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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对特殊儿童的评估是指采用各种测验和其他测量手段搜集特殊儿童的大量信息和资料,并通过对这些信息和资料的分析、解释、推测和判断,推断出特殊儿童的能力现状、优势劣势、发展目标以及需求,确定特殊儿童的特异性。对特殊儿童的鉴定、诊断、评价、判断,是为了对他们的教育干预做决策。
从特殊儿童评估的目的和在特殊教育过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来看,特殊儿童评估可粗略地分为三大类型:筛查性评估,诊断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赵华兰,2011)。筛查性评估是以筛查特殊儿童为目的,一般用于确定某个地区或学校没有与总体相比存在心理发展显著偏高或迟滞的儿童。对于“高危儿童”,要对他们进行密切的关注,转介到专门机构做进一步的评估——诊断性评估。诊断性评估是进行教育诊断和评估的手段,它的目的与功能是通过收集有关资料来确定特殊教育的对象、培养目标和方案。例如,确定哪些儿童属于特殊儿童,具体属于哪一类型的特殊儿童,应安置到什么环境中接受特殊教育等;终结性评估也称后置性评估,主要用来评价某一阶段或特殊教育整个过程的教育效果以及是否达到预定的教育目标。
当前,使用最广泛的两大评估系统是美国精神卫生协会的《精神障碍诊断及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此外还有教育实践和临床工作者常用的个案评估、生态化评估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