创立的逻辑一直是哲学家使用的工具。在中世纪,逻辑与语法和修辞被并称为“三艺”,是进入神学院学习的基础课。现代逻辑产生以后,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和普及,它在课堂上逐渐取代了传统逻辑,而且也成为哲学家使用的工具,并导致哲学中的“语言转向”,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这些情况已经是哲学史上的常识,学过哲学的人几乎都会这样说。但是,如果我们问,亚里士多德逻辑是如何对传统哲学起作用的,现代逻辑是如何导致语言转向的,那么会以上说法的人是不是还能够回答呢?我认为,这至少是一个可以思考的问题。

从事哲学研究的人一般都会同意,哲学研究不是知识性的学习,而是训练和培养不断深入的、批判性的思考能力。说得通俗一些,就是能够不断地问是什么和为什么。在这种意义上,对于研究西方哲学的人来说,明白为什么逻辑会对哲学起作用和如何起作用,肯定比仅仅知道逻辑对哲学有用要有意义得多。因为这种作用的揭示将不仅仅停留在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这一层面上,而且一定会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西方哲学。

以上我们主要是围绕语言、句法和语义简要介绍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和现代逻辑,目的在于介绍它们的同时也说明它们之间的显著区别。我们看到,一方面,亚里士多德逻辑从日常语言出发,保留了系词“是”作为逻辑常项,因此突现了它,而现代逻辑从人工语言出发,因而消除了这个“是”。另一方面,现代逻辑通过区别句法和语义,使“真”这个概念突现出来,并形成了重要的理论成果,而亚里士多德逻辑虽然多次谈到它,但是由于没有句法和语义的明确区别,因而没有使“真”这个概念完全突现出来。探讨逻辑与哲学的关系无疑可以有多种方式和途径,而我则试图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区别出发,即从与“是”和“真”相关的问题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

亚里士多德逻辑是西方人发明的,所谓保留日常语言中的系词“是”也是西方语言中的,因此西方人在哲学讨论中使用起他们的逻辑是自然的,谈论起他们语言中的那个“是”也是自然的。这并不是说他们对逻辑的理解就没有区别,比如亚里士多德对逻辑的理解与黑格尔对逻辑的理解就完全不同,也不是说他们对“是”的理解就毫无差异,比如有人可能在系词的意义上理解,而有人可能在“存在”的意义上理解。但是无论他们对逻辑的看法如何不同,他们所理解的逻辑的基本句式是一样的,都是“S是P”,都以“是”为核心。不管他们对“是”的理解的差异多大,他们谈论的都是一个共同的概念,都是那个“是”。正是在这样的理解中,体现了一种逻辑和哲学的关系,因为逻辑的基本句式与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相通的,而这相通的一点正是那个“是”。

由于亚里士多德逻辑是西方人发明的,由于其保留的日常语言中的那个系词“是”也来自西方语言中,因此我们中国人在学习和研究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在涉及它们的时候,我们的理解就不一定那么自然。因为在我们的语言中,“是”并非一直是“系词”,尤其是,它的语法作用,并非像西方语言中的系词那样一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语法方面,我们的语言没有明确的变形规则,因而理解“S是P”固然没有问题,但是把“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来理解却非常困难。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多年以来许多人一直把西方哲学中的这个核心概念理解为“存在”。除了西方人所说的“是”也含有“存在”的意思之外,字面上的通顺可行大概是更主要的理由,因为“存在”无疑是一个概念。不能说这样的理解一点道理都没有,但是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有一个最大的问题,这就是阉割了逻辑与哲学的关系。因为从字面上丝毫看不出“S是P”与“存在”有什么关系,因而前面所说的西方逻辑与哲学在“是”这一点的相通被彻底地阻断了。

