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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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厂卫之前,恐怖气氛初露端倪

朱元璋一统天下

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军已经平定山东。南征军已降方国珍,移军福建,水陆两路都势如破竹。一片捷报声使应天的文武臣僚欢天喜地,估量军力、人事和元政府的无能腐败,加上元朝将军疯狂的内战,荡平全国已经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苦战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无非是为做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荫子,有大庄园,好奴仆,数不尽的金银钱钞,用不完的锦绮绸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舒舒服服过日子。如今,这个日子来了。吴王要是升一级做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进一等做帝国将相了。朱元璋听了朱升的话,“缓称王”,好不容易熬了这么多年,才称王,称呼从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见得一统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过皇帝瘾。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杀声中,应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为国的大典。

自然,主意虽然打定,自古以来做皇帝的一套形式,还是得照样搬演一下。照规矩,是臣下劝进三次,主公推让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滥调,于是,文班首长中书省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文武百官奉表劝进:“开基创业,既宏盛世之舆图,应天顺人,宜正大君之宝位……既膺在躬之历数,必当临御于宸居……伏冀俯从众请,早定尊称。”不用三推三让,只一劝朱元璋便答应了。十天后,朱元璋搬进新盖的宫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祗说:“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祗。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祗,惟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

即位礼仪也决定了,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贺舞蹈,连呼万岁三声。礼成,具皇帝卤簿威仪导从,到太庙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于是皇帝服衮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贺。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认了,朱元璋成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为“奉天殿”,皇帝诏书的开头也规定为“奉天承运”。原来元时皇帝白话诏书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的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奉顺,改作奉作承,为“奉天承运”,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能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

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规定的礼仪节目,遂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以应天为京师。去年年底,接连下雨落雪,阴沉沉的天气,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气更好,到行礼这一天,竟是大太阳,极好的天气,朱元璋才放了心。回宫时忽然想起陈友谅采石矶的故事,做皇帝这样一桩大事,连日子也不挑一个,闹得拖泥带水,衣冠污损,不成体统,实在好笑,怪不得他没有好下场。接着又想起这日子是刘基选的,真不错,开头就好,将来会更好,子子孙孙都会好,越想越喜欢,不由得在玉辂里笑出声来。

奉天殿受贺后,立妃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晋爵。皇族不管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时闹闹嚷嚷,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满了蓬勃的气象,新京师里添了几百几千家新贵族,历史上也出现了一个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许多家族组织成一个新统治集团,代表这集团执行统治的机构是朝廷,这朝廷是为朱家皇朝服务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给他的皇朝起的名号——大明。

设监察机关弹劾百官

由于历史包袱的继承,皇权的逐步提高,隋唐以来的官僚机构,以巩固皇权为目的的三省制度——中书省出命令,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主施行——中书官和皇帝最亲近,接触机会最多,权也最重。宋代后期,门下省不能执行审核诏令的任务,尚书省官只能平决庶务,不能与闻国政,三省事实上只是一省当权。到元代索性取消门下省,把尚书省的官属六部也归并到中书,成为一省执政的局面。地方则分设行中书省,总揽军民大政。其下有路、府、州、县,管理军民。

三省制的形成有它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就这制度本身而论,把政权分作三份,一个专管决策,一个负责执行,而又另有一个纠核的机构,驳正违误,防止皇权的滥用和官僚的缺失,对巩固皇权,维持现状的意义上说,是很有用的。可是,在事实上,官僚政治本身破坏了瘫痪了这个官僚机构,皇权和相权的冲突,更有目的地摧毁了这个官僚机构。

