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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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舞蹈编导在使用舞蹈语言与表达意思上,借助情绪感染和意境带领,把观众引入一种特定的情境,调动观众的生活经验,审时度势地意会到某种体验,一般说是一种共鸣。这就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舞蹈表现和观众接受之间构成的舞蹈与观赏者的交流。我们把表达机制所运用的媒介称之为“语言”,实际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而是一种艺术语言,艺术语言总是与文字语言有不相同的表述系统,这被我们称为“本门类”艺术的“特点”。实际上这个特殊之处不仅仅是特点那么简单,可以说是另外一套表述和感受系统,好在人们对艺术的接受是天赋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就靠感觉来“感受”。实质上,舞蹈语言就是靠感觉来接受和表达的,只不过专业从事编舞的人,才要专门研究舞蹈语言是怎样与人们沟通。换句话说,编导为了更好地利用舞蹈语言,才会专门研究舞蹈语言是怎样为观众所接受的。编导能够采用一定的语言机制自圆其说,观众就能够感觉和体味出一定的品质内涵,这期间运用的是“形式联系”,在不同艺术形式同一主题表达“联系”经验上,我们遇到了同质异构的问题。在同一主题不同艺术种类形式表现的时候,会表现为美学界所说的“同质异构”。听到田园诗一般的音乐和阅读田园诗,这是音乐和文学两种艺术种类,但是在观众心理产生了一种有生活“联系”的感受,观众在音乐中体会到诗的意境,产生同质异构的审美经验。据此要求舞蹈创作要自圆其说创造自己的“机理构造”,这种机理和构造就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因此可以被观众拿来与相同的质量所印证。观众是靠感觉来接受舞蹈语言的,编导则要靠专业知识来研习舞蹈语言,熟练运用艺术语言和表达技巧。

舞蹈编导的舞蹈语言基础是舞蹈动作和表情,但是其中还包括“戏剧语言”“符号表征”“逻辑约定”“表情暗示”。同时编导要擅于借用观众对表现事物的空虚部分的联系和猜想——补缺。编导为观众制造其中一半,让观众在心里“想象地”填补另一半,实际上,编导始终是在借助观众的能量来完成自己的创作。编导要擅于运用观众能量,或是想象力或是判断力,编导者永远都是表现一个事物的一个角度,而观众却感觉到了一个事物的全部,这也就是艺术。这里讲的是“感觉”和“全部”,其中有很多是虚线的地方,这些地方都依赖着观众的想象和联想来完成。“虚”的地方实际上是没有的,只是观众想象到的一个“有”,实际上编导就是运用的这个机制来构筑舞蹈表达与观众接受之间的“语言”体系,舞蹈语言在作者与观者之间产生了作用。

舞蹈编导接受训练是为了开拓动作的适用范围,久而久之,也把脑袋停留在大腿上了。实质上,编导应不忘我们的主宰依然是一部作品的主题思想和一个编导的视角立意。为了求助一个顺利的表达,编导往往先求助于对动作本身的开掘。在有了主题思想之后,可以有一个坚强的专业语言后盾把要说的事情说出来,这被视为符合逻辑的结果。但事实证明,往往事与愿违,等你把动作开掘到一定的程度,似乎已经不习惯另外一种思维方式了,也就不会去考虑“思想主题”的事了。因此我们要将形象塑造与塑造形象的语言联系起来,去改变割裂和顾及不周的情况。所以才有了形象语言的研究,本研究就是把动作开掘上升到形象语言的层面,也就是在开掘动作时刻就须关照语言性,注重形象因素。这就避免了最后形成“动作”花哨,而又在花哨的动作后面再叠加上形象的现象。这就好像是在贴标签,而不能浑然天成为舞蹈形象。《中国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就是要使得动作的开掘变得更贴近于编导实际创作中对形象塑造的要求。我们往往在开掘动作的时候确实出现很多动作,但是没有几个能为塑造形象服务的,因此会产生许多废动作。这实际上又是一种障眼法,阻碍了编导朝着正确的方向去发展动作。为了与编导实际工作相适用,在生成动作的时候就要照顾到表达的必要性,因此这就需要动作具有一定的语言功能,即“舞蹈编导形象语言”。本研究旨在剧场艺术作品的舞蹈创作,塑造艺术形象。我们研究形式感就是加强艺术性,同时也是为了艺术形象塑造和艺术表达服务的,不是为了形式本身而孤立存在的。

