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吴志攀:“互联网思维”与网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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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实际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起码观察到过两波创业浪潮,20世纪80年代初的“个体户”与90年代初的“下海热”,其本质与今天的创业并没有区别,都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但与此前的两次浪潮相比,今天创业的主体更加年轻,主要为“80后”“90后”,接受了完整高等教育的青年一代,创业的模式、路径、规模以及成效也显著变化。
青年创业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世界性的现象,最近二十年来,青年创业在美国长盛不衰。1996年,美国的全部企业之中,有11%是25岁以下的青年人创办的,而1997年新开张的就有130万家。青年创业明星在美国层出不穷,比如社交网络脸谱(Facebook)的创办者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urg),在公司上线时年仅20岁,至今其财富已经达到了351亿美元,高居2015年福布斯富豪榜的第16位。中国大陆的青年创新创业虽然起步要晚一些,但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创业的主体和美国一样,都是接受了良好高等教育的青年,而且创业的空间也高度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美国则比较集中于硅谷等地)。
同时,我们可以发现,互联网在这些创业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仅美国等发达国家如此,我们当前的创业也是如此。仅我在北京地区观察到的几乎所有的成功创业,都与互联网有着密切联系。
所以,我想以“互联网思维”和网络支付为题目,讲一讲我的一些初步思考。我的专业是法学,主要是金融法,所以,我下面讲的,可能都是“外行话”。希望这些“外行话”能给有志于创业的年轻人一点启发。
一、“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及对旧的思维模式的改变
作为20世纪50年代生人,我是到差不多四十岁左右,才开始较多地使用电脑,对互联网的使用就还要晚一点。而年轻的“80后”“90后”,可以说是一出生就上网,他们的生活完全离不开网。手机对我们来说,也是比较新的玩意儿。90年代中期,使用“大哥大”的人都很稀罕,但现在的年轻人,已经离不开手机,离不开移动互联网了。
所以,现在的时代,是互联网时代;现在的一切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都不太可能离开互联网。新的技术,改变了生产生活的形态。
那么到底什么是“互联网思维”呢?推特(Twitter)的创始人埃文·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给出了三个层面的解释:第一是商业方面的,发现并解决用户的一个微小“痛点”,这种发现不是想象,而是推动改善生活质量的推动力;第二是聚焦和减法,选择人类长时间段的需求并且研究去除需求的中间环节,尽量使其一步到位,简便易懂;第三是解放人性,解放人性不是技术解放人性,而是人的思维和文化解放了人性。
互联网思维怎么改变人的思维?互联网的特点第一是高速。现在3G、4G,将来还会更快,这种高速也造成了折旧加速。第二是简便。简便体现在互动,简便体现在可移动,简便体现在免费。第三是全球化。第四是每个用户都是一个自媒体。上述每个特点并非互联网独有,但互联网却把这些特点集中起来使人的思维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这种逆转是我们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互联网的思维前身就是工业时代的思维,已经延续了300年。工业时代的思维核心是流水线,它的环节、指令、传递、执行、效果、反馈、改进都有非常完善的思维模式,并且目前它还占据着主流。比如我们现在的药品生产还延续这种思维,研发、实验和生产并不会与消费者发生互动。
互联网思维会颠覆工业时代思维,不同思维模式会形成不同的组织方式,行为模式也会发生改变。我们以餐馆为例,麦当劳是快餐业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它在全世界一百三十多个国家有三万多家加盟店。斯坦福大学的教授认为,它不是一家餐饮店,而是一个平台,是将大宗的面粉、肉类、牛肉鸡肉等供应商与加盟店主们对接起来的一个平台。我们认为,麦当劳平台上的消费者关注的是食品、用餐服务的效率,不关注麦当劳里面的人和故事。我们的这种认识就是老思维。就像钱钟书拒绝女记者的采访,他说鸡蛋好吃就行了,你不必看那只生蛋的鸡。
