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风险与传播
我们从词的含义和探究的范畴角度确定了要进行“传播伦理”的研究,它是对传播主体德性的探索,也是对传播行为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论证,这种研究是以人为中心的,并要思考与个体行为息息相关的大规模机构性传播行为。
而且,当下的传播伦理研究不仅仅关涉传媒领域内的伦理问题,甚至也不仅仅是对普遍的传播品性的探询,而是和整个社会结构性变化密切相连,处于当代社会问题的核心区域。这使得伦理道德,特别是传播伦理成为当下最急切的问题之一。
这个核心问题或者社会趋势就是技术所蕴含的风险问题。
贝克的“风险社会”概念一经提出,就使很多人的一种长期萦绕在心的感受得到了明晰的表述。以风险社会概念为中心,贝克和吉登斯等研究者一起发展了一整套风险社会的社会理论体系,成功吸引了许多来自不同学科和研究领域的研究者的关注,其影响巨大。
一、风险与风险社会
风险指可能存在的危险,是伴随人类始终的一种现象。远古人类就面临着极度恶劣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就意味着高风险的生活方式,但是明确的风险意识却还未出现,那种随时降临的危险往往被当作某种未知的神秘力量,于是人们通过图腾、祭祀、巫蛊、神话和宗教活动来使之显现,这实际上是一整套完整的叙事,通过叙述来呈现、明晰危险或者指明可能的和解之路等,使得威胁的不确定性和无名性得到缓解,使人们获得一种相对安全的感觉,并能够与威胁共存。
风险有时候是一种计算和测量:“通过计算灾难将要达到的统计上的可能性和灾难可能的大小。”(鲍曼,2002b)235这样“风险会使,或者大有希望使不可预见的事物变得可以预见。在这个初始阶段,风险是保险公司运行过程中的统计部分。”(贝克,2006a)130这种办法实际上是通过统计学这样的数学语言为我们提供一个可能的范围和边界,一种不太确定的确定性,一种话语的相对明晰性,以此来安抚我们焦虑的情绪。这种风险(感知)往往为保险公司的业绩增长提供了担保,最终为某种更大的机构或者社会组织提供合法性(比如福利国家或者国家的各种保险体系),这个时候的风险停留在某种职业或者专业的范畴之内。
风险还可以指冒险(risk),贝克把这种情况当作是“人们为寻求刺激而沉湎于其中的东西”,是正常生活的调味品,比如赌博什么的(贝克,2006a)130。如果在这个方面我们能够走得更远一些,就可以指出,除了趣味和好奇这样的副产品,在资本主义早期的探险故事中,风险可能意味着一种风险性收获,一种意外的财富,风险是一种受欢迎的超额的可能性,冒风险是值得的。风险在这里展现了其积极的一面,它是一种资本探险精神中不可或缺的对象和标的物,从这种意义上讲,风险确实是资本主义的长期“刺激”品。而且,在统计和计算模型的指引下,人们建立了庞大的偏好风险的市场体系,特别是金融风险投资体系。
但是,现代风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被称为“人为的不确定性”。“在这一阶段,风险的产生是控制或使风险最小化的科学和政治行为的结果。”(贝克,2006a)130如果说第一现代性(工业社会)是处理一些自然的风险,那么第二现代性就是对这些处理自然风险所产生的风险(无法被现代技术和科学处理的风险剩余)的再处理,这种第二现代性的状况就是“风险社会”。因此,现代风险都应该也必然是被置入“风险社会”来理解的。
正是基于“风险社会”的理解背景,贝克认为:“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与早期的危险相对,是与现代化的威胁力量以及现代化引致的怀疑的全球化相关的一些后果。它们在政治上是反思性的。”(贝克,2004a)19
二、风险社会的风险特征
由此,可以指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的一些基本特征。
首先,从客观现实层面来看,当今世界确实存在一些范围和影响力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虽然不一定发生,却是我们可以想见的,比如核威胁。现在有些层面的风险实际上已经产生了危险事实,贝克就确认了三个层面的危险:“第一,生态危机;第二,全球经济危机;第三,(自‘9·11’事件以来)跨国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贝克,2006b)100对应的现实事例很多,比如近年来频发的生态危害事件,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啸,最近的有世界各地发生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当许多活生生的人在恐怖活动中突然丧生,通过电视的生动显现,对人们的震撼可想而知。这些危害普遍具有显现的时间滞后性、突发性和超常规性(贝克,2006c)69。