《中国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的另一个重点是要注重中国舞蹈艺术的实际情况。中国艺术传统非常注重形象,这就为中国舞蹈编创画就了一条注重形象的舞蹈创作传统之路,也成为一种舞蹈审美内在的规定。中国艺术讲究传神,而传神的基础是形象;传统绘画理论讲究“似与不似之间”,中国戏曲讲究塑造人物在于“形似”“神似”和“出神入化”等等,这些高妙而质朴的艺术理论基本都是站在“有形”的基础之上,“有形”先是存在于“形而”之上,然后在有形的基础上谈论“破形”而出“神”。了解了这样一个具有自身艺术特色的艺术传统,其实就是要在舞蹈中保留中国自身的舞蹈文化特性。比如:舞蹈艺术本身是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而传入中国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是与戏剧、歌剧、芭蕾舞这些艺术种类一同传入中国的,这些艺术都是建构在剧场艺术范畴之内的新的艺术形式。舞蹈艺术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被传入中国,成为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艺术形式,但舞蹈艺术如何与中国舞蹈文化相结合,成为真正具有中国品格的舞蹈艺术?这就要将中国古典文化之根找到,我们应追溯到源头去辨识“正本清源”之根基,扎根中国民族文化土壤中达到“冠茂繁华”之发展,走一条舞蹈开掘与发展的正确之路,走一条健康而具有传承性的舞蹈创作和发展之路。

本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中国舞蹈的文化特质;第二章,中国舞蹈形象语言的审美品质;第三章,舞蹈形象的艺术品质;第四章,身体运动的空间时间与形象认知;第五章,舞蹈形象语言的编导教学;第六章,舞剧创作中形象语言的深化。

《中国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将研究集中在舞蹈的形象语言之上。在编舞实践过程中,有时编导者会侧重于语言方面的训练,因为在舞蹈编导运用语言之前是单纯的动作层面,在动作层面则运用一定的编舞技法试图开掘动作的丰富性,探究动作表现力和幅度,此时对动作的产生和功用往往是以分解动作的各种元素来展开的,是就动作而谈动作。久而久之,用于分解动作的力度大了,致使综合运用的关注度减少了,因此会使学习编舞的学生在编舞概念上产生难以分辨的偏差。形象语言研究就是架构在所有编舞技法之上的一种对舞蹈形象语言的认知、掌握和运用的舞蹈创作理论,它辐射到编导系现今教学环节中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和“舞剧教学”。是对舞蹈形象塑造的总关注,同时从中国舞蹈文化的源头寻找理论依据和审美品格,为舞蹈塑造形象寻找依据。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既关注舞蹈创作的独特性,又符合艺术创作的总原则——创造生动的艺术形象,试图为舞蹈的形象塑造和形象语言寻找历史的传承性,以及民族文化基础。同时,学习世界舞蹈理论先进成果并为我所用,创造出与中国舞蹈创作理论和实践相符合的舞蹈创作应用理论。这个理论是指舞蹈艺术的创作核心与任务是塑造鲜活的艺术形象,表达人类情感,摈弃“形式主义”,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同时也研究“舞蹈的纯形式”问题,但目的是为了围绕“表现情感”的核心而展开的。因此,研究有了主张就要紧紧围绕主张的主题而展开。舞蹈需要一个外观,这个外观是一种包含或“形象”,一个以人体为基础媒介的艺术形式,编导者应赋予这个客观存在一定的确定性,或是形象包含或是借助形象表征。总之,如果不希望观众把想象停留在表象的“人的形象上”,那么编导就得研究如何消解原有形象,并通过一定的艺术手段建立新的、编导所需要的形象,或者编导所需要的艺术效果,或者编导所需要的抽象性意境,等等,这些都是舞蹈形象语言研究所关注的核心议题。

