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公司系列合集:创新设计(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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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破壳而出

口述历史:一代商业泰斗的设计传奇

文/MAX CHAFKIN


后续报导/SKYLAR BERGL、AUSTIN CARR & MARK WILSON

罗伯特·布伦纳

苹果工业设计团队创始人

我们取牛顿电脑之核心部件,置入蛤壳机箱之中,第一代iMAC一体机的鼓凸造型由此诞生。

提姆·考博

八号公司联合创始人,该公司是苹果专卖店室内设计者

(史蒂夫·乔布斯)希望设计宽敞大气的专卖店,但是当时苹果公司的产品只有寥寥两款笔记本、两款台式电脑,软件少之又少。


“这是我们的标识,”苹果公司(Apple)简单明快的电视广告如此宣称。言下所指的标识是印在产品背部的字样:苹果设计于美国加州(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该广告沿袭苹果一贯传统,自超级碗的“1984”广告播出便奠定的传统:看似倾囊而出,实则多有保留。这家总部位于旧金山库比蒂诺(Cupertino)的电脑公司是全球竞争意识最强、保密级别最高的企业之一。

假如说CEO蒂姆·库克(Tim Cook)袖子里藏着什么把戏,那必定是所谓“标识”背后的真相。但凡解释苹果设计之道者,最后都会把长达37年错综迂回的设计史,浓缩为追求简约、质量与完美的陈词滥调——仿佛这些是苹果与生俱来的。

《快公司》决心打破砂锅问到底。但这绝非易事。自从1996年乔纳森·艾夫爵士(Sir Jonathan Ive)接管苹果设计团队后,设计师离队的现象非常罕见:仅有两位辞职,三位辞世。我们采访了苹果公司的历年老将,其中包括这两位辞职的设计师。

结果发现,过去20年来纵横商界的泰斗传奇故事——手握设计利刃的苹果,从破产的边缘绝地重生,一跃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企业——竟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外人会想当然地以为:由于“长青”CEO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是打通了软硬件“任督二脉”的绝顶天师,苹果自然也是和谐设计的完美典范。但事实与猜想恰恰相反。

1985年,乔布斯愤怒出走,1997年荣归故里,这一传说掩盖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成就苹果复兴大业的主要设计工作,早在他回归前就已启动。艾夫爵士是1992年加入苹果公司的,而当时的乔布斯正忙着经营皮克斯动画工作室(Pixar)和NeXT电脑公司。乔布斯曾说,“他(艾夫)在苹果的经营权仅次于我。”2012年,艾夫将苹果的软件设计“大权”收归囊中。从此,他的羽翼更为丰满。

艾夫也好,苹果其他现任职员也罢,都不愿为本文公开发表评论。于是乎,本故事将刷新你对苹果的过往印象。这是苹果公司的口述历史,是打造公司标识的功臣们对标识的另类解读。一切根源,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乔布斯称计算机是“思想的脚踏车”,这一比喻成为苹果设计的试金石,象征着把高端科技转化为简易设备的雄心壮志。1985年,痛失实权的乔布斯毅然辞职。之后的苹果公司倒也小有成就,这还要多亏哈特姆特·艾斯林格(Hartmut Esslinger)的青蛙设计公司(Frog Design,现更名Frog)助其一臂之力。然而好景不长,1980年代末,艾斯林格追随乔布斯来到NeXT电脑公司。时间慢慢推移到了1990年代,苹果沦为计算机制造界的“跟屁虫”,泯然众人矣——经营步履维艰,市场份额直线下降。我们的创意对话就从那段艰苦的岁月讲起。

话说当年,少数顽强分子坚守着乔布斯的理想。当一位善于言辞的年轻工业设计师从大不列颠翩然而至,他们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1992“乔纳森·艾夫的伯乐之墓”

罗伯特·布伦纳(ROBERT BRUNNER),苹果工业设计团队创始人(现为Ammunition设计公司创始人、Beats耳机设计者):我有时开玩笑说,等我百年归老后,墓碑上一定要写上“乔纳森·艾夫的伯乐之墓”。当年,乔纳森凭着拿了设计奖学金进入我的旧东家Lunar公司实习。那时他是个安静内敛、彬彬有礼的英国男孩。他给我们展示了自己的设计模型,那可不是虚有其表的“泡沫”,而是完整可用的实体模型。我心想,这个人才我要定了。

1989年,我首次转战苹果公司,给乔尼(乔纳森·艾夫的昵称)打了电话,问他是否有兴趣加入苹果,而他拒绝了。当时,他刚刚创办Tangerine设计公司,对自己的创业前景满怀信心。1992年,我聘请Tangerine公司来负责一个名为“世界主宰”(Juggernaut)项目的相关设计。老实说,主要目的是为了招揽乔尼加入苹果。Tangerine公司做出了很不错的设计模型。乔尼过来展示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风景宜人的加州周末。当我再次询问他的加盟意向时,他答应了。

