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的形成与发展
1.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的发展
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学习、大力发展和实施、总结和提高三个阶段。
(1)探索学习阶段。从一开始,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核电站营运单位和国家核安全局就十分重视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但是当时从事质量保证工作的人员较少,国内资料也相对缺乏,只能通过收集、翻译和消化国外资料,派人员去国外学习,请国外专家来中国开展讲座来推进我国质量保证工作。这使我国有关人员初步地了解了核电站质量保证基础知识和核电站质量保证一些专门领域的实施要求。
(2)大力发展和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核安全局抓紧制定和颁布了中国核电站质量保证法规,在积极宣传贯彻核电站质量保证法规的同时,对核电站营运单位及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大纲进行了审评,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核电站营运单位及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大力开展和实施质量保证工作。在这一阶段中成立了核电站质量保证专业学会,并定期举行学术交流会。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多个质量保证专题培训班和研讨会。相关刊物积极刊登有关核电站质量保证专业领域的文章,出版核电站质量保证专著,为核电站质量保证专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以及经验与学术交流的机会。
(3)总结和提高阶段。通过前两个阶段的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的探索和学习、大力发展和实施,到2000年为止,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已取得很快发展;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有了很大提高和有效实施,取得了不少经验,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对确保核电站质量和安全运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这基础上,我国从2001年开始进入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水平的阶段,以便赶上和超过国际先进水平。
2.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的经验总结
(1)一个国家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其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的重视程度、决策正确与否和组织得力与否。我国就是因为国家核安全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在“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方针指导下,把质量保证工作作为保证核电站质量和运行安全的基本措施,为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要走上正规化并得到快速发展,首先要正确地立法。从我国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在核电站质量保证法规制定、颁布以后,核电站质量保证工作就有了法规可依,发展步伐加快。
(3)国家核安全局在核电站质量保证法规制定、颁布以后,就立即组织了核电站营运单位和承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核质量保证法规和导则;后来还多次举办了由国家核安全局及其技术后援单位、核电站营运单位和一些承包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的核安全研讨会,把核电站质量保证作为研讨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了经验交流和质量保证水平的不断提高;还为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持证单位的质量保证领导及其骨干举办了质量保证研讨班、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理解了核电站质量保证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以及自己在核电站质量保证中的职责,使他们加强了对质量保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国家核安全局还为这些单位培训了正规的质量保证监查员,从而促使这些单位按核电站安全质量保证法规的要求实施质量保证工作和质量保证监查。以上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核安全法规的实施,增强了核电站质量保证人员的专业素养,为核电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