能够想见的、得到一定阐明的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危险(当然也会引起另外的风险)。风险最核心的特征应该在于其彻底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就是说,你可能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是否出现,什么样的,什么时候。就风险的这个特征来说,没有全能的专家。而且更进一步,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人们的知识和对自然的改造本身就隐藏风险。比如人们想通过某种行为或者策略控制某种风险的发生、驱散危险和化解危机,但是却可能为下一个风险的出现埋下伏笔。
风险自然也包括其不确定性在人类心灵和心理上所引起的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这就已经进入认知层面了。首先是将风险作为一种开放的不确定性的知识,其次是一些已经发生的灾害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震撼着人们的感官(危害的背后又是风险),这导致一种强风险意识的产生,如果形成大面积恐慌,不但会加剧已有的危险,其本身也是一种风险源。基于这种情况,吉登斯指出两个方面的情况:风险意识本身作为风险——风险中的“知识鸿沟”不可能被宗教或巫术知识转变为“确定感”。分布趋于均匀的风险意识——我们共同面对的许多危险已为广大的公众所了解(吉登斯,2000)109。
而且,风险是全球化的。在贝克(2004a)38看来,全球化“是第二次现代性的代言词”,而第二现代性恰恰是对应工业社会的风险社会的特征或指称,因此风险社会和全球化是一种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是这个时代两个联系紧密的基本特征。吉登斯也是从全球化角度来勾画风险的:高强度意义上的风险全球化,突发事件不断增长意义上的风险全球化(吉登斯,2000)109。也就是说,风险的强度、频度和影响面都是全球化的,全球化也意味着一种全球的风险事实和全球化的风险意识的产生。它们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球化增加了风险的来源,放大了风险的影响,强化了风险的后果;全球化推动了全球风险意识或者文化的形成;全球化要求风险治理的全球性(杨雪冬,2006)231-232。
除了科技所产生的难以预料的风险外,风险还有一个制度性的层面。吉登斯(2000)109指出了“影响着千百万人生活机会的制度化风险环境的发展,例如投资市场”。斯科特·拉什和布恩·维尼在给贝克作品英译本的序言中认为:“主要的风险,甚至是技术最密集活动的风险(事实上特别是技术最密集的活动)是……对机构和行动者的社会依赖性。机构和行为者可能——在可论证和日益增长的意义上——对于被正在讨论的风险所影响的大多数人是外来的、模糊的和难以接近的。”(鲍曼,2002b)238这段话既指出了风险的制度性根源,也暗示了一种“有组织不负责任”(organized irresponsibility)的状况:也就是说,我们见得到危害和灾难,但是却难以找到对应的责任人,于是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们结成的联盟委过于“风险”,风险在这套修辞体系中充当了一个“准行为主体”的角色(贝克,2006a)136。
风险还在个体层面引起回响。风险社会是一个日益个体化的社会。实际上,个人是风险最后的承担者,大部分危害最终要在个人身上实现,同时由于个人相对机构的弱势处境,他们往往成为一些有组织不负责任行为的直接牺牲品,个人在风险中说到底是无助的。鲍曼就指出:“风险信息的运作方式,集体产生的危险被‘丢入’以个人作为牺牲品的私人化世界中,并且转化成个人单独面对并通过其努力与之抗争的现实中。”(鲍曼,2002b)237除了现实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无力反应可能更加严重。“社会问题逐渐以心理学的方式被感知:个人机能不全、负罪感、焦虑、冲突和紧张。”(贝克,2004a)123由于风险的彻底未知性,它对于大多数受其影响的人来说是难以接近的,甚至是无法描述、定位和表达的,更谈不上治理和驱除。长期处于这种灾难临头的感受状况中,人们将会感觉力不从心、孤独、恐惧,将会危及其本体性安全,使人们遭遇存在性焦虑。这种内源性焦虑可能导致人们对风险认知的努力,而这种认知最后可能导致某种风险成为事实或者加速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将成为危机的“导演”和具体行为人。
