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粮为国之本,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农业又是典型的弱质产业,抗风险能力低、风险频率高、灾害损失重。作为重要的农业支持扶持手段,农业保险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后,我国开始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的探索。从2004年起,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根据“三农”改革的迫切需求,对农业保险提出具体要求。2007年,中央财政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12年,国务院颁布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初步构建了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短短几年间,我国农业保险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走过的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业保险年保费规模达到325.7亿元,居亚洲第一位,全球第二位,参保农户达2.47亿户次,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农业保险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体系,被国际同行称为“世界农业保险典型模式之一”。
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明确了新方向,注入了新动力,提出了新要求。与快速发展的农业保险市场相比,我国农业保险理论研究较为滞后,已经不能适应蓬勃发展的农业保险实践的需要。一方面,现行农业保险制度与政府的要求以及广大农户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另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变革方兴未艾,其2014年新农业法案中持续扩大农业保险这一“绿箱”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以突出保险在支持农业发展维护美国农产品全球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对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农业保险来说,迫切需要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农业保险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探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现代化的新趋势、新要求。具体来说,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前言一是农业保险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孤立、狭隘地看待农业保险,要从服务农业现代化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战略高度出发,“跳出农业保险看农业保险”,立足于经济全球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大视野、大背景中,深入探究新形势下农业保险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等战略性问题。
二是农业保险改革创新。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快速提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风险防范和资金融通的需求十分强烈,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创新,开发出适应不同主体风险偏好和需求的产品,并加强与涉农补贴、信贷、担保、期货等的融合,形成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完整链条。
三是农业保险微观机制。针对中国农业还以分散性生产为主的特点,深入研究农业保险如何在控制成本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研究如何完善费率和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如何分散大灾风险,确保农业保险体系稳健运行;如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提高运行效率和科技含量。
本课题是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内部课题。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一直持续关注国家经济体制领域改革的重大问题。我们希望课题研究能为农业保险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希望借助论坛这个学术平台和智库,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和业内外人士关心农业保险,支持农业保险,并积极建言献策,汇集各方的智慧与建议,把我国的农业保险好事办好、实事做实,使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惠及更广大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