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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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编修的“全局副手”刘恕——兼谈《资治通鉴》编修分工的几个问题

《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是我国一部优秀的编年体史巨著,全书叙述了上下1362年的历史(上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起,下至后周显德六年止),共计294卷。主编司马光前后用了19年时间才完成此书,他晚年的全部精力,确是“尽于此书”了。因此,每当我们谈到《通鉴》,就理所当然地会联想到曾经付出巨大代价的主编司马光。但是,在谈论《通鉴》的成就时,也不应当忘记司马光修书时的三大助手——刘攽、刘恕、范祖禹,他们的贡献也是巨大的。应使一般读者知道,司马光之所以能在19年时间里完成这部空前的巨著,与三大得力助手的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他们都是北宋时代第一流的史学家,特别是刘恕,还同司马光一道,对编书的“通部义例”、编次安排、编修断限和修书中的疑难问题等进行了专门讨论,“实系全局副手”全祖望:《通鉴分修诸子考》。,他晚年的生命,实萃于是书,他的贡献远远超过其他两位助手。

刘恕,字道原,筠州(今江西高安县)人,生于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卒于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享年仅47岁。少年时,颖悟俊拔,读书过目成诵。年十三,谒丞相晏殊,殊问以事,道原反复诘难,殊不能对。18岁那年中冯京榜进士,再试经义说书皆第一。这次应试,可以说是初露头角,轰动京师,“名重诸公间”。当时应诏者数十人,以道原“所对最精详,先具注疏,次引先儒异说,末以己意论而断之,凡二十问,所答皆然。主司惊异,擢为第一”《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司马光“以是慕重之,始与相识”。嗣后即授巨鹿主簿,迁和川令。在任地方官期间,执法严明,不避豪贵,能够做到“严簿书,束胥吏,抚鳏寡,绳豪猾,纤悉曲当,皆可为后法”张耒:《张右史文集》卷四九,《冰玉堂记》。,以致“一时号为能吏者多自以为不及”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三,《刘道原墓志铭》。。治平三年(1066),司马光受诏编修《通鉴》,上表推荐刘恕与之共修。这时刘恕年仅34岁,已经成为当时史学名家,并为司马光所重视,认为“馆阁文学之士诚多,至于专精史学,臣未得而知,所识者唯和川令刘恕一人而已”《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此后的13年中,尽管刘恕的官职有过变动,然而编书重任却一直未曾卸肩,直到病势非常严重,才“束书归之局中”。因此,对于《通鉴》的编修,刘恕是做出了自己所能贡献的力量的。

刘恕所以能成为宋代第一流史学家,并为司马光所特别赏识,是与他的勤奋读书、刻苦学习分不开的。他平生的唯一嗜好就是读书,为此常常废寝忘食,“方其读书,家人呼之食,至羹炙冷而不顾;夜则卧思古今,或不寐达旦”《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早在13岁的时候,就已经遍读汉唐诸书。他的求知欲望很强,读书之多,史料之熟,司马光亦为之敬佩。《刘道原十国纪年序》中说:“前世史自太史公所记,下至周显德之末,简策极博,而于科举非所急,故近岁学者多不读,鲜有能道之者,独道原笃好之。为人强记,纪传之外,闾里所录,私记杂说,无所不览,坐听其谈,衮衮不穷。上下数千载间,细大之事如指掌,皆有稽据可考验,令人不觉心服。”这段话不仅讲明了刘恕读书范围之广博,史事掌握之精深,更说明了他读书的目的不在于追名逐利,因而对于“科举非所急”,“学者多不读”的书,他独“笃好之”。所以黄庭坚亦非常赞赏地说:“道原天机迅疾,览天下记簿,文无美恶,过目成诵。书契以来治乱成败,人才之贤不肖,天文、地理、氏族之所自出,口谈手画,贯穿百家之记,皆可覆而不谬。”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三,《刘道原墓志铭》。“当时司马君实、欧阳文忠号通史学,贯串古今,亦自以不及而取正焉。”张耒:《张右史文集》卷四九,《冰玉堂记》。为了读书,有时还不惜远道数百里以求。宋敏求知亳州时,家里藏书很多,刘恕就曾枉道前往借读,并谢绝了主人的殷勤招待,独自闭阁昼夜诵读,留旬日,尽其书而去。就因这次日夜诵读,得了眼疾。他的身体之所以虚弱多病,并且早夭,司马光认为“亦由学之苦邪”。直至患了风疾以后,右肢残废,痛苦不堪,“然苦学如故”。他的好学精神,于此可见。学习中尤“笃好史学”,故有可能掌握丰富的史料,具备优良的史才、超于时人的史识,成为“以史学高一时”的史学名家,为参加《通鉴》编修工作准备了条件。

