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的新探索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发布了对农村金融服务“资本放开、机构放开”的试点政策,即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允许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允许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首批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由6个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至2016年末,浙江全辖(不含宁波)共设立村镇银行6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7家,贷款公司1家,基本实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县(市)全覆盖。
村镇银行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浙江早早开始了村镇银行的试点准备工作,研究试点方案,向省政府汇报,与银监会沟通,万事俱备,就等试点扩大到浙江省。政策明确后,浙江迅速开始试点村镇银行。2008年5月20日和5月22日,浙江省首批试点的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和玉环永兴村镇银行分别开业。浙江的村镇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标准高起点、高要求,从logo设计、布局装修,到内部组织架构设计丝毫不逊色于当地国有银行,再加上当地股东的有力支持,设立之初即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应。据长兴联合村镇银行首任行长朱海荣回忆,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共有员工49人,按条线分工负责,设置职能部室8个;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具有多年银行从业经验的人员。短短一个月,该行共开立储蓄账户718户、对公账户278户,各项存款余额7680万元,贷款余额7097万元,在当地一炮打响。不足四年,该行各项存款近24亿元,占当地市场份额接近6%;各项贷款27亿元,贷款户数6644户(其中农户5047户),不良率仅0.5%,实现净利润超亿元,不仅养活了自己,还俨然成为当地重要的支农生力军。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佼佼者,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以“创建全国一流村镇银行”为目标,先后荣获全国十佳村镇银行、全国优秀村镇银行、全国村镇银行综合业务发展情况排名第一名、浙江银行业金融支农推进年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等早期成功的典范大大激发了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不少银行机构对于在浙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表达了浓厚的兴趣。2011年2月,我专程赴银监会汇报争取新增村镇银行指标。《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81号)下发后,杭州联合、德清、南浔、鹿城、瓯海、龙湾6家农商行获得了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资格,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多家村镇银行。截至2016年年末,浙江省村镇银行总资产861亿元,总负债727亿元,各项存款611亿元,各项贷款687亿元。近几年,浙江银监局着眼于优化村镇银行板块,积极推进主发起银行优化重组,由批量设立、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强的主发起银行承接规模效益欠佳的村镇银行主发起银行股权。2015年,湖州银行将浙江临海、安徽肥东这2家村镇银行的股份转让给南浔农商行,成为全国第一例主发起银行股份转让,得到了银监会的肯定与推广。银监会明确要求,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村镇银行管理经验、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收购、集约化发展和区域适度集中的原则,通过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规模化、集约化收购其他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成为村镇银行新的主要股东。
我省村镇银行的发展势头良好,引起了相关领导甚至温家宝总理的重视,从而促成了一次特别的座谈会。“请你说说你们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2009年8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正在浙江省温州考察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随行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了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营业厅,和几位在柜台前咨询、办理贷款手续的群众聊起天来。吴琴香告诉总理,自己是搞婚纱摄影的,这是第二次来贷款,因为村镇银行贷款手续简便,服务态度也好。“贷款户多少”“主要贷给谁”“利率是多少”,总理亲切询问。在这一次特殊的座谈会上,时任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董事长李志存告诉总理,为了解贷款户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走村串户,推出了“一看二听三查”的快速调查方法:用眼睛看产品,耳朵听人品,再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看信用记录。温总理听后对此表示肯定。
李志存又向总理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村镇银行规模小,赢利能力较弱,能否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二是建议放开村镇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
营业厅里,总理、部长和村镇银行工作人员、银行贷款客户,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为发展村镇银行、促进农村金融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正说话间,六十七岁的永嘉县渠口乡泰石村村民潘锦木挤了进来。这位老汉脖子上围着汗巾,手拿草帽,赶了很远的路来这里贷款,正好赶上这个座谈会。望着淳朴厚道的潘老汉,温总理亲切地请他说说为什么到这里贷款。
潘锦木说:“我家里养了猪、鸭子、鸡。前些日子,我在报纸上看到村镇银行不要抵押就能贷款,就来试试看。银行派了两个人到我家看了看,就贷给我五千元。现在猪肉价格涨了,又要买饲料了,我这是第二次来贷款。”
总理问:“贷多少?”老汉说:“准备再贷五千元。这一次,银行不用到我家调查了。”
