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讲 岑参的西行与创作
上一讲,我们谈到了唐人边塞的从军行动和边塞诗的创作,介绍了高适。这一讲,我们接着谈与高适齐名的岑参。
杜甫的一句“高岑殊缓步”,首次把高适和岑参连在了一起,于是,中国文学史上从此就出现了两个怎么都分不开的边塞诗人。那么,岑参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岑参出身名门,在《感旧赋序》中,他这样自述道:“国家六叶,吾门三相矣。”意思是说,唐朝立国到他这个时候总共才六朝,而他们岑家就出了三个宰相。其曾祖岑文本,伯祖岑长倩,堂伯父岑羲,都曾经位极人臣,其中岑羲是睿宗时的宰相,在开元元年的时候,因为得罪被杀掉,亲族也被放逐殆尽,从此岑氏一族家道中衰。岑参的父亲岑植做过两个州的刺史,但去世较早。岑参幼年丧父,跟着他哥哥受业,从小就砥砺发奋,立志于功名,希望重振家声。所以在同一篇序里,他说自己“五岁读书,九岁属文,十五隐嵩阳,二十献书阙下”,到20岁的时候就西游长安,来向皇帝献书了。此后十年,岑参出入于京洛之间,往游于河朔之地,为仕途奔波,在求仕的过程中一波三折,最终一无所获。到了天宝三载,岑参应举及第。给他了一个什么官呢?是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是一个太子属官,主要掌管门禁、仪卫、兵仗事务,官阶也比较低,是从八品下。按理来说,年龄不到30,就已经有了这样一个位置,也还算是可以了。但是岑参非常不满意,屡屡生出退意。
到了天宝八载,当比他大十多岁的高适还在封丘尉上感叹“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的时候,35岁的岑参,就已经跨马步出长安城西门,开始了生命中的第一次远征。在这之前,安西四镇的节度使高仙芝入朝,奏调岑参,让他来做自己幕府里的右威卫录事参军。不知道是岑参自荐还是被别人举荐,总之,岑参选择了这样一条英雄之路,到安西节度使幕下做了一个文职。
图40 明徐渭草书岑参诗轴
安西在什么地方呢?安西节度使的使府在现在新疆库车县,这样一个地方,对骑马前往的唐人来说,那是非常遥远了。面对着这样的万里程途,岑参怀着一腔豪情出发了。当时从长安到西域,主要是两条路,一条是南线,一条是北线。北线是从长安出发,经现在陕西西北部,穿越六盘山、萧关,经过会州、原州,过黄河,抵达凉州,就是今天甘肃的武威,然后从凉州西行。南线则要过渭、陇诸州,直达兰州,然后从兰州再西行。兰州当时叫金城,很多文人都到过这个地方。岑参走的也是这样一条路线。他离开长安后,经过陇山、金城、敦煌,从玉门关一路西行,亲历了传说中的火山,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火焰山。此山在新疆吐鲁番境内,向东延至鄯善县,当时属于西州交河郡。其《经火山》诗这样写道:
诗意大致是说:终于见到了那座矗立在蒲昌东面的火焰山啊!它上边的云彩似乎都在燃烧,它炎热的气息在边塞的空中蒸腾,不知道是谁把炭火放到了这个山下,以至在严冬的时候,山下还卷动着热风,无论是人是马,都在流汗,由此可见自然造化的鬼斧神工。岑参这种说法恐怕是有些夸张,冬天的火焰山不至于如此炎热的,但由此也见出他超人的想象力,以及涌动在想象力下的激情。岑参后来还写过一首《武威送刘判官赴碛西行军》,其中有“火山五月行人少,看君马去疾如鸟”的诗句。
过了火焰山再向西行,就到了铁门关,又叫铁关。岑参有一首诗,题目就是《题铁门关楼》,他写道:“铁关天西涯,极目少行客。关门一小吏,终日对石壁。”铁门关位于新疆焉耆西五十里,从诗中所写看,只有一个小吏在把守,显得十分荒凉。诗人就住在铁关西边的馆驿里,既感受着旅途的疲惫,也感受着陌生的环境和景物。对第一次到塞外的岑参来说,他有太多可写的东西了,而最想写的,还是对日益遥远的家乡和亲人的思念。