至于谈到刘恕对《通鉴》编修的贡献大小,首先涉及的就是《通鉴》编写的分工。关于这个问题,由于史书记载中众说纷纭,数百年来常有争议,新中国成立后也曾围绕着这一问题进行过一番争论。近读王曾瑜同志《关于编写‹资治通鉴›的几个问题》载《文史哲》1977年第3期。和曹家琪同志《‹资治通鉴›编修考》载《文史》第5辑。两篇大作,获益甚多,深有启发。他们两位的文章对此问题都做了专门考证,对其结论我是很同意的,但对其具体的论证和某些原文的理解,也存在见仁见智的差异,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我认为,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下列问题:第一,司马光开始时只有刘恕、刘攽两个助手,一同工作了4年。在这4年中,刘攽的任务是编写两汉至隋的丛目、长编,而刘恕则先着手编写五代丛目、长编。关于这点,前者并无疑义,后者则有分歧。在司马光看来,“十国五代之际,群雄竞逐,九土分裂,传记讹谬,简编缺落,岁月交互,事迹差舛,非恕精博,他人莫能整治”《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五三,《乞官刘恕一子札子》。。既然如此,先从难处着手,要刘恕先编写五代长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另外,从范祖禹刚参加工作不久,司马光立刻给他送去“广本”两卷作样本,亦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广本”就是刘恕所修五代长编的复本。如果刘恕开始就负责魏纪以后的长编写作,如何能临时拿出两卷五代长编的样本,又为什么不拿魏纪以后的长编给范祖禹做样本呢?第二,熙宁三年(1070)九月范祖禹参加工作以后,司马光在《答范梦得》书中提出:“请从高祖起兵修长编,至哀帝禅位而止。其起兵以前、禅位以后事,于今来所看书中见者,亦请令书吏别用草纸录出,每一事中间,空一行许素纸(以备剪开粘缀故也)。隋以前者与贡父,梁以后者与道原,令各修入长编中,盖缘二君更不看此书,若足下只修武德以后,天祐以前,则此等事尽成遗弃也。二君所看书中,有唐事亦当纳足下处,修入长编耳。”《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三。这段话无疑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在此之前,刘恕并不像王、曹两位文中所说是负责修魏纪以后的长编,如果修了,隋以前的材料绝对不会全部交给刘攽(请注意,从开始至此,至少已经5年,在此之前并无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司马光中途要刘恕变更任务)。其二,这段话仅仅说明范祖禹参加以后,重新明确一下每个人负责编丛目、修长编的范围断限,绝不是重新分工。第三,刘攽在书局前后5年,刚修毕两汉长编,因工作调动,魏晋以后只好交给刘恕。在这段时间里,刘攽既能修完两汉(确切讲应是后汉长编),那么刘恕的五代部分所成者亦当不在少数。现在既接魏晋以后任务,为了适应主编司马光从上至下删定工作的需要,只好暂时放下五代未尽部分,先修魏晋至隋各朝。这个交替过程应当明确,否则就很难理解。