但是采用互联网思维来观察就很不一样,互联网思维让人关注消费背后的人和故事。比如北京的黄太吉煎饼果子店的网络营销模式,将特斯拉送外卖、大明星般主厨的照片发到网上吸引粉丝,现在不到两年市值已经达到四千万元。黄太吉做网络营销,分享的不是煎饼果子,是创业新星与粉丝之间的美好时光。不光嘴吃,眼睛也吃,那是非常愉快的一件事情。再比如快递行业,对一个地方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影响巨大。顺丰快递现在不仅仅是一个快递公司,它在培养用户习惯上影响很大,甚至学生高考填报志愿和毕业分配都要考虑学校所在地的快递效率与费用。
二、互联网思维的应用:网络支付的兴起
互联网思维改变了很多行业,除餐饮业外,金融方面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知道,大家的生活都会与金融产生联系,都有储蓄卡、信用卡,都会使用卡或者现金进行支付,这些都是互联网思维出现前传统意义上的支付。这些支付是通过银行渠道结算完成的:现金由银行发给单位,单位给你发工资去消费,现金再从商家回到银行,我们称之为回笼;如果用卡更是这样,信用卡由银行发出,刷卡之后这个钱到商店账上,商店再给银行交使用费,转一圈再回去。但是出现网上第三方支付之后,金融业出现了重大改变甚至是突破。
为什么网上会有互联网支付?主要是由于中国本土传统支付存在诸多困境、零售商品消费概念的出现、互联网支付手段的简易便捷、政府监管环境相对宽松、中国人口基数大等原因刺激了互联网支付手段应运而生和蓬勃发展。
(一)传统支付的特点及困境
中国家庭的支付特点跟国外完全不一样,因为没有个人支票,信用卡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外汇卡也直到1995年才出现,所以,国人习惯大量使用现金。到今天为止,我们支付的74%是现金;借记卡消费占10%;信用卡只占9%;购物卡占3.3%,这个比例是相当大的,中国零售品销售一年高达22万亿元,22万亿的3.3%是非常多的一笔钱。网上第三方支付出现的时间虽然很晚,但已经达到2.87亿元了。与此对应的是,信用卡的使用率非常低,速度增长非常慢。
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中国没有个人支票,就没有建立起各种个人记录和评级。国外都有针对个人的信用评级,办理贷款和信用卡大额支付时要先审查个人信用评级。中国传统上多使用现金,所以我们的运钞业务和验钞业务很发达,我们的运钞车里运输的是现金,国外的运钞车里运输的是票据。同样,我们的取款机中现金数量也较多。2008年著名的许霆案就是因为取款机出现问题,使许霆提取了远多于他实际应得的十几万元,法院判处他破坏金融秩序罪。这在当时引起很大争议。关于类似案情,英国律师和香港律师都认为法院不应这样判决,因为是机器自身损坏,与当事人无关。但是在中国,钱和银行都是国有资产,你侵犯国有资产自然被惩罚,这与我国现金量使用太大关系密切。
票据支付的方式也比较复杂。假如我们不使用现金而是支票来结算的话,支付流程就是单位开一张支票,你拿到商店去,填上用户给他,然后把东西拿回来,商店再把支票给银行,银行去取钱,你账上得有钱,再转给商店。这里,所有结算的控制系统一定是人民银行的,人民银行是政府的,不盈利。每一家商业银行都要在人民银行那儿开一个结算的户头,结算户头必须得存一笔钱,这笔钱叫“头寸”。每天晚上下班之前,你在人民银行本地结算中心的“头寸”,必须能够支付你所有应收的票据,不够的话就得退票。退票是谁的责任呢?除了银行有责任以外,开空头支票的客户也有责任,所以中国就对开空头支票的人定罪定得非常重。我曾经是海淀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就参加过一次陪审,有一个小青年在海淀贩电脑,因为支票账户的钱没能及时到账导致退票,多次退票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票据结算体系极为严格,都是商业银行来接收票据,如果不是商业银行,就不能接收票据,因为所有在商业银行开支票账户的公司和企业,必须在账户上也有“头寸”。在这一点上讲,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有无息的一笔存款,这是巨大的商业利益。这块业务必须让商业银行做,如果不给商业银行做就不能结算支票了。因此,国家对银行控制得非常厉害,要成立商业银行,现在为止注册资本必须有十个亿以上。相比之下,成立一个公司只要有几百元、几千元,而银行却是注册资本高、审查严,开一家银行到今天也不容易。所以,既然开一家银行这么不容易,银行就有金融的特权。以前,自然人和一般的公司是不能参与这个结算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以前老百姓没支票,只能用现金,90年代初也还没有银行卡,不管是买房子、买钢琴,还是买大件,都用现金。当时买东西非常壮观,都是抱着口袋、背着钱袋去,柜台上到处数钱。现在中国人出去旅游,习惯携带现金,因为1995年才有个人信用卡和外汇卡,直到2000年的时候信用卡还没有普及,大家都使用现金。
