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教师即独特的学生研究者。教师的一切工作均需建立在对所教学生的倾听与理解之上,否则不仅会贻误学生,而且有可能摧残学生。教师这一职业的最大特点之一:不是帮助学生发展,就是给学生发展带来损害,没有第三种可能。在这一点上,教师不仅和一切与物打交道的职业区分开来,也与技术取向的与人打交道的职业区分开来。以医生职业为例,因其技术性强,且一个医生往往只与患者短暂接触一次,因而很可能既未对患者提供帮助,也未造成损害。但这种情况在教师行业则极为罕见,因教师要长时期与学生在一起,是学生学校生活的一部分。当教师面对学生时必须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反省意识,又要有一种保护学生、捍卫学生利益的担当精神。教师与学生之间首先是一种存在关系——建立在“教育爱”的基础之上;其次是一种认识关系——建立在教师对学生的理解之上。“教育爱”与“教育理解”很可能是教师专业素养的两个核心构成。
教师的学生研究(在基础教育阶段,即教师的“儿童研究”)又具有独特性。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教师是实践研究者。如美国著名课程学者施瓦布(Joseph Schwab)所言,“实践”(the practical)是课程的语言。教师的学生研究不是采用归纳、演绎的方法,并基于缜密的数量关系分析,得出关于学生的普适性科学结论或逻辑体系,而是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鲜活并动态生成的问题,通过集体审议的方法,理解问题的成因,得出恰当的、适应学生发展需要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策略与方法。第二,教师是行动研究者。教师的学生研究以改善学生的学习与发展为根本目的。提出问题、制定计划、开展行动、收集数据、反思数据等方面是构成教师的学生研究的核心要素。只有改善了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才能研究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教师的学生研究是负责任的和道德的行动研究。教师的一切学生研究,在行动中、由于行动并转化为教育行动。第三,教师是参与性研究者。教师的学生研究迥异于某些“职业心理学家”的研究:后者往往以旁观者的姿态,把儿童当作信息提供者,以获取“数据”和发表学术论文为目的。恰恰相反,教师的学生研究是参与者的研究:教师关于学生的一切数据都是自己与学生联合创造的。这是一种民主的参与性研究。
教师在持续的学生研究中,不仅促进了学生的发展,而且实现了自身的专业发展与自由发展。因此,教师做学生研究或儿童研究,是实现我国教育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王丽华博士在本书中比较系统地梳理了“教师做儿童研究”的理论基础、本质内涵与方法策略。难能可贵的是,她还在理论思考的基础上,与实验学校的老师们合作进行了长时间儿童研究,积累了大量经验与案例,实现了儿童、教师和研究者发展的三位一体。我认为王丽华博士的研究在我国教师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开创性,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我真诚期待广大教育研究者与学校教师共同探索“儿童研究”这一课题,以最终实现我国教师与学生的解放。
是为序。
2016年11月22日于沪上三乐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