可是王曾瑜同志不知有何根据,在文中却说:“刘恕在开封则负责魏纪以后长编的写作。”接着就引《考异》卷四晋纪中“汉改元建元”条和《通鉴问疑》等作为论证。其实这些材料并无编修时间,仅仅说明魏晋以后的长编是刘恕所修,并不能证明这段长编是在开封时撰成的。另外,为了证明五代纪为刘恕所作,却又与自己前文叙述产生矛盾,文中说:“在这些条中,有两条提到‘刘恕广本’一词,这在《答范梦得》一信中有说明:‘今寄道原所修广本两卷去(此即据长编录出者,其长编已寄还道原),恐要见式样故也。’广本就是刘恕五代纪长编的复本。他把原作保存在南康军家里,故司马光撰写《通鉴》五代纪定稿一律依据广本。今《通鉴考异》中虽未提到刘恕的名字,而提到‘广本’一词的,有以下六条”。上文已经指出,范祖禹熙宁三年(1070)九月参与书局工作,司马光不久就拿出刘恕“广本”两卷给他做样本。既然“刘恕在开封则负责魏纪以后长编的写作”,那么如何又能拿出五代长编两卷?要知道修书毕竟是项复杂的工作,刘恕在开封时绝对不会既修前五代,又修后五代,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所以我认为,“广本”的提出,更足以说明在开封时期,刘恕所修的是后五代长编,而不可能是别的。特别要指出的是,魏纪虽然是在开封时删定的,而且《通鉴问疑》中也确有记载刘恕与司马光讨论魏纪体例的史实,但不能以此来证明魏纪长编就是刘恕所修。因为当时司马光对刘恕十分器重,故在书局之中,刘恕实际处于副主编的地位,因此,凡属体例、重大或疑难问题,司马光大多会与刘恕商量,如嘉祐中尚未开局编修之前,司马光已与刘恕讨论编年史和编写的断限等问题了见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后序》。。再者,王、曹二位的文中,对司马光《贻刘道原》信的解释显然也是欠妥当的。为了说明方便起见,仍将此信摘录于此:“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讫隋正史,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渠亦当时见众人所作五代史不快意,故别自私著此书也。但恨延寿不作志,使数代制度沿革,皆没不见。道原《五代长编》,若不费功,计不日即成。若举(有的本作‘与’)沈约、萧子显、魏收三志,依《隋志》篇目,删次补葺,别为一书,与《南北史》、《隋志》并行,则虽正史遗逸,不足患矣。”《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三。从信的上下文的结构来看,“道原五代长编”,自然是指前五代而言,否则接下去几句将作何理解?特别是“若举沈约、萧子显、魏收三志,依《隋志》篇目,删次补葺,别为一书……”如果是指后五代,绝不可能这样相提并论。何况司马光是在“恨延寿不作志”的前提下,才建议刘恕补葺这一段史志。再从司马光写信的时间看,这时刘攽已离书局,刘恕正接替在修魏晋以后长编,司马光本人于熙宁四年(1071)亦已开始删定南北朝部分,因此信中所讲,全系指魏晋以后之事。至于王曾瑜同志在文中为司马光担心也实多余,文中说:“从司马光劝刘恕写完五代长编以后,写南北朝的史志看,也应理解为唐以后的五代。否则隋以前的长编写完后,尚有唐以后的五代长编,这是非刘恕莫属的繁重任务,司马光怎么会叫他撇开唐以后的长编不管,专写南北朝史志呢!”上面已经讲了,刘恕在接替魏纪以后长编任务之前,唐以后的五代长编已基本上大功告成,即使还有点尾巴,也正像王曾瑜同志自己所说的,只不过还有“一篑之功”而已,司马光早已胸有成竹,而不会有后顾之忧,所以才鼓励刘恕在前五代长编完成后,乘势就搞个副产品——南北朝史志。这只是乘工作之便,不需另起炉灶。

