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棠阴比事》是南宋时期慈溪人桂万荣编纂的一部案例汇编。笔者最早见到的《棠阴比事选》只是一个单薄的选本,它所收案例较少,体例是案例原文、译注加上些许校勘。该选本依据的是明代吴讷的本子,并非桂万荣的原璧,因此也看不出“比事”的特点,但已让当时的我很是喜欢,这种阅读口味的形成与我小时候常读公案小说笔记有关。然而仅看选本还远不能使我满足,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读到《棠阴比事》全书。直到本世纪初,我终于在张寿镛先生编纂的雕版本《四明丛书》中读到了完整的《棠阴比事》,虽然没有标点,没有注释,也还是快慰莫名。
“棠阴”指什么呢?西周名臣召公巡行乡邑,当地有棵棠树,他就在棠树下“决狱事”,即判决诉讼案件,得到了民众的拥戴,所以后世就把判案之地美称为“棠阴”。“比事”又指什么呢?“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意思就是在编纂时采用“结对子”(对偶)的方法,把两个相关的案子联结起来成为一篇,同时,上一篇题目与下一篇题目押韵,以便记诵和作类比联想。这是《棠阴比事》作者桂万荣的创新做法。《棠阴比事》得到了宋理宗的肯定,理宗对桂万荣褒嘉有加,夸赞他“知听讼决能审克”。因此该书在南宋后期曾风靡一时,改编、续编不断,上面提到的吴讷改编本影响特别大。
《棠阴比事》的成书,得力于前人甚多,譬如五代末和凝父子的《疑狱集》和北宋郑克的《折狱龟鉴》。和凝父子采录历史上不少刑名案例,郑克则对众多案例作了精辟的判论,桂万荣在两书基础上把百余个案例作了分类比评,既有实例,又多附有辨析。道光年间,金陵籍的鄞县寓贤朱绍曾说:“《疑狱集》掎摭故实,乃法家之成案;《折狱龟鉴》辨论精审,乃成案之谳语;桂万荣《棠阴比事》依类联贯,乃成案、谳语之比例。三书不可缺一,皆仁人君子之用心也。”意思是说:《疑狱集》以广博的选刊定案为主,《折狱龟鉴》以结合案例作精辟的辨析和评议见长,《棠阴比事》则按照案件性质类别,以语词音韵为序,把遴选的案例和评议恰当地编订成书。
《棠阴比事》“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韵”,“共一百四十四条”。其特点是“使事必相比”“引义比事,必得其偶”,即选用的必须是两个性质相近或相对的案例,两者能够形成比照,使读者“易于触类引伸”,通过触类旁通,增强辨案审案的知识和能力。把性质较为接近的两个案例编成一对,用一组对偶短语(骊句、联语,均为四字)作为题目,让读者从不同侧面来领略、体悟类似的案件,研判它们如何得到破解或解决,进而举一反三。开拓读者的联想空间,提高读者的类比能力,从而增强全社会警惕、侦破和处理各种各样违法案件的意识及能力,这就是桂万荣以及和凝父子、郑克等的“仁人君子之用心”。《棠阴比事》这个编排体系并非十全十美,它也有不足之处,例如为了达到对偶、押韵等修辞方面的效果,在案例编排上存在某种程度的轻重失衡,个别地方存在内容复沓之嫌。但瑕不掩瑜,桂万荣以创新意识撰成此书,后世仿其体例创作者代不乏人。
鉴于《四明丛书》中所刊《棠阴比事》全文没有标点,掌故又多,笔者在近十余年间试着做了两件事:一是介绍,在本地文史杂志和副刊上撰文,将桂万荣及此书进行推介,希望有志趣相近的朋友能够读读这部宁波籍古人的著作。二是将它标点、注释、翻译,并且在此基础上改写,让一个个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故事”的面貌出现,以期有更多的朋友了解此书。一位在公安战线长期从事刑侦工作的朋友看了这些“故事”,将它们在微信上陆续刊发,认为可以让年轻战友在微信中分期阅读,借鉴些古人侦破案件的经验。据说有外地的刑警朋友问他,可以转发给属下看看否?答曰欢迎。在此期间,笔者也渐渐意识到,既然是改写,应该去掉若干拘谨,于是又多次作了修改润色,以利于“悦读”,不然某些地方过于简略,若干语句佶屈聱牙,势必影响读者的阅读兴趣。鉴于此,笔者趁出版的机会,又将这些年来写成的书稿重新作了幅度较大的加工,直至搁笔定稿。当然,改写不同于创作,忠实于原作还是一条应该坚持的原则,即使有一些增饰,也必有可靠的出处,切忌肆意杜撰。
感谢浙江古籍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几次与我就此书体例进行磋商、修改。当然,笔者还希望以后能得到行家的指点和读者的建议,对此书有所改进。
朱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