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差距、渠道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近年来,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下,西安市土地流转不断加快,规模经营农户及兼业农民不断增多,由此,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视程度、需求强度也日益加强。本文通过对西安市7个区(县)农户的问卷调查,从农户的视角分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现状、渠道选择及需求影响因素等。结果表明:西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与农户需求差距较大,现阶段农户对信息和技术的服务需求最迫切;多元化的市场服务主体参与度低,服务手段、领域、模式等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农户的年龄、收入、是否兼业、是否参加合作社、经营规模、区域位置等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具有显著影响。
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轨迹及调查概况
(一)政策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其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历程始终与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任务与发展目标相适应,并表现出一些阶段性特征:
(1)1978—1989年:“社会化服务”内涵拓展阶段。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逐步解体,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生产的发展,迫切需要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以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化服务”应运而生,并经历了一个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社会化服务”的概念,随后几年在农村工作的通知、部署等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社会化服务的内容。然而,这一时期仍未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做出科学界定,服务内容集中在农业产中环节,体现出较强的农村改革的时代背景。
(2)1990—2007年:“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完善阶段。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渐建立,为农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新要求。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一九九一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并且将服务主体确定为“合作经济组织、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和其他各种服务性经济实体”。1992—1998年,我国主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成熟,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3)2008年至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阶段。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和统筹城乡力度的不断加大,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创新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并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促进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策的回顾,可以发现我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一个服务内涵不断拓展、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的发展历程。进入“四化”同步推进的新时期后,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将更加迫切。
(二)调查概况
(1)调查样本选取。本次调查于2015年7月在西安7个涉农区(县)开展,采取问卷调查及有针对性的电话访谈方式,除选取分省一体化住户调查农村样本户外,考虑到“规模经济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内在动力”,又扩充选取了各个区(县)特色农业或规模农业发展较好的村为调查点,共涉及36个乡镇42个村,调查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决策者或当家人,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02份。