曹家琪同志文中对这封信的理解有这样一段话:“不错,说‘五代史’,有指唐修五代史的可能,《与刘道原书》里就有一处是如此用法。但这并不是它的固定含义,同一封信里的‘五代长编’的‘五代’,却不能指唐修五代史的‘五代’。《通鉴》里只有《梁纪》、《陈纪》、《隋纪》,若是以刘恕所修‘五代长编’为‘梁、陈、北齐、北周、隋’唐修五代史之长编,在《通鉴》里又有什么用处?修《通鉴》把北齐、北周的长编放在什么地方?这实在是讲不通。”这段文字看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仔细推敲,并非如此,只能说明作者理解问题过于机械。我认为,这封信里所提及的五代,含义只能是固定的一个——指前五代。而这里的前五代,就是泛指(也可以说是借指)梁到隋这段历史,因为唐人修了这“五代史”,所以就有了这个习惯称呼,因而“前五代”长编,就是指梁到隋这段历史的长编,而不应把它理解为一定是“梁、陈、北齐、北周、隋”的长编。难道《通鉴》的这段历史能够不包括北齐、北周史在内吗?试问隋统一以前这段历史是怎样演变而来的?难道删掉北齐、北周这段历史行吗?众所周知,北齐是被北周所灭,而隋朝又是继承北周而起的一个王朝,它取代了周以后,才灭掉南朝的陈而统一全国。既然如此,人家把修这段历史说成是五代史,也并不能说它是荒谬,与历史事实完全相符。应当说,在修《通鉴》时,这段历史的长编是有地方放的,就是放在它们原来的各自历史位置上,这有什么讲不通呢?

关于《通鉴》编修的步骤,长期以来都认为先作丛目,再修长编,由长编删定成书。而曹家琪同志的文中,认为从长编到定稿中间还有一个“粗成编”的半成品过程,现将原文摘引如下:“司马光《与宋次道(敏求)书》云:‘唐文字尤多,托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二百余卷,至大历末年耳。向后卷数,又须倍此,共计不减六七百卷,须更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是从长编先删,使‘粗成编’,再‘细删’成定稿。司马光他们曾经给录出‘粗成编’的半成品起过一个名字叫‘广本’。《答范梦得书》云:‘今寄道原所修广本两卷去’。自注云‘此即据长编录出者,其长编已寄还道原’。在《通鉴考异》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部分也数见‘广本’,……《考异》里的‘广本’应该和《答范梦得书》里的‘广本’是同一性质的。”曹家琪:《‹资治通鉴›编修考》,载《文史》第5辑。上述引文,主要论点有二:一是《与宋次道书》中,司马光有“须更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等语,据此就下结论说“粗成编”就是根据长编删的半成品,再经过“细删”才是定稿。二是认为“广本”就是“粗成编”的半成品代号。因为“广本”与刘恕有关系,从而认为刘恕也参加了从粗成品到“广本”这一过程的删削工作。

我认为,这样的结论是很难令人信服的。首先,单凭这两句话不能概括全部《通鉴》的编修程序,信上明明指的是删唐代长编,即使唐代需要如此,其他各代也不一定如此,因编写长编不是出于一人之手,各个人水平高低不一,这是曹文也承认的,正如写文章修改几次,每个人都无法划一,唐代部分是否经过司马光所说的“粗成编”和“细删”两道也很难说。据李裕民同志考证,“司马光预计三年后《唐纪》可粗成编,若再细删,时间当更长。唯时人倡为浮言,谓是书旷日持久,盖贪钱帛之赐耳。于是司马光严课程,省人事,促修成书。故胡寅曰:‘唐及五代采取微冗’。”李裕民:《刘恕年谱》,载《山西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