思念家乡和亲人,固然与离家日久有关,也与沿途这样一种陌生、荒凉的景象有关。据《资治通鉴》记载:“是时中国盛强,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一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这里所说,主要在于表现唐时国家的富庶状况,有真实的一面,但也有夸大的一面。因为那些沙漠是改变不了的,用岑参诗中的话说,就是“黄沙碛里人种田”,人们是在黄沙里面种田。黄沙里面怎么能够种田呢?即使种,也是稀稀落落的。我们今天如果出了兰州,出了玉门关,向西行,可以看到沿途多是沙碛,或者是戈壁,那还是比较荒凉的,想来,唐朝的时候不会比现在好到哪里去。正是由于这样的一种状况,使得初离家门的诗人在感受新奇的同时,也对家乡、对亲人倍加思念。岑参在途中写了不少思家的诗,比如刚刚过了渭州,就思念秦川:“渭水东流去,何时到雍州?凭添两行泪,寄向故园流。”(《西过渭州见渭水思秦川》)他更有名的一首思乡诗是《碛中作》:“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骑着马向西走,几乎快到了天的尽头,自从离开家,现在已经两次月圆了,两个月了,今天晚上还不知道住在哪里,所见景象是“平沙万里绝人烟”,几乎见不到人影。在这样苍茫无边的戈壁滩上,真是让人倍感凄凉。他还有一首诗叫《过碛》:“黄沙碛里客行迷,四望云天直下低。为言地尽天还尽,行到安西更向西。”这是大漠特有的风光,在这苍茫的大漠上,行路人迷失了方向,放眼望去,云压得非常低,天好像也非常低了,感觉地尽天也尽了,到了尽头了,可是行到安西我还要再向西走。所有这些诗句都表现了一个意思,就是初到异地还不太适应,所以非常想家,以至于在他那首《逢入京使》里,他说了这样两句话:“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碰到回京的使者,没有纸笔,只好托他给家里传个口信,报声平安吧。
岑参这种思乡情怀,在到达目的地后并没有消散,而是日益浓郁。考察其原因,更多的是与他出塞后的不得志有关。看来岑参的第一次出塞,与上司的关系处得不好,跟高仙芝没有太多的交流。在这个时期岑参写的诗作中,大概只有一首提到高仙芝,可见他们是比较疏远的。所以,在安西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岑参带着那份寂寞和抑郁,在天宝十载秋天,回到了长安。从八载到十载,在边地总共待了约两年的时间。在他回到长安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天宝十一载,他和高适、杜甫、薛据、储光羲等人一起登上了慈恩寺塔,即今天的大雁塔。在登塔的时候,他们每人都写了一首诗,岑参写的诗题是《与高适薛据同登慈恩寺浮图》,其中说自己“誓将挂冠去,觉道资无穷”,要挂冠而去,要学道去了。由此见出他此时的心境确实不是太好。
不过,天宝十一载的这次聚会,对岑参来说具有非常的意义。因为正是这次聚会,将岑参和高适这两位边塞大诗人聚在了一起,这在唐代诗史或边塞诗史上,都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此后岑参再次入幕,作了很多七言歌行,恐怕与长于七言诗创作的高适的一部分影响不无关联。
岑参说自己想归隐,想学道,这话是真的。因为岑参接着就在终南山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大概度过了两三年半官半隐的生活,到了天宝十三载夏秋之间,开始踏上第二次出塞的征程。