(2)农户基本特征。从调查户主性别看,以男性为主,占83.1%,反映了农村男人当家做主的普遍现象。从年龄特征看,主要集中在40—69岁之间,占样本总数的83.7%,反映了目前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年龄分布。从文化特征看,初中及以下占76.2%。从农户从事的产业分布看,传统粮食种植户占79.1%,经济作物占27.5%,其中有9.9%的农户两者兼种,养殖户占7.3%,反映了西安市农业的区域产业特征。从收入情况看,人均年收入10203.3元,收入来源呈多源化,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或做生意的兼业农户占86.3%。从家庭人口特征看,户均人口4.4人(劳动力占60.9%),其中,5口人的家庭最多,占28.3%,其次为4人、6人,分别占25.7%、19.2%,说明目前农村家庭结构仍以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为主。从家庭拥有耕地面积看,5亩以上的占41.4%,说明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从预期收入变化情况看,今后会增加的占37.1%,下降的占16.6%,在农户收入水平整体持续提高的前提下,还有小部分农户对农业生产前景不乐观(详见表1)。
表1 被调查农户的基本特征
二、当前西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现状及农户需求意愿
(一)综合性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与农户需求差距较大
从农户近三年所获得各项综合性服务的比例看,其中享受最多的是信息服务,但也只达三成,最少的贷款服务不及一成,说明西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水平还较低。比较农户所获服务与目前最迫切需求服务可知,除了保险服务为“假性过剩”外,其余均存在一定的需求缺口(详见表2)。
表2 农户近三年获得综合性服务、目前最迫切需求及不满意率的对比(%)
(1)信息服务存在总量和结构失衡现象。调查显示:农户对信息服务无论是获得的比例,还是迫切需求的比例均最高,反映出信息的重要作用和强烈的需求意愿。市场经济是信息引导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随着西安市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息服务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调查中只有5.4%的农户表示目前获得的信息能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50.8%表示基本满足,43.8%表示不能满足。进一步从归纳的12类信息的供需情况进行结构分析(详见表3)。
表3 农户近三年获得信息与目前最迫切需求的比较(%)
从供给角度看,农户经常获得的信息以农业生产信息为主,前三位分别是农药化肥、病虫害及疫病防治、气象信息,分别占43.6%、39.4%、31.3%,而与绝大多数农户务工收入相关的就业信息、农业市场供给信息、产品销售信息及新技术信息的供给则很少。这与政府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的定位、内容侧重点等有关。
从需求角度看,农户最希望获得的信息前四位分别是新品种、新技术、病虫害及疫病防治、产品销路信息,分别占35.8%、32.0%、32.2%、30.3%。说明农户已具备较强的科技意识和市场意识,农户对这四类信息需求强度高有其现实原因,其不仅决定着农产品的产量、品质,而且对价格、销路、收入有重要影响,这对于市场经济农户来说更为重要。
从供需缺口看,产品销路信息、新技术、就业信息、新品种供需矛盾最突出,需求与获得的农户占比差分别为26.1、25.7、18.6和16.6个百分点。可以预见,随着西安市农村种养业结构调整与规模扩大,这几类信息的需求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而农药化肥、气象信息、病虫害及疫病防治信息的满足程度较高,说明一方面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广播电视及手机、网络的不断普及,这几类信息的传播获得渠道较为通畅。另外,农户对政策法规、农机具、交通信息的需求强度相对较低,且供需之间的反差不大,这与农户生产规模较小,政策意识不强有关。
(2)技术服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调查显示:农户对技术服务的有效供给、需求意愿及不满意率均排在第二位。技术服务体系是连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的重要纽带,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调查中38.1%的农户表示“不懂技术”,这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16个问题中排位第三。农业是特殊产业,农技推广作为一项具有较强公益性的事业,政府设立的县乡农技推广站、科研事业单位等仍然是现阶段农技推广服务的主要力量。在问及农户在“农业技术上接受过政府什么援助”时,有54.7%的农户表示“没有什么服务”,24.1%表示“帮助提供新种子”,14.7%表示“组织新技术培训班”,9.8%表示“组织技术人员下乡指导”,8.1%表示“提供各种新信息”,6.2%表示“服务流于形式”。反映出目前政府、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创新及推广不能满足农户的迫切需求,存在脱节、缺位、可操作性差、专业性差、时效性差等现象。
调查中发现,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西安市各类经营性、合作性服务组织如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资经营单位等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不能有效地补充政府公益性服务的不足,如94.1%的被调查农户没有参加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问及没有参加的原因时,63.4%的农户表示“周围没有农业合作社或协会”,23.6%表示“不了解”,11.4%表示“没有必要”,1.6%表示是“其他”原因。而对参加合作社的好处,认为能“获得技术服务”的认可与期望排位第一(占37.9%),较第二位的“便于销售”高19.6个百分点。
(3)贷款服务的供需缺口最大。调查显示:近三年享受过贷款服务的农户不到一成,仅高于政策法律服务1.3个百分点,但供需缺口却最大。在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背景下,“资金”日益成为农户调整农业结构,扩大生产规模的现实“瓶颈”。调查中,36.5%的农户表示“缺少资金”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16个问题中排位第四。具体看,对目前农民“贷款面临问题”的调查显示:68.1%的农户表示“担保手续复杂”,34.9%表示“没有人情关系”、28.7%表示“利率太高”、22.8%表示“贷款额度太小”、15.3%表示“还款期限太短”、7.5%表示“信用社资金不足”或“其他”。
