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评估的流程
教育评估是用来判断一个儿童是否有残疾,以及儿童对特殊教育的需求与范围进行科学鉴定与价值判断的过程。学校可根据儿童当前发展状况组织一个评估团队来对儿童进行教育评估。学校在对儿童进行教育评估之前需要得到家长签字的书面同意书,家长所提供的任何与儿童相关的信息也必须包括在教育评估的文件内。在对儿童进行是否应接受特殊教育与相关服务的教育评估时,不能只依据一项评估测试工具或过程。教育评估的结果需要使用多方面的评估工具、材料与过程。学校的所有评估工具、材料、过程都有统一的程序、标准与管理,工作人员不能随便使用学校的任何评估工具,教育评估的结果只有在儿童的教育评估所设定的范围内并使用学校的评估工具才可以被认为是准确与可靠的,而且只有受过训练的学校专业人员才可以使用这些评估工具和执行教育评估。
评估团队在教育评估进行的初期阶段会在儿童所有的发展领域中测试可能的残疾类型。教育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所有数据与资料会有益于拟制儿童之后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教育评估的内容、工具、材料、过程需要使用儿童的母语或是熟悉的语言,这样才能更准确地了解儿童的智能与技能。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评估所使用的教材本身与执行教育评估的过程中不能对儿童的种族与文化有歧视。评估团队会在不同的环境中收集儿童的相关信息,如观察、面试、测试、活动中所进行的评估等。这些信息也可以来自与儿童相关的人如家长、老师、专家、邻居等。教育评估最终目的是要告知儿童在认知、生理、自理、沟通等方面能力的相关信息。沟通能力的测试要包括中文不是第一母语、使用手语或其他沟通方式的儿童。教育评估结束之后家长会得到一份总结报告与一些建议的复印件。家长与学校可以根据当前儿童的信息决定儿童是否需要再次进行评估。通常,整个教育评估阶段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评估前的准备阶段、诊断评估的实施阶段、综合分析得出评估结果以及评估结果应用阶段。[102]
一、准备阶段
(一)评估团队的建立
残疾儿童的教育评估涉及领域广泛,需要组成评估小组共同来完成对残疾儿童的评估资料收集,因此,首先要建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的成员一般包括专业人员、残疾儿童的任课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家长等。具体人数可根据被评估对象而定,一般为5~9人。组织者在选出合适人选后,要对小组成员进行简单的培训与任务分工,同时确保小组成员在评估实施过程中相互支持和配合。每次评估活动结束时,小组成员要集合对这次评估中所掌握的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团队对残疾儿童的了解会随着问题不断的出现和解决加深。
(二)设计教育评估方案
设计教育评估方案首先要明确评估目的。教育评估的目的是通过评估明确残疾儿童的教育水平、特征及教育需要。明确教育评估目的,以便于确定评估的内容,选择恰当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其次,确定评估项目。一般而言,残疾儿童的教育评估要对其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其障碍类型与特点、认知能力、学业成就、社会适应能力等。之后选择收集资料的方法、途径和工具,并设计出评估的程序。每个评估项目都有其不同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应根据儿童的年龄、阅读水平、障碍类型等选择合适的评估工具,如对盲生可以使用盲文工具或者口头报告的工具来进行评估。根据项目评估的难易程度和方便性制定评估安排表,确定评估参与的人员、评估项目、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二、测评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对教育评估计划的执行,根据方案中的计划表以及现实条件来获得残疾儿童评估项目所需的数据和材料。评估小组人员对残疾儿童进行分项测评,然后收集和汇总各项专业性评估所获得的资料。在测评阶段要注意评估资料的隐秘性。为了保护评估对象的利益,评估者应该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不能把评估结果拿到非正式场合与教师、学生进行讨论。
三、综合评定阶段
收集完资料之后,评估小组将每位参评者的测定、评估的材料汇总并一起讨论、分析,最终为残疾儿童提供一份书面的评估意见和教育建议。在分析资料的过程中,把可靠的资料与需要证实补充的资料分开。某些用间接方式获得的资料,如通过访谈家长、教师所获得的资料可能有误差,即使是通过直接观察所获得的资料也可能因为观察者的介入使得儿童的表现与自然状态下略有差异。因此,在对资料进行综合之前,需要筛选出哪些资料是准确的,哪些资料需要进一步的证实。进一步选出对于制订教学计划有用的资料,最后运用专业知识以合理的方式比较和解释各种资料,根据评估目的对残疾儿童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书面总结,并据此提出教育建议。评估报告中应包含的项目:(1)基本资料,包括评估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障碍类型、家长的情况等。(2)评估目的。描述评估对象进行项目评估的原因及目的,包括转介资料等。(3)评估结果,包括由标准表测验、观察、访谈等途径获得的与评估目的有关的资料,并根据评估内容对资料进行梳理,得出评估结果。(4)教学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具体的教学建议,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相关服务等。
四、教育评估结果应用
教育评估的结果主要应用于指导教学,根据不同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和教育需要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首先,记载综合评估的结果,表明残疾儿童目前已达到的教育程度。然后,设计残疾儿童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和措施。最后,对预期内的教育目标进行检查。
由于目前大部分残疾儿童都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普通学校教材多是固定统一的,不能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独特的教育需求展开教学。这在实践中就体现为教师要根据儿童的评估结果,调整课程设置、教材和教法,来满足残疾儿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