现代逻辑也是西方人发明的,但是由于它是从人工语言出发,脱离了自然语言,因此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它体现了普遍性的特征。也就是说,我们中国人和西方人今天对逻辑的理解是一样的,运用也是一样的,丝毫没有语言方面的差异。在现代逻辑中,“是”这个概念不见了,突出了“真”这个概念。相应地,在应用现代逻辑的哲学中,“是”也不再是讨论的核心,许多人甚至根本不再讨论它,但是“真”这个概念突现出来,成为哲学讨论的核心概念,比如人们讨论真之载体、真之条件以及各种真之理论。这个“真”就是或主要是“是真的”那种意义上的东西。但是长期以来,我们把它理解为“真理”。问题是,“真理”是不是“是真的”的名词形式?它最根本的意思是不是就是“是真的”所指的东西?当然,我们对“真”这个概念也可以提出完全相同的问题。我认为,在中文语境中,逻辑学家在讨论时总是使用“真”这个概念,并且确实是在“是真的”这种意义上理解的,而且他们一般不讨论真理;而哲学家有时候也会谈到“真”这个概念,但是当他们更经常地谈论“真理”的时候,他们并不是在“是真的”这种意义上理解的。因此,不论在字面上“真”有什么问题,至少它体现了逻辑的理解和含义。此外,逻辑学家不讨论这个概念的其他含义,并不意味着它就没有其他含义。因此“真”这种理解既反映了逻辑的理解,同时也没有排除其他理解,因为它体现了“是真的”这种含义,而所有其他含义,假如有的话,也是从“是真的”这里来的。而“真理”这一概念的本意并不是“是真的”这种意义上的东西。所以,当我们讨论西方哲学的时候,如果我们使用“真”这一概念,我们至少从字面上可以看到逻辑与哲学的联系,因而为这样的理解保留了空间。而若是使用“真理”这一概念,也就从字面上断送了这样的理解。所以,我不反对我们自说自话地讨论真理,但是从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出发,我认为我们应该使用“真”而不是“真理”这一概念。

“是”与“真”是西方语言中的基本词汇,也是逻辑和哲学讨论中十分核心的两个概念。无论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对它们的理解有什么不同,它们在逻辑学家和哲学家的讨论中却是相同的。也就是说,逻辑学家可以有自己对它们的理解,哲学家也可以有自己对它们的理解,而且这样的理解可以是不同的,但是不可能逻辑学家谈论的“是”和“真”与哲学家谈论的“是”和“真”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逻辑学家的研究才会有助于哲学家们的研究,逻辑才会是哲学的工具,才会对哲学起作用。如果他们所谈的是不同的东西,那么其间还怎么能够有联系呢?逻辑又怎么能够为哲学家所用呢?逻辑还怎么会对哲学起作用呢?有人可能会说,即使逻辑所谈的与哲学所谈的是不同的东西,逻辑也会为哲学所用,逻辑也会对哲学起作用。我认为,在方法论的意义上,这种说法也许是有道理的。问题是逻辑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应哲学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它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与哲学密切联系在一起,而且这种联系的一部分结果是,逻辑考虑的一些概念和问题本身就是哲学的概念和问题。这一点恰恰在“是”与“真”这两个概念上体现得最为清楚。而且,我们并不是单纯地探讨逻辑和哲学的关系本身,而是在如何理解西方哲学的意义上探讨这个问题。这样,哲学史的考虑,文本的考虑就必须始终在我们的视野之内。

从逻辑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西方哲学,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为什么传统哲学的核心概念是“是”,而现代哲学,主要是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核心概念却不再是“是”。这与它们使用不同的逻辑无疑有很大关系。看到这种差异,深入地研究这种差异,我们还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逻辑虽然凸显了句子中的系词“是”,反映了句子的语法结构,导致哲学的讨论也主要围绕着谓词对主词的表述,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说,康德的分析-综合说,黑格尔的个别-一般说,等等,但是,对“是”所表达的复杂内容却往往无法说清楚。而现代逻辑虽然消除了句子中的系词“是”,却更深刻地揭示了句子的逻辑结构,提供了对“是”的新的解释,说明它可以表达类与类的关系或包含关系(“哲学家是思想家”),也可以表达个体与类的关系或属于关系(“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还可以表达个体与个体的关系或相等关系(“晨星是昏星”),等等。有了这个视角,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哲学史发展的变化,因而理解为什么可以从谈“是”到不谈“是”,也可以通过这种变化而看到哲学史的延续,因而不仅理解人们为什么不再谈“是”,而且也可以理解人们对“是”的一些新解,比如说,“是”乃是变元的值。语言带有民族性特征,它的语法结构只是句子的表面形式,因此如果一种逻辑带有这样的性质,势必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一种哲学如果应用这样的逻辑,则一定会体现这样的特征。现代逻辑使我们比较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从而使我们这些非西方人可以更好地理解西方哲学。