官僚政治特征之一是做官不做事,重床叠屋,衙门愈多,事情愈办不好,拿薪水的官僚愈多,负责做事的人愈少。例如从唐以来,往往因事设官:尚书省原有户部,专管户口财政,在国计困难时,政府要张罗财帛,供应军需,大张旗鼓,特设盐铁使、户部使、租庸使、国计使等官,由宰相或大臣兼任,意思是要提高搜括的效率,可是这样一来,户部位低权轻,职守都为诸使所夺,便变成闲曹了。兵部专管军政,从五代设了枢密使以后,兵部又无事可做了。礼部专掌礼仪,宋代却又另有礼院。几套性质相同的衙门,新创的抢了旧衙门的职司,本衙门的官照例做和本衙门不相干的事,或者索性不做事。千头万绪,名实不符,十个官僚有九个不知道自己的职司。冗官日多,要官更多,行政效率也就日益低落。到元代又添上蒙古的部族政治机构,衙门越发多,越发庞大,混乱复杂,臃肿不灵,瘫痪的病象在显露了。

而且就官僚的服务名义说,也有官、职、差遣之分。官是表明等级、分别薪俸的标识,职以待文学侍从之臣,只有差遣是“治内外之事”的。皇家的赏功酬庸,又有阶、勋、爵、食邑、功臣号等名目。以差遣而论,又有行、守、试、判、知、权知、权发遣的不同。其实除差遣以外,其他都是不大相干的。皇权和相权的矛盾:例如宋太宗讨厌中书的政权太重,分中书吏房置审官院,刑房置审刑院。为了分权而添置衙门,其实是夺相权归之于皇帝。皇帝的诏令照规矩是必须经过中书门下,才算合法,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用意是防止皇权的滥用。但是,这规矩只是官僚集团的规矩,官僚的任免生杀之权在皇帝,升沉荣辱甚至诛废的利害超过了制度的坚持,私人的利害超过了集团的利害。唐武后以来的墨敕斜封(手令),也就破坏了这个官僚制度,摧杀了相权,走上了独裁的道路。

朱元璋继承历代皇权走向独裁的趋势,对官僚机构大加改革,使之更得心应手,为皇家服务。

元代的行中书省是从中书省分出去的,职权太重,到后期鞭长莫及,几乎没法子控制了。朱元璋要造成绝对的中央集权,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区的政令。布政使是朝廷派驻地方的代表、使臣,禀承朝廷,宣扬政令。全国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年)增置云南布政使司。布政使司的分区,大体上继承元朝的行省,布政使的职权却只掌民政财政,和元朝行中书省的无所不统,轻重大不相同了。而且就地位论,行省是以都省的机构分设于地方,布政使则是朝廷派驻的使臣,前者是中央分权于地方,后者是地方集权于中央,意义也完全不同。此外,地方掌管司法行政的另有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主管一区刑名按察之事。布按二司和掌军政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是朝廷派遣到地方的三个特派员衙门。民政、司法、军政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直接由朝廷指挥,为的是便于控制,便于统治。布政司之下,真正的地方政府分两级,第一级是府,长官为知府;有直隶州,即直隶于布政使司的州,长官是知州。第二级是县,长官是知县;有州,长官是知州。州县是直接临民的政治单位。

监察机关原来是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有监察御史一百十人,分掌十二道(按照布政使司政区分道,后增为十三道)。职权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百官猥茸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和变乱祖宗制度的,都可随时举发弹劾。这衙门的官被皇帝看作是耳目,替皇帝听,替皇帝看,有对皇权不利的随时报告。也被皇帝看作是鹰犬,替皇帝追踪、搏击一切不忠于皇帝的官民,是替皇帝监视官僚的衙门,是替皇帝检举反动思想、保持传统纲纪的衙门。监察御史在朝监视各个不同的官僚机构,派到地方的,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监、茶马、监军等职务,就中巡按御史算是代皇帝巡狩,按临所部,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是最威武的一个差使。