“关键是第一次,你取得了银行的信任。”
“利率多高?”总理又问。
“四厘多一点。”
总理和潘老汉亲切的对话,吸引了在场的人们,大家屏息静听。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后,温总理对村镇银行建设提出五点意见:第一,村镇银行直接面向农户和农民办的小微企业,政府鼓励试办村镇银行。目前全国正在进行试点,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第二,村镇银行和农村经济发展相辅相成。农村经济搞好了,村镇银行才有发展的基础。村镇银行对农业和农户进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才能有更好的发展。第三,村镇银行也要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的监管制度。要通过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确保健康运转。第四,村镇银行要面向农村、面向农户,主动服务。第五,银行监管、财税等部门要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支持和指导。
说到这里,温总理加重语气说:“如果能做到这五点,试点工作就能搞好,就会出现更多的村镇银行。”最后,他叮嘱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宗旨,你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走村串户,为农民提供服务。如果没有感情,就办不好村镇银行。”
时任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等随同总理考察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也纷纷发言,就银行负责人提出的建议进行回应,表示要认真研究,大力支持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业的发展。
时间过去近一小时,温家宝起身和大家一一握手告别。他叮嘱村镇银行负责人一定要把试点工作做好,还紧紧握住潘锦木的手,祝愿他的养殖业越办越好。
“没想到总理会在营业厅召开座谈会,把我们都搞晕了。”恒升村镇银行副行长吴忠激动地说,“村镇银行得到总理的关注,大家都很兴奋、很高兴。就是有些话没有来得及说,挺遗憾的。当然,关键是我们村镇银行自身需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在温总理和其他各级领导的关心下,村镇银行的组建形成了特有的“浙江模式”。为确保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多次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有关工作。结合浙江实际,确定了浙江特色的村镇银行组建模式。比如:把握“不宜太高也不宜太低”的原则,合理确定注册资本上下限,注册资本下限确定为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设在欠发达县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5000万元;同时规定上限一般不高于2亿元,体现小法人机构特点。把握“既确保风险可控同时又不能办成主发起银行分支机构”的原则,设置符合实际的股权结构,主发起银行持股比例不低于40%,但不能100%全资;主发起方企业股东由主发起银行负责择优选择,合计要高于51%,但也不能过高,主发起方以外的企业股东由当地政府负责择优推选并须经主发起行确认。暂不吸收自然人入股,把握“突出主发起银行地位和发挥当地股东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灵活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长人选须由主发起银行推荐,以确保主发起行的地位和作用,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应兼顾各方利益,吸收当地股东担任董事、监事,以发挥当地股东的作用,并提倡行长、副行长等经营管理层采取社会招聘方式,从熟悉本地经济金融情况的人员择优选用,以保证本土化经营。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并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并指示要求积极扩大试点。有关县(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村镇银行组建和发展,有的承诺在经营场所、资金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税收减退,开办费用补助等。如长兴县政府一次性补助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开办费200万元,存入政府性存款9000万元等。
村镇银行组建中,企业和社会对入股村镇银行的期望值很高,如个别上市公司公告入股村镇银行后出现涨停。浙江村镇银行企业股东进入门槛相对高于其他省市,除了两年盈利要求外,对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类型都做了细致规定,比如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不得入股。此外,考虑到自有资金来源难以判断,以及持续增资能力相对薄弱,自然人也暂不允许入股村镇银行。2009年11月,全国首届村镇银行论坛在浙江长兴召开,我作了“积极打造村镇银行组建的‘浙江模式’”主题发言。至此,村镇银行组建的“浙江模式”逐步被社会所认可。
主发起银行与村镇银行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强服务、管风险。由于村镇银行实行主发起银行的特殊制度设计,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起银行与村镇银行之间的关系,是实现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关键。实践中,主发起银行各有千秋,与主发起银行类型关系极大,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容易按分支机构管理,审批流程烦琐,影响村镇银行自主独立性,但后台服务能力强。农商行、城商行等小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又容易陷入服务能力低下的困境。处理好村镇银行与主发起银行关系,服务与管理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颇。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尊重,主发起银行要尊重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村镇银行是一级法人,应当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实行自主决策和经营。主发起银行必须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不直接干预村镇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将其视同发起行分支机构。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上发挥引导作用。在“管战略、管风险、管高管”上,引导村镇银行建立完善“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运营模式,完善经营运行机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引导村镇银行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增强市场竞争力和风控能力。