近几年,中国信用卡发展得非常快,但个人信用登记却发展缓慢。信用卡现在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呢?每五个中国人就一张信用卡,每个中国人平均有两张储蓄卡,那么今天储蓄卡已经普及了,所有发工资单位基本上都是用卡发了,一般的人在城市里也都很容易拿到信用卡了,所以消费的现金量大量减少了。信用卡的消费量是大大地增多了,所以银联和银行就发展得非常快,但与之相对的是个人信用评级进展缓慢。
(二)零售商品消费与网络购物兴起
零售商品消费概念的出现为互联网支付方式的产生提供了土壤。这一概念不包括车和房子,主要是小额消费。我们看一组数据,全国银行卡平均消费额是7500多元,这是用卡消费的数额,每一次的消费额是2000多元,分别增长量是28%和6%。再看移动消费,移动支付业务是16亿笔,金额是9万多亿元,虽然整个数量跟刷卡消费还没法比,但是它的增长率,分别增长了112倍和317倍。二者相比,是不成比例地增长,说明移动支付大部分是个人消费,单位很少用手机支付。2004年,类似于支付宝的平台,在网上出现了30多个,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支付宝。增长这样快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在于安全和担保。网上用信用卡支付如果需要退货,钱能不能马上退回来,得等一段时间,甚至无法退款。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买家可以把钱先打到支付宝账户上去,验货满意后再让支付宝把这笔钱给付过去,如不满意则可退货。换一个角度讲,这也刺激了网络购物快速兴起。
(三)宽松的政府监管环境
支付宝和余额宝的结合更是把支付和投资结合在一起,但是像支付宝这样的支付平台并不是银行,甚至在2004年兴起时,连金融机构都不是。但对于新生事物,国家给予了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当然也来不及出台相关法律监管。到现在有200多家这样的机构有了人民银行发的许可证,还有若干家无许可证的也在运行,只不过有许可证的做得大,没许可证的做得小,原理本质是一样的。比如我们现在看众筹和人人贷,这些东西你问问它们现在有什么许可证吗?没有,也没有监管。他们现在已经做了十几亿、二十几亿、三十几亿的贷款了,每天都在网上做,都是些创业的大学生,都很年轻,本科毕业就进入这一行业,也是北大人居多,这个很了不起。我跟他们见过面,通过了解,我认为这个领域从法律上还缺少相应专门的规定和资质。
(四)简易便捷的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追求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简易、便捷也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互联网支付同样如此。互联网支付绑定在银行卡上通过扫描二维码购买产品,这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用户省去输账号和密码的时间,这对于眼神不好的老人和没有耐心的年轻人非常适用。扫码购买在小额消费上非常方便。比如,通过扫码购买小吃、饮料、报纸、杂志都很方便。所以它在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非常流行,大概普及率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95%以上了,特别是地铁超市和餐厅。
回到支付宝,它的推出比网银晚,招商银行是最先推行网络银行,我记得2000年年初,招商银行就致电我开通网银。但为什么支付宝发展起来会比银行的网银快呢?以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网页为例来看,它的网页做得非常复杂,再来看支付宝的网页,设计非常简洁。我们再看一下百度金融,跟支付宝比,看起来就相对费劲,文字和栏目太多。所以答案出来了,就是网络思维的所有因素你要考虑进去,你不能把银行搬到这上面去,只需要考虑很简单的要素,让用户5秒钟就可以进去操作,内容要精炼。
(五)中国人口基数大,互联网支付用户转化量较高
移动支付最能吸引年轻群体,特别是学生群体。初中生和高中生成为了这个群体中的主角,因为他们钱少、又想买便宜的商品,而网上购物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大学生也是网络支付消费主力军,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也都是其中的主体,因此这个群体最大的特点就是年轻,他们有时间且钱少。我们有多少年轻人呢?据统计,我国目前在校大学生有3700万,我们现在全国以学生定义的人有3.2亿,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其中百分之几的部分使用互联网支付就已经能达到几千万的用户,这是全世界独有的。这也说明了我们为什么今天中国的网络金融、网络营销会比美国还炒的热,虽然美国在网络上一定比中国速度还要快、还要发展得早,金融业一定比我们成熟,但是把这两个结合在一起的这个新鲜事,它却没有中国这么丰富,这是为什么呢?那就是中国现在上网的人是美国全国人口总数的一倍还多,我们拥有的微信用户,也是他们人口总数的一倍还多。