岑参这次出塞,是受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之邀而前往的。封常清是什么人呢?据《旧唐书·封常清传》记载,封常清在天宝四载的时候,就被高仙芝聘为判官;天宝十一载,升任安西四镇节度使;十三载春回到京城,被加封为御史大夫;同年三月,又兼了北庭节度使。从这个升迁的速度,可以看出封常清是很有能力的。另据相关材料,封常清身材细瘦,脚大概还有点跛,其貌不扬,当年与岑参曾同为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僚,也就是说二人早前曾是同事,有着不错的交情。如今,当年的同僚成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岑参自然会受到赏识和知遇,所以情绪相当高昂。后来他在《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这首诗里,先缕述了封常清“前年斩楼兰,去岁平月支”的战功,接着说:“天子日殊宠,朝廷方见推。何幸一书生,忽蒙国士知。”将封常清誉为受到天子殊宠的“国士”,亦即一国中最具才能、勇力之士。在诗的最后,岑参说自己“侧身佐戎幕,敛衽事边陲……近来能走马,不弱并州儿”,可见他在新的边塞生活中,不仅对府主封常清非常钦佩,二人关系甚为相得,而且还学会了骑射,其“走马”的水平可与素有游侠之风的“并州儿”一比高下。
这是一次心境愉悦的边塞之行。既得到了上司封常清的赏识,又有过上一次出塞的经历,西域对他来说已不再陌生,所以,岑参虽然也还想家,但想念的程度比起上一次就轻多了。他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到了对艰苦而激烈的军旅生活的歌咏上,投放到了奇异而苍茫的塞外风光的描摹上,于是,相当一批情绪高昂、题材和内容都非常新颖奇特的诗作,便应运而生了。
岑参在安西边塞有两首诗最具代表性,历来为各家选本选入。我们先看《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这首诗:
这首诗作于天宝十三载,当时封常清的节度使府驻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县。征战的对象是播仙,即播仙镇,指新疆且末城,故址在且末县西南,车尔臣河北岸,当时为吐蕃建立的地方政权。这里的“走马川”,一般认为是且末河,也就是现在新疆的车尔臣河。
图41 明黄济《砺剑图》
诗一上来就写了“走马川”的景色是“雪海边”“平沙莽莽”,而且“平沙莽莽”荡起的尘土直冲云霄。头两句展现了一幅悠远古老的绝域风沙画图,尘沙飞扬,弥漫天际,一切是那么原始,那么苍茫,那么粗犷。这是白天的景象,虽然已有未写出的“风”在动,但总体上还属于静态。接下来,诗歌就转入激烈的动态之中,而且是夜间的景观:“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风,特别是九月夜里的风在怒吼,像狂野的怪兽在咆哮,让人感到整个世界为之颤抖;在巨大风力的裹挟下,斗大的石头满地乱滚,那些小些的沙石就更不在话下了,它们奔动着、飞扬着,在古老的川道上形成一道混乱无序的景观。
前面写了白天,写了夜晚,写了黄沙莽莾的天,写了巨石乱滚的地,正是这样一种立体的自然景观,成为唐军出征的现实背景。于是,下面转入“时”和“事”的交代:“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秋高马黄的季节,是边塞战事最吃紧的时节。这里的“匈奴”,代指吐蕃。“烟尘”,重点指敌军铁骑卷起的尘土,也兼指唐军报警的烽烟。一个“烟尘飞”,展示出吐蕃来势凶猛,气势甚盛,由此形成紧张气氛,同时侧面表明唐军早有戒备,并未掉以轻心。既然战尘飞扬,吐蕃要来和唐军争抢地盘了,于是“汉家大将”果断迎击,出师西征。这里的“汉家”,指的是唐家。这种以汉代唐的用法,既以一字之差,巧妙地避开现实,使诗歌增加了想象生发的空间,也借助历史的时空,给诗歌染上一层厚重古朴的气氛。所以唐代诗人多用此法,如高适《燕歌行》中就有“汉将辞家破残贼”的句子,中唐白居易的《长恨歌》开篇就说“汉皇重色思倾国”。
