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理论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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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语义的聚合

语义的聚合一般只就义位而言。词的义位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处在各种聚合关系之中,形成互相联系的语义网络。多义词是同一个词内部义位的聚合,上下义词、总分义词、类义词、同义词、反义词都是不同词之间义位的聚合。

一、多义词

(一)什么是多义词

多义词(polysemous word)是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有联系的义位的词。只有一个义位的词是单义词。如果几个义位之间没有联系,如“一米等于三尺”的“米”和“买了一袋米”的“米”,是同音词,不是多义词。

判定是多义词还是同音词的关键,是看几个义位之间有没有联系。但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理解并不一致。赵元任、吕叔湘等主张要以文化程度高的、读过古书的人的理解为准。参见施光亨.语素研究述评.∥朱一之,王正刚.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现状和回顾.北京:语文出版社,1987.65~74.虽然谈的是语素辨认,但与多义词的识别是一致的。例如,“别在桌子上乱刻”、“现在是三点一刻”中的两个“刻”,《现代汉语词典》列在同一词条之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774.,处理与赵元任、吕叔湘的意见相同。《汉语水平词汇等级大纲》列为“刻(动)”、“刻(量)”两个词条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修订本).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253.。读过古书、了解古文化的人认为两个“刻”有联系,都与“刻度”有关(古代用漏壶计时,内置有刻度的标尺,一昼夜为100刻),所以是一个词的两个义位。而现代一般大众很难把两个“刻”的意义联系起来。就现代汉语而言,我们主张依据现代大众一般语感(modern masses’general intuition)来判定义位有无联系,即站在共时平面上,看大多数人是怎样理解的,而不是仅凭少数人的理解来判定。如果研究的是古代汉语或古代某种语言的多义词,同样依据当时的大众语感判定。依据现代大众一般语感,上举两“刻”,可以处理为同音词。

(二)多义词的义位

一个词刚产生的时候一般是单义词,在后来的使用过程中为了满足交际的需要逐渐增加新义,而变成了多义词。当然,也有词义消亡的情况,如“书记”的“办理文书及缮写工作的人员”的意义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但词义发展的总趋势是单义变成多义,多义词的义位逐渐增多。多义词常提到的义位有本义、基本义、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等。

1.本义

文献记载的词的最初的意义。例如,汉语“兵”的本义是“武器”,“走”的本义是“跑”。应该说,词的最初的意义要远远早于文献记载,因为有声语言的出现要比文字的产生早得多,但由于无稽可考,就以文献为据。本义是词义赖以衍生的基础,也是各个义位能够互相联系的基础。例如“舌头”:①辨别滋味、帮助咀嚼和发音的器官。②为侦讯敌情而活捉来的敌人。①是本义,②由①发展而来。说是“基础”,是指各种派生义衍生的起点,不指词义发展链条上的中间环节。如“打”,不能因为“制造”义衍生出“编织”义,就说“制造”是本义,“敲击”才是本义。

2.基本义

在某一个时期词的最主要最常用的意义。例如,现代汉语“兵”的基本义是“士兵”,“走”基本义是“行走”。“某一个时期”可以是古代的某一个时间,也可以是现代的某一个时间,总之是使用语言的人观察词的义位的时间立足点。对语言使用者来说,“某一个时期”就是“当代”(当前时间)。比如,对上古人来说,“热水、开水”是“汤”的基本义,“一切气味”是“臭”的基本义;对使用现代汉语的人来说,“汤”的基本义是“食物煮后所得的汁水”,“臭”的基本义专指“臭味”。基本义是通过比较得出的,因此单义词无所谓基本义,当然也可以认为单义词的基本义与唯一的义位重合;多义词的基本义一般只有一个。

3.引申义

从某个意义通过类比引申、类同引申等方式发展出来的词的意义。所谓类比引申,指通过类比联想由此及彼地派生词义的方式。与“隐喻”的心理机制密切相关。一般线路是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如“深”,由“从上到下或从外到里的距离大”,类推到时间的深度(时间晚)、感情的深度(感情深厚)、内容的深度(内容深奥)等等。空间距离比较具体,其他则比较抽象。所谓类同引申,指从某一基点出发联想到其他事物而派生词义的方式。类同引申的各个义位都有共同的语义基点。例如,从“打”的“敲击、打击”出发,引申出“制造”(打把刀)、“编织”(打毛衣)、“舀取”(打水)、“做某种游戏”(打球、打扑克)等,这些义位有个共同点,即都与手的动作有关,这是它们引申的基础。

