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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诗人为我们提供的形象面前,在这些我们自己永不会想象到的形象面前,那种惊喜赞赏的淳朴是很自然的。但被动地体验这样的惊喜赞赏,并不能使人深入参与创造性的想象活动。形象现象学要求我们更积极地参与创造性的想象活动。既然任何现象学的目的都在于其一刹那间实现顿悟,那么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想象力的特质方面而言,不存在消极被动的现象学。让我们排除经常发生的误解,重申现象学不是对种种现象所做的经验性的描述。经验性的描述意味着主体对客体的屈从,并作茧自缚地使主体保持被动状态。心理学家的描述无疑能提供某些文献资料,但是现象学学者却应把这些文献资料置于意向性的轴心线上。啊!但愿这刚为我提供的形象为我所有,真正为我所有,但愿它成为我的创作——这便是读者自豪的极致!假若我能在诗人的协助下,亲身经历诗的意向性,那么阅读将是何等的荣耀!正是通过诗的想象的意向性,诗人的心灵才找到了通向任何真正诗的意识入口。
面对着如此勃勃雄心,再加之此书须出自我的梦想,我的现象学工程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带根本性的悖论。确实,人们通常把梦想纳入心理放松的现象范畴。只有在身心放松、无拘无束之时,人们才能进入梦境。由于梦想未引起关注,它常常也不存留于记忆中。它是现实之外的一次逃逸,而且也并不总是能找到一个稳定的非现实的世界。意识随着“梦想的斜坡”——总是下降的斜坡——而放松、而分散,因此也变得模糊难解。显然,人们身处梦境之日,并非“实行现象学”之时。
面临这样的悖论,我们的态度是什么呢?我们绝对不是使对梦想的单纯的心理学研究,与确切的现象学研究之间的明显对立相互接近,而是要让我们的研究从属于我们首先要维护的哲学论断,更增强它们之间的对比。我们认为,任何一次意识领悟都是一次意识的增长,一束光的增强,一次心理连贯性的加强。这领悟的迅速及它的瞬时性可能对我们掩盖了它的发展。但是在任何一次意识领悟中,意识的存在都有所发展。意识与强烈的心理转变是同时的,这种转变将它的活力扩散于全部心理活动中。意识就其本身而言,是一种人性的活动、一种人类的活动。这是一种剧烈的活动,充满活力的活动。即使随之而来的行动、可能随之而来的行动,以及本来会随之而来的行动处于中止状态,意识活动却仍然具有它完满的积极性。本书只从语言的领域来研究这一活动,更确切地说,当充满想象力的意识创造并体验诗的形象时,我们在诗的语言中研究这一活动。提升语言、创新语言、赋予语言以价值、热爱语言,这些都是言语意识自我提升的活动。在这如此明确限定的领域中,我们肯定可以找到许多例子,来证明我们的有关一切意识领悟基本增长性变化的、更普遍的哲学命题。
那么,面对诗的意识领悟的明晰及活力的增加,如若要运用现象学原理,我们应从什么角度研究梦想呢?因此,我们自己的哲学命题增加了这一问题的难度。的确,这个论断的后果是:一个正在减弱的意识、入睡的意识、漫想的意识,已不再是一个意识。梦想将我们置于不利的斜坡上,置于下滑的斜坡上。
有个形容词将使一切得到解救,并使我们能够克服心理学家初审时提出的反对意见。我们要研究的梦想是诗的梦想,是被诗置于上升倾向的梦想,是扩展的意识能够追随的梦想。这样的梦想是用笔墨写下来的梦想,或者说至少是可以形诸笔墨的梦想。它已面对白纸这一广阔的天地。这时,形象开始组合、排列。梦想者已经听到写成的铿锵言语。一位我没能再查阅到的作者曾说过:笔头是脑器官。我确信这句话:当我笔走龙蛇时,我的思想却陷入了混乱。谁能归还我学童时代的美好笔墨?
所有的感官都在诗的梦想中苏醒,并形成相互的和谐。诗的梦想所倾听的,诗的意识所应记录的,正是这种感官的复调音乐。弗雷德里克·施莱格尔对语言的论述完全适用于诗的形象:这是“一气呵成的创造”,正是这些想象力的冲动,才是研究想象力的现象学学者所应努力去再体验的。
诚然,心理学家会认为更直接的办法是研究具有灵感的诗人。他会对那些特殊天才做具体的灵感研究。但是,他能因此而体验灵感的现象吗?他的关于具有灵感的诗人的人文资料,只能借助于理想的客观观察外在地叙述出来。具有灵感的诗人之间的比较研究,很快将使灵感的本质丧失殆尽。任何的比较都会降低所比较对象的表达价值。灵感一词应用得太泛,不足以表达具有灵感的言语的独创性。事实上,关于灵感的心理学,即使借助于对人工天堂的叙述,也显然是贫乏的。在这样的研究中,心理学家所能利用的资料太少,尤其是因为这些资料没有真正为心理学家所接受。
缪斯的概念应有助于我们赋予灵感以本体的存在,有助于令我们相信“使有灵感”这一动词具有超验的主体,然而,这一概念自然不能进入现象学学者的词汇。早在少年时代,我已不能理解我喜爱的一位诗人竟能使用诗琴及诗神的词汇。怎么能令人信服地说出,怎么能朗诵这伟大的诗篇的第一句而不放声大笑呢:
诗人,拿起你的诗琴,给我一个亲吻
这已超出了一个香槟地区的孩子所能容忍的范围。