风险遵循着自己的分配逻辑。其在本质上与财富不同,虽然难以感知,却借由因果推论,通过知识形式被建构起来:“它们在知识里可以被改变、夸大、转化或者削减,并就此而言,它们是可以随意被社会界定和建构的。”(贝克,2004a)20风险在分配上也不同于财富的分配逻辑,“你可以拥有财富,但必定会受到风险的折磨;可以说,风险是文明强加的”(贝克,2004a)21。而且,更进一步,“它们包含着一种打破了阶级和民族社会模式的‘飞去来器效应’。生态灾难和核泄漏是不在乎国家的边界的。即使是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也在所难免”(贝克,2004a)21。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是全球、全面和相对“平等”的,同时也肯定是普遍的。
综上所述,现代风险总是在一个风险社会的语境中才能得到讨论和阐释,而这种风险社会的现代风险无处不在,充斥在社会和世界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广泛的影响力和危害的全球性(贝克,2006c)84,作为一种人为技术的后果,再难被技术“驯化”。风险作为一种被感知到的社会现实(风险社会),总是激励着人们的治理和改善的努力(无论是否可以治理或改善),它作为一种成功的(宏大)叙事方式(无论是管理式的、科学式的还是风险理论式的),已经构成了人们行动和思考的原始底色和基本背景,它天然蕴涵着伦理的考量。
三、被中介的风险与传播风险
正是基于风险(社会)的视野,我们有可能来考察传播的风险。
贝克并没有系统深入地考虑传播的问题。他认为掌握着界定风险权力的大众媒体拥有关键的社会和政治地位(贝克,2004a)20。他还对大众传媒的传播灾难的信息威力,以及这种威力对全球风险社会的定义和影响进行了描述,比如当恐怖袭击的场景在电视中面向全球观众播放所产生的震撼效果,促进了某种全球风险意识的出现(贝克,2006b)100-101。而且贝克还认为传媒的公开报道可以有效地激活政治中心:“对风险的公开(大众传媒)渲染是当前心胸狭窄的‘在更大程度上是同样的’态度的解毒剂。”(贝克,2004b)178但是,大众传媒对风险的渲染具有两面性和欺骗性,可能加剧人们的不安全感,导致人们对大型媒介(传媒、商业体系等)的强依赖,甚至带来更大的风险。
表面看起来,对于贝克来说,传播是一个信息通道,大众传播(包括新媒体)是一个技术性工具,具有功能性特征。实际上,贝克间接地暗示了风险需要通过大众传媒的途径来表征。鉴于此,有研究者指认了一种媒介化社会的状况:“所谓媒介化社会,是一个全部社会生活、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可以在媒介上展露的社会。媒介化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媒介影响力对于社会的全方位渗透。”(马凌,2008)41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总是一种媒介化的(被中介了的)风险。
从广义的角度来说,风险无法自我呈现,作为一种“二手的非经验”(贝克,2004a)85,只能通过一些特定的媒介(货币、权力、语言和传媒等)来呈现甚至建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把技术本身看作一种媒介,只不过它是具有霸权地位的垄断媒介而已。
有研究者尝试从传媒注1哲学的角度阐释风险的起源问题。作者认为,“由于人们当初创造的众多具有个别传媒性质的科学技术对象被少数‘象征的一般化交往传媒注2'(Symbolisch Generalisierte Kommunikationsm Edien)所中介”。而当今,最一般化的传媒是货币和权力,它们往往具有很强的强迫性和独占性,屏蔽了其他一般化传媒进入交往关系中(孙和平,2009)。而当那些长期被屏蔽的信息(自然的反应、人为的疏忽等)突入人们的意识,灾难出现或者发生了注3,风险来自传统一般化传媒(货币、权力)的统治或者中介所导致的信息匮乏,即风险恰恰是无知、封闭的结果,它的产生和呈现最终总是已经被中介化了的,而中介本身开始脱离对象,变成自我参照的,并自我再生,风险也因此好像获得了自足的生命,无限增殖起来。风险就意味着对风险的定义的争夺,这恰好表现为中介之间的竞争。这样看来,可以把对风险的关注集中到风险定义和风险表征上,可以集中到一些特定的泛化媒介上。也就是说,风险总是已经被中介了的,总是一种广义的、多层面的传播和沟通的问题。
注1这里的“传媒”(medien)概念不同于一般所说的“新闻传媒”。“传媒”指任何一种人类生产的形式、产品和意义的“历史语法”,这种语法是通过人的文化实践形成的(Muenker et al.,2003)81。这种“传媒”具有“感知化”(aisthetisierung)的功能,即一种将“事件”和“感觉”两极结构化的“完成行为式”(performativitaet)功能,它不能还原为符号性的表达(Kraemer, 2004)13-14。这里的传媒哲学讨论是基础传播的问题,当然也涉及一般的传播伦理的问题。