托马斯·迈耶霍夫(THOMAS MEYERHOFFER),苹果前高级工业设计师,艾夫的首位雇员(现拥有自己的设计公司):我们希望把设计变成苹果的强有力武器,但很少人真正了解设计的作用。作为设计团队成员,我们迫切地渴望让世界知道:苹果是与众不同的,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布伦纳:团队里有个叫托马斯·迈耶霍夫的家伙,曾负责苹果eMate 300翻盖笔记本电脑(牛顿电脑最后一个型号,上市不到一年即停产)的设计。我们取牛顿电脑(Newton,世界上第一款掌上电脑,运行Newton OS系统,1993年投产,因需求量过低,于1997年停产)的核心部件和操作系统,置入蛤壳机箱之中,这是一款面向儿童的简易性电脑,iMac一体机的半透明外壳和鼓凸造型由此诞生。

迈耶霍夫:此前所有笔记本电脑都是灰褐色的方形大块头,我们希望能把这款电脑设计得轻巧有趣。而且,没有人知道灰褐色的机箱里藏着什么玄机,我希望为它赋予一种智能感,因此我采用了半透明的塑料材质,为产品增添活力。

道格·塞茨杰(DOUG SATZGER),苹果前工业设计创意主管(现任英特尔公司工业设计副总裁):我们想出不少很酷的概念,但是在(时任苹果CEO的)吉尔·阿梅里奥(Gil Amelio)的领导下,设计根本啥都不是。我们辛辛苦苦设计出一个产品,市场部的人却说,“呃,我们的预算只有15美元,可你这设计要花20美元,还不如直接拿戴尔电脑或佳能打印机的设计,贴咱家的标签。”当时的苹果是市场驱动型企业,不以设计为重,甚至连产品的发布也不太关心。我意识到,长此以往,离职是大势所趋。乔尼也同意,我们甚至讨论过,如果悲剧真的发生了,整个设计团队将何去何从。


与此同时,软件部的情况更是惨不忍睹。苹果的操作系统被微软的Windows 95狠狠抛在了后头。


柯戴尔·瑞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苹果Mac OS人机界面团队(现任谷歌用户体验总监):当时我们酝酿着一款新产品,代号“科普兰”(Copland),它将成为苹果的下一代操作系统。岂料,整个项目的管理效率水平简直创出了苹果历史新低。折腾几年之后,科普兰就被扼杀在摇篮里。

唐·林德塞(DON LINDSAY),苹果Mac OS用户体验团队前设计总监(现任黑莓公司用户体验副总裁):不久,苹果收购了NeXT电脑公司。当然,乔布斯也跟着“回家”了。


1998“好到让人想舔一口”

1996年12月,苹果以4.29亿美元正式收购NeXT公司。次年夏天,乔布斯就任苹果公司临时CEO。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点的“一把火”就是跟艾夫合作将苹果台式电脑改头换面。1996年,刚步入而立之年的艾夫取代了布伦纳,成为工业设计团队主管。


塞茨杰:为了准备和史蒂夫的第一次会面,我们把工作室清理了一番。史蒂夫嗓门大,但不喜欢被无关者旁听。所以,当他走进门时,我们调高音乐音量,让乔布斯和对话者进入他们的世界。

杰夫·兹沃纳(JEFF ZWERNER),苹果前包装创意总监[现任印象笔记(Evernote)副总裁]:从大家的着装到电子背景乐,乔尼重新设计了整个工作间。苹果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史蒂夫出现,其他人都必须默默地挪到房间的另一边去。

乔恩·鲁宾斯坦(JON RUBINSTEIN),苹果前硬件工程高级副总裁,直到2004年都是艾夫的上司,(现为亚马逊董事会成员):史蒂夫经常呆在工作室,那里就是他的快乐天堂。跟设计团队厮混比板着面孔当老板好玩多了。

塞茨杰:史蒂夫说,他想设计一台互联网计算机。那时他女儿准备上大学,因此他希望开发一台好电脑,让女儿可以带到学校去。他的想法是一台无需硬盘驱动器的电脑。鲁宾斯坦:当时网络计算机根本行不通,因为带宽不够。初始设计看起来就像iMac的缩小版,底下有一个空位,可以放置键盘,因为那里面啥也没有。

肯恩·西格尔(KEN SEGALL),Chiat/Day广告公司前创意总监(如今是作家兼顾问):第一次看到iMac的样机,我们都惊呆了。掀开布就能看到内部零件,看起来就像卡通版的未来世界。

提姆·考博(TIM KOBE),八号公司(Eight Inc.)建筑设计工作室创始人,该公司最初负责苹果大会(Macworld conferences)的展示设计(现负责苹果专卖店设计):史蒂夫说,“一旦彩色这个词泄露出去,我们就完了。”iMac的核心理念——色彩缤纷、个性张扬——是一种思想上的转变,史蒂夫对这一点极为敏感。

塞茨杰:我们发布了邦迪蓝(Bondi Blue)版本iMac,消息宣布后,史蒂夫走下台就说,“我很爱iMac,但我们搞错颜色了。”