三、网络支付带来了深刻的变革
(一)支付手段的重要转变
互联网支付突破了传统支付的三重藩篱。一是非现金化的,中国74%的人消费用现金,现在一部分现金就流到网上去了,它不再用现金了;第二绝对是非票据化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没票据,那就更不用了;第三是非银行卡化的,是我们不用到现场去刷卡再去签字,我们坐在家里、宿舍里、车上,用手机就把这事办了。所以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方向就是把银行作为辅助,现在只是说你把你卡上的钱给我转过来一下,我需要银行,如果将来有一天它不需要银行卡转账了,它用别的任何一种方式转账,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再做一个大胆的猜测,比如北大发的校园卡,这校园卡上的钱跟银行没关系,这校园卡也有足够的信用,因为每个学生的名字和学号都在上面,校园卡上的钱也不少,因为在学校干什么事都用校园卡。如果某一个网站和学校挂了钩,这卡也可以转账,那银行不就不用了吗?我们这也是数额巨大的流水天天在转,所以从2004年的支付宝、2013年的余额宝开始,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渠道、独立的产品开始运营了。到2014年又出来了新东西,如微信红包、滴滴打车等,这样的产品不光是在网上,它们甚至分享了央行支付结算的控制权,也分享了商业银行支付渠道和结算产品的垄断权。半年以后,央行和商行都有反应了,因为它增长速度太快。
(二)对传统银行等造成的冲击
现在微信可以支付了,没有手续费,这个对银行、银联的冲击非常大,所以,银行逐渐成为网络公司和移动通信公司的一个辅助成员了。我是搞金融法的,我的博士论文做的就是类似的题目,我现在还担任着北大经管中心的主任,也参与起草过《银行法》《证券法》等,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巨大的革命。好在我们政府非常开明,允许试验,以后怎么管,看以后的发展。但银行就不高兴了,因为它的蛋糕被分了。移动支付公司没有银行这么大的注册资本,也没有像银行这么严格的金融监管,但是它却做着金融的事。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策略研究》1分析,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是监管套利造成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没有资本的要求,也不需要接受央行的监管,这是本质原因。
2010年12月,支付宝用户突破5.5亿人次,这使得银行暂停了部分业务;等到2013年推出余额宝时,你买东西的钱剩在账户上可以转到天弘基金上,你自己填一个协议,就是点yes就可以了。这对我们合同法也造成了冲击,合同法的定义已经要改变了,根本不需要那么复杂。随后,余额宝迅速发展,其用户在2013年年底已经超过了4000万人,金额规模达到了1800亿元。前几天,用户数量已经突破一亿,金额规模高达5400亿元。这是什么数量级呢?世界上最大的投资基金,也就是6000亿元,但是那些基金可是老牌基金。这个可是很短的时间内冲出来的黑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5400亿元了,如果它达到了6000亿元,那么它就在全世界范围内和老牌基金平起平坐了。可以说,如果没有余额宝和支付宝的帮忙,天弘基金在中国都排不上位置,中国的基金很多,但现在天弘基金在中国已经是最大的了,并且还在增长。余额宝第二代出现的时候,开始做保险类产品的营销,6分钟时间内销售了8.8亿元。如果没有网络这一工具,任何门店是做不到这个数的。
买东西和赚钱相比,人们还是喜欢赚钱。现在的支付宝平台,不仅可以做投资、保险,还声称要推出零佣金的证券代理。这样一来,金融的三大行业网上就都做了。传统三大行业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门店就需要计算成本了,租金、人工、摄像头等。但支付宝不用考虑这些因素,网都是公用的网,电脑、手机、话费都是用户自己的,然后客户用网络等公用设施办理业务。银行无法削减这方面的成本,银行是采用专线电缆与总行联系,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都一样。而支付宝采用公共网络交通,成本是没法计算的,所以能给用户很高的利润回报。
