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略感遗憾的是,与蓬蓬勃勃的大数据发展和活生生的文化企业运作实践相比,当前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需求之间还有较大距离。通观国内外大数据在文化企业管理领域的研究现状,当前还基本上停留在宏观趋势的框架性思考层面,没有涉及企业的内在运营机制:一方面,零碎研究也主要围绕传统文化产业形态展开,基于互联网和社会媒体的企业大数据研究与应用亟须进一步向企业纵深方向进行拓展;另一方面,现有的大数据研究大多立足于信息科学,侧重于大数据的获取、存储、处理、挖掘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鲜有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探讨大数据对于文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商务运营决策等方面带来的变革与冲击的研究,特别是缺乏对云计算和Web3.0技术条件下新兴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系统深入探讨。在多数情况下,现有研究对大数据和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关注基本处于分立状态,缺乏从二者内在关联或融合的维度进行挖掘和探讨,从大数据的视角来研究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更是几近空白。
因此,出于填补研究空白或缝隙的需要,我们从商业模式构成要素来探讨大数据时代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提出通过改变商业模式构成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可以说,新的商业模式就是隐藏在互联网文化产业活动下一般价值链上的变量,它由顾客体验价值、业务模式、产品模式、收入模式等要素组成,这些要素涵盖了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围绕这些要素的创新来实现。
在对文化企业商业模式持续研究的过程中,我们重视关注大数据对文化产业经营特别是商业模式的影响,运用文化产业商业模式模型分析大数据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以及对文化企业业务结构的影响。在前期研究中曾经提出如下一些观点及思想:其一,全产业链是最能体现新媒体时代文化产业内在规律的商业模式,它拥有一种同一内容资源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上都循环延伸使用的结构,显示了更强的融贯性和扩展性。其二,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本质是跨界融合。跨界融合应以创造顾客的体验价值为核心,一方面实现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的扩展整合,另一方面实现“内容+平台+衍生服务”的全产业链整合,以及由创意和技术双驱动进而实现创意—内容—软件—硬件的一体化。其三,在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与内容产业融合发展要实现由销量制胜到数据制胜、由规模化制造到个性化定制、由平台为王到内容与平台的综合化、由资产并购到数据整合、由PC端到移动端、由复制到扩展等多层面的转型升级,以创造持久的竞争优势。其四,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是由定向要素、动力要素和支持要素所构成的统一体,从结构方面看,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在顾客体验价值指引下的持续创意能力、产业链扩展能力、战略整合能力(以及相应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所形成的合力,它可以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核心产品和最终产品转化为系统化的竞争优势。
在以上思考的基础上,在本书中我们进一步弥补现有研究把大数据与企业微观管理分离的缺陷或不足,从理清大数据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入手,提炼大数据时代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核心要素,重点从核心能力、业务组合以及产品线、可盈利方法等方面探讨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路径,进而构建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理论框架和模型。同时,基于在线化和“App+Data”的有机融合机制,探讨如何通过文化科技有效融合不断丰富顾客体验,开拓文化产业的蓝海市场。
从发展趋势看,大数据是未来文化企业一切商业活动的基础。在大数据时代,文化企业只有抓住机遇把大数据做成商业模式,高度重视把大数据融入社会化的价值创造、网络化的企业运作以及实时化的市场洞察,才能不致于被市场所抛弃。基于这种现实观照,本书主要从大数据的视角探讨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和方法,依循“分析发展现状→揭示核心问题→形成理论框架→提出对策思路”的逻辑路线探讨并构建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框架和理论模型,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层层递推的六大部分:第一,大数据对文化企业经营的影响变革。分析文化企业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条件下商业模式选择以及企业管理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第二,大数据背景下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类型、要素及发展趋势。通过对国内外文化企业的相关案例和聚类分析,归纳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基本类型和要素;通过分析大数据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特别是娱乐方式)、文化内容、渠道、产业链扩展等的影响,系统研究大数据时代文化产业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以及在4G或5G推动下视频互动引发的微市场(如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等)的冲击。第三,基于大数据的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在上述现状和问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大数据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提炼大数据时代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核心要素,重点从核心能力、业务组合以及产品线、可盈利方法等方面探讨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路径,进而构建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理论框架和模型。第四,基于大数据的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方法。在以上路径框架或模型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企业如何把产品上升到商业模式,即实现从创意到内容产品、功能产品、平台产品以及内容+平台产品再到商业模式的连接和转化,从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第五,主要行业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对策。作为应用和扩展,具体分析大数据时代影视企业、动漫企业、出版企业、硬件制造类文化企业等经营管理的特点、面临问题和转型发展路径及方法,提出商业模式创新的相应对策性思路。第六,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项目运营案例分析及验证。通过典型运营项目来具象分析或验证大数据对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
最后需要稍作说明的是,本书在选取案例作为论据时,是以阐明问题为指向,注重开创性和启发性的结合,而不是简单以事件存续的长短做权衡。因为没有永远卓越的产业,也没有永远卓越的企业,可能有的是某些卓越的经营行为和方法,而这些行为和方法可以启示或引发对问题的思考。本书作为省部和学校两级课题“大数据时代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和方法”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团队参与人赵雅兰、刘园香、唐敏敏不同程度地协助进行了前期调研、数据收集及部分案例评析,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数次研讨、论证和交流,为问题的结构化和系统化研究奠定了实证基础。由于大数据与文化产业融合其本质上还属于新兴的研究领域,许多问题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书中某些观点和思路或有不当之处,诚望各位方家及读者在阅读中提出建设性的批评,以期通过思考改进并使之进一步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