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多元化的多重角色
黑格尔告诉