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国废旧纺织品的回收体系及其现状
第一节 我国废旧纺织品来源及产生量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按照纺织品终端产品使用范围划分,可分为服装用纺织品、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三大类。
一、废旧纺织品的来源、含义及分类
废旧纺织品主要来源于两个环节:一是生产环节,如棉纺厂的落棉、纺织厂的回丝、化纤厂的废丝、印染厂的废布、服装厂的边角料等;二是消费环节,如完成使用寿命周期以后淘汰的废旧服装和家用纺织品等。由于产业用纺织品主要用于医疗、建筑、过滤材料等领域,一般不能回收利用,而棉纺厂的落棉、纺纱厂的废纱可以直接作为纺织原料,大多被工厂内部直接回用,因此,废旧纺织品主要指化纤厂、织造厂、印染厂和服装厂的废丝、回丝、废布及边角料,淘汰的废旧服装及家用纺织品等。
废旧纺织品按照纤维组分划分,可以分为单组分织物和混纺织物。其中单组分纺织品主要有纯天然纤维(棉、毛、丝、麻)织物、纯涤织物、锦纶织物等;混纺织物主要包括涤/棉织物、涤/毛织物和毛/腈织物等。其中,涤纶消耗量占全部化纤的91%,棉占天然纤维的90%以上,因此,经估算,纯棉、纯涤、涤/棉和涤/毛织物占全部服用、家用纺织品的90%以上。
二、废旧纺织品的产生情况
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估算,2010年我国纤维加工总量可达4130万吨,出口量为1350万吨。加工环节产生的废旧纺织品占纤维加工量的10%~12%,大约产生413万吨以上的废料。服装用纺织品、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三大终端产品纤维消耗比例为49∶32∶19。根据三大终端产品的消费比例,扣除出口数量,留在国内消费的服用和家用纺织品数量为2251万吨。纺织品的生命周期一般为3年,3年以后,这些纺织品就可成为废旧纺织品的来源。因此,每年废旧纺织品的数量将达2664万吨。其中化学纤维占70%,约1864.8万吨,天然纤维约799万吨。
此外,我国也是制服生产和消耗大国,其中解放军、武警、公安的废旧制服必须集中收缴。据统计,每年解放军、武警、公安废旧的被装物资分别达4.5万吨、1.8万吨和0.6万吨,合计6.9万吨,目前这些旧军服都存放在全国各地的仓库中,库存压力越来越大,既占据大量储藏空间,又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