移动支付使用非银行支付渠道,使其利率和费用都极低,网上支付不对用户收费。使用信用卡刷卡时,在本地消费不收费,但是你用信用卡到异地去取钱、跨行取钱、到异地跨行取钱、到异地在本行的系统内取钱,可能多少都会收一些费用。而移动支付就没有这个情况,支付渠道、产品都是由网络公司和通信公司来决定的。
(三)对社会组织形式的变革
移动支付更大的意义在于,这不但是支付的革命和思维的革命,更是真正具有社会意义的革命。因为它真正使金融机构扁平化,淡化了阶层的存在。我们到银行去的时候,可能有VIP客户、大客户专属的区域,机场可能有大客户的休息室等。若你不是VIP可能得排队,但是到网上以后,大家基本上都平等了,学生、年轻人、低收入群体在网上获得的权利,跟VIP是一样的。这样的情况下个人是平等的。个人在微信群里的信任度、依赖度和透明度也都提高了,这些理念和价值,在这以前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它实现了现实社会所不能获得的自由和无畏。
我们做一个小结,过去有一句老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今天手机各种各样的营销模式以及通讯信息交换的模式都是群分的,只是群有大有小。因此,它已经逐渐成为现实社会中交往的一种新型社会组织形式,也可能成为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而且还可能进一步影响到我们的行为方式。例如,我们需要找人去做一件事,我们通过群发就组织起来了,所以说,这种社会形态、社会范式、思维形式、动员形式,都是前所未有的课题。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市场都会遇到这种挑战。在互联网中的那群人,可能是卖煎饼的,可能是卖牛肉粉的,可能是送快递的,也有可能就是十七八岁的学生,你可能不知道他是谁、在哪里,但他也许突然一夜之间,就成了一个新的明星,然后就有很多粉丝去吹捧他,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个非常紧密、互相信任的群体,然后这个群体就有很快的增长能量。
2011年,腾讯推出微信,一年多用户量突破了一亿;2012年9月,突破两亿,间隔不到六个月;2013年1月份,达到了三亿;现在,已经超过六亿了,六亿就已经是美国人口的二倍了。
我们现在手机用户数量也很大,因为很多人都有两部手机,有的人甚至有三部,这样用户总数就多了。微信推出5.0版、5.2版以后,用户又可以用微信充值话费,可以拿它付钱,可以打车,并且打车还有奖励,虽然五元钱大家也不在乎,但还是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对我自己刺激最大的就是春节发红包,各位认为这是游戏,但作为一个研究支付的人而言,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革命,因为它可以完全不通过银行系统,不通过现金支票和银行卡,实现人对人的无线支付。这是个了不得的事情。假设我是一个小老板,我以后发工资就用微信,因为我可以个人支付了。如果微信群可以无限制地加入群的话,那一个大单位也可以把职工全加到一个群里,我就用微信发工资。虽然现在大家抢红包都还只是一种游戏,但是它的巨大意义就是试验成功了一种支付方式,这种方式是人到人的,而且是一个小群体的。这有什么好处呢?可以提高小群体的信任度,比如你在网上支付,那个买家你可能不认识,会担心出问题,但是小群体这一圈子人你可是都认识的,你的风险可以大大降低,你可以做的事情就更多了。如果出了事,一会儿就把那个人给找出来了,所以这是很厉害的。
四、风险与目前的制度困境
(一)网络支付风险及规避方法
扫码支付在中国刚刚兴起时因为安全原因曾被叫停。其实,安全原因可以用限额来规避,比如限制它在1000元以下,充值不能买1000元以上的东西,这样实际上就没有安全问题了。在中国,1000元是开支票的起点,这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数。国务院也规定商业预付卡在1000元以下可以不实名,可以用现金,不用支票,所以1000元以下是不管的。但是现在用这种方式一角也不行,因为这种方式确实是对银联卡的一个巨大冲击,银行担心将来人的钱都不存到银行去了,都存到网络公司里去了。尽管如此,支付宝的手机支付还是在2014年春节就支付了一亿笔。支付总额相当高,所以支付宝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公司了。支付宝到今天来说也不是一家银行,但是它已经远远超过了一家小型或者中型银行的规模了。