行政军事监察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由皇帝亲身总其成。官吏内外互用,其地位以品级规定。从九品到正一品,九品十八级,官和品一致,升迁调用都有一定的法度。百官分治,个别对皇帝负责。系统分明,职权清楚,法令详密,组织严紧。而在整套统治机构中,互相钳制,以监察官来监视一切臣僚,以特务组织来镇压威制一切官民。都督府管军不管民,六部管民不管军。大将在平时不指挥军队,动员复员之权属于兵部,供给粮秣的是户部,供给武器的是工部,决定战略的是皇帝。六部分别负责,决定政策的是皇帝。在过去,政事由三省分别处理,取决于皇帝,皇帝是帝国的首领。在这新统治机构下,六部府院直接隶属于皇帝,皇帝不但是帝国的首领,而且是这统治机构的负责人和执行人;历史上的君权和相权到此合一了,皇帝兼理宰相的职务,皇权由之达于极峰。

军队上创立卫所制度

专制独裁的君主,用以维持和巩固皇权的两套法宝,一是军队,二是官僚机构,用武力镇压,用公文统治,皇权假如是车子,军队和官僚便是两个车轮,缺一不可。

先来说说其中的一个轮子——军队。

朱元璋在攻克集庆以后,厉行屯田政策,广积粮食,供给军需。和刘基研究古代的兵制:征兵制的好处是全国皆兵,有事召集,事定归农,兵员素质好,来路清楚,政府在平时无养兵之费。坏处是兵员都出自农村,如有长期战争,便影响到农村的生产。而且兵源有限制,不适合于大规模的作战。募兵制呢?好处是应募的多为无业游民,当兵是职业,数量和服役的时间,可以不受农业生产的限制。坏处是政府经常要维持大量数目的常备军,军费负担太重,而且募的兵来路不明,没有宗族乡党的挂累,容易逃亡,也容易叛变。理想的办法是折中于两者之间,有两者的好处,而避免各自的坏处,主要的原则,是要使战斗力量和生产力量一致。

刘基创立的办法是卫所制度。

卫所的兵源有四种:一种是从征,即起事时所统的部队,也就是郭子兴的基本队伍。一种是归附,包括削平群雄所得的部队和元朝的投降军。一种是谪发,指因犯罪被谪发当军的,也叫作恩军。一种叫垛集,即征兵,照人口比例,一家有五丁或三丁出一丁为军。前两种是定制时原有的武力,后两者则是补充的武力。这四种来源的军人都是世袭的,为了保障固定员额的维持,规定军人必须娶妻,世代继承下去,如无子孙继承,则由其原籍家属壮丁顶补。种族绵延的原则,被应用到武装部队里来,兵营成为武装的家庭群了。

军有特殊的社会身份,单独有“军籍”。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户部,匠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上、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截然地分开的。民户有一丁被垛为军,政府优免原籍老家一丁差徭,作为优恤。军士到戍所时,由宗族治装。在卫的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则称为舍人。日常生活概由政府就屯粮支给,按月发米,称为月粮,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军一石。(守城的照数支给,屯田的支半。)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的四斗。衣服岁给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出征时则例给胖袄鞋裤。

军队组织分作卫所两级:大体上以五千六百人为卫,卫有指挥使。卫分五千户所,所一千二百二十人,有千户。千户所分十百户所,所百十二人,有百户。百户下有总旗二,小旗十;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人。大小联比以成军。卫所的分布,根据地理险要:小据点设所,关联几个据点的设卫。集合一个军区的若干卫所,又设都指挥使司,作为军区的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是都指挥使。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全国共有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

首都和地方的兵力分配如下:

在京武官 二七四七员

军士 二〇六二八〇人

马 四七五一匹

在外武官 一二七四二员

军士 九九二一五四人

马 四〇三二九匹

这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又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军食出于屯田。大略是学汉朝赵充国的办法,在边塞开屯,一部分军士守御,一部分军士受田耕种。目的在省去运输费用,和充裕军食,减轻国库的负担,战斗力和生产力的一致。跟着内地卫所也先后开屯耕种,以每军受田五十亩作一分,官给耕牛农具。开头几年是免纳田租的,到成为熟地后,每亩收税一斗。规定边地守军十分之三守城,七分屯种,内地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希望能达到自足自给的地步。