其次,“广本”一词,更不能作为长编删为“粗成编”的证据,因为“广本”仅是刘恕后五代长编的代名词,除此之外,更找不到其他各代有“广本”一词的出现。关于这一点,曹文本身也有矛盾,文章一再强调“刘恕不仅作了后五代的长编,还曾把长编删成广本”。事实上《答范梦得书》“今寄道原所修广本两卷”句的自注很明确,“此即据长编录出者,其长编已寄还道原”。这个“录出”,分明是刘恕长编在司马光处,由司马光委书吏“录出”,即抄了副本,抄好后,长编仍旧寄还道原保存。从何理解刘恕把长编删成“广本”呢?这两句话意思十分明确,本来无需多辩,况且恕子羲仲《通鉴问疑》中说得非常肯定:“先人在书局,止类事迹,勒成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任君实笔削。”可见刘恕所作仅是“勒成长编”,并未再做什么“粗成编”的工作,否则刘羲仲决不会将他父亲的功劳轻易抹掉。

再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在给范祖禹的那封信中,讲述编写程序时,不仅详细介绍了丛目应当如何做,而且指出了长编要在丛目做好的基础上才能着手编修,因为长编就是“半成品”的初稿。除此之外,更无一字谈及还有什么“粗成编”、“广本”的编写情况。关于这点,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便足以证明。他在《进续资治通鉴长编表》中云:“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属采摭异闻,以年月日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当时祖禹所修长编,盖六百余卷,光细删之,止八十卷。今《资治通鉴》唐纪一百八十五卷至二百六十五卷是也。故神宗皇帝序其书,以为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臣诚不自揆度,妄意纂集。虽义例悉用光所创立,错综铨次皆有依凭,……顾臣此书讵可便谓《续资治通鉴》?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庶几可也。”李焘的著作是按照司马光所创立的全部义例过程编写的,但出于自谦,不敢与司马光并列,虽是成品,仍“姑谓《续资治通鉴长编》”,说明自己这部书还只是半成品或初稿(长编)。如果编修义例中还有从长编到删为“广本”的程序,李焘为何不称“广本”,姑谓《续资治通鉴广本》,而竟称“长编”呢?由此可见,在《通鉴》编修程序中,绝没有什么由“长编”删为“广本”的过程,“广本”一名乃是刘恕所修后五代长编副本的代号。

综上所述,我认为刘恕不仅编写了魏晋以后到隋的长编,而且五代十国长编绝大部分亦出自刘恕之手。前者证据是:(1)司马光《与刘道原》书中就直接谈了这个问题,这里不再重复。(2)范祖禹在《秘书丞刘君墓碣》里说:“道原于魏晋以后事尤精详,考证前史差谬,司马公悉委而取决焉。”《范太史集》卷三八。范祖禹的话是非常可靠的,他不仅同刘恕一道编书,更重要的是他直接参与《通鉴》全书的定稿工作。(3)《通鉴问疑》所载司马光与刘恕讨论的问题性质和讨论的语气亦是确凿证据。这些问题,好多是司马光在删定刘恕编写的长编时提出的,并与刘恕进行了讨论。至于五代十国长编是否刘恕编写,证据就更加明显了:首先司马光在《乞官刘恕一子札子》中说得非常肯定,五代十国历史,头绪纷繁,“非恕精博,他人莫能整治”。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在上这个札子时,《通鉴》全书早已定稿上奏,所说自属定论。何况他是主编,说话比任何人都有权威。其次,司马光在《答范梦得》书里,明确各人任务时已经点出。第三,《通鉴考异》中关于五代十国一段,保留了许多刘恕考核史实的记录,“广本”一词多次出现,这是明证。还有刘恕所著的《十国纪年》,亦应被视为编写五代长编时的副产品。

