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皇统解纽:多民族王朝国家的转型危机
革命总是针对某种旧制度(Ancien Régime)而发生的,它的路径、成就与局限,一方面与革命者自身的能力相关,另一方面也和旧制度的结构性约束相关。传统主流史家称辛亥革命为“不彻底”的革命,这一定性包含着对革命者的不成熟性的判断——他们过快地放弃了实现自己理想的斗争,而与旧势力进行了妥协。一场彻底的革命,当然是革命者彻底消灭旧势力,并且独自掌握政权。然而,本书的观点是,放到当时的语境之下,这种妥协恐怕是难以避免的,也是不乏积极意义的。因为这场革命绝不是一场普通的共和革命,它是一个在国际体系中处于弱势的多民族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激烈的结构性转型。革命既可能导向强国富民之路,也可能导向国家分裂、地方割据以及列强进一步的侵略。辛亥革命通过政治妥协避免了国家解体这一最糟糕的结局,但未能避免其他消极后果。
要理解辛亥革命中的妥协对于避免中国解体的意义,仅仅在中国语境中观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引进比较的视角,将这场革命放在世界历史的背景下,去作为多民族王朝国家近代转型的一个案例。跨国比较的意义在于,它可以通过引进“他者”,将我们所熟悉的许多历史现象“陌生化”,克服许多想当然的历史推论。就辛亥革命研究而言,“从封建帝制到共和”这一单线的主流叙述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一时期中国政治转型的高度复杂性,它未能注意到单一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多民族国家内部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多元的政治——法律制度会对政体改革造成巨大的制约。事实上,清末民初时代的思想者们对当时中国的处境已经有强烈的自觉,比如说,他们会将中国与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或者俄罗斯帝国相类比。但他们的横向比较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可获得的信息和他们直接的实践目的的限制。在百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可能进行一种更为全面的比较,以透视一个多民族王朝国家在民族主义时代所遭遇的困境。
本章通过比较研究试图阐明的基本观点是:清王朝对多民族国家的统治,在很大程度上以各民族上层精英分子的联盟为基础,采用了多样化的统治方式。共和革命冲击了这一联盟,但部分出于对联盟的破裂可能导致多民族国家解体的恐惧,革命者及其同盟势力不得不作出审慎的自我限制。
在理解多民族王朝国家的近代命运的时候,复合君主国(composite mon-archy)的模型能够为我们提供许多启发。在欧洲近代早期,复合君主国曾经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国家体制54,在其中,(往往在地理上并不相邻的)不同领地臣服于同一个君主,但又保持着自身较高的独立性,君主与不同领地之间的法理关系和统治方式往往存在很大差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在族群归属上的异质性更是常见现象。哈布斯堡皇朝与英格兰、苏格兰合并之前的斯图亚特王朝是复合君主国的典型代表。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欧洲本土的多数传统复合君主国都呈现了颓势,在国际竞争之中,要么放弃“制度多元主义”,采用更为同质化的统治方式,要么就接受失败的命运。本章并不细致分析民族主义兴起的种种原因,而仅仅探讨其传播及后果。法国大革命期间,卢梭提出的“人民主权”最终落实到西耶斯的民族(nation)主权上去55,而nation的边界,通常以同质的血缘、语言、文化等为客观标准。法国在旧制度下的民族建构就已经取得相当成就,虽然波旁王朝与欧洲各国贵族通婚,但毕竟连续统治法国两个世纪,有着强烈的“高卢主义”自觉;新生的共和制度又大大调动了公民积极性,使得法国有可能调动更多的军事资源,采用新的作战方法。尽管拿破仑统一欧洲的大业最终遭遇了失败,但法国在短时期内爆发出来的军事力量,逼迫其他国家加快民族建构进程。19世纪,欧洲大陆上出现德国的统一与意大利的统一,都与法国先例的影响密切相关。但对于传统的多民族王朝国家来说,法国的先例带来的是一场噩梦。一方面,王朝国家要取得军事优势,就必须增强动员能力,而这就需要将诸多间接统治模式改变为直接统治模式,使得国家内部更趋于同质化,但这在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里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王朝治下的各个民族,都有可能受到民族主义影响而产生政治自觉,表现出某种离心倾向。国际环境逼迫王朝国家建构起某种“官方民族主义”,以抵消各种“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凝聚各民族的认同。但是如果“官方民族主义”过多体现某个特定族群的特征,恰恰又可能强化其他族群的“地方民族主义”,进一步导向身份认同的碎片化。