军队里也和官僚机构一样,清廉的武官是极少见的,军士经常被苛敛剥削。朱元璋曾经愤恨地指出:

那小军每(们)一个月只关得一担儿仓米。若是丈夫每(们)不在家里,他妇人家自去关呵,除了几升做脚钱,那害人的仓官又斛面上打减了几升。待到家里<血市>(音伐)过来呵,止有七八斗儿米,他全家儿大大小小要饭吃,要衣裳穿,他那(哪)里再得闲钱与人?

正军本人的衣着虽由官家支给,家属的却得自己制备,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家庭,连吃饭也还不够,如何还能孝敬上官?如何还能添制衣服?军士活不了,只好逃亡,只好兼营副业,做苦力做买卖全来,军营就空了,军队的士气战斗力也就差了。

除军屯外,还有商屯。边军粮食发生困难时,政府用开中法来接济。开中法是把运输费用转嫁给商人。政府有粮食有盐,困难的是运输费用过大,商人有资本也有人力,却无法得到为政府所专利的盐,开中法让商人运一定数量的粮食到边境,拿到收据,可以向政府领到等价的盐,自由贩卖,从而获取重利。商人会打算盘,索性雇人在边上开屯,就地缴粮,省去几倍的运费。在这一交换过程中,不但边防充实了,政府省运费、省事,商人也发了财,皆大欢喜。而且,边界荒地开垦了,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财富,也造成了地方的繁荣。

军权分作两部分:统军权归五军都督府,军令权则属于兵部。武人带兵作战,文人发令决策。在平时卫所军务在屯地操练屯田,战时动员令一下,各地卫军集合成军,临时指派都督府官充任将军总兵官,统带出征。战事结束,立刻复员,卫军各回原卫,将军交回将印,也回原任。将不专军,军无私将,上下阶级分明,纪律划一。唐宋以来的悍将跋扈、骄兵叛变的弊端,在这制度下完全根绝了。

安插眼线严密监视将士

朱元璋对军官军士是用十二分的注意来防闲的。除开在各个部队里派义子监军,派特务人员侦伺以外,洪武五年还特地降军律于各卫,禁止军官军人,不得于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与信宝金银段匹衣服粮米钱物,及非出征时,不得于公侯之家门首侍立。其公侯非奉特旨,不得私自呼唤军人役使,违者公侯三犯准免死一次,军官军人三犯发海南充军。后来更进一步,名义上以公侯伯功臣有大功,赐卒一百一十二人作卫队,设百户一人统率,颁有铁册,说明“俟其寿考,子孙得袭,则兵皆入卫”,称为奴军,亦称铁册军;事实上是防功臣有二心,特设铁册军来监视的。功臣行动,随时随地都有报告,证人是现成的,跟着是一连串的告密案,和大规模的功臣屠杀。

在作战时,虽然派有大将军统帅大军,指导战争进行的,还是朱元璋自己,用情报用军事经验来决定前方的攻战,甚至指挥到极琐细的军务。即最亲信的将领像徐达、李文忠,也是如此。例如吴元年(1367年)四月十八日给徐达的手令,在处分军事正文之后,又说:“我的见识只是如此,你每见得高处强处便当处,随着你每意见行着,休执着我的言语,恐伯见不到处,教你每难行事。”洪武三年四月:“说与大将军知道……这是我家中坐着说的,未知军中便也不便,恁只拣军中便当处便行。”给李文忠的手令:“说与保儿老儿……我虽这般说,计量中不如在军中多知备细,随机应变的勾当。你也厮活落些儿也,那里直到我都料定!”大体上指导的原则是不能更动的,统帅所有的只是极细微的修正权。