特里普·霍金斯(TRIP HAWKINS),“苹果丽莎”(Apple Lisa,以乔布斯女儿的名字命名)团队营销及产品经理[后创办了艺电公司(Electronic Arts)]:我当时想,“哇,他让显示屏一下变性感了。”这是前所未有的。


iMac推出5款糖果色,一炮而红。在计算机史上,它突破了商业机器的局限,成为第一款消费者产品。乔布斯的公司再设计大计准备进入下一阶段——软件设计。


林德塞:iMac发布前不久,史蒂夫的注意力转移到了Mac OS X系统的用户体验上。他把整个软件设计团队召集到房间里,然后以典型的史蒂夫风格,宣布在场所有人都是白痴。

瑞茨拉夫:接下来的几周里,我们夜以继日,赶制我们理想中的Mac OS X的原型。首先参考现有的其他操作系统——都是庞大厚重、黯淡无光的。我们决定反其道而行之。原型产品中包含了底部应用工具栏(dock)的初步设想、将Mac作为数字中枢的理念、全新的配色方案和动画效果。

林德塞:史蒂夫汲取了硬件设计知识,这在当时指的是半透明、光泽度和色彩等要素,并把它们运用到界面设计中。

瑞茨拉夫:每周二下午,我们和史蒂夫开例会。他提出各种天马行空的创意,甚至一度想把系统的出错信息改为三行俳句诗。等他走了,我们集体猜想,他是嗑什么药嗑嗨了么?

某次会议上,史蒂夫说,“我希望设计效果好到让人想舔一口。”之后,某位设计师把一颗救星牌(Life Savers)糖果舔了一半,然后粘在显示器上。


新的用户界面系统取名Aqua,显示屏底部有固定的应用工具栏,并且以视觉隐喻和动画效果为重。它是现代版的OS X和iOS的前身,同时对微软、谷歌乃至所有大型软件企业的操作系统产生了显著影响。

乔治·布兰肯希普

苹果房地产开发前副总裁

我们必须深入商场内部,制造偶遇,让原本不打算买电脑的消费者改变主意。

托尼·法戴尔

苹果iPod部门前高级副总裁

我的想法就是“千首好歌,尽收口袋”——电池寿命长、可与MAC同步。


2000“产品的方方面面,他都想一手掌握”

丹·沃克(DAN WALKER),苹果前首席人才官(如今是人力资源顾问):我家在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某天我正在厨房里,妻子接了电话说,“对,他在这儿呢。”她把电话递给我说,“乔布斯找你。”电话那头说,“米奇·德瑞斯勒(Mickey Drexler)是我们的董事会成员,他让我给你打个电话,眼下我在计划开苹果零售店,你愿意到公司来吗,我们聊一聊?”[沃克和德瑞斯勒曾在服饰品牌Gap共事。]

我来到了苹果总部“无限循环”(Infinite Loop)1号楼的4楼。正对着电梯的位置是史蒂夫的办公室——“英灵殿”(Valhalla,北欧神话中死亡之神奥丁款待阵亡将士英灵的殿堂)。他告诉我,他正在开发一款高端产品,背后的故事需要有人来讲述。产品的方方面面,他都想一手掌握,从开发、制作、面市到与消费者的互动等等。


乔布斯听取了沃克和德瑞斯勒的意见,开始组建零售店团队,由塔吉特百货(Target)的高管罗恩·约翰逊(Ron Johnson)领导。趁着艾夫设计的iMac大受欢迎之际,向消费者推广“数字生活中枢”理念,在接下来10年间,这成为了苹果设计的核心。


考博:我和我的搭档威廉·奥荷(Wilhelm Oehl)是苹果专卖店的首批雇员。1999年,我们和史蒂夫开始在白板上规划未来。他问了我们很多问题,比如“耐克专卖店有多大?”他希望设计宽敞大气的专卖店,但是当时苹果的产品只有寥寥两款笔记本、两款台式电脑,软件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们得设计出其他东西来填补空缺:摄影区、儿童区、天才吧(the Genius Bar)、影院。我们试图营造苹果特有的体验,不同于一般的技术体验。

沃克:罗恩·约翰逊想来一场头脑风暴,设想苹果店未来的面貌。我们邀请了丽思卡尔顿酒店(Ritz-Carlton)的全球客服主管和两个在CompUSA零售店负责推销Mac电脑的孩子,还有负责设计零售店的建筑师和才华横溢的平面设计师。我们在会议室里讨论数天,发明了“天才吧”。我还记得当时罗恩勾勒草图的场景。

迈克尔·克莱默(MICHAEL KRAMER),苹果零售店前首席财务官[现任杰西潘尼百货公司(JCPenney)首席运营官]:罗恩向我描绘天才吧时,我问他,“它到底有多大?”他回答,“每个苹果店的天才吧配备5名店员。”“也就是店里的1/5销售人员守在这个天才吧里?”“对。”“天才吧怎么赚钱?”“免费。”如果在其他公司,财务官肯定要抓狂了:“你他妈疯了吗?”但是,在苹果公司,即使是做财务的,也必须尊重创意,配合创意的实施。