唐军出师之后,面对的不仅是顽敌,而且有夜间急速行军的考验和严寒气候的侵袭。“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行军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将军身上的铠甲夜晚都不脱下来,说明战事紧张,不敢稍有懈怠。行军是在夜半,四周一片漆黑,士兵们衔枚疾走,偶尔只能听到戈矛碰撞发出的声响,由此见出军容整肃,纪律严明。西域的夜晚加倍地寒冷,风头甚利,以致刮到脸上有如刀剑在割,由此见出战地环境的酷寒和艰苦。写到这里,作者还未止笔,而是通过两个典型的细节刻画,将这种苦寒作了深一步的推进:一段急行军之后,带雪的马毛上蒸腾着汗,这些汗很快便结成了冰凌,此其一;在幕中起草檄文,刚在砚台上将墨磨开,砚水就又凝结在了一起,此其二。借助这两个细节,一方面真切地展示了边地军旅生活的真实状况,令人感同身受;另一方面也从侧面传递出唐军将士不畏苦寒的坚定意志和战斗豪情。既然将士们有如此意志和豪情,那么,不必接战,胜负即可确定。所以,诗的结尾并不展开战斗场面的描写,而只用“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三句轻轻一点,就为全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从诗的创作目的看,既是在送行,又是对战局的预期,更是对封常清此次出征凯旋的事先祝贺。诗写到这种程度,将虚与实、当下与未来交织在一起,不露丝毫斧凿痕迹,也算是尽其能事了。
换一个角度看,这首诗描写的虽是唐军将士与吐蕃在茫茫高原上展开的一场较量,但体现的却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冲突,形成力与力之间的一种拼搏,从而汇成了一曲悲壮、雄浑的边塞、战地交响曲。而从结构上看,全诗三句一转,频繁换韵,诗情流走、激宕,声调也显得激越、悲壮,实在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
我们再看岑参的另一篇作品,大家也很熟悉,就是非常有名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这首诗里最为人们称赏的是前四句,真是奇思异彩,在荒凉的大漠上,竟然出现了南国的美景。什么美景呢?“千树万树梨花开。”夜晚下了一场飞雪,而且这飞雪是在八月下的,就好比夜晚来了一阵春风,催得千树万树的梨花都绽放了。看到荒原上,下了这么大的雪,作为来自内地的诗人,他感到非常惊喜,也感到惊讶,有一种他乡遇故知之感。他以内地人所特有的一种亲切感,对塞外的雪景和荒寒充满了好奇和玩味。这场雪一方面体现了边塞的艰危,八月竟突然下起雪来,说明气候变化无常,同时又体现了奇观,在茫茫的高原上,雪花飞舞,以至于漫天皆白,那是非常奇妙、壮观的。面对这样的景致,他表现出一种少年人所特有的清新俊逸的情怀。所以,虽然是塞外送别,却不悲伤。而且在送别中还夹杂有一些异国情调,像“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吹奏的都是胡琴、琵琶和羌笛,这些异域的乐器演奏就与中原所习惯演奏的那些乐器很有一些不同了。同时这篇诗还特别善于设色,在帐里面是行觞的别曲,在帐外则是红旗一点:“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有红旗,远远看去是红色一点,红和白相映成趣,在整个冷色调的画面上,嵌上了一点暖色,加进了一点温情,使整个境界更为洁白,更为寒冷。在这样白雪皑皑的场景里,为人送行,而人已去,雪仍旧不止,遂成为相别后的共同忆念。换句话来说就是“惟有相思似雪色”吧。这首诗以白雪起,以白雪终,一路奇情异彩,始终没有离开雪,让人读了之后,感觉到清新、奇美,从中领略到一种特别的韵味。
岑参的作品,大多具有这个情调,而且是排宕而下,使得整个诗情显得流动,显得非常活泛。而读高适的诗,有时候达不到这种效果。高适的诗多采用乐府旧题来写,在古体中又夹杂不少律化的句子,所以比较规范、严整。规范、严整是高适诗的特点,其中也表现个人的感情,但往往伴随着作者的一些评判。而岑参的诗与此不同,在形式上,已不再用乐府旧题,而是随兴所至,自由设题,有的时候是三言、五言、七言杂在一起,用这种更为灵活的诗体去表现他所遇到的那些新奇的、以前没有见过的奇妙景色,从而就使人们产生了与读传统诗歌不同的一种感受。岑参的诗历来被人称为奇峭。如果说高适诗是以传统、严整为特点,那么岑参诗就是以随意、奇峭为特点。