对待俘虏的方针是屠杀,如龙凤十一年(1365年)十一月初五日的令旨:“吴王亲笔,差内使朱明前往军中,说与大将军左相国徐达副将军平章常遇春知会:十一月初四日捷音至京城,知军中获寇军及首目人等六万余众,然而俘获甚众,难为囚禁,令差人前去,教你每(们)军中,将张(士诚)军精锐勇猛的留一二万,若系不堪任用之徒,就军中暗地去除了当,不必解来。但是大头目,一名名解来。”十二年(1366年)三月且严厉责备徐达不多杀人:“吴王令旨,说与总兵官徐达,攻破高邮之时,城中杀死小军数多,头目不曾杀一名。今军到淮安,若系便降,系是泗州头目青旖黄旗招诱之力,不是你的功劳。如是三月已里,淮安未下,你不杀人的缘故,自说将来!依奉施行者。”吴元年(1367年)十月二十四日因为俘虏越狱逃跑,又下令军前:“今后就近获到寇军及首目人等,不须解来,就于军中典刑。”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说与大将军知道: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西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则不但俘虏,连投降的头目也一概残杀了。

有一道令旨是关于整饬军纪的,说明了这一举措的军事理由。时间是龙凤十二年(1366年)三月:“(张军)男子之妻多在高邮被掳,总兵官为甚不肯给亲完聚发来?这个比杀人那(哪)个重?当城破之日,将头目军人一概杀了,倒无可论。掳了妻子,发将精汉来,我这里赔了衣粮,又费关防,养不住。杀了男儿,掳了妻小,敌人知道,岂不抗拒?星夜教冯副使(胜)去军前,但有指挥千户百户及总兵官的伴当,掳了妇女的,割将首级来。总兵官的罪过,回来时与他说话。依奉施行者。”男子指的是张士诚的部队,被掳是指的被朱元璋自己的部队所掳。把俘虏的妻女抢了,送俘虏来,养不住,白赔粮食,白费事看守。掳了妇女,杀了俘虏,敌人知道了,当然会顽强抵抗。为了这个道理,朱元璋只好派特使去整顿军风纪了。

大规模丈量土地和普查人口

经过二十几年的实际教育,在流浪生活中,在军营里,在作战时,在后方,随处学习,随时训练自己,更事事听人劝告,征求专家的意见,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军事统帅,也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

他的政治才能,表现在他所奠定的帝国规模上。

在红军初起时,标榜复宋,韩林儿诈称是宋徽宗的子孙,暂时固然可以产生政治的刺激作用,可是这时距宋朝灭亡已经九十年了,宋朝的遗民故老死亡已尽,九十年后的人民对历史上的皇帝,对一个被屈辱的家族,并不感觉到亲切、怀念、依恋。况且,韩家父子是著名的白莲教世家,突然变成赵家子孙,谁都知道是冒牌,即便真的宋氏子孙都不见得有人理会,何况是假货?到朱元璋北伐时,严正地提出民族独立自主的新号召,汉人应该由汉人自己治理,应该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保存原有的文化系统,这一崭新的主张,博得全民族的热烈拥护,瓦解了元朝治下汉官、汉兵的敌对心理。在檄文中,更进一步提出,蒙古、色目人只要归入这文化系统,就一体保护,就把他们当作皇朝的子民。这一举措,不但降低了敌人的抵抗挣扎行为,而且吸引过来一部分敌人,化敌为友。到开国以后,这革命主张仍然被尊重为国策,对于参加华族文化集团的外族,毫不歧视。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大官的,地方做知府、知县,一样临民办事。在军队里更多,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队和军官。这些人都由政府编置勘合(合同文书),给赐姓名,和汉人毫无分别。婚姻则制定法令,准许和汉人通婚,务要两厢情愿,如汉人不愿,许其同类自相嫁娶。这样,蒙古、色目人陶育融冶,几代以后,都同化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了。内中有十几家军人世家,替明朝立下不可磨灭的功绩。对于塞外的外族,则继承元朝的抚育政策,告诉他们新朝仍和前朝一样,尽保护提携的责任,各安生理,不要害怕。

