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原理与案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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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致谢(第一版)

一、说明

本书是纯粹的教科书,一本以深入理解和灵活掌握专利法学说和原理为核心目标的教科书。本书的章节安排、材料选取、问题设置均以教学为中心。按照专利法的自然逻辑结构,本书分成若干章节。每章开始部分对相关法律原理做简要概述,然后围绕该章节的核心问题,向学生展示相关的经典案例和前沿学术观点。为了保证讨论时有权威的文本基础,本书努力保留案例原文,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做一些删节或修改。绝大多数案例后面都附有针对性的提问。这些提问大多指向案例中最模糊也最富有争议的地带,努力挑战学生的思考极限,也为任课教师组织教学研讨指明方向。课堂上,教师和同学从某一问题的最初答案出发,互相质疑,逐步修正,最后找到各自的内心确信。笔者相信,通过这样集中而深入地研讨,同学们能够把握专利法的核心逻辑,熟练掌握分析方法,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信。与此同时,同学们还会发现,专利法学习其实非常有趣并充满挑战。

本书又不仅仅是教科书。笔者在撰写本书时,还是力图达到教学之外的目的——希望它能够成为知识产权专业研究人员发现问题的指南针。本书针对经典案例或主流观点的质疑和拷问,大多都指向专利法研究的最薄弱环节。笔者希望,更多的专业研究人员能够接受这些问题的指引,获得有益的启示,提供更令人满意的研究答案。不久的将来,这些后来者的研究就会逐步出现在本教科书的修订版本中。到那时,本教科书将成为中国专利法研究飞速进步的历史见证。

本书以中国专利法为背景,但并不局限于中国专利法,因此本书采用了有大量的外国案例材料。对于这些外文案例材料,翻译还是不翻译,从一开始就是个问题。笔者原本并不想吃力不讨好地去翻译这些案例材料。隔着语言、制度和技术的三重障碍,准确传达外国案例或论文的准确观点,常常是笔者能力所不及或者时间所不许的。笔者勉强并且匆忙地翻译之,难免要误导读者。然而,不翻译,则笔者编写此书的目的可能会落空。客观而言,国内法学院能够并且愿意苦读此类艰深的外文材料的学生为数不多,中英文混排会让相当一部分读者放弃阅读。权衡利弊,作者最终决定赤膊上阵,翻译全部外文案例材料。为了避免过度误导读者,本书将笔者不知如何准确翻译的原文都附在正文当中。同时,笔者努力避免翻译人名和引证信息,这样方便读者查找原文。

笔者选择案例时考虑最多的是案例的教学与学术意义(或者说讨论空间),而不是案例是否正确地阐述了现行法律。因此,毫不奇怪,本书中很多案例的判决理由或判决结论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读者的阅读态度和思考意愿最终决定这些案例是挑战还是陷阱。笔者希望读者能够勇敢地接受挑战,时刻抱着质疑和批判的态度来阅读这些案例,从而获得真正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否则,读者很有可能未蒙其利反受其害——这些案例可能误导读者,让读者错误地理解现行的法律。

本书对全文引用的中文案例的格式略有调整。首先,将案件名称中传统的“谁诉谁”的格式替换成“谁v.谁”,使得案例标题看起来更清楚;其次,将审判庭成员从判决文书结尾提到开始,使得法官的名字更醒目。另外,这里特别强调,书中的案例名称并不严格遵守一审原告在前、被告在后的顺序。有些案例实际上是二审上诉人在前(一审可能是被告)、被上诉人在后。案例中,绝大部分被删除的内容都以省略号(……)代替;前后文顺序有调整的,以连续星号“****”提示;笔者自行添加的内容,以方括号“[]”提示。案例中所有法律均为当时生效法律,请读者注意与现行法区别。

这里,笔者真诚地希望,读者在享受阅读方便的同时,能够体谅作者的编辑和翻译之苦,帮助指出书中的错误。笔者将感激不尽。为了更好地收集读者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向读者提供修订版中的新增内容,笔者将在新浪网上为本书开设博客(blog.sina.com.cn/iplaw),期待着和读者进行互动交流,共同进步。笔者相信,三五版之后,本书的面目必将实质改观,接近笔者心目中的理想状态。

二、致谢

首先,感谢为本书所节选的作品提供版权授权的下列前辈:郑成思教授(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中心)的家人、吴汉东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Peter Drahos教授(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Justin Hughes教授(Yeshiva University)、Edward C.Waltersc-heid教授(独立学者)、何越峰副司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刘国伟律师(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他们的专业论述是如此的精彩,让作者觉得不在书中直接呈现他们的观点是一种罪过。同时,作者也希望论述者的原创精神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其次,感谢那些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案例的法官、律师和当事人。知识产权原始案例的公开,使得无数个体的智慧不再被无情地湮没,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进步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笔者真诚地希望,这样的案例公开,能够更加地及时和充分。

最后,感谢为本书提供过修改意见的无数老师、同事和同学。尤其要感谢:郑胜利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晓东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通读本书并提出无数宝贵意见的第一人)、李小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怀文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的舒歆、董皛之、刘洋、崔彧、刘天然等同学。另外,还要感谢出版社的孙战营、郭瑞洁、段晓青、王中梅、蒋浩等老师,谢谢他们对本书提出无数的重要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