岑参的这些诗作,在唐代边塞诗中应是表现内容和方法都最为新颖独到的一类作品了。因为在唐代的大诗人中,没有第二个走得像岑参这么远。岑参这种乐观积极的心态,这样一种大量创作七言歌行的态度,在当时是颇有独特性的。在其他诗人那里很难见到的一些自然景观,以及边塞的生活情态,都被他纳入笔底。比如他写了《使交河郡》,写了《醉里送裴子赴镇西》等诗作,或送别,或表现军中的游乐,而《赵将军歌》更描述了一场两军将领比武的情景:“九月天山风似刀,城南猎马缩寒毛。将军纵博场场胜,赌得单于貂鼠袍。”唐、蕃两军将领相互搏赛,最后,场场都是唐将胜了,结果是把吐蕃将领的貂鼠袍给赢了过来。再比如有一首《胡歌》,这么写道:“黑姓蕃王貂鼠裘,葡萄宫锦醉缠头。关西老将能苦战,七十行兵仍未休。”一方面从蕃将的穿着写起,为我们留下了唐时吐蕃将领装束打扮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比较唐将和蕃将的不同,说蕃将生活逸乐,汉将擅长苦战,到了古稀之年,仍旧转战疆场。在这比较中,似乎流露出作者的某种自豪,或者包含一些不平,或许二者都有。应该说,岑参的这样一些诗作,大大拓展了边塞生活的内容,将唐代边塞诗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天宝十四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年份。这年冬天,封常清被召入朝,其时恰逢安史之乱,唐玄宗就命封常清为范阳、平卢节度使,将他从大西北一下调到了东北。当然,封常清并没有去,因为范阳、平卢是安禄山的老家,这时候安禄山已经打到洛阳了,封常清就戴着这个虚衔,赴东都募兵讨贼,最后战于洛阳,官军大败,只好退守潼关。因为战败了,所以封常清就受到了严厉的处分,先是官爵被削除,不久又被处死。
岑参得到封常清的死讯,非常悲伤、沉痛。他在《送四镇薛侍御东归》这首诗中,写下这样悲凉的诗句:“相送泪沾衣,天涯独未归。将军初得罪,门客复何依?”当年的同事,后来的上级,现在领着王命去和叛军作战,败了一次,就受到如此严重的处分,实在令人感到心寒!既然将军得罪而死,那么他的门客又去依靠谁呢?在这样的心情下送别,岑参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了。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岑参抑郁寡欢,心事重重,甚至产生一种后悔西来的哀感。这从他的《日没贺延碛作》一诗可以看出:“沙上见日出,沙上见日没。悔向万里来,功名是何物!”当年来的时候,是激情振奋,志向远大,可是,没几年的工夫,一切转瞬即逝,一切都成了泡影,难道不令人悲从中来吗?是啊,他跋涉万里,来到西域,本是要寻取功名的,可到头来竟一无所获,那么仔细想来,这功名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一种幻灭感,被这寥寥十字全部说尽。
带着这种幻灭感,岑参辞去了接受才几个月的伊西、北庭节度副使的职位,在至德二载(757)六月,从北庭回到了凤翔。四个月前,肃宗从灵武进驻这个地方,这里就成了临时的朝廷。经过杜甫等人的举荐,岑参在朝廷里获得了一个右补阙的职位。但是当年的激情已经没有了,他的诗作,也不复边塞时期的奇峭气象了。就此而言,岑参是以高昂的赴边始,以苍凉的东归终,结束了他两次赴边的行程。如果我们回头看一下的话,那么可以说,岑参应是唐代边塞诗人中的唯一,因为唯有他走得最远,唯有他在反映边塞的征战、边士的生活、边塞的景色方面表现得最为出色。大概正是如此,岑参才被定格为唐代边塞诗人最杰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