本书将多年来在舞蹈创作领域中含糊其辞的观念,通过形象语言研究把过去羞羞答答的关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问题明朗化了。“语言”虽然有自身的审美意趣和形式感,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此而不能够进一步深入到内容层面的表述,那么语言在总体上就失去了其“真实意义”。编导者不能停留在“玩”动作上,应当去关怀真情实感的表达,而舞蹈的真情实感的表达往往是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来完成的。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表明:虽然关注的是语言,但是并不是在关注语言本身的美感,而是关注语言如何能够准确地传达出内容之美,这是第一层。第二层就是深入细致地研究语言本身,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充分地运用好舞蹈语言本身。第三层才是如何运用舞蹈语言来塑造形象。艺术形象的塑造被列举为舞蹈创作活动的终极目标,任何理由的创作都不能背离艺术形象创造这个艺术活动的最终目的。当然,对形象的认知又是允许有不同的关注角度的。中国艺术传统之中我们可以寻找到讲究“写意”的艺术流派和传统,这个传统不主张割裂地只讲艺术形式,从来都要求艺术作品“神形兼备”,“神气”是居于一定的“外在形貌”之上的,而从来都不主张脱离“内容”只强调“形式”。因此,中国艺术往往少有“形式主义”的单一支脉的发展,这里主要挑明了“形式主义”只能是第二层面地对艺术手段的丰富起到功能性的作用,而不能变成主宰整个编导思维的主干思想,主宰编导思维的一定是主题的追求和思想意义的开掘,而创作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则是一个编导毕生的艺术追求。依据这样的总体思路与观点来展开创作理论的研究,从舞蹈人体的文化承担和舞蹈科学领域对动作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继承这些成果用以创造自己的新意,来确立舞蹈编导的语言序列和形象基础。舞蹈的叙事特征是由一整段舞蹈完成作者的一个简单的含义和意念,因此就要求作者尽可能地使其意念选择得节省、集中和精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将其意念传达给所要传达的人——观众,这实质就是一个编导者自省的过程,就是要修炼其自身的敏锐度,以及能够将自己的感觉通过极强的行为能力使之变成现实的历程。这个行为能力就是舞蹈的编舞,编舞实质就是将舞蹈动作变成“语言”加以传达。有些编导,只能将动作停留在动作层面,而不能把动作进一步发展转化成为语言,有的是没有这个功力,有的是没有这个认识。一般我们见到一部好的舞蹈作品,其形式与内容的界限是分不出来的,既有优美的舞蹈形式,又展现出好的舞蹈内涵。由于美学界对“有意味的形式”之界定,为纯形式类的作品找到了很恰当的注解,这也使一般人难以分界:一部舞蹈作品哪些属于形式范畴,哪些属于内容范畴。舞蹈编导的训练就是要能够分得出来舞蹈的形式与内容,但这一点有时会很难。我们在实践中可以发现由于这些不清晰的理解,一般在处理舞蹈的内容问题时,大部分人采用哑剧形式来表述内容,很难用舞蹈动作来表现内容,这就是认识不到舞蹈的形式与舞蹈动作所具有的语言性,由此可以检验出某人对舞蹈内容的认知程度,虽然他舞蹈跳得很好,但不能代表他对舞蹈语言的认知程度就高,这表明舞蹈对于人们来说,“会跳舞是一回事”,而“认知舞蹈则是另一回事”。

《中国舞蹈编导形象语言研究》力图解决编导教学中“隐含着的”有关中国舞编导如何锻造“形象语言”的问题,使多种编舞技术、技法在伊始,就介入形象语言观念。同时研究教学实践中的“动作与语言”“语言与想象”及“语言与情感”“语言与审美”等舞蹈创作的思想观念、行为意旨和创作终极问题。突出中国舞蹈编导的方向特点,针对中国舞蹈创作建立有特性的“形象语言”的创造性编排技术,并由此产生“形象的本体化”舞蹈语言体系,为中国舞蹈创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建立《中国舞蹈导形象语言研究》应用理论。在社会效益方面,力图通过理论的研究,使舞蹈编导专业的人才培养走上更成熟的轨道,并为今后舞蹈创作在社会上获得更广泛的认同,以及构建一些审美方面沟通与交流奠定有效的理论资源和方法。同时也使得舞蹈创作的理论研究能为中国社会的文化精神需求贡献艺术美育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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