本章试图以复合君主国模型为参照,比较处于同一时间段的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以及清王朝治下的中国所经历的近代命运。这四大王朝国家都有辽阔的疆土、众多的民族与宗教,不少臣服于君主的政治单位保持着高度的自主性,使得王朝国家的政治制度呈现出了丰富多彩的面相。不过,我们还可以就复合君主国的“制度多元主义”作进一步的区分,划分出两种不同的类型,在第一种是“多区一主”而非“多元一体”:众多区域服从同一个君主,但从法理上说并不属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这意味着,君主并不具有单一的对其治下所有区域都有效的统治者身份,面对不同的领地,必须换用不同的身份,比如哈布斯堡皇帝在奥地利及其附属领地称奥地利皇帝,到了匈牙利及其附属领地就只能称匈牙利国王;在1899年2月15日俄国沙皇发布《二月文告》改变芬兰的大公国地位之前,沙皇在处理芬兰事务的时候也需要换成芬兰大公的身份。另外一种情况,不仅是“多区一主”,同时也是“多元一体”:君主具有一个对所有领地都有效的统治者身份,同时针对不同的区域,在基础身份之上叠加其他身份。奥斯曼帝国与清王朝属于这个类型,苏丹对其统治的所有人都是苏丹,清朝皇帝对其统治的所有人都是皇帝,但在苏丹这一基础身份之上,针对不同的人可以叠加恺撒或哈里发这样的身份;在清朝皇帝的基础身份之上,可以叠加蒙古可汗或文殊菩萨这样的身份。普遍的统治者身份,在王朝国家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的内部改革过程中就可以成为重要的资源。
在19世纪民族国家兴起的潮流中,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以及清王朝治下的中国这四个“老大帝国”都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西欧的民族国家在国内实现了某种同质化的统治,建立起牢固的民族认同,这为它们调动内部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四大王朝国家的政治统治具有大量的“间接统治”与“制度多元主义”成分,不仅内部缺乏团结,甚至饱受内部民族冲突之累,大量资源耗费在帝国的维持上,难以集中力量进行国际竞争。四大王朝国家都或多或少模仿西方民族国家进行了建构同质化统治的努力,但这一建构过程又遇到原有帝国结构的强大的阻力,或者因政治结构或民族结构过于松散而缺乏改革的抓手,或者因过于借助某一民族的文化,反而引起了其他民族的强烈反弹。四大王朝国家中,清王朝最先灭亡,但其境况却是“最不坏”的:继承清王朝的中华民国基本上保持了前者的领土与人口;而其他三个都出现了帝国的解体。
探讨这四个“老大帝国”,不能不将其与同期的新兴殖民帝国进行比较。Jane Burbank与Frederick Cooper的新著《世界历史中的帝国》(Empires in World Hisotory)颠覆了将近代世界历史进程描述为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单线叙事,他们正确地指出,即便是近代以来,帝国也一直占据着世界历史舞台的中心部分。56从他们的视角出发,就很容易解释以下现象:对像法国这样的新兴殖民帝国来说,其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与其帝国的建构过程是同步进行的,而且其帝国的结构与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清王朝等“老大帝国”不乏共同之处,即核心地区的统治者往往依赖与边缘地区贵族和上层人士的某种联盟关系来维系统治,因此当边缘地区的普通民众产生民族主义意识的时候,这些“先进”的殖民帝国同样会发生帝国统治危机。但JaneBurbank与Frederick Cooper在论证帝国模式的韧性的同时,未能对“老大帝国”与新兴殖民帝国之间的差异作出细致的区分。在笔者看来,与“老大帝国”相比,新兴殖民帝国更多依靠本国的移民而非原住民来控制其边缘地带,并且将边缘地带纳入以中心地带工业为中心的经济贸易圈。以法兰西帝国为例,如果将其比作一具身体,其在欧洲的核心部分,就是这具身体的脑袋,是一个组织良好的主权国家,通常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其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也引领世界潮流。帝国的中心一方面从帝国的边缘部分汲取资源,另一方面又以“文明化”的名义在这些边缘部分推广其核心部分的文化57,而宗主国强大的工商业正构成“文明”叙事的重要内容。大英帝国的不列颠岛部分是否建成了一个典型的民族国家仍然是有争议的,但毋庸置疑的是,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在19世纪服从于同一个主权者,同时在文化上也达到了很高的同质性。相比之下,本章要探讨的四大王朝国家都不存在这样一种独特的脑袋与身体的关系。以俄罗斯为例,虽然它从19世纪以来在四大帝国中最为勤勉地模仿西欧殖民帝国的组织模式,但形成的结果是,其工业最发达的地方恰恰不是其俄罗斯人居住的帝国内核,而是少数民族众多的西部边境。四个“老大帝国”的脑袋是王朝,它们过于依赖王朝的正当性原则,保留着过多的松散的间接统治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身体有一个部分突然变得过于摩登,反而可能引起身体的全面失调。
下文首先通过对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与奥斯曼帝国三大帝国的比较,揭示帝国的“制度多元主义”在现代遭遇的困境,并探讨帝国的自我改革如何未能避免、甚至反而加速了帝国的解体。通过与其他三大帝国的比较,我们有可能更为清晰地分析晚清所遭遇的困境以及自我改革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