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自由市场批评之一:工资过低
青少年尤其是非裔青少年的高失业率问题,不但是社会之耻,也是引起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而这个问题大部分要归咎于最低工资法。我们认为在法典之中,最低工资法是最反黑人的法案之一。
——米尔顿·弗里德曼
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自由市场能使我们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各不相同的需求,因为它尊重个人的不同选择,同时提供必要信息以尽可能高效地利用资源。
许多人相信自由市场体系存在严重弊病。一些人称现实中的市场并不是真正自由,它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让收入分配不均,让社会分裂,导致经济形势反复无常。还有一些人指出,自由市场无法提供某些公共产品,也不能遏制垄断和不道德行为。
对于公共产品、卫生、安全和不道德行为的担心无可非议。然而,自由市场遭受批判的这些罪尤,其实往往是政府失责导致。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难辞其咎。政府在财富创造中的合法责任和作用将在第九章进行探讨。
另有一些对于自由市场的批评就比较棘手了,因为它们尝试操纵市场结果,这对市场是有害无益的。这样的做法,不仅仅妨碍了财富创造,而且恰恰使得那些批评者们想要帮助的对象陷入贫困。本章会探讨对自由市场破坏力最强的异见之一——它是造成一些工人贫穷的原因。下一章还会讨论有关自由市场体系的其他批评。
自由市场不能保障足够的工资
这一条批评尤其有误导性。之所以提倡自由市场,就是因为它能够为所有社会群体带来机会,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对贫苦大众而言。尽管如此,但还是有批评的声音表示,这样的市场只能让本该受益的人变穷。
批评者总是宣称,要解决低水平工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指令来提高工人工资。这种认为政府能够决定工人劳动价值的观点,对经济学存在一个严重的误解。
连拥有最基本的商业知识的人都知道,公司要么控制产品价格,要么控制产量,二者不可兼得。如果公司要改变价格,那么将会由市场来决定销量。如果公司想要增加销量,往往就需要降价。
一旦当政府设立高于市场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能找到工作的工人会变少。这个道理和上述公司产品的例子一样简单。市场工资水平之上的最低工资越高,淘汰出局的低技术水平工人就会越多。强行实施所谓的最低生活工资,是最残酷、害处最大的政策之一。
美国根据1938年的公平劳动标准法案,首次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罗斯福总统将此法案誉为“在世界各国保护工人福利的努力中,影响最为深远、最具有远见的计划”。
最低工资法总是和这样的慷慨陈词联系在一起,但其实最开始许多拥护者的初衷并非如此。他们深知一旦将最低工资标准定到市场工资以上会产生怎么样的经济后果。
早期的许多改革家拥护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并非为了提高低水平工人的生活水平,而是旨在减少他们称为“不合需要”的工人。在其对进步运动的宏大历史分析中,乔纳·戈尔德贝格写道:
“美国经济学会的许多进步经济学家都相信,设立高于失业人口劳动价值的最低工资标准反而会将他们排挤在市场之外,加速他们的淘汰。”[5]
如今也不会再有人公开支持以“最低生活工资”政策来伤害低收入工人家庭。支持最低工资的理由已然改变,但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却不会变,这些法规依旧会对个人及家庭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一个题外的故事
请允许我讲个自己的故事。我们喜欢从个人经历出发来看问题,因为亲身经历会深深地影响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
20世纪初,一大批移民涌入美国,我的祖母奥莉加·切尔诺夫斯基也在其中。和当时的许多移民一样,她刚到美国的时候除了身上的衣服,一无所有。她不会说英语,更不会读和写。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每一个孩子的姓氏拼写都各自不同。
小时候,我觉得奥莉加祖母就是一个传奇。她是在乌克兰出生的,我还清楚地记得她给我讲的在乌克兰的那些故事。她嗓音嘶哑,带着浓重的东欧口音说:“我们想工作简直想得快疯了。”
“那时候日子太苦啦。我们要走上五英里,十英里,就为了找点儿活来干。就算工作找到了,报酬也少得可怜。更多的时候是根本没活儿可干。”
接着她又会眼神一亮,聊起第一次踏上美国土地的经历。每当此时她的兴奋之情都溢于言表。就算她没有技能,也不会英语,仍然可以找到工作。
她兴致盎然地回忆着那段往事:“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找的工作都那么合我心意。我想要工作,白天一个工作,晚上一个工作,周末也不闲着。我爱死这样的安排了,简直像在天堂一样!”