考博:我感觉罗恩似乎被史蒂夫打击到了。不管遇到什么零售方面的问题,罗恩都是给出一本正经的标准教科书式答案,而史蒂夫则会玩得有点过火。一开始我以为是史蒂夫刻意刁难他,后来才知道,他是把罗恩作为传统观点的参照对象,反映强劲对手的做法。罗恩大概都被搞疯了。

乔治·布兰肯希普(GEORGE BLANKENSHIP),苹果房地产开发前副总裁[现任特斯拉汽车公司(Tesla Motors)副总裁]:零售是罗恩的强项,但史蒂夫是领导者。我们和史蒂夫每周二早上召开3小时的会议,商讨零售店的店面设计。在第一家零售店正式开张前,我们在库比蒂诺一间仓库内建过3家完整的模拟店,丢弃了3.5套设计。其中一套的商业展览气息太浓,有点像苹果大会,还有一套特别像博物馆。最后我们看到,早期零售店设计选用了肾状展示桌。

考博:我们先是选择了白色的可丽耐(Corian)大理石桌,因为第一批产品色彩缤纷,需要颜色相对素淡的展示台来衬托。之后,随着白色产品的增加,我们换了淡棕色的桌子。

塞茨杰:长10英尺、宽5英尺、高36英寸的巨大石桌整齐排列,这个设计取自我们的工业设计工作室,让苹果专卖店显得如此简约。

布兰肯希普:我们必须深入商场内部,制造偶遇,让原本不打算买电脑的消费者改变主意。

考博:我们希望店面能激发顾客的情感,而不单单只有实用性。这就是苹果设计的核心特质。


2001年5月19日,第一家苹果专卖店在弗吉尼亚州的泰森斯角购物中心(Tysons Corner)正式开张。第二天,《商业周刊》(BusinessWeek)刊载了一篇专栏文章,题目为《抱歉,史蒂夫:为什么苹果专卖店不靠谱》。该文章目光尤为短浅,对史蒂夫的“完美主义审美观”、租赁天价地皮的决定及“只卖几台消费型Mac”百般嘲弄。如今,全球共有412家苹果专卖店,平均每年每平方英尺的销售额约为6,000美元,这个数字是其他任何大型零售商的两倍有多。


考博:前两三年,大众讨论的焦点不是专卖店本身,而是店内的体验。原因是我们的店员与众不同,我们提供的技术互动方式也是别具一格的。

麦克·费舍(MIKE FISHER),苹果前视觉营销总监(后任杰西潘尼百货首席创意官):除了电脑,别无他物。我们必须推销电脑的性感一面。

杰夫·兹沃纳

苹果前包装创意总裁

我们都在想,谁需要多一台随身听?iPod沉寂了一段时间,直到iTunes Store出现,大家才纷纷惊呼,我勒个去,必定狂拽炫酷啊。


2001“苹果的设计重点转移到了体验上”

托尼·法戴尔(TONY FADELL),苹果iPod部门前高级副总裁(现任智能恒温器制造商Nest Labs公司CEO):苹果的设计重心一直是产品、产品、产品,直到2001年,设计重点转移到了体验上。当时我们推出了iPod和相关的软件iTunes,跟着是整个零售体验。这些造就了今天的苹果设计理念。

沃克:全世界书呆子都说,个人电脑已死。然后某一天——你永远无法得知史蒂夫的想法从何而来,因为有时他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史蒂夫突然清醒过来,声称电脑不仅没死,它的重要性还日益凸显。电脑是生态系统的中心,而相片、工作与音乐就是转动的轮辐。


在2001年1月的苹果大会上,乔布斯揭晓了“数字生活中枢”的设计战略,发布一款简单的MP3应用iTunes,Mac用户可使用它来刻录自定义播放列表、收听网络电台。


鲁宾斯坦:我们研究能与Mac搭配使用的设备,比如相机,但是相机找不到能够添加足够价值的切入点。而手机和PDA(掌上电脑)呢,我们的结论是PDA的市场最终会被手机吞噬。音乐播放器是唯一一个没有强劲对手的领域,市面上已有的产品简直是垃圾。

沃克:我也想说iPod是设计基地深入研发的成果——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时,远在日本的东芝(Toshiba)工厂里,乔恩·鲁宾斯坦看到了袖珍硬盘的潜力。

鲁宾斯坦:我定期拜访供应商,跟进产品,审查它们是否符合苹果的产品路线图。我们来到东芝工厂,会议的最后,厂方展示了1.8英寸的硬盘,称不知拿它如何是好。我说,“你们生产多少,我们全买了。”然后我通知史蒂夫,“嘿!我需要1,000万美元。”就在那时候,我开始寻找团队管理者,于是我找到了托尼·法戴尔。