二是帮扶,主发起银行要给予村镇银行发展上的指导与服务。村镇银行的发展,尤其是在开办初期,主发起银行必须给予全面有力的指导与服务,才能使村镇银行在当地金融市场上迅速站稳脚跟,快速发展。开业初期主发起银行需要为村镇银行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对当地存款的过度依赖,先注水后引水;为村镇银行提供集中统一的新员工上岗培训实习、高管和干部培训;向村镇银行推荐成熟的小贷产品和服务方案,启发创新思路;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研发和提供适合村镇银行的业务操作和管理系统;为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大小额支付、支票影像交换、加入银联等提供支持或保证;随时帮助解决村镇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碰到的难点和疑点等等。
三是责任,主发起银行要对村镇银行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按照村镇银行实行主发起银行的制度设计,主发起行承担的责任与其他社会资本是不一样的。社会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主发起银行承担的是最终连带责任,也就是“兜底”责任,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监管主要建立在主发起银行风险管控的基础之上。比如村镇银行一旦出现支付危机,主发起银行必须调剂资金保障支付,要为村镇银行的支付风险“买单”。管好村镇银行风险,确保不出大事,是主发起行的首要考虑。
浙江农信村镇银行在外省扩张,一方面扩大了村镇银行的经营区域,另一方面也给外省送去了先进的金融理念、人才和产品。明代开国元勋刘伯温曾预言:“江南千条水,云贵万重山,五百年后看,云贵赛江南。”现如今,对诗情画意的贵州,着迷的不仅是游客,还有先知先觉的银行。银监会批复同意鹿城农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2家,其中贵州达20家。贵州一举设立20家村镇银行,若不知来龙去脉,不免令人咂舌。这并不是监管部门“拉郎配”,要求挂钩扶贫,而是鹿城农商行实实在在地尝到了贵州设立村镇银行的甜头。精明的温州商人,为何如此青睐贵州?
温州鹿城农商行董事长陈宏强介绍,鹿城农商行地处温州市核心城区,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全面放开、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面临的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另一方面,必须寻求新的增长点,输出浙江农村金融机构的先进经营理念和做法。经过调研,鹿城农商行认为,贵州经济规模小,但金融供给相对不足。从金融资源投入看,观察2015年的单位GDP贷款投入指标,温州是1.65,鹿城区是2.9,而贵州的县域如金沙是0.48,大方是0.44,纳雍是0.46,赫章是0.39,威宁是0.35。可见西部地区特别是县域明显金融投入不足,而且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竞争不够充分,到中西部地区创办村镇银行,可以起到东资西输、增加中西部金融供给、提高资本产出效率、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作用。
欲取之,必先予之。鹿城农商行远赴贵州设立村镇银行,历时四年多,首先想到的是支持当地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创业致富和消费需求。到2016年6月末,贷款户数已达5.15万户,贷款余额84.94亿元,也就是说从2012年3月第一家富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四年多时间,已经为当地5.15万户的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了近85亿元贷款。分析这85亿元贷款的资金来源构成,其中村镇银行自身组织的存款有34.9亿元,主发起行存放村镇银行资金达37.7亿元,此外还有资本金,东资西输的效果非常明显。除资金外,鹿城农商行还把经营理念、技术、人才输入村镇银行,取得良好成效。在增加当地金融供给的同时,将主动营销、普惠服务的经营理念和机制引入当地,对改善当地金融服务起到了促进作用,深受当地农户、小微企业及地方政府的欢迎,已初步形成“富民”品牌影响力,受到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肯定。如江西银监局对鹿城农商行发起设立的安源富民村镇银行进行多次调研后,给予高度评价,并撰写专文《差异化竞争是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从安源富民村镇银行的实践谈对尚主席讲话精神的认识》,号召江西全省金融系统推广安源富民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时任贵州省长陈敏尔也曾亲自批示要求贵州全省支持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的发展,并在全省推广。为了加强对贵州地区富民村镇银行的服务、指导、协调和管理,鹿城农商行在贵阳专门设立了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管理部,作为派出机构,对所属村镇银行实行集约化管理。随着发展成效的显现,贵州管理部被贵州省政府视同省级金融机构,代表贵州的富民村镇银行参加有关省级金融工作会议和活动。贵州富民村镇银行逐步成长为贵州金融系统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随着村镇银行的发展和盈利能力增强,在当地的税源贡献也逐步提升。另外,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现有员工都在本地招工,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当地就业。
鹿城农商行陈宏强董事长对办好村镇银行颇有一番心得,他说了三点经验。
第一,必须牢牢贯彻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精神,大力支持西部和农村发展。设立村镇银行的主要目标是为“三农”和小微实体经济提供便利有效的金融服务,帮助小微客户走向富裕,支持弱质产业实现升级换代,推动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落后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