(4)农资等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的不满意率最高。调查显示:农资等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的需求强度仅次于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但在满意度的评价中,其在6项综合服务项目中的不满意率最高,为37.1%,比不满意率次高的技术服务高6.2个百分点。除农户对农资方面相关知识欠缺外,农资质量监管不力、农资市场混乱、农资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参差不齐等状况普遍存在,假种子化肥农药等劣质的生产资料真伪难辨,坑农害农,致使农业减产,农民减收、甚至绝收事件时有发生,不仅造成土地、人力等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对农户的精神造成极大地伤害。另有43.6%的农户表示“生产资料价格偏高”,在16个问题中排名第二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资市场供给与需求总量失衡,监管不力等导致价格不稳定,造成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
(5)保险服务薄弱制约了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查显示:保险服务需求强度最低,是6项服务中唯一供大于求的服务项目。主要原因:一是“十一五”以后才逐步开始实施农业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可供选择的保险机构少,保险险种少,调查中有21.5%的农户表示“没有生产保险,风险太高”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16个问题中排名第八位;二是农户市场意识不强,保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的必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有的农户甚至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会加重农民负担而不愿投保;三是收入水平不高也制约了农户的投保行为。农业保险的缺乏,使得农户在引进新品种、采用新技术时的风险大大增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在对“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面临问题”的调查显示:40.1%的农户表示“国家补贴太少”,36.5%表示“农民负担比例太高”,30.3%表示“赔付不及时”,24.4%表示“保值太低”,14.3%表示“保费过高”。
(6)政策法律服务供需不旺。调查显示:政策法律服务在所有综合服务中的获得比例、不满意率均为最低,需求强度也仅高于保险服务。主要是农户生产行为约束主要依靠传统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自己本分经营,不触犯法律,就不需要了解太多的法律知识;二是当农户遇到纠纷时,调解是他们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认为司法解决途径“既费钱又伤和气”,不得已才为之;三是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虽然农户的收入在不断增加,但这种收入增加的程度还未影响到农户对法的需求。
(二)生产性社会化服务各环节单一性特点突出,延伸性服务模式匮乏
从农户对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服务的获得、需求意愿对比看,总体来说,产前、产中的社会化服务供给情况明显好于产后,而产中的技术需求、产后的销售需求强度明显大于其他内容(详见表4):
表4 农户近三年获得生产性服务、目前最迫切需求及不满意率的对比(%)
(1)产前急需耕地土壤改良服务。在产前环节,近三成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最迫切的需求是耕地土壤改良服务,其供求缺口仅次于产后的销售服务,不满意率仅低于产中的水利灌溉服务。农户普遍反映多年来无法掌握土地状况并合理施肥,致使土壤板结产量下降、高投入少收入,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强实地指导和培训宣传,加强耕地土壤的肥力检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耕地土壤保护等。
目前,种苗、化肥、农药经营主体市场化,农户主要依靠自己来获取服务,供应较能满足需要。但存在出售旧种子、种苗成活率低、化肥农药价格高、假产品多等让农户不满意的问题。
(2)产中服务技术需求缺口大。农户对产中环节的病虫害防治服务、水利灌溉服务、栽培管理等种养技术服务的需求强度较大,不满意率较高且存在不同程度的供求差距。此环节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生产技术服务对农产品的质量、经济效益都有重要的影响。由于产前种苗、化肥农药多为农户自行市场选购,即为简单的买卖关系,致使农户无法享受后期的技术指导、跟踪服务等,从另一角度印证了农户把缺乏技术服务排在前位的深层机制原因。
另外,水利灌溉服务的不满意率最高,这与区域资源、经济水平相关,不少农户反映水利灌溉设施老化,设备损坏无人管理,水电费太高,井河库水水源紧张等使得灌溉困难大。在农技服务方面,八成以上农户表示通过农机专业个体户或农机公司获取服务,农机服务需求较能得到满足,但也存在农机总量少,农忙服务跟不上等问题。