相反的,却下诏书恢复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样,蒙古人留下的习俗,辫发椎髻胡服——男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蒙古俗丧葬作乐娱尸,礼仪官品坐位都以右手为尊贵,也逐一改正。复汉官之威仪,参酌古代礼经和事实需要,规定了各阶层的生活、服用、房舍、舆从种种规范和标准,使人民有所遵守。

红军之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经济的、政治的、民族的地位平等。在政治和民族方面说,大明帝国的建立已经完全达到目的,过去的被歧视情形,不再存在了。可是,在经济方面,虽然推翻了外族对汉族的剥削特权,但是,就中华民族本身而言,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特权,并没有因为政权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元末的农民,大部分参加红军,破坏旧秩序,旧的统治机构。地主的利益恰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持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来组织私军,称为“民军”或“义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的袭击。这一集团的组成分子,包括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总之,都是丰衣足食的地主阶层人物。这些人受过教育,有智识,有组织能力,在地方有号召的威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各自作战,没有统一的指挥和作战计划,战斗力量也有大小强弱之不同,却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股比元朝军队更为壮大、更为顽强的力量。他们绝不能向红军妥协,也不和打家劫舍的草寇、割据一隅的群雄合作。可是,等到有一个新政权建立,而这一个新政权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地主利益,维持地方秩序的时候,他们也就毫不犹豫地拥戴这一属于他们自己的新政权了。同时,新朝廷的一批新兴贵族、官僚,也因劳绩获得大量土地,成为新的地主(洪武四年十月的公侯佃户统计,六国公二十八侯,凡佃户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新政府对这两种地主的利益,是不敢,也不能不特别尊重的。这样,农民的生活问题,农民的困苦,就被搁在一边,无人理睬了。

朱元璋和他的大部分臣僚都是农民出身,过去都曾亲身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在革命的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眼看着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和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打垮了的,为了要成事业,不能不低头赔小心,争取地主们的人力、财力的支持。又恨又怕,在朱元璋的心里,造成了微妙的矛盾的敌对心理,产生了对旧地主的两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学识、有社会声望的地主,任命为各级官吏和民间征收租粮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机构。原来经过元末多年的内战,学校停顿,人才缺乏,将军们会打仗,可不会做办文墨的事务官。有些读书人,怕朱元璋的残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做官,虽是立了“士人不为君用”就要杀头的条款,还是逼不出够用的人才。无可奈何,只好拣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税户人才”,用作地方县令长、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以为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粮和运粮都比地方官经手方便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层中饱。规定每一个收粮万石的地方,派纳粮最多的大地主四人做粮长,管理本区的租粮收运。这样,旧地主做官、做粮长,加上新贵族新官僚新地主,构成了新的统治集团。反面则用残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旧地主,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强迫迁徙,使地主离开他的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南京)、山东、山西等处,釜底抽薪,根本削除了他们在地方的势力。其次是用苛刑诛灭,假借种种政治案件,株连牵及,一网打尽,灭门抄家,洪武朝的几桩大案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屠杀了几万家。甚至地方的一个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公布这案子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德清、崇德、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豪民尽皆诛戮,抄没的田产当然归官,再由皇帝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用屠杀的手段加速改变土地的持有人。据可信的史料记载,三十多年中,浙东、浙西的故家巨室几乎到了被肃清的地步。