引申义产生的方式比较复杂,除了类比引申和类同引申之外,还有泛指引申,词义指称范围由小到大,如“河”,由专指黄河到泛指一切河流;特指引申,词义指称范围由大到小,如“臭”,由泛指一切气味到特指一种难闻的气味;虚化引申,由表示实在的词汇意义到表示较虚的语法意义,如“着”,由表示“附着”的实在动词义到表示“进行体/持续体”较虚的语法意义。

4.比喻义

通过比喻的方式发展出来的词的意义。刚开始的时候,某个意义可能只是临时的比喻用法,后来这种用法逐渐被社会接受,便凝固为词的比喻义。例如,“酝酿”:①造酒的发酵过程;②比喻做准备工作。显然,②是比喻义。比喻义和由类比引申产生的引申义有近似之处,两者都基于事物之间的相似点,一般都是由具体到抽象。但有区别:产生比喻义的本体更为显豁,本体和喻体的联系更易感知,是一种“显喻”;而由类比引申产生的引申义本体和喻体之间的联系则比较隐蔽,是一种“隐喻”。

5.借代义

通过借代的方式发展出来的词的意义。一般把借代义看作引申义的一种,我们觉得,借代义不同于引申义。借代义与由类比引申产生的引申义不同,自不待言,与由类同引申产生的引申义也不相同:类同引申义基于语义共同点,借代义基于事物间的相关性。例如,“须眉”是男子外表的特征(须眉皆白),就用“须眉”代“男子”(巾帼不让须眉);“翻译”本来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行为,后来用这种行为代“做翻译工作的人”。两例后面的意义都是借代义。由此可见,借代义产生的语义基础不是相同、相似,而是相关。理论上,修辞上的各种借代手段都有可能产生借代义。

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可以概括为派生义(或叫转义),与本义相对。派生义不一定都从本义直接发展而来,理论上说,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都可能发展出派生义。

需要说明的是,现代认知语言学把词义的派生方式主要分为隐喻和转喻(或称“换喻”)两种:隐喻基于事物之间的相似性,转喻基于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上述比喻义属于隐喻,借代义属于转喻;引申义比较复杂,既有隐喻,也有转喻,大体上类比引申、虚化引申属于隐喻,类同引申、泛指引申、特指引申属于转喻。

(三)多义词义位之间的关系

许多教材把基本义跟本义、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混在了一起。例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说:

有的词有几个义项,几个义项之间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其中至少有一个义项是基本的、常用的;其他的义项一般是由这个义项直接或间接地发展转化来的。前者叫作基本义,后者叫作转义。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增订四版,上册).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35.

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也说:

从应用上来看,多义词的几个意义并不是完全相等的。其中有一个意义是最常用的、基本的,其他意义则是由这个意义转化、发展出来的。前一种意义叫作基本意义,后一种意义叫作引申意义。胡裕树.现代汉语(重订本).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219.

两种说法大体相同,我们以黄、廖本《现代汉语》为例加以分析。这不仅仅是个名称问题。如果这里的“基本义”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本义”,那么它不一定就是“基本的、常用的”,因为转义也可能是“基本的、常用的”,如“兵”的本义是“兵器”,但在现代汉语里的常用义是“士兵、战士”;如果这里的“基本义”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基本义”,那么它不一定就是词义衍生的起点,也就不能与“转义”相对待,如“巾帼”在现代汉语里的基本义是“妇女”,但不能说“古代妇女戴的头巾和发饰”这个意思是从“妇女”义发展来的。

这种处理至少有两种弊端:

其一,理论上,混淆了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造成不必要的理论混乱。从本义到派生义(包括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是从词义衍生的角度说的,时间上,本义在前,派生义在后,是历时维度;基本义是就词义的共时系统说的,在多义词的各个义位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意义是基本义,其余的都是非基本义。基本义和非基本义只在于地位的主次,不在于时间的先后。