(3)产后服务近乎空白。目前,农户对产后环节需求最迫切的是产品销售服务。农户个体了解市场信息的能力和渠道有限,生产的盲目性和销售的随机性很大,难以应对市场风险。因此,农户对农产品销售服务的需求非常强烈,此项服务的供需差距最大。农产品销售渠道的调查显示:64.5%的农户通过“上门收购”方式,19.9%的农户通过“自己零散销售”,8.3%通过“专业批发市场”,3.0%通过“政府或村委联系销售”,2.7%通过“大户或示范户订购”,1.0%通过“合作社或协会组织销售”,0.3%(仅有1户)通过“企业契约或订单式销售”。与此同时,55.0%的农户表示“农产品价格偏低”是目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16个问题中排首位。说明西安市农户销售渠道不畅、方式被动、风险大,个体弱势没有实现资源整合和多赢。
由于西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对落后,农产品多以原始产品(采摘后的初级状态)的形式进行销售,所以农户对运输储藏、产后包装和加工服务的需求强度较弱。
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通过各类服务主体的有机联合,将产前、产中及产后服务延伸化、统一化、一体化。而从农业生产各链条的供需情况可见,各环节服务表现出单一性、一次性特点,缺乏一条龙跟踪服务。究其原因,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缺乏创新,多元化服务主体发展滞后,农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服务组织与农户利益联系不紧密相关。
三、农户获得社会化服务的渠道及相关问题
从综合性服务获取来看,由于农户对保险和政策法律服务需求较弱,且保险和政策法律服务在农业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被调查农户主要获取的是技术、信息、金融、农资服务。因此,着重对农户获得这四类服务的渠道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服务:公益性服务能力削弱,多元化服务主体参与度低
由表5可见,目前西安市农户获得农业技术服务渠道位列前两位的是父辈传授或自学、村能人,分别占40.5%、31.4%,政府和村委渠道位列其后,分别占25.3%、24.7%。说明多数情况下,农户基本的技术帮助来自长辈传授和农户相互学习,大部分小农户技术帮助被游离在非政府非集体服务体系之外。说明目前政府主管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由于乡镇机构改革,技术服务人员短缺、知识老化等问题,难以给农户提供有针对性、时效性强的技术服务,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有限,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所削弱。
表5 农户获得农业技术服务的渠道(%)
在政府主导的技术推广体系向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服务体系转变的过程中,各类经营性服务主体应逐渐发挥农技推广的主体地位。调查显示:农资经营单位、养殖大户或示范户提供技术服务的覆盖范围还很小,分别占11.1%、8.4%,而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农业订单企业、科研教育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寥寥无几。说明目前农业技术服务新体系发展滞后,多元化的服务主体虽已初步形成,但参与程度低,带动能力弱,服务领域狭窄,服务意识落后。
2.信息服务:传统被动方式为主,六成农户接受有偿信息服务
在信息化背景下,现代信息服务手段的发展及利用,农户对信息供给者的认知、评价及态度,对以“三农”服务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表6所示的农户获取信息渠道来看,电视广播报纸是农户获取农业信息的最主要渠道,所占比例近五成,表明农户对新闻媒体信息量丰富、接受信息方式简单、提供信息服务免费等特点有较高认可,但服务多为宏观信息,针对性差。亲朋告诉是农户获取信息的第二位渠道,表现出农户的从众心理,说明以亲缘、地缘、姻缘、业缘为基础的传统农村“关系格局”对农户生产生活仍起着重要影响,农户对邻居、亲戚朋友的信任程度要远甚于其他养殖大户、农资经营者等,但邻里效应具有明显的小道消息特征,可靠性无法保证。同时,书刊宣传册、村委、互联网、农资商店在传递专业信息等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而农技站、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渠道对农户获取信息的作用相对较低,尤其类似“121”“12316”等“三农”服务热线及以此为纽带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农户个性化、专业化、突发性的信息需求服务手段或模式在我市尚未得到推广使用。
表6 农户获得信息服务的渠道(%)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农户对信息服务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传统免费信息的针对性、实用性、及时性已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面对日益扩大的供需矛盾,是否可以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农户的需求?调查显示:有32.4%的农户表示接受能力在10元以下(一次信息费用),19.9%表示在10—50元之间,6.8%在50—100元之间,2.1%在100元以上。另有38.8%农户表示不愿意付费,应该由政府部门或村组织免费提供,这一群体对所提供信息的质量与数量要求不高,没有额外的信息需求。随着收费增加,愿意支付的农户比例急剧下降。除了传统思维外,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低、农户对信息服务的收益感知低及农户家庭收入不高也是重要原因。
3.融资服务:所需资金自己解决,正规渠道难度太大