法戴尔:那个迷你硬盘是前所未有的,有了它,iPod才能运转。当年在Fuse Systems公司(法戴尔的老东家),我们为家庭立体声音响设计了一款MP3播放器。但它是机架式的,因为存储器太大了。

鲁宾斯坦:托尼说这主意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也是他独立设计的,这小子想重写历史,简直一派胡言。

塞茨杰:如果你搜iPod的设计者,会发现艾夫的绰号就是“乔尼iPod”,而“iPod之父”却是托尼·法戴尔,还有“iPod先生”鲁宾斯坦。这仨人好像都不乐意接受iPod是团队结晶的事实。

法戴尔:2001年开始,我一个人承包了整个项目。我的想法就是“千首好歌,尽收口袋”——电池寿命长、可与Mac同步。到了3月份第4周,我把第一款设计给史蒂夫看,这款配有导航控件。(首席营销官)菲尔·席勒(Phil Schiller)说,“再加一个滚轮吧。”就是这样,一切发生在1小时的会议里。我做出了泡沫模型,然后交给艾夫加外壳。

塞茨杰:托尼带了一摞香烟盒大小的泡沫模型,我们尝试了软壳、金属壳和双层塑料壳,最后选用了双层塑料壳。不能太随意,外壳大小完全取决于内部构件。

法戴尔:基本上,就是两片式的外壳,正面塑料背面金属,我们的速度那是相当之快。一旦iPod出来了,其他产品都跟它长得差不多了,设计语言都是一致的。


iPod的极简外观设计不是凭空产生的,艾夫的团队多年来都在鼓捣类似的设计,从G4 Cube台式机和Titanium PowerBook G4笔记本开始,这两款产品都在iPod面世前不久推出。


鲁宾斯坦:Cube台式机是唯一一个真正的失败品,太遗憾了,因为它其实是一款很棒的产品,就是太贵了。不过,我们在此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材料知识,比如弯曲塑料、触摸式开关等。Cube是绝佳的工业设计品,为我们未来的产品设计奠定了基础。

塞茨杰:计算机市场很快淘汰了半透明的设计。iMac推出不久,我们发布了Titanium PowerBook笔记本电脑,然后把iBook改造为白色。白色的想法绝对来自托尼,我跑了几家供应商,告诉他们,“要最纯的白色。”我们把他们逼到了极限,往树脂底料里最大限度地加钛。接着,我们要调整蓝色的深度,因为如果蓝过头了,看起来会像洗衣机一样。

林德塞:史蒂夫永远想领先别人一步。当整个行业变得七彩缤纷、秀色可餐时,他意识到,我和乔尼也意识到了,我们必须走一条不同的路。不如就极致简约,少点色彩,专心做图案和质地,以及不同的设计灵感。

兹沃纳:我们都在想,谁需要多一台随身听?虽说iPod的设计很棒,但它不过是一部MP3播放器。iPod沉寂了一段时间,直到iTunes Store出现,大家才纷纷惊呼,我勒个去,必定狂拽炫酷啊。

阿比盖尔·莎拉·布罗迪

前用户界面设计师

他们没有说明是要做手机界面,只要求我“设计一个多点触控的用户界面。”

洛伦·布里切特

苹果前绘图工程师

我很开心他们(对iOS7)做出了大变革,而不是徒有其表。


2004“最高机密”

第3代iPod于2003年4月发布,比它的“前辈”更薄,配备新的导航滚轮。与此同时,乔布斯宣布推出iTunes Store。2003年,苹果共售出200万台iPod,相当于从2001年9月刚面世到2002年的销量两倍有多。2004年,iPod Mini发布,这个数字增长了5倍。iPod正式在苹果独立门户,由鲁宾斯坦掌舵。原本向鲁宾斯坦汇报的艾夫,现在直接向乔布斯汇报。如此一来,权力开始向他的精英工业设计团队手上集中。


塞茨杰:我们的工业设计工作室是封闭式的,史蒂夫清楚表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那你就不属于那里。此外,团队内部的设计绝对不能与外人谈及。

埃里克·兰默尔丁(ERIK LAMMERDING),苹果前开发者关系高级经理(现为N3twork公司联合创始人):他们从来不给我进密室,你记得《糊涂情报员》(Get Smart,挖苦情报员的美国喜剧)那部剧吧?活活一个架势!嘚噔,嘚噔,嘚噔。嘁嘶,嘁嘶,嘁嘶。重重关卡,多道门卡,磨砂玻璃,禁卫森严,最高机密。

鲍勃·史蒂文森(BOB STEVENSON),摩客互联网游戏公司(Ngmoco)前首席创意官(现为N3twork公司联合创始人):我们进去过一次,你看过《2010》[库布里克(Kubrick)1968年拍摄了《2001:太空漫游》(2001: A Space Odyssey),《2010》为《2001》的续集,摄于1984年]里边的场景吗?整个团队就像来自未来的新新人类。

杰里米·库佩尔(JEREMY KUEMPEL),iPad产品设计前实习生:我最远就到过门口,你记得《星球大战》(Star Wars)里主角潜入贾霸(Jabba the Hut)的根据地,眼珠子弹出来盯着他不放吗?就跟那感觉一模一样的。