注2这一术语最初来自卢曼(Niklas Luhmann),它表达了一个传媒本体论观点及传媒之间的关系,即我们主体不是与任何“物自体”打交道,而是只跟传媒发生关系,而传媒之间完全是自成体系、内部循环的,即一种传媒不断为另一种更一般化的传媒所差别化和内在化(孙和平,2009)42。
注3风险潜在性的结束可以从两个方面探讨:“风险自身和公众对风险的感知。”(贝克,2004a)64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最终是中介化的,无论是通过意识或是“传媒”体系,比如金融体系。
当然,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具有绝对的重要性。而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自身具有很强的风险性。虽然大众传媒的历史也就百余年而已,但大众传媒却是现代社会的象征,而大众传播不断发展的技术是科技力量的重要成果和绝佳代表。另一方面,大众传媒是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的结构性因素,作为制度性机构和社会代理人之一,其是“人为的不确定性”的重要来源和“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最好表征。
因此,大众传媒不仅仅是风险的定义者、风险的呈现工具,它本身就是风险之源,大众传媒自身就可能导致风险。一些研究者在研究所谓的风险传播时都提到了传媒的这种悖论现象(郭小平等,2006;陈岳芬,2008):一方面导致政治层面的风险意识得到激活,培养受众的风险认识;另一方面却可能产生新的风险源。问题可以这样提出来:就算大众传媒能够提供其所保证的足量、客观、真实的信息,谁能够保证这些信息本身不产生风险?而作为一种处于多种力量制约下的传媒组织,其传播的信息往往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和策略性,谁能够保证其中不潜藏风险?
人们本来期望大众传媒有利于预警、告知和规避化解风险,但是实际上风险具有不可传播性,因为风险具有彻底的不确定性,其无法被阐明,当然更加谈不上传播了,既然无从得知风险是什么,也就更加谈不上预警了。而能够被告知的也不是风险,而是已经发生的灾害。这样看来,有关风险信息的传播实际上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有关灾难信息的传播,风险意识和风险感不过是其信息传播功能的一种副产品而已,而对风险意识的传播和培养本身也可能是新的风险的来源,它起码会引起一种强烈的心理不适或者过于麻木,这两种情况最终会产生什么后果,现在也不太清楚。
而期望通过危机传播或者风险传播来化解风险也往往难以达到目的,危机作为爆发的风险才是可见的,因此危机传播遇到的总是危机而不是风险。另一方面,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危机传播实际上是一种危机管理和危机公关(廖为建等,2004),这涉及影响力管理的技术性和制度性的过程,按照风险社会理论,这恰好是风险之源,也就是说,危机传播往往处理不了风险,反而可能生成新的风险。这是现代传媒的技术特性和机构特性使然。
因此,有研究者指出,在一个已经充分媒介化的社会中,媒介除了能够表征风险外,可能产生媒介技术风险、媒介信息风险、媒介知识风险、媒介舆论风险和媒介政治风险等(马凌,2008)42-43,实际上上述风险都是纠集在一起的,难以截然分开。还有,直到今天我们还不知道怎么面对互联网等新媒体,我们并不确知其未来的走向、对于人类意味着什么和到底会带来什么风险。
另外,还有一些人际(群体)传播的风险更是难以察觉和预料。长期处于风险紧张(这里有来自各方的影响和塑造,包括传媒)的人们,既可能在人际传播中处于自闭、防范的状态,也可能在公共的群体层面上成为恐惧的奴隶,这既可能形成整个社会文化层面的冷漠化,又可能在社会层面上爆发出巨大的集体能量,这种源自风险、焦虑的力量(风险能够通过恐惧的渠道把人群组织起来,其实政府和传媒都在这样做,甚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感,大众传播的恐吓策略也屡见不鲜)可能带来更大的破坏性。这就是人为却不可知的风险性。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代一些有关大众传播在风险社会中的功能研究、危机传播研究、风险传播研究、传播的风险评估与测量等都走上了歧路,甚至所谓应急反应机制和预案也不一定有用,希望用一种技术来解决技术问题将导致风险的再生产,而技术就可以获得永久的控制性,把风险社会变成技术的最佳舞台,这本身就是一个陷阱。因此,治理风险得转换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