从2008年开始,中央每年都对农村金融服务做出部署,如2009年,在《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等。2011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等。现实中农民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农户获得融资服务渠道的调查显示:64.5%的农户从亲朋邻居处获得资金,从信用社和银行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比重仅为22.3%和6.3%。农户普遍反映担保难、融资难,对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没有信心。这一结果也印证了前文农户对融资服务供需缺口最大的现实。除了担保手续复杂、没有人情关系、利率太高等主要问题外,也与当前金融机构对农户需求的短期、小额、零散、无抵押担保条件的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缺乏符合小农经济发展特点的业务品种有关。同时也反映出存在农村资金“非农化”使用的不良现象。
表7 农户获得融资服务的渠道(%)
4.农资服务:渠道过于单一,质量追溯载体缺失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保障,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的数量质量和效益。从表8农户购买种苗和农资的渠道可见,由农户自行到市场私人公司或商店选购是目前最主要的渠道,这一比例达八成左右,其他如政府、村委、大户及示范户、团购等具有源头保障、品牌鉴别能力的渠道或方式占比则很小,而通过合作社、企业等渠道与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直接建立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服务模式在调查中则几乎没有。这一方面造成个体农户在农资购买上交易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农资市场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农户个体鉴别能力有限,发生质量问题时,不利于农户后期的消费投诉、监管部门的查处及有效降低损失。
表8 农户购买种苗、农资的渠道(%)
四、农户户主背景特征对农业服务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
为有效吸引和满足农户服务需求,进一步对农户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将样本农户的10个背景特征指标(参见表1)与农户对6项综合性服务需求(有需求是1,无需求是0),利用Eviews统计软件建立二分类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通过建立最优逐步回归方程,进行多步筛选,按照概率临界值0.05进入,0.15以上剔除的原则,最终模型结果如下表:
表9 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一)农户个体特征对服务需求的影响
(1)年龄与技术服务需求成正相关关系,与贷款服务需求成负相关关系。年龄对技术服务、贷款服务的影响力较显著(Sig值均在0.05水平上显著)。说明年龄越大的农户对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也越大,年龄每增加一岁,需求率就会提高2.3%。农户年龄越大,受自身文化与技能水平的限制,其接受与学习新技术、技能和信息不太容易,导致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遭遇较多困难,从而对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较大。而年龄越小的农户,由于自身资金积累有限,创业劲头较足,所以对贷款服务的需求较大。
(2)性别对保险服务和农资等质量安全监督服务需求有一定影响。性别特征对保险服务、农资安全服务需求的影响较显著(Sig值分别在0.05和0.1水平上显著)。说明男性农户对农业经营风险和农资质量安全较敏感,关注意识和服务需求较女性强。
(二)农户家庭及经济特征对服务需求的影响
(1)预计今后收入变化对信息、政策法律、农资质量安全、贷款服务需求有重要影响。预计家庭收入今后会不断增加的农户,出于自身良性发展的需要,其对信息服务、政策法律服务的需求强度会显著增加,尤其对信息服务的需求强度最显著(Sig值为0.000);而预计家庭收入不稳定或会降低的农户,出于心理预期作用,其对贷款服务和农资质量安全服务的需求会增加(Sig值在0.15水平上显著)。
(2)家庭总收入对政策法律和贷款服务的需求具有正向影响。家庭总收入对政策法律和贷款服务需求的影响显著正相关(Sig值在0.05水平上显著)。即收入越高,在一定财富积累的基础上,出于扩大经营规模的需求,其对政策服务和资金服务的关注度自然越高。
(3)是否兼业对信息和贷款服务需求有重要影响。相对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农闲务工或做生意的兼业农户,出于打工或做运输销售等生意需要,其对就业、市场、销售等方面信息的关注度自然较高(Sig值在0.10水平上显著),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会更大(Sig值在0.10水平上显著)。
(4)家庭拥有耕地面积对农资质量安全服务需求具有正向影响。农户所拥有的耕地面积越大,经营规模越大,其不仅对农资的需求量大,对农资质量安全的服务需求也更强烈(Sig值在0.15水平上显著)。
(5)产业类型对技术服务需求具有一定影响。农户经营的产业类型对技术服务需求具有一定的影响(Sig值在0.15水平上显著),即养殖户、经济作物种植户较传统粮食种植户对技术服务的需求强烈。
(三)区域特征对服务需求的影响
(1)区域位置对保险、政策、贷款服务需求具有显著影响。由于各区(县)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区(县)农户对保险、政策、贷款的服务需求具有显著差异(Sig值均在0.05水平上显著)。按照与城中心距离,从近到远对7个区县从1到7赋值,显示户县、高陵、周至等距离西安城区较偏远地区的农户对这几项服务的需求相对灞桥、阎良、长安强烈,说明远郊区由于位置偏远,市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而特色农业或规模相对较大,从而对保险、政策及贷款服务的需求增加。但不同区(县)对技术、信息、农资的服务需求没有显著差异,说明这3项服务需求具有趋同性。
(2)是否参加合作社对技术、保险、政策、贷款4项服务需求具有显著影响。是否参加合作社对技术、保险、政策、贷款服务的需求显著相关(Sig值均在0.05水平上显著)。即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明显对技术等服务的需求强度大。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以为社员服务为目的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对满足农户社会化服务需求具有显著的组织作用。