不!缪斯,奥尔菲的诗琴,印度大麻或鸦片的幽灵只能掩盖灵感的存在实质。相反,写下来的诗的梦想,已成为文学篇章的诗的梦想却是可传达的,能给予人灵感的梦想,也即说,是一种适于我们读者水平的灵感。
然而对于一位孤独的、注定离群索居的现象学学者而言,文献资料却是极丰富的。这现象学学者与书中沉睡的千百个形象相逢时,能够唤醒他的诗的意识。他对诗的形象产生了回响——按欧仁·曼库斯基如此精确描绘的现象学的“回响”之意义而言。
此外,我们应注意梦想与做梦有所不同,梦想是不能讲述的。要将它传达出来,必须将它写下来,裹挟着激情、充满情趣地写。由于将它复写下来,人们因而能更深刻地再度体验这一梦幻。我们在此所涉及的是书写爱情的领域。这种书写爱情的风尚正在消失,但是它的优点却保存下来。至今仍有这样的人,其灵魂深处坚信爱是两种诗情的相逢,两种梦想的融汇。书信体小说在争奇斗艳的形象及比喻中表达爱情。为表达爱情,必须动笔写。爱情永远写不完、道不尽。多少情人在情意绵绵的相会后,回家铺开信笺,欣然命笔!爱情从未被说尽道完,而且越是充满诗意的梦想中的爱情,越是能完美地表达出来。两个孤独心灵的梦想滋润着温馨的爱情。一位对爱的激情持现实主义态度的人,在爱情的表达中只能看到一种窠臼,但是伟大的激情仍然源于伟大的梦想。如果将爱情与其整个非现实的性质相分离,那么爱情的现实性便会被破坏殆尽。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会立刻明白,建立在对梦想者所进行的观察的基础上的梦的心理学与研究创造性形象的现象学之间的争论,将是多么复杂和难以把握,而这门现象学甚至在一名极普通的读者身上,试图重现诗的语言的创新作用。就更广的意义而言,我们认为人们也会明白,确立一门关于想象力的现象学的全部意义,因在这门现象学中,想象力作为心理变化的直接激发机制而被置于它应有的首要地位。想象力致力于展示未来。它首先是一种使我们摆脱沉重的稳定性羁绊的危险因素。我们将会看到某些充满诗意的梦想是对生活的遐想,这些遐想拓宽了我们的生存空间,并使我们对宇宙充满信心。在本书中,我将列举众多的例子来证明,梦幻使人们产生对宇宙的信心。一个世界在我们的梦想中形成,这是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这个梦幻的世界向我们揭示出,在这属于我们的天地宇宙中拓展我们的生存空间的可能性。在任何一个梦想的天地中都有未来主义色彩。若埃·布斯凯写道:
在一个由梦想产生的世界中,人能成为一切。
这样,一旦我们在人世变易的激情中,在使我们迸发出崭新言语的灵感顶峰上撷取了诗,那么一篇叙述过去,叙述诗人沉重的过去的传记又能有什么用途呢?只要我们有一点论战的嗜好,我们就能堆砌多少多余的传记材料!只举一例:
半个世纪以前,一位文学评论界的泰斗将注释魏尔兰的诗视为己任,然而他对魏尔兰的诗并不喜爱,因为怎么能喜爱一个生活在文学边缘的诗人呢?
从来没有人在大街上、剧场里或某个沙龙中看见他。他却在某处,在巴黎的一角,某个商人的店铺后厅喝着劣质红酒。
劣质红酒!这对当时在圣热纳维埃夫山上的小咖啡店中那些喝着博若莱葡萄酒的人们,是多大的侮辱!
这一位文学评论家最后通过以“帽”取人来说明这位诗人的特征。他写道:“他的呢帽仿佛天生就适合于他那阴郁的思想,在他脑袋周围垂着宽松的帽边,仿佛是罩在这忧虑重重的额头上的黑色光环。他这顶帽子!然而,这顶帽子也曾风流一时,也曾像长着深棕色头发的妇人那么喜乐无常。它有时呈圆形,不乏天真,亦如奥韦尼省和萨瓦省孩童的帽子;有时呈蒂罗尔式的锥形,周边剪开,大胆地垂在耳朵上;有时又滑稽得吓人:人们会以为看到了什么匪徒的帽子,颠来倒去,一侧在下,一侧在上,前边是帽舌,后边是项颈遮布。”
在这位诗人的全部作品中,是否有一首诗能用对帽子的这种文学化歪曲描写来阐释?
把生活与作品联系起来是如此的困难!传记作家在告诉我们某一首诗是魏尔兰在芒斯的狱中写的时候,他能帮助我们吗?
屋顶上的天空
这么蓝,这么平静。
在狱中!谁在忧郁的时候不是宛如身处狱中?在我的巴黎居室中,远离故乡的我产生了魏尔兰式的梦想。往日的天空展现在这石头城上。我的记忆中响起了雷纳多·汉恩根据魏尔兰的诗歌谱写成的乐曲声。情感、梦幻、回忆交织而成的浓雾从这首诗上弥漫开去。在诗上——不是在诗下,不是在一个我没有体验过的生活中——不是在不幸的诗人坎坷的生活中弥散开来。作品在诗人心头萌生,为诗人而生,而且左右了诗人的一生,作品难道不正是对一生坎坷的诗人的慰藉吗?
总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诗能将梦境、幻境与回忆凝聚在一起。
文学的心理分析批评却将我们的兴趣引向别处。它将诗人降格为普通人。但是在诗的伟大成就中,问题始终是:一个凡人何以超越生活而成为诗人?
还是回到我们简单的任务上来吧:指出诗的梦想所具有的建设性的特征,而且为准备完成这一任务,我们再想一想是否如古典心理学所说,梦幻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自我松弛和休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