大家可能会说它有风险,那传统的支付就没有风险吗?现金支付有没有风险呢?同样有风险。所以,我们为了减少风险,保险柜、压钞车、钱币收藏、验钞、提款、钱包都出来了。将来如果这些都拿手机做的话,这些人、这些行业可能都要缩减。票据支付也有风险,我们的票据诈骗很多,伪造票据、伪造密压的都很多,不过现在风险很小了,因为票据上有磁条,然后你支付的时候会给你发短信,如果不对的话你能马上制止,这种情况也是电信发达、移动通信发达的结果。银行卡支付也有风险,比如卡在我身上,来电话说我在西安取了4000元,这怎么可能呢?那这就只能找银行打官司去。所以说这些情况都有风险。现在由于短信通知的方便,每划一笔钱或每进一笔钱,用户马上能收到短信,风险相对小一点。那么我们的商业储值卡有风险吗?比如商务通,商务通有自己的发卡系统,跟酒店、商店联系,可以拿着卡到它联系的商店和酒店去消费。它自己是一个全国性的系统,这种情况也有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是丢失的风险,因为这个卡是不记名的,别人捡到后照样可以刷,你一点招都没有,所以说都有风险。
那么网上第三方支付有风险吗?当然有风险。网上第三方支付,消费者在网上进入它的服务器,然后服务器会给用户和有关发卡银行转账,所以它最大的风险可能是病毒,或者是黑客,还有一个风险是停电,这三个都是技术类的风险,它本身的风险不会比前三种更大。还有一个手机移动支付,是不是有风险?它的风险可能更大,比如说手机可能丢了,然后你身份证号码也被人知道了,开机密码被人试出来了,那就麻烦了。我们再来看看可穿戴设备,现在已经有了,衣服、首饰、眼镜、腰带等,看起来像个机器人。这些东西将来发展起来以后,遗失的风险就小了。如果我们接受不了这么时髦的穿戴的话,那只能发展手机保险业了,给手机做保险,手机丢了保险公司赔,那也可以。另外,你也不愿意保险也不愿意穿这些东西怎么办呢?那你就用钥匙链挂在腰上,或者把手机拴在脖子上也可以。
(二)法律滞后带来的监管困境
从法律视角看,这些新兴事物是怎样的呢?现在的法律,完全跟不上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的发展。我们这个非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是2010年开始公布的,其中对移动支付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来了:电子支付会有风险,第一个风险就是,在某些第三方支付那里存了相当多的资金,这些资金如果发生了问题,这些第三方没有银行那么好的保险系统,到时怎么办?第二,可能出现在这里面套用一些银行的服务信用问题,商家可能会出现,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第三,还有电子支付的商业认证问题,因为银行是有牌照的,它的门槛很高,但是第三方支付有牌的也做,没有牌的也做,那你这个风险就不均等了。第四,就是业务革新的问题,比如微信,两年多时间就推出多个版本,又如支付宝、余额宝每天可能都在跟客户互动,根据客户意见不断发展,变化速度非常快,可能政策法律还没讨论完,就已经过时了。第五,恶性竞争的风险也会出现,现在有牌照的支付公司是一部分,但是没有牌照的公司也在做,且它们因为没有牌照所以成本很低,这样便会造成恶性竞争。
另外还有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原有法律条款和法务经验已经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境况。“互联网金融兼具普惠金融与跨业经营之双重特性,使其在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极易出现监管真空,加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具体的监管规则,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改善和加强监管已是当务之急。”2比如我们原来要求签合同,一定要当面签或者是邮递来回的,但是现在所有的合同都是在网上按yes就可以了。那是不是你按的,或者你按错键了,是不是你的意识自治的表示,这些法律概念完全都对它不适用了。还有诸如为客户保密、银行卡被盗刷、信息遗漏等涉及保密系统的发展也开始要跟进了。但是黑客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总会出现手段更高的人,做一些不合法的事。所以现有的合同法、银行法、票据法和银行卡管理的法律都对它没有约束力。政府的主管机关现在不作为或者慢作为很大程度上因为得从头请示,上级不给答复就只能等着,立法机构也不能及时研究,不能轻易地出台条例或者规定,即便一个政府的规章也不能轻易出。这样一来,法院没有法律就没有判案依据,但如果现在的案子你按照原来的法律去做,根本难以解释。所以现在非常纠结的一件事情就是科技发展得非常快,法律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不上。
当然,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移动互联网的某些方面已经迅速地追上了美国。可以说,我们在这一领域一点都不落后,我们年轻人的思维一点都不落后,我们的软硬件也一点都不落后,甚至我们创新的方式,更大胆和更有魅力。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前景将无比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