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民间资本投资的研究观点
在西方国家,因为私有制是其所有制的基础,因此,按投资主体及其资本的所有权属性划分,绝大部分投资都属于民间的私人资本,因而西方经济学中的资本大都是指民间资本。政府所从事的投资记在“政府购买”之下,并且政府投资的比重很小。因此,在西方并没有形成“民间资本”这一概念,而在中国却出现了有中国特色的“民间资本”概念。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民间资本定义,国外学者通常将其称为私有资本(Private Capital)。学术界普遍强调民间资本是非政府控制的、存于民间的资本。
经过几百年的资本主义发展,西方私人经济已经高度发达,而且私人投资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运行的主体。凯恩斯(1936)在其经典著作《就业与货币通论》中指出,私人资本投资的标准就是资本边际效率同利率相比孰大孰小。一般来说,如果资本的边际效率大于利率,则说明该投资是有利可图的,可以进行投资。反之,则是无利可图的,就不应该进行投资。Voss(2002)通过对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私人投资进行调研发现,政府投资对于私人投资具有抑制作用。在此基础上,Gans(2001)分析了价格因素对私人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影响,发现政府对于价格的调节,有利于私人投资介入基础设施建设上。Durham(2002)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投资与证券市场投融资关系进行了调研分析,指出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私人投资的发展。Laopodis(2001)对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指出在欧洲国家,政府支出有助于促进私人投资的发展。Ghura和Goodwin(2000)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他们指出政府投资、融资机制、国民经济发展是影响私人投资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他们对世界不同地区的私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Bonin、Hasan和Wachtel(2005)采用11个东欧转型国家的225个银行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引入私人资本对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商业银行私有化并不能提高商业银行绩效,但有能力的外资投资者的管理经验与资源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绩效水平。Choudhry Tanveer Shehzad(2010)以2005—2007年间50多个国家近500家商业银行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分析股权集中度、银行绩效和资本充足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提高会使得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趋于一致,股东对银行的监控越严格,寻求利益保护的积极性也越高。此外,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还会引起股东对不良贷款率的关注,有助于降低不良贷款率,进而有利于提升银行绩效。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学者对于民间资本投资的研究开展得较晚,而且主要集中于民间资本投资的制度约束与解决措施方面。在民间资本投资的制度制约方面,卢莉、陈有棠(2002)指出,制约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的因素很多,其中资金的规模效应不显著、融资渠道缺乏和企业技术水平落后等是主要因素。方良平和黄明哲(2001)指出,中国政府应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中,将民间资本投资纳入进来,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各方力量投入到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同时,国家政策还应对民间资本进行适当的倾斜,从而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胡宏兵(2003)对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在信用机制、政府观念、投融资机制、税收激励等方面,民间资本投资存在劣势。此外,制约民间资本投资的外部因素还包括融资环境恶化、行业进入壁垒、缺少有效的社会服务等。邱元直(2003)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指出由于我国目前缺少针对企业评级机构,完善的评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以及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缺乏,导致了民间借贷的盛行。陆彩兰(2005)指出,在制度方面,制约民间资本投资的因素包括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不健全、行政审批烦琐等多方面原因,这些因素都会对民间资本参与我国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应努力提高服务意识,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成本。同时,政府还应该鼓励民营企业的创新行为,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收益,进而使民间资本更多地参与到我国经济建设中来。朱向宇、田菲(2009)针对我国13家商业银行的73个观测指标,采用EVA绩效评价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国有股持股比例与银行效率负相关,法人股持股比例的提升有助于提高银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