其二,实践上,由于基本义和其他义位是交叉关系,必然导致烦琐的解释。因为本义、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都有可能是基本义,也可能不是。例如,“网”的“用绳线等结成的捕鱼捉鸟的器具”义既是本义,也是基本义,而“脸面”的“脸”义(脸面消瘦)只是本义,不是基本义(基本义是“情面,面子”);“游行”的“广大群众为了庆祝、纪念、示威等在街上结队而行”义既是引申义又是基本义,而“深”的“(感情)深厚”义只是引申义,不是基本义(基本义是“从上到下或从外到内的距离大”);“包袱”的“比喻某种负担”义(思想包袱)既是比喻义又是基本义,而“窝”的“比喻坏人居住的地方”义只是比喻义,不是基本义(基本义是“鸟兽昆虫居住的地方”);“须眉”的“男子”义既是借代义又是基本义,而“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义只是借代义,不是基本义(基本义是“红色的领巾,少先队员的标志”)。如此看来,基本义与本义、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都有交叉关系,如果绞在一起,很难理清头绪。

我们的意见是,把两个维度的现象区别开来,本义和派生义(包括引申义、比喻义、借代义)相对,这是历时角度;基本义和非基本义相对,这是共时角度。有关多义词的讨论详见安华林.多义词的义位及其关系.盐城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如图3-3所示。

图3-3 多义词义位间的历时和共时关系

二、上下义词

上下义词是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组词。其中表示属概念的词是上义词(hypernym),表示种概念的词是下义词(hyponym)。例如,工人—电工、读—朗读、白—雪白。不具有属种关系的一组词不是上下义词。例如,“中国—北京—颐和园”是总分关系,“博士—硕士—学士”是顺序关系,都不是上下义词。

上下义词具有蕴含关系,下义词蕴含上义词。例如,“电工”必然是“工人”。

上下义词具有传递关系。例如,“植物”是“树”的上义词,“树”是“乔木”的上义词,那么“植物”必然是“乔木”的上义词。

上下义词具有相对性。例如,“植物”是“树”的上义词,却是“生物”的下义词。

上下义词内部关系远近不同。处于相邻层次的上下义词叫直接上下义词,处于相隔层次的上下义词叫间接上下义词。例如,“机动车—汽车”是直接上下义词,“机动车—卡车”是间接上下义词。

三、总分义词

总分义词是具有整体部分关系的一组词。其中表示整体意义的词是总义词,表示部分意义的词是分义词。例如:身体—头、北京—天安门、房子—窗户。

跟上下义词一样,总分义词也具有传递关系、相对性以及远近不同的关系,都可以进入“甲包括乙”格式。但又不同,上下义词是属与种的关系,可以进入“乙是甲”格式,如“工人是人”;总分义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能进入“乙是甲”格式,但可以进入“乙是甲的一部分”格式,如“头是身体的一部分”。

四、类义词

类义词是同属于一个较大意义类别的地位平等的一组词。上下义词、总分义词地位不平等,因此不是类义词。一般所说的同义词、反义词也不看作类义词。根据类义词内部的意义关系,可以分为并列类义词、顺序类义词和对立类义词。

1.并列类义词

并列类义词各词意义之间是平等并列的关系,没有明显的顺序。例如,“锅碗瓢盆”同属厨具类,“笔墨纸砚”同属文具类,“走、蹦、跳”同属腿部动作类,“红橙黄绿青蓝紫”同属颜色类。有些并列类义词的意义并不是各词词义的简单罗列和相加,而有统括义,如“锅碗瓢盆”概括了所有的厨具,包括铲子、勺子等;语序也比较固定。它类似成语又比成语灵活,是介于自由词组和固定词组之间的语言成分,值得研究。安华林.“四字骈语”初探.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

2.顺序类义词

顺序类义词的成员表示一定的次序。有两种排序,一种是顺延次序,例如,初一、初二……初十,小学、中学、大学,学士、硕士、博士;另一种是循环次序,例如,春夏秋冬,星期一、星期二……星期日,天干地支配合而成的六十甲子。

3.对立类义词

对立类义词只有两个成员,分别处在一定关系的两端,两者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例如,“老师—学生”是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父母—子女”是养育与被养育关系,“丈夫—妻子”是配偶关系,“买—卖”、“嫁—娶”是相对的行为关系。而且两项互相依存,没有“老师”,自然就无所谓“学生”,反过来也是这样。

有人把对立类义词处理为反义词。两者有共同点:都是两个成员,成员之间具有对立关系。但对立类义词跟通常所说的反义词也是有区别的:

