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业
申报获准
创立大会后,我们于5月16日以筹建协调小组的名义,按程序向浙江省银监局申报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5月17日至19日,浙江省银监局完成预审,上报银监会。5月27日至29日,银监局派人员到杭州复审。6月21日,龚方乐赴京向银监会刘明康主席汇报开业的准备情况(他在收购重组过程中多次赴京向刘主席汇报情况,得到了刘主席的热情指导和支持)。6月27日,我又专程赴京汇报联系审批的有关事项。6月30日,银监会下达《关于浙江商业银行重组和浙商银行开业有关问题的批复》。7月2日,浙江省银监局转发银监会的批复。在批复中,从收购浙江商业银行股权、重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迁址、业务范围、公司章程、高管资格认定等十项内容一次批复同意。至此,收购重组浙江商业银行的工作全部完成。
工商登记
银监会的批复一到,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立即展开。首先是工商登记。有人提醒我,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工商税务登记可能应该在北京办理。如果在北京办理工商登记,那么,每年的税收就要缴纳到了北京。我觉得,银行开业后,每年的税收可不是一个小数。尤其是若干年后,随着银行的规模不断扩大,其税收应该是相当可观。回想当年省财政困难的窘境,省领导为增加省级财政收入可谓是想尽办法。如今,浙商银行开业后,其业务必将快速增长,这么一个可靠的税收来源如能留在省里,对省级财政的稳定增长一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于是,我找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宇民局长,跟他讲了我的想法。郑局长有市、县工作的经验,深知财政收入对一级政府的意义,他完全赞成我的想法。但是,他也感到如果规定必须在北京登记而由省工商局来确定将浙商银行的工商登记在省里办理,比较为难,建议请省里的领导跟工商总局确认磋商一下。我觉得他讲的也有道理,就找了分管工商行政的金德水副省长。他一听我的意见,当即表示这是好事,应该设法在省里登记。他说,过几天他要到北京开会,到时候专门到国家工商总局去一趟,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不到一个星期,金德水副省长从北京回来,告知已请示国家工商局总局,浙商银行的总部在杭州,工商登记可以在省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的问题解决了,税务登记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天,我们正在开全行大会,布置试营业的有关工作。会议开到中途,办理工商登记的同志兴高采烈地捧着工商登记执照走进会场,大家好一阵欢呼。
低调开业
经过为期一周的“军训”,为期20天的试营业,终于迎来了重组后的浙商银行的开业时刻。以怎样的方式开业?按习惯的做法,一般都要搞一次隆重的开业仪式,请来重量级的人物和各界人士,大张旗鼓地庆贺一番。我和龚方乐商量认为,按常规的方法开业也未尝不可,但容易落入俗套,而且花费不少。我们还是不事张扬,低调开业,脚踏实地,办点实事。经研究,并与团省委磋商,我们决定把准备用于开业典礼的费用,与团省委合作,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小学生解决就学困难。我们将这一行动起名为“雏燕起飞计划”,赞助款项为625万元,一次赞助,分5年到位。8月16日,我们召开了一个简单的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宣布了浙商银行的新生。
8月18日清晨,全体员工在西湖边崭新的浙商银行总部大楼楼顶阳台上列队,升起国旗和行旗,沐浴着朝阳,放声唱着国歌,迎来了浙商银行开业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