《资治通鉴》全书共294卷,编纂过程中所参考的书籍,除正史之外,还有杂史、笔记、奏议、文集等达322种之多,至于卷数就无从稽考了。有唐一代,司马光在《答范梦得》书中曾有提及,这是很宝贵的材料。书中云:“请且将新、旧《唐书》纪、志、传及统纪补录,并诸家传记小说以至诸人文集稍干时事者,皆须依年月注所出篇卷于逐事之下,……尝见道原云,只此已是千余卷书,日看一两卷,亦须二三年功夫也。”有唐一代即千余卷,其他各段所用书籍卷数之多亦可想而知了。这段引文还说明,刘恕尽管不负责唐代长编的编写工作,但于唐代史籍却全部览阅,所以每段历史他都有发言权,他是一位通才,一位当之无愧的“全局副手”。据史书记载,当时该书草稿在洛阳者“盈两屋”,这都是司马光和三大助手亲笔所成,而其中刘恕一人所看之书籍,所成之长编,远远超过了其他两大助手。单从成书卷数来看,魏晋至隋唐和五代十国两部分就有145卷,几乎占到全书一半。所以,刘恕在这部书上所花的功夫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如此,他还负有同司马光讨论全书编写的体例、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重要历史事件的安排以及历史材料的取舍等任务。司马光自己就曾说过:“臣修上件书,其讨论编次,多出于恕。”《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五三,《乞官刘恕一子札子》。又说:“凡数年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则以诿之道原,光受成而已。”《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这当然不完全是客气话。刘羲仲在《通鉴问疑》中亦云:“君实访问先人遗事,每卷不下数条,议论甚多,不能尽载。……君实寓局秘阁,先人实预讨论。”这里所谓“每卷不下数条”,自然是指《通鉴》全书而言。熙宁九年(1076),即司马光迁书局于洛阳后的第五年,刘恕为了与司马光讨论编书事宜,水陆数千里至洛阳,住了数月。这次讨论的问题一定很多,可惜具体情形已不得而知。这时他已发现身体非常虚弱,因而表现很悲观,竟对司马光说:“恐不复再见。”从洛阳回去,尚未至家,“遭母丧”,悲哀愤郁,遂得半身瘫痪之症,“右手足偏废,伏枕再期,痛苦备至”。即使如此,他的修书工作仍未停止,“每呻吟之隙,辄取书修之”《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未死之前,未尝一日舍书不修”。所以司马光说,“刘恕同编修《资治通鉴》,功力最多”《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五三,《乞官刘恕一子札子》。,“光之得道原,犹瞽师之得相也”《通鉴问疑》。。这确是肺腑之言。

刘恕的一生,除了参与编写《通鉴》之外,自己的著作已成者有《十国纪年》42卷,《疑年谱》、《年谱略》各1卷,《资治通鉴外纪》10卷。他平时治学谨严,不成熟者便不愿外传,直到病势临危,还孜孜不倦地借书校正。由于他早死,所有著作上的计划大多未能完全实现。他很想对《通鉴》前后进行补辑,“采宋一祖四宗实录国史为后纪,而摭周威烈王以前事迹为前纪”。后因病倒卧床,右肢残废,“知远方不可以得国书,后纪必不能就,乃口授其子羲仲,以成此书,改名曰外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而其《通鉴外纪前序》亦云:“夜台甫迩,归心若飞,不能作前后纪而为外纪,他日书成(指《通鉴》),公为前后纪,则可删削外纪之繁冗而为前纪,以备古今一家之言。”可见直到临终前,他还希望司马光修完《通鉴》后,能够续成前纪、后纪,实现“以备古今一家之言”的愿望。清代胡克家曾对《通鉴外纪》做过补注工作,认为是书“所采自经说、史传、诸子百家而外,旁及谱牒、谶纬、卜筮、占验之书,不下二百余种,实足以囊括古今之事变,推明众史之同异。其叙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亦能赅而不缛,要而不繁,自可与经传并行不悖”。又说:“道原不载荒唐之说,不穷幽渺之辞,虽博引详征,而其旨必归于正。”《资治通鉴外纪注补序》。至于《十国纪年》,司马光虽按照作者要求为之作序,但序中对该书却未作评价。南宋时,薛季宣在《叙十国纪年》一文中,既介绍其人,又评论其书。叙曰:“恕名有良史之才,留心著述,尝从文正司马公学,与修《资治通鉴》。绎馆殿,尽未阅之书,于是裒集众家,参诸野记,纂修斤削,以就此书。……是书盖一世奇作,其叙事微而赡,简而详,疏而有旨,质而不芜,广博辞文,贤于国志旧史远甚。然而牵于多爱,泛取兼收,琐务中人,尚多记载,至其书法端不俟后言而见。”《浪语集》卷三〇。这两部书对于研究先秦和五代十国历史都有重要参考价值,特别是《十国纪年》,司马光在《资治通鉴考异》中引证不下数十处,史料价值之高于此可见。