(1)两项互为关系,互相依存。例如,社会关系: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老师—学生(教育关系)、丈夫—妻子(婚姻关系);行为关系:买—卖、嫁—娶。没有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反义词突出的是相反或相对的关系,依存关系并不明显。例如,“男”是人的性别属性,不依赖“女”而存在。同样,“大”也不依赖“小”而存在,“大、小”都是跟公认的平均标准相比而言的,比如一般情况下,小西瓜也应该比大桃子要大。即使认为它们有依存关系,也没有对立类义词那么明显。

(2)两项可以互相推导。例如,由“甲是乙的老师”,可以推知“乙是甲的学生”;由“甲是乙的丈夫”,可以推知“乙是甲的妻子”;由“甲娶乙”,可以推知“乙嫁甲”。反过来同理。反义词不能这样推导。比如,有甲、乙两人,不能由“甲是男的”,推知“乙是女的”,也不能由“甲是乙的父亲”,推出“乙是甲的母亲”。有的反义词可以推导,例如,由“甲比乙大”,可以推知“乙比甲小”,但不能证明它们就是对立类义词,因为前面说过,“大、小”是跟平均标准比的,甲比平均标准大,乙比平均标准小,由于传递关系,自然甲比乙大,乙比甲小。在实际语言使用过程中,平均标准是不需要言明的,人们就直接谈论某一事物“大、小”,或把两事物直接对比。

可见,即使把对立类义词归入反义词,也要作为反义词的一个小类,讲明跟一般反义词的不同之处。

五、同义词

同义词(synonym)是理性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根据理性意义是相同还是相近,同义词又分为等义词和近义词。

1.等义词

等义词是理性意义完全相同的同义词。例如,语法—文法、土豆—马铃薯、番茄—西红柿、青霉素—盘尼西林。等义词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性意义和附加色彩都完全相同的等义词,可以叫绝对等义词。语言中这类现象很少,即使在一定时期存在,也会加以淘汰或出现分化。另一类是理性意义相同但在附加色彩等方面不同的等义词,可以叫相对等义词。具体表现在:

(1)造词理据不同。例如,土豆—马铃薯、水泥—洋灰。

(2)词源不同。例如,青霉素—盘尼西林、话筒—麦克风。

(3)时代色彩不同。例如,语法—文法、故—所以。

(4)感情色彩不同。例如,鼓励—怂恿、团结—勾结。

(5)语体色彩不同。例如,死—逝世、休息—休憩。

(6)形象色彩不同。例如,苍穹—碧空、飞奔—奔跑。

(7)搭配对象不同。例如,汉语普通话的“肥—胖”,英语的tall—high、handsome—pretty。

2.近义词

近义词是理性意义相近的同义词。近义词的不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1)意义侧重点不同。例如,破除—解除—消除、稳定—稳固—牢固、精明—精干。再如:

看:[+视线接触物体][+往一定方向]

见:[+视线接触物体][+往一定方向][+有结果]

望:[+视线接触物体][+往一定方向][+向远处]

(2)意义轻重不同。例如,损坏—毁坏、批评—批判、优良—优秀—优异。

(3)范围大小不同。例如,边境—边疆、场面—局面、树林—森林。

(4)个体集体不同。例如,书—书籍、枪—枪支、人—人们。

(5)搭配对象不同。例如,交流—交换、赡养—抚养、宏大—巨大—庞大。

近义词除了理性意义有一些差别外,还可能附加色彩也不同。如“奔走、奔波”都有“为某事而到处活动”的意思,但“奔走”有“快走”的意思,“奔波”没有;“奔波”让人联想到像波浪一样起伏不定,“奔走”没有这样的形象色彩。

一组近义词的不同往往不止一个方面,意义方面的不同会影响搭配对象和语法功能,如“破除迷信、解除武装、消除隐患”不能互换,“一本书”也不能说成“一本书籍”。

六、反义词

1.什么是反义词

反义词(antonym)是理性意义在某方面相反或相对的两个词。理性意义相同,非理性意义相反或相对的两个词是同义词,不是反义词,如“成果—后果”,“鼓励—怂恿”。反义词也不是理性意义完全相反或相对,而是同中有反,在同的基础上相反。