第二,必须坚持立足“三农”和县域。无论是客户基础还是市场占有率,以农业为主地区的村镇银行发展均好于以工商业为主地区的村镇银行。以富民村镇银行为例,在浙江省内,以农业为主的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贷款户1852户,占当地人口的3.22%,以工业(化工)为主的上虞区村镇银行贷款户773户,占当地人口的0.40%;以贵州省为例,以农业为主的纳雍县村镇银行贷款户2140户,占当地人口的0.89%,以工业(矿业)为主的福泉市村镇银行贷款户371户,占当地人口的0.45%。同样是贵州地区,2015年6月末,贵阳城区四家村镇银行平均存款7713万元,平均存款户4516户,平均贷款户992户;毕节五家县域村镇银行平均存款10352万元,平均存款户9051户,平均贷款户2053户。因此,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县域才是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沃土。村镇银行只要扎根农村,做好“整村建档、连片授信”的普惠金融工程,做农民的贴心银行,就能实现不错的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规模化、集聚化发展。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村镇银行与零散设立村镇银行相比,至少具备四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形成品牌效应;二是有利于形成集聚效益,通过使用统一的核心业务系统,业务合作可以实现无缝对接,比如实行通存通兑,方便客户支付结算,有利于村镇银行做实客户基础;三是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四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门作为代言人,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有效争取政策支持。如鹿城农商行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管理部与贵州省发改委统一协调13家富民村镇银行的财政补贴问题,无须每家村镇银行单独与发改委协调,提高了协调效率;与贵州国税协调,13家富民村镇银行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与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协调,2013年增加合意贷款规模3.3亿元;贵州银监局将富民村镇银行贵州管理部视为省级金融机构纳入管理;此外贵州管理部还在申请开办借记卡、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等方面积极协调,只要有一家富民村镇银行顺利上线,其他的富民村镇银行只需复制即可,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在这轮村镇银行大发展中,浙江地方法人银行以设立村镇银行的方式大踏步地“走出去”,不是走向外省中心城市,而是走向最迫切需要支持的内地农村。除鹿城农商行外,杭州联合、南浔、德清等农村商业银行在安徽、河南等地的欠发达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实现理念、技术、人才输出,带动欠发达地区金融业发展。浙江在外省设立的村镇银行独树一帜,网点按照时髦的商标风格进行设计,在企业形象、硬件装修、员工服务礼仪等方面远较当地金融机构亮丽,给当地老百姓焕然一新的视觉冲击,将一流的金融服务印象带进欠发达地区。由于竞争不够,外省部分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坐商”文化盛行,乐于等客上门,主动服务客户意识薄弱,个别还有放贷款收回扣的潜规则。当地村镇银行创立之初,即严禁员工发放贷款收受回扣等不良风气,办贷实行限时服务,一般3天内完成贷款审批,这对于改变当地落后服务理念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为当地注入了正能量,以理念提升带动行业发展。
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或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合作制产权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一人一票(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社员可以退股,体现互助合作精神,对社员按交易量返还。
浙江银监局在试点农村资金互助社工作中,因地制宜,首先坚持在生产合作基础上发展金融合作。7家试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均依托当地产业基础较实、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工作规范且对试点积极性较高的省级及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这样既可使农村资金围绕农业产业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农村资金互助社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早,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依照自愿、民主的原则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合作、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和社员收入,成为符合农民产业经济发展方向的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在规模经济、抗风险能力方面颇具优势外,在能够及时发现农民金融服务需求,信息集聚程度高、人缘广地缘熟,解决单个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合作的内生需求得以激发,在此基础上组建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依托自身的融资能力和金融服务,实现信用合作,可有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也更具有生命力。同时,从信用合作历史看,自发开展信用互助合作,必须要有若干个出于公心、有能力和威望的骨干人员充当初级行动团体,克服社员搭便车行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在带动农民致富的过程中,形成了很高威望和号召力,具备了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人才基础。
其次,为防范风险、防止重蹈农村基金会覆辙,浙江银监局要求试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严格实行封闭运作,如需增加新社员或老社员退出,应当经社员(代表)大会决定,一年办理一次手续,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为切实做到服务合作社社员,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开业前必须具备符合封闭运作的计算机业务系统,锁定只为本社社员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计算机业务系统密钥掌握在当地银监部门的主监管员手中。
作为“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支农惠农成效显现。德清德农农村资金互助社简称“德农社”,对生猪养殖农户都开辟了“绿色通道”,首次从贷款申请到贷款调查,最后到贷款发放,一般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目前给社员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略有上浮,但低于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对农户的保证贷款利率。此外,德农社利用产业链社员同是互助社股东的优势,推进社员紧密联系,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关注行情变化,及时调整存栏结构,共同抵御行业风险。临海市涌泉镇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4个多月,为15户柑橘贩销社员发放贷款345万元,贩销柑橘2400万斤,贩销户获利115万元,户均增收7万多元;为11户因柑橘冻死而改种草莓的社员发放了133万元贷款,帮助其改种草莓80亩,亩产收入2万元,户均增收5万元。