塞茨杰:工作室占地大约1-1.5万平方英尺,里边儿非常棒。走进去,首先穿过长达10英尺的不锈钢走廊,通往开阔的水泥地板和玻璃结构。天花板用金属覆盖,巨大的水泥柱子向上高耸,正中间是一座玻璃房,形状像巨型鱼缸。乔尼有一间三面环墙的办公室,我记得他有一张马克·纽森(Marc Newson)的定制办公桌、一张椅子和两个立式抽屉柜。桌子上摆着一整套彩铅、一盏托洛梅奥(Tolomeo)台灯、一部电脑,就没别的了,没有家人、孩子或任何人的照片。其实,整个工作室里任何一面墙上都没有挂任何照片。

鲁宾斯坦:我的职责是管理不同团队的不同要求,并且想办法协调一切,达成目标。也就是说我必须唱黑脸,史蒂夫不喜欢唱黑脸,所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塞茨杰:业余时间,乔尼和史蒂夫经常呆在一起,讨论商业规划、产品设计等等。乔尼抱怨说,自己的好多创意都被史蒂夫拿去邀功了。对于自己在公司内部的定位,乔尼的政治目的性非常强。他常跟我说,“你任何时候跟史蒂夫见面,都得告诉我。”活脱脱一个善于辞令的英国绅士形象。

鲁宾斯坦:形象不错。“动而不惊。”

塞茨杰:但是,如果你本身不是设计师,还胆敢挑战咱的设计副总裁,你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苹果被炒鱿鱼的员工里,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碍了乔尼的事。

鲁宾斯坦:某一款PowerBook笔记本装了天线,我和乔尼就外壳的大小展开了争论。然后我们妥协了,说实话,这也使得性能有所折中,毕竟我们没法违抗物理法则。


根据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所著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艾夫曾威胁说,如果鲁宾斯坦不合作,他就离开苹果。2006年,就在iPod部门即将推出绝密新品的当口,鲁宾斯坦宣布退休(一年之后重出江湖,担任手持设备制造商Palm公司CEO),将执掌大权交给了法戴尔。


马特·罗杰斯(MATT ROGERS),iPod部门前固件工程师(现与法戴尔合办Nest Labs公司):2005年,我们刚开始这个秘密科研项目时,团队规模超级小。仅有一位硬件工程师、一位天线专家和一位项目经理。苹果公司里好多人都认为我们每年肯定能卖出100万台,这个要求很高呀。

法戴尔:我们首先推出了iPod Mini,想把它改装成手机。后来还真的做出了带触控式按键转盘的手机,工作原理就像旋转式拨号盘一样。

罗杰斯:但旋转拨号电话早就过时了。

安迪·格里格纳(ANDY GRIGNON),iPhone部门前高级经理(现为Quake Labs公司创始人):苹果刚刚收购了生产多点触控键盘的FingerWorks公司,我们萌生了为手机设计全触屏平台的想法。

塞茨杰:多点触控的概念来自于某场平板电脑的头脑风暴,我们一直都想把个人电脑塞进平板之中。(艾夫团队的设计师)邓肯·克尔(Duncan Kerr)召集大家开会,围绕多点触控讨论了几个小时。如果能像翻书页一样翻动网页那多好?如果能用手势进行放大缩小那多好?工业设计团队把这些创意都写了下来,邓肯还找了做感应器和硬件的技术人员讨论多点触控。几周后,邓肯团队的设计模型把大家都震惊了,我们能把谷歌地图放大、缩小再旋转。

鲁宾斯坦:酷是挺酷,但还不够好。所以这项技术最先应用于iPhone,而不是iPad。

格里格纳:那时候(负责Mac软件开发的)斯考特·福斯特尔(Scott Forstall)听到这个项目的消息,他特别想在手机上做Mac OS系统。

罗杰斯:iPhone是在封闭状态中完成的,软件团队和硬件团队甚至都没有沟通过。我的早期任务之一,就是为iPhone制作平行软件系统,以完成通话功能。

格里格纳:我们称之为“skankphone”。托尼·法戴尔的整个硬件团队最多达到60人,只有我和另外三人才能看到真正的用户界面。一睹真身前,还要签署一份独立法律文件,经过史蒂夫的批准,才能去找福斯特尔,他就是秘密清单的终极所有者。他千叮咛万嘱咐,“对谁都不能说,跟老婆也要保密。”

阿比盖尔·莎拉·布罗迪(ABIGAIL SARAH BRODY),前用户界面设计师:我一直在给所谓的“Pro Apps”应用——视频剪辑应用Final Cut Pro、音乐制作应用Logic Pro和图像处理应用Aperture——研究新的设计语言。大概在2005年的某天,我接到电话,让我上4楼行政楼层去。他们没有说明是要做手机界面,只要求我“设计一个多点触控的用户界面。”