五、对策与建议
高效发达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在整个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应以农户服务需求为核心,在服务供给主体、服务领域、服务手段、服务模式等方面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一)加强完善公益性农业服务,拓展多层次公益服务新领域
根据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需求,科学厘清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职责。一是要充分保障常规性的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如耕地土壤改良、水利灌溉设施建设、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等,不断完善现代农村综合服务体系。二是要促进重点性、基础性、公益性农业服务技术等项目顺利实施,如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或推广应用、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平台等项目。三是对当前突出的农资质量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多部门形成合力,保障农资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如学习先进经验,投资建立农资销售追溯平台,利用二维码标识,不仅对农产品如蔬菜瓜果肉禽实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上游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实现生产销售全流程监控。四是拓宽渠道,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户急需的销路信息、就业信息、新技术新品种等信息的收集、发布,有效弥补市场这类信息短缺的现状。五是加强村集体统一经营与服务职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服务于农业社会化的能力。
(二)培育发展新型服务主体,促进多元化社会服务新格局
与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实需求相比,各类经营性组织数量少、覆盖面小、服务能力不强。因此,需要对经营性服务组织从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服务,帮助农户实现与大市场的对接。一是依托西安市地区资源优势,政府应重点扶持1—2家能够带动整个地区发展和农民致富的优质企业,从税收、信贷、财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与农技站、科研机构、合作社等联合合作,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以此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二是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机公司等合作组织,进一步从政策优惠、资金信贷支持、服务场地、人员培训、内部运行管理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快速发展,促进其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提供延伸性、统一性生产服务,提高农户生产效率,节省农业生产的成本开支。三是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能手、农机服务户、农村经纪人和其他类型能工巧匠等农村各类专业户的培育力度。这些服务主体具有贴近农民、了解农村、成本低廉、持续性强等特点,能够适应农业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引导扶持农户服务消费,满足个性化社会服务新需求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发展结果,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必然趋势。为此,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道路、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经济和法律环境,充分满足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以提升农业效益和商品化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应用、良种推广、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二是针对保险等农户需求乏力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增加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吸引和刺激农户需求,减低农业经营风险,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最终使得增加社会化服务的投资能从农业生产收益中得到相应甚至超额的回报。三是服务主体要根据保本微利、尽量低廉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使服务对象有能力消费,同时在市场机制引导下产生对社会化服务的内在需求。四是针对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满足不同生产环节、不同产业、不同专业的需求。
撰稿:李晓宁 李小玲 陈续慧 薛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