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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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同上书,第12页。当前,国际形势剧烈动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与40年前相比,今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对许多新情况、新趋势、新问题、新挑战。要理解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发展理念。

经济新常态是表述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新特征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基本内涵就是增长速度换挡、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通常是联动的,在这种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社会发展实际上也进入一个新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方面,都在发生深刻的转折性变化。

第一,城镇化发展的阶段转折。国际上城镇化通常分为人口向城市集中、郊区化、逆城镇化、再城镇化等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城镇化水平从2011年开始超过50%,到2017年达到58.52%,已经从一个农民大国进入一个以城镇人口为主体的社会,但基本上还是在人口向城市集中和郊区化这两个阶段上运行。但现在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城镇化过程中的大规模征地拆迁似乎已经接近尾声,特大城市的人口集中过程似乎也已经接近尾声,但本该出现的逆城镇化潮流迟迟没有产生,这并不只是发展阶段未到或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同与户籍制度相关的一些制度化障碍有很大关系。这种制度化障碍所限制的不仅是农民的进城,也包括城市人的下乡。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国逆城镇化的种种迹象越来越明显,预示着一种新的趋势的到来,虽然这些迹象还只是以田园休闲、乡村养老、城市人到乡村居住、乡村服务业兴起等形式表现出来,但却是一种未来大潮的征兆。逆城镇化并非城镇化的倒退,而是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是城乡一体化的提升,孕育着巨大的新发展空间,也对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劳动力供求关系的阶段转折。我国以劳动力资源无限供给为特征的人口红利时代已经结束了,2011年成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增长的顶峰和转折点。近年来,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持续下降,2013年减少244万人,2014年减少371万人,2015年减少487万人,2016年减少349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至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测算所得。劳动力的减少带来一系列影响:一是劳动力价格快速上升,2006年至2015年的十年间,我国制造业工人的实际工资上涨了近一倍,农民工和乡村雇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在经济增长下行时期仍在增长;参见CEES研究团队《中国制造业企业如何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宏观质量研究》2017年第2期。二是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趋弱,进城农民工的增长数量逐年减少,农民工春节回乡车站人头攒动的画面将逐步成为历史;三是我国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在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明显恶化,这在过去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时候是从未有过的,是一种意外的惊喜。我国过去长期依赖的劳动力比较优势正在逐步减弱,经济增长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在理论上测算的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普遍老龄化和年龄匹配原因,已难以转移成有效的工业劳动力供给,未来我国可能会出现比较突出的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转变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而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都要求劳动力素质有较大较快的提高。

第三,收入分配变化的阶段转折。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打破长期以来低效率的“大锅饭”分配体制,我国实行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的大政策,极大地激发起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资源配置效率大幅度提高。但与此同时,城乡、地区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成为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也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呼声很高。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收入分配,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之后开始回落,到2015年连续7年收入差距在缓慢缩小。2016年和2017年虽有微弱反弹,但未改变回落的大势。这种回落得益于三个重要因素:一是作为收入差距主因的城乡差距开始缩小,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降至3倍以下;二是区域差距得到控制,相对发展滞后的中西部地区已经连续多年经济增长速度快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三是在初级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短缺的背景下,农民工工资出现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收入差距缩小趋势是否能够稳定持续还不是很确定,如何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达成均衡难度很大。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会触动一些刚性利益格局,但目前无论是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是从转变发展方式、激发社会活力来说,解决收入分配机制这一焦点问题都势在必行,“共享”成为人民群众对发展的普遍期望。

第四,职业结构变动的阶段转折。2015年,我国经济产出总量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历史上首次超过50%,达到50.5%,而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为9.0%。这是我国从工业化中期转入工业化中后期的重大标志。由于服务业的就业弹性高于工业,更高于农业,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动,也会更深刻地反映在职业结构的变动上。或者说,我国将开始一个新的职业结构阶段,即“白领”从业人员总量超过“蓝领”从业人员的所谓“白领时代”。西方发达国家一些有争议但普遍受到关注的议题,如“大众消费时代”“中产阶级”等,都是在这个阶段提出的。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一方面,要注重发展与教育、医疗、养老等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发展成果的共享问题,促进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的形成,让大众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支撑。

第五,居民生活消费的阶段转折。2000年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都曾连续十几年呈下降态势,但近两年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最终消费和居民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强劲。2017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8%。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2月28日),《人民日报》2018年3月1日第10版。国内消费已经超过投资和出口,成为最主要的经济增长推动力量。居民生活消费层级不断提升,以房、车、休闲、旅游、通信、网购为引领的新型大众消费时代即将到来,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恰逢其时。

第六,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要求的阶段转折。我国已经跨越生活的温饱阶段,解决近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对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来说,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健康、食品安全、水和空气清洁、满意度、幸福感等都成为衡量生活质量新指标,一个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新阶段已经开始。在这个过程中,生态环境成为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人们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渴望形成对绿色发展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