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的重要战略性文件,该纲要旨在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发展和国防事业、环境保护事业的创新发展。我国“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也是以该纲要为重要依据进行编制。在《纲要》中具体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有以下几处。
在“二、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中提及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在“四、重大专项”部分,明确重大专项的基本原则第一点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
在“七、科技体制改革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部分,强调要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为企业服务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要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要根据科技创新活动的不同特点,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改变评价过多过繁的现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创新活动,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为评价重点。
在“八、若干重要政策和措施”中强调了以下政策:(1)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2)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3)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纲要》在最后一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利益,不仅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自主创新的需要,也是树立国际信用、开展国际合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而对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造成不正当的限制,阻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强化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产生一批对经济、社会和科技等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创造。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攻关,并在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