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终结的现代性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文学的“当代性”

“当代性”(contemporaneity)在当代文学研究领域,与其说是自明的,不如说是有意含混的。我们似乎心照不宣地谈论“当代”和“当代性”,但人们彼此都清楚,说的可能不是一个东西。我们都共同生活于“当代”,当下产生的多种多样的文学都被归为“当代文学”,但它们并不都是一回事,这并非是指它们各自的个性化的艺术特色或风格,而是指它们各自包含的精神属性(如果它们确实都有的话)。恩斯特·布洛赫曾经指出:“我们并非全部生活于同一个现在之中。”[21]这句话可以作这样的理解:生活于当今同一现实时空中的人们,他们在精神上未必是同代人,在精神上并没有共同的“当代性”。这或许就可以引出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究竟什么是“当代性”?我们生活于当代,当代就在我们身边么?就在我们脚下么?就在我们的心灵和精神里么?尤其对于文学来说这更是一个令人费神的问题,对于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的人来说则又是一个很不踏实的问题。其实,中国文学一直非常强调“现实性”或“现实感”,这实际上指的就是“当代性”。何谓“当代性”?何谓中国文学的“当代性”?这是我们渴望知道,又总是下意识地去回避的问题。

中国文学学科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划分,即“中国现当代文学”,在“现代”之中再划分出“当代”,“当代”究竟从何时开始似乎也不用加以分辨,我们可以从历史划分那里获得支持。显然,这是从政治变革方面来建构历史时间的做法。但是,时间的意识根本上是哲学的意识,在文学上(和美学上)要认定“当代”却并不容易。1980年代后期,为了对时代的审美变化加以把握,人们划分出“后现代”这种说法,相对于整个“现代”,“后现代”显然更具有“当代性”,“后现代”就是当代,但是“当代”并不一定就是“后现代”。这就是中国语境,“当代”一词表示的时间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包含了“当代”中国特有的历史感及时间意识。

今天,我们把“当代”当作一个自明的时间概念来使用,同时也把“当代”作为一种形而上的价值理念来标举,对于“当代”涌现的那么多作品,最常见的批评就是,这些作品能反映“当代”吗?不少在“当代”出现的文学以及文化现象,人们并不认为它们体现了“当代”的真实性或实质。难道说“当代”还有一种特定的精神性内涵?似乎人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关于“当代”的本质化规定。这就可以去追问:自1949年以来,或者自1979年以来,或者自2000年以来,为什么它们就是“当代”的时间标记呢?那些时间节点上涌现出的作品,是否真的就属于“当代文学”呢?显然,时间区间的界线还好办,只是一个学术协商的结果;但是,真的存在一种“当代性”么?我们根据什么来确立“当代”或“当代性”的理念呢?究竟什么样的作品、哪些作品能体现“当代性”呢?要体现什么样的“当代性”和谁的“当代性”呢?显然,被称为“当代文学史”的时间节点,如果以1949年计,也有近七十年的历史,如果以1942年计,则有七十多年的历史,这个时间段的“当代性”显然不尽相同。如何理解中国当代文学的“当代性”,这是我们需要去面对的一个重要的学理问题。从当代文学入手,进而体会大历史中的“当代性”,这对我们接近这一问题或许不失为一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