庆幸上个世纪初期还没有最低工资法,奥莉加祖母,乃至我们整个家族才可能延续下来。那时候还是市场力量决定工资水平的年代。雇主只需要根据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来自主决定支付多少报酬,而工人也是自己评判收到的报酬是否与付出等值。那就叫作自由市场。
就自己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与人协商,是最个人、最基本的自由之一。可是这种自由现已不复存在。美国政府(除了少数几个州政府之外,还有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都规定了最低工资线。
要是20世纪一开始就实行最低工资法,毫无疑问,奥莉加祖母是注定挤不进就业市场了,很可能就是呆坐在家,无所事事,整日唉声叹气。
如果是这样,那些本来声称要帮助奥莉加祖母拿到最低生活工资的人,一定又会同情她的遭遇,然后开始要求政府出台政策提供食品券、失业补助等社会福利。
奥莉加不会喜欢这样的结果。她是一个自尊心强、独立又勤奋的女性。她享受着工作的无穷乐趣,劳动的过程和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就是她生活的意义所在。
剥夺她劳动的乐趣,代之以福利救济,她就只能依赖国家赡养。很难说,这种依赖会不会在我的家族中一代一代继续下去。我知道的是,我和我的父母都继承了奥莉加祖母的工作观念,我相信我的子孙也会继续传承这样的观念。
如今居住在贫民区的家庭就没有我家那么幸运了。他们的家族深受政府对自由市场的修补行为影响。最低工资法案使得许多人失业。由于缺少就业岗位,政府不得不实行更多政策救助失业家庭。但是救助的同时,这些政策也使得失业家庭更加依赖政府,伤害了许多人的尊严。这不是自由市场的过错,而是禁止市场自由运转的恶果。
最低工资法伤害最弱势的工人群体
最低工资带来的伤害毋庸置疑。想想看,假如法定最低工资是每小时24美元,那么对企业利润的贡献低于24美元的工人就将面临失业,这么算来美国至少有半数工人会被炒掉。如果这个过高的标准能够降低一些,失业的人数也会减少。最低标准越低,淘汰的工人越少。
自1938年美国开始实行联邦最低工资以来,有过40年代每小时3.6美元的低点,也有过1968年每小时10美元一小时的高点。[6]平均值是每小时6.75美元(以上均以今日的美元计价)。最低工资水平在这个范围内时,起到的最大作用就是淘汰掉了缺乏技能和经验的工人。看一看大部分失业工人所在的社会群体,对比一下他们在实行最低工资法前后的失业率,结果发人深思。
20世纪30年代以前,总失业率和青少年、黑人的失业率差距并不大。[7]1938年最低工资法实施以后,青少年、黑人,尤其是黑人青少年的的失业率飞涨,远高于劳动力人口的总失业率。维德和盖洛威在一篇美国失业的全面分析中指出:
“进一步研究得出的证据表明,失业率上的种族差异起源于20世纪30、40年代,在70年代加剧。尽管美国人总是标榜其经济上的种族差别不断减小,然而失业数据与他们引以为豪的进步不尽一致。”[8]
从1948年到2010年,全美劳动力失业率平均为5.7%。青少年平均失业率是这个数的两倍,而黑人青少年的平均失业率高达29%,是总失业率的4.5倍。
误入歧途的政府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却毁了就业,真是令人沮丧的结果。通过强制规定工资标准旨在造福人民,其目的再高尚不过。可是这样的动机并不能解决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一事实。只有我们自己有资格判断付出与工资是否匹配。旁人无权越俎代庖。
被最低工资标准淘汰出局的往往是最弱势的工人。他们通常是年轻的新手,亟需宝贵的工作经验,且这些经验只能从在职训练中获得。他们也可能存在学习障碍,需要额外的监督、训练和充足的耐心,才能发挥实际贡献。
有很多方式都可以既帮助这些弱势的工人,又保护每个人的自由与尊严,可是设立最低工资并不是选项之一。[9]就算政府设立的标准非常之低,低到几乎不会影响任何人的工资水平,它依旧会破坏市场。因为它的存在告诉我们,决定工资多少的不是自身的才干,而是政府标准。这是个残酷且具有迷惑性的讯息,会损害弱势工人的自尊心。
像个人工作这样极其私人的事情,一旦允许让政府来定价,我们就已经妥协了自由的权利中最切身的一项利益——我们个人劳动的价值。和其它试图干预自由市场的尝试一样,取消这种自由会造成意外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