塞茨杰:开发第一代iPhone时,我们围绕屏幕大小和主页键来设计。

布罗迪:我做了个粗糙的原型,对大小也有了点概念。接着做了些手指大小的图像,测量手指能在屏幕上够多远。我还得弄个菜单,于是我就简单设计了带有圆角方形按钮的屏幕。

塞茨杰:我们在所有模型上放了同一个屏幕截图,手机的用户界面我们也就知道这么多了。乔尼了解情况,但工业设计团队里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手势如何运作,基本的功能如何实现,还有可视语音信息,这第一款产品多少酷炫玩意我们都不清楚。

尼廷·格纳楚(NITIN GANATRA),iOS应用工程总监[现任捷波朗消费技术公司(Jawbone)执行董事]:团队里所有人都知道,苹果早在牛顿系统时期就曾试图推出带有触摸输入系统的设备,但遭到了整个行业的耻笑。斯考特很关注产品的外观和触感,打开一款新应用,它必须立刻运行;上下移动拇指,页面必须立刻随动作而滚动,不能有丝毫延迟。

洛伦·布里切特(LOREN BRICHTER),苹果前绘图工程师(后成为Twitter客户端Tweetie的打造者,该客户端将下拉刷新的功能引入iOS系统):用户界面太过瘾了:3D图形,每秒60帧。史无前例!

罗杰斯:2007年1月,我们在苹果大会上发布了新产品。在那之前的某天,我坐在厕所里试用这款产品,突然感觉这会是一场技术革命。厕所!我竟然在厕所里查看邮件,那一刻我意识到了这台设备将改变历史。

布罗迪:史蒂夫给我看了用户界面,墙纸是小丑鱼,背景里还有绿色海葵。这跟我用的样图是一样的:黑色的用户界面、同样的光泽度和大数字。之后,我在走廊里碰见史蒂夫,我问他,“这用户界面跟我的设计那么像,是巧合吗?”史蒂夫说“不是”。在苹果公司的日子里,最美好的回忆要数发布那一天了。即使最后完成设计的是一个全新的团队,即使我的贡献只有0.1%,但整个过程仍然因为我的付出而有所不同。

霍雷斯·德迪尤(HORACE DEDIU),诺基亚公司前分析员(现为独立分析员兼Asymco市场调研公司创始人):第一代iPhone发布第二天,我在诺基亚的员工餐厅里问大家的反应。他们都说,“切,没啥特别的。”苹果在设计上作出的妥协是传奇式的:没有复制粘贴,没有多任务操作,没有应用。苹果声称,我们只想做一部很酷的手机。其他人都在追求高智能,苹果更希望得到消费者的喜爱。


iPhone成为苹果史上最成功的产品,销售额占苹果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艾夫的团队对iPhone进行了一系列改进。最终,苹果回归到了最初的梦想:平板电脑。


格纳楚: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平板电脑,是在2008年底。史蒂夫说,“就当它是一部放大版的iPod Touch吧。”他竟然劝我们不用费多大心思,真是少见。

马特·麦金尼斯(MATT MACINNIS),苹果前营销经理:苹果的产品规划周期并没有什么魔力可言,不过是坚定不移地锁定少数几个项目。每款产品的第一个迭代功能都比较局限,但绝对无懈可击。设计iPad时,有人提出在两边设置两个底座。放在不同位置,会有不同作用。如果侧放在床头,它可以当闹钟。如果竖放在厨房,可以当菜谱。但最后被删了。

西格尔:当年苹果二代推出时,他们的口号是,“最个性化的电脑。”但iPad才是真正的史上最个性化的电脑。你可以触碰它,它还能根据你的声音作出反应。


2010“一开始,它有点绿毛毡质感”

iPad发布后的几年里,苹果没有任何重要新品面世。三星和谷歌等竞争对手开始急追赶上,发布自家的触屏手机和平板电脑。2010年9月,苹果推出iPhone游戏的社交网络应用“游戏中心”(Game Center),这也许是苹果偏离正道的最佳缩影。乔布斯一向偏好视觉隐喻和3D逼真图标,亦即所谓的“拟物化”风格,游戏中心把他这项爱好演变到花里胡哨的极端。


格纳楚:游戏中心的命途相当坎坷,所有拟物化风格的缺陷暴露无遗。一开始,它有点粗陋的绿毛毡质感。随后,他们才费劲做出真正的视觉隐喻效果。

杰森·威尔逊(JASON WILSON),苹果前高级用户界面设计师(现任Pinterest首席产品设计师):福斯特尔承袭了史蒂夫的设计品味,却不明白背后的情感内涵。我离开苹果就是因为受不了福斯特尔领导下的设计。

格纳楚:媒体大肆渲染,福斯特尔是推动拟物化技术的背后功臣。真相是,史蒂夫才是。他会去研究木头和皮革,然后广泛审度各种材料,看看哪一种更适合日历应用或书架应用。

兹沃纳:苹果最大的难题是招人。我们必须找到全球顶尖设计师,问他,“你愿意来到苹果,在白色产品上加各种图标,只用一行字体,数年如一日吗?”我非常佩服留下来的人,以及他们以大局为重的洞察力。史蒂夫把它视为一生的事业。而问题在于,如果没有精心谨慎的管理,没有维系一切的纽带,我们如何能够保持设计的完整性?