从逻辑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西方哲学,我们还会清楚地看到为什么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真”,而传统哲学的核心概念却不是“真”。这也与它们使用的逻辑有直接的关系。通过对这种差异的思考我们还发现,传统哲学虽然不是以“真”为核心概念,但是却不是没有对“真”的思考,尤其是在一些大哲学家那里,对“真”的论述还很多。以亚里士多德为例,他的哲学中除了有对“是”的论述之外,也有许多对“真”的论述,十分典型的是他认为“把哲学称为关于真的知识也是正确的”注1。联系他说的哲学研究“是本身”,不是可以明显地看到“是”与“真”的一种联系吗?当然,人们可以问,即使他有关于真的论述,即使他的论述表明“是”与“真”有密切的联系,但是这是不是就体现了逻辑与哲学的联系?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有逻辑的意识,认识到逻辑与哲学有密切的关系,注意到可以有这样一种从逻辑与哲学相联系来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就会重视和考虑亚里士多德有关“真”的论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在上述论述中逻辑与哲学的联系还不十分明显的话,那么在他那段名言——“否定是的东西或肯定不是的东西就是假的,而肯定是的东西和否定不是的东西就是真的”Aristoteles:Metaphysik, Buecher Ⅰ-Ⅵ, griech. -Deutsch, in d. uebers. von Bonitz, H.; neu bearb., mit Einl. u. Kommentar hrsg. von Seidl, H., Felix Meiner Verlag 1984, S. 171.——中,逻辑和哲学的关系表现得还不充分吗?这样一来,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探讨“真”其实是有逻辑思考的,尽管在传统哲学中不是那样明确。通过这样的角度看哲学史,我们就可以看到,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到分析哲学,虽然“是”的讨论中断了,但是“真”的讨论却是一直延续的。这会促使我们深入地思考西方哲学的许多问题。比如,这里是不是有专门的语言方面的问题?如果有,怎么样?没有,又怎么样?又比如,如果“是”的讨论中断了,而“真”的讨论一直延续,那么哲学中最核心、最普遍的问题究竟是“是”,还是“真”?这些问题本身无疑是非常复杂的,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我们是通过对逻辑分析的理解看到这一点的。换句话说,逻辑的理解可以为我们中国人开辟一条理解西方哲学的途径,而且是贯通整个哲学史的理解途径。

注1Aristoteles:Metaphysik, Buecher Ⅶ-, griech. -Deutsch, in d. uebers. von Bonitz, H.; Neu bearb., mit Einl. u. Kommentar hrsg. von Seidl, H., Felix Meiner Verlag 1984, S. 73.

自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发表之后,逻辑有了迅速的发展,人们称这以后的逻辑为现代逻辑,而称这之前的逻辑,即亚里士多德逻辑以及以它为基础而形成的逻辑为传统逻辑。我们借用这一说法,把相应于现代逻辑以前的哲学称为传统哲学,把现代逻辑产生之后的哲学称为现代哲学。这不是一种严格的说法,只是为了行文方便。

传统哲学是现代逻辑产生之前的哲学,肯定不会受到现代逻辑的影响。因此,它的逻辑分析的特征应该主要是亚里士多德式的。即使这同一种特征,其实也还是有区别的。如果仔细阅读西方哲学史,我们就会发现,有一些著名哲学家同时也是逻辑学家,他们不仅有哲学著作,而且也有逻辑著作。这种现象在中世纪最为突出,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非常多。哲学史上也有不少哲学家没有逻辑著作。还有一些哲学家反对逻辑,最著名的是英国经验主义的鼻祖培根,他甚至命名他的著作为《新工具》,向亚里士多德逻辑提出了质疑和挑战。看到哲学史上的这些现象,大概很容易想到,所谓逻辑分析一定是因人而异的。在那些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那里,逻辑分析可能会显著一些,而在那些没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那里,逻辑分析也许不会那么明显。我倒是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从文本出发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是因为,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显然对逻辑有学科意义上的考虑,但是没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未必就没有这样的认识。而且,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对逻辑的认识不一定就正确,而没有逻辑著作的哲学家也不见得对逻辑怀有错误的看法。即使对那些批评逻辑的人,也不能轻易地说他们对逻辑的认识不是学科意义上,或者他们的著作中没有逻辑分析。比如培根,即使在他批评逻辑的时候,他的批评也不能是违反逻辑的。总之,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下面我们以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弗雷格、维特根斯坦、达米特和戴维森为例,具体地说明什么是逻辑分析,从而说明逻辑在传统哲学中和现代哲学中所起的作用。然后我们以柏拉图为例,说明在没有逻辑的时候,人们在哲学研究中如何追求逻辑,如何向着逻辑的方向努力。通过对这些人的思想的探讨,我们试图说明逻辑作为一门学科的重要性。通过对逻辑所起作用的探讨,通过对哲学家们的逻辑追求的分析,我们试图说明,什么是西方哲学中贯穿始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