多义词在不同义位上可以有不同的同义词和反义词。例如“漂亮”,在“外表让人赏心悦目”的意义上,有“好看、美丽”等同义词,有“难看、丑陋”等反义词;在“事情做得让人满意”的意义上,有“出色”等同义词,有“窝囊”等反义词。

2.反义词的构成条件

构成反义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两项共同属于一个语义范畴。例如,“高—低”都指纵向维度(高度),“长—短”都指横向维度(长度),可构成反义词。但“高”与“短”、“低”与“长”不构成反义词。

(2)两项处在一种关系的两端。例如,“黑—白”是反义词,但“黑”与“灰”、“灰”与“白”不能构成反义词。“大”与“小”可以构成反义词,但都不能跟“中”构成反义词。

(3)两项只在某个义素上对立。例如,“哥哥”与“弟弟”只在[+年长]/[-年长]上对立,“哥哥”与“姐姐”只在[+男性]/[-男性]上对立,其他方面相同,可以构成反义词;“哥哥”与“嫂子”在[血亲]、[姻亲]、[男性]、[年长]多个义素上都形成对立,所以构不成反义词。

另外,反义词还要求(最好做到):风格色彩相同,如“父亲—母亲”、“爸爸—妈妈”是反义词,“父亲—妈妈”、“母亲—爸爸”不是严格的反义词;单位相同,是词对词,如“好—不好”、“大国—小国”只能叫反义表述,不是反义词;词性相同,如“智慧—愚蠢”不是严格的反义词;音节相同,如“昼—夜”、“白天—黑夜(夜晚)”是反义词,“昼—黑夜”、“夜—白天”难以构成反义词。

3.反义词的类型

反义词可以分为绝对反义词(又叫“互补反义词”)和相对反义词(又叫“极性反义词”)两类。

绝对反义词的特点是,两项非此即彼、非彼即此,没有中间词。例如,男—女、死—活、动—静、开—关。语言中的“不A不B”(不男不女)、“半A不B”(半死不活)等说法,只是比况性的表述。

相对反义词的特点是,两项非此不一定彼、非彼不一定此,有中间词。例如,大—(中)—小、高—(中)—低、寒冷—(温暖)—炎热、天堂—(人间)—地狱。

七、语义场

1.什么是语义场

语义场理论是德国语言学家特里尔(J.Trier)在《智能义域中的德语词汇》(1931)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它与义素分析理论一起,奠定了现代语义学的基础。

语义场(semantic field)是具有共同核心义素的一群词聚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相互联系的意义集合。有时简称“义场”或“词场”。所谓“共同核心义素”,是指能将这几个词聚合在一起而区别于其他语义场的义素。如“鼓励、鼓动、怂恿”因都有“激发别人去做某事”这一义素而成为同义词,“高、低”因在“高度”上相对而成为反义词,“红橙黄绿”因同属“颜色”而成为类义词,它们都可形成语义场。

语义场是词义聚合的一种形式,也是词义系统性的一种表现。分析语义场,有助于考察词义的系统性及其相互作用。同一个语义场内各个词的意义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某个词义(或语素义)发生了变化,就会影响或激发其他词(或语素)的意义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如“黑”、“白”、“红”本来表示三种颜色,后来都发展出派生义。“黑”有“卑劣、背叛”义,如“黑心烂肝”、“心肠黑”等,“红”就有“忠贞、高尚”义,如“一颗红心”、“又红又专”;“红”有“喜庆”义,“白”就有“悲伤”义,如“红白事”;“红”有“革命”义,如“红军”、“红色政权”,“白”就有“反动”义,如“白军”、“白匪”、“白狗子”;“黑”有“隐秘”义,如“黑社会”,“白”就有“公开”义,如“真相大白”。

2.语义场的类型

语义场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根据场内各词的地位,可以分为上下语义场和平行语义场两大类。上下语义场是具有上下层次关系或范围大小关系的词义构成的语义场,如前面介绍的上下义词、总分义词构成的语义场。平行语义场是具有平级关系的词义构成的语义场,如前面介绍的类义词、同义词、反义词构成的语义场。

根据场内各词的数量,可以分为二元语义场和多元语义场两大类。二元语义场是只有两个词项构成的语义场。如前面介绍的对立类义词、反义词构成的语义场。多元语义场是三个以上的词项构成的语义场。如前面介绍的上下义词、总分义词、并列类义词、顺序类义词、同义词构成的语义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