2011年,史蒂夫离开人世,苹果的软件问题每况愈下。新版苹果地图(Apple Maps)发布,视觉效果虽好,但用户普遍反映指路功能不佳,为此CEO蒂姆·库克不得不公开道歉。据说,这一失败直接导致福斯特尔于2012年辞职。甚少过问苹果软件设计的艾夫接过了福斯特尔的决策棒,展开了野心勃勃的iOS再设计。


麦金尼斯: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的成功要素之一是数据。这些企业都是建立在对大量数据处理技术的深层次理解之上,而苹果一窍不通。

威尔逊:软件越做越差,网络服务都以失败告终。与此同时,谷歌却“屌”炸了天。


今年6月,苹果在全球研发者大会(Worldwide Developers Conference)上发布了新版操作系统iOS 7,由艾夫进行了全新的现代化设计,包含了基于手势的全新互动模式、具有未来主义风格的Mac Pro台式电脑,此外,也许最为重要的是一股意气风发之势。苹果的软件工程高级副总裁克雷格·费德里吉(Craig Federighi)反嘲道,“我们的绿毛毡库存全用完了。”苹果首席营销官菲尔·席勒则直言,“我们无法创新?我呸。”

西格尔:对史蒂夫来说,惊喜永远是最重要的元素。新版的Mac Pro给我的就是这一种感觉。我看到它就想起了当年的G4 Cube。也许苹果依旧会因为这款产品遭受抨击,但它开启了新的可能,涡轮式风扇,统一散热架构,都是典型的苹果特色。除了苹果,还有谁会重新设计台式电脑?这使得我对苹果的革新力又充满了信心。

布里切特:我对iOS 7吹毛求疵,但我很开心他们做出了大变革,而不是徒有其表。他们根据物理原理重新执行用户界面框架,最后的效果很自然。他们是在模拟真实的世界,从某种角度来讲,原本在视觉设计领域实施的拟物化技术,如今走入了互动设计。


2013“苹果的树枝嫁接到新木之上”

布罗迪,秘密创业中:我在网上看了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大家都很卖力。但对我来说,没有史蒂夫的苹果跟以前不同了。它依然是个美好的地方,但却不同了。看到托尼·法戴尔等人在积极创新,我很欣慰。他们就像苹果的树枝,嫁接到新木之上。

法戴尔,现任Nest Labs公司CEO:在苹果,我们永远在寻找新的改革契机。我们研究摄像机和遥控器,但最疯狂的还是类似谷歌眼镜(Google Glass)的产品。“不如,我们做面具,有环绕影院效果的?”我设计了几个原型,不过因为现有的产品太成功了,还抽不出时间研发新品。

麦金尼斯,现为Inkling电子出版商创始人:我在苹果学到了视觉设计和互动设计,此外还有营销和品牌运作。而我离开苹果之后学会的,是玩机密根本行不通。盲目东施效颦,只会弄巧成拙。

库佩尔,苹果前实习生(现任Blossom Coffee公司创始人,生产售价1.1万美元的咖啡机):我负责研发iPad的SIM卡助拔器,做出了非常悦耳的咔哒声。全球苹果粉们,不用客气哈。留在苹果的话机会很多,但我不想。因为我意识到,我在苹果永远没有设计产品的机会,只能一辈子设计SIM卡助拔器。我渴望能设计整个产品,像iPad创造平板市场一样,重新定义整个行业。

大卫·莫宁(DAVE MORIN),苹果前营销经理(现任移动社交网络应用Path的创始人):我们立志学习苹果质量为上的精神,这也是我们创办Path的动力。

菲尔·利宾(PHIL LIBIN),印象笔记(Evernote)CEO:设计精美的产品随处可见,但大部分都是高端产品,只有少数人能拥有。苹果率先让高端设计走向主流化,给全世界上了一堂品位课。

霍金斯:500年后,这一代人唯一被所有人记住的只有乔布斯。

加蒂·阿米特(GADI AMIT),NewDealDesign设计公司(Fitbit运动追踪器和Lytro相机的设计者)创始人:1990年左右,我就职于以色列的Scitex公司,但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旧金山青蛙设计的办公室。我隔壁那家伙在NeXT为乔布斯干活,他的办公桌上摆着3个一模一样的鼠标,我看不出区别,于是就问了他。他回答,“这你都看不出来?”他指着鼠标的托板,一个是1mm厚,一个是1.5mm厚,一个是2mm厚。这时候我才看出了区别,而这件事也彻底颠覆了我的设计细节世界观,更驱使我搬到了加州。

这就是苹果:坚定不移,简雅迷人,至臻完美,精确到最后一毫米。它把全球设计行业带到了全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