浙江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尽管起步良好,但也面临着网点单一、资金来源紧缺,自求平衡能力弱等问题。比如蔬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其社员生产经营周期基本趋同,生产时大家一起需要贷款,销售资金回笼时,大家都往资金互助社存钱,“同进同出”的信贷需求特征无法靠资金互助社满足,互助社自然难以维持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目前,浙江银监局鼓励若干个生产周期错位的有产业链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引导农村信用社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展合作,农村信用社在存取款、同业存放、结算渠道、流动性支持、大额信贷等方面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如农村信用社网点为资金互助社社员开通存取款功能;将闲余资金存放在资金互助社,扩大资金互助社放款能力;资金互助社为商业金融与农户之间建立对接机制充当载体作用,开发针对农户的多种金融借贷产品,逐步形成“农村信用社—资金互助社—社员”的新模式。
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是由单个境内外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全额出资设立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得吸收存款,同时又有别于小额贷款公司,后者虽同样只贷不存,但不受银监会监管,没有金融牌照。贷款公司营运资金来源于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杠杆率低。
浙江唯一的一家贷款公司是开化县通济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化通济贷款公司”)。该公司由当时的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位于开化县城关镇,业务范围涵盖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公司现有员工10人,除总经理和风险总监外,设客户经理3人,财务2人,其余为办公室和后勤人员。
从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看,“只贷不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潜力。
一是资金来源受限,影响有效资金投入。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用于业务扩张的资金主要是投资方注入的注册资本,而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资金需求,只能以借款形式向投资人申请拆借,使其难以补充充裕的资金,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机构运营的可持续性。目前贷款公司与投资方实行年终并表考核,一旦投资方存贷比较高时,公司就很难拿到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公司没有存款业务,所有结算均依赖开户行代为处理,不能第一时间直观监督信贷资金使用和资金流向等情况,不利于对信贷资金的管控。
二是业务范围狭隘,难以满足客户发展生产需求。一方面,贷款公司目前只开办了贷款业务,无其他任何资产类业务,不能适应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受自身规模所限,最大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所发放的贷款只能以小额短期农户贷款为主,与农业规模化发展和小企业的生产周期和金融服务需求不相匹配,难以满足客户扩大规模和生产发展需求,不利于吸引优质客户群。
三是员工考核压力较小,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现阶段,贷款公司可用于放贷的资金有限,半年内所放的贷款金额与全年可用于发放的贷款资金相当,因此,高管及员工的考核任务完成难度相对较低,很多时候处在等客上门或无资金可贷的情况下,难以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员工素质的提高和机构的持续经营发展。
贷款公司试点的实践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杠杆率低是把双刃剑,保持风险较低的同时,也错过了较快发展壮大的机遇。
回顾浙江农村金融20年的改革发展历程,我欣喜地看到浙江农村信用社从资不抵债发展成了各项经营监管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存贷款规模位居全省首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无到有,快速发展。但是也要看到,农商行改革虽然已基本完成,但离健全公司治理下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还有较大差距;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的改革尚在起步阶段,任重道远;村镇银行两极分化严重,市场定位还不到位,风险逐渐暴露,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是否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还有待实践探索。下一步,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要求,继续深化浙江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促进省联社转换职能、去行政化、加强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简介:
杨小苹,中共党员。1951年9月出生于杭州,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长期在浙江等地从事经济与金融监管工作。曾先后担任杭州汽轮机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杭州监管办监管专员,浙江银监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福建银监局局长、党委书记,浙江省政协常委,福建省政协委员。现任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高级研究员,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智库)高级顾问,浙江经济理事会高级顾问。主编《嬗变——浙江地方银行业十年改革发展透析》、《开启市场的钥匙(金融篇)》等书。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几十篇经济金融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