刘恕是个无神论者,“尤不信浮屠说,以为必无是事。曰:‘人如居逆旅,一物不可乏,去则尽弃之矣,岂得赉以自随哉’”《宋史》卷四四四,《刘恕传》。。他的史学思想有不少进步的地方,特别在史学见解上,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并且有其独到之处。他对于“圣人”的《春秋》并不看得那么神圣。司马光修《通鉴》,其所以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晋,刘恕曾当面请教:“公之书不始于上古或尧、舜,何也?”“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经》,不可损益。’曰:‘曷不始于获麟之岁?’曰:‘《经》不可续也。'”《资治通鉴外纪后序》。关于这点,清代王鸣盛曾有过评论,说:“司马光《资治通鉴》托始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魏、赵、韩为诸侯,以为周不能守名器,故托始于此,盖借此以立议论,示鉴戒,为名教防闲,其实公本意则不敢上续《春秋》,但续《左传》,而始于此。”《蛾术编》卷十一,“资治通鉴左传”条。王氏所论的这两种思想,对司马光来说,确是兼而有之。可是刘恕就不管这一套,既不要去维持名教,亦不受“圣人”《春秋》经的束缚,而只是从实际作用考虑问题。他认为周威烈王以前这段历史,如果不续,结果必然是“其事散而无纪,其言远而难征”。为了做到“备古今一家之言”,有什么不好续呢!所以他一心一意想补续起来,直到病危在床,仍口授其子羲仲书之,编成《通鉴外纪》。就这点而言,他的史学思想就是要比司马光来得进步。他的史学见解,也有独到之处,如旧史记载武丁梦求贤相傅说的故事,他能以科学观点加以说明,指出武丁绝不是“徒以梦取”的糊涂虫,武丁深知傅说有才,但出身低贱,从奴隶立刻提拔为相,必然引起反对,因而托梦求人,“如天所授,群臣莫之疑惧,而傅说之道得行”《资治通鉴外纪》卷三。,这就是“托诸梦寐以服群臣”。这个论述合情合理,把历史记载从迷信的迷雾中解脱了出来。能够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和解释历史上的传说,自然是很可贵的。不过他的政治思想和司马光一样保守,他反对王安石变法,为此甚至最后与王安石绝交。当然,在他一生当中,因笃好史学,从34岁起,一直参加《通鉴》编修工作,因而政治上也不曾有过什么大的作为,至于反对王安石变法,只不过是他生活中间一个次要的插曲而已。由于他全部精力集中在做学问上面,尽管生活非常贫苦,也从不计较,“家贫至无以给旨甘,一毫不妄取于人”《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八,《刘道原十国纪年序》。。自云:“家贫,书籍不具。”只有到处向有书人家借读,这种精神至今仍值得称颂。刘恕平时自己要求也相当严格,认为“平生有二十失”、“十八蔽”。诚如黄庭坚所云:“观其言,自攻其短不舍秋毫,可谓君子之学矣。”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三,《刘道原墓志铭》。文人相轻,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而刘恕却能够如此严于律己。可惜,这样一位以毕生精力致力于史学研究的学者,不幸因病早死,因而他的名字、他的成就,今天几乎湮没无闻了。我认为他于祖国文化遗产有重要贡献,是值得纪念的。


(原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1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