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财力和人力的充分运用,朱元璋用二十年的工夫,大规模举行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六百年来若干朝代若干政治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算是划时代地完成了。丈量土地的目的,是因为过去六百年没有实地调查,土地簿籍和实际情形完全不符合,而且连不符合的簿籍大部分都已丧失,半数以上的土地不在簿籍上,为逃避政府租税,半数的土地面积和负担轻重不一样,极不公平。地主的负担转嫁给贫农,土地越多的交租越少,土地越少的交租越多,由之,富的愈富,穷的更穷。经过实际丈量以后,使所有过去逃税的土地都登记完粮。全国土地,记载田亩面积方圆,编列字号,和田主姓名,制成文册,名为“鱼鳞图册”,政府据以定赋税标准。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水田总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夏秋二税收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和元代全国岁入粮数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石比较,增加了一倍半。

根据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还是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政府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黄册,使之合于实际。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统计,全国有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六百八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比之元朝极盛时期世祖时代的户口,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户增加了三百四十万,口增加了七百万。

朝廷表面上派大批官吏,核实全国田土,定其赋税,详细记载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凡置卖田土,必须到官府登记税粮科则,免去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十年一次的劳役,轮流休息,似乎是替一般穷人着想的。其实,穷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因为执行丈量的是地主,征收租粮的还是地主,里长甲首依然是地主,地主是绝不会照顾小自耕农和佃农的利益的。其次,愈是大地主,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通过科举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享有非法的逃避租税,合法的免役之权。前一例子,朱元璋说得很明白:“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后一例子,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人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不但见任官,乡绅也享受这特权,洪武十二年(1379年)又著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连在学的学生,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也优免二丁差役。这样,见任官、乡绅、生员都逃避租税,豁免差役、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贫农的身上了,他们不但出自己的一份儿,连官僚绅士地主的一份儿,也得一并承当下来。统治集团所享受的特权,造成了更激烈的加速度的兼并,土地愈集中,人民的负担愈重,生活愈困苦。这负担据朱元璋说是“分”,即应尽的义务,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令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忠孝仁义之民。”不然呢?“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应该像“中原之民,惟知应役输税,无负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

里甲的组织,除了精密动员人力以外,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布置全国性的特务网,严密监视并逮捕危害统治的人物。

用“路引”限制百姓流动

朱元璋发展了古代的传、过所、公凭这一套制度,制定了“路引”(通行证或身份证)。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处刑的办法:“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军民的分别:“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这制度把人民的行动范围,用无形的铜墙铁壁严密圈禁。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请不到的,便被禁锢在生长的土地上,行动不能出百里之外。

要钳制监视全国人民,光靠巡检司是不够的,里甲于是被赋予了辅助巡检司的任务。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1386年)手令“要人民互相知丁”,知丁是监视的意思:“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若或异四业而从释道者,户下除名。凡有夫丁,除公占外,余皆四业,必然有效。一,知丁之法,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且欲士者志于士,进学之时,师友某代,习有所在,非社学则入县学,非县必州府之学,此其所以知士丁之所在。已成之士为未成士之师,邻里必知生徒之所在,庶几出入可验,无异为也。一,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一,专工之业,远行则引明所在,用工州里,往必知方,巨细作为,邻里采知,巨者归迟,细者归疾,出入不难见也。一,商本有巨微,货有重轻,所趋远近水陆,明于引间,归期艰限其业,邻里务必周知,若或经年无信,二载不归,邻里当觉(报告)之询故。本户若或托商在外非为,邻里勿干。”“逸夫”指的是无业的危险分子,如不执行这命令:“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又说:“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市井人民,舍客之际,辨人生理,验人引目,生理是其本业,引目相符而无异,犹恐托业为名,暗有他为。虽然业与引合,又识重轻巨微贵贱,倘有轻重不论,所赍微细,必假此而他故也,良民察焉。”异为,非为,他为,他故,都是法律术语,即不轨、不法的意思。前一手令是里甲邻里的连坐法,后一手令是旅馆检查规程,再三叮咛训示,把里甲和路引制度关联成为一体,不但圈禁人民在百里内,而且用法律、手令,强迫每一个人都成为政府的代表,执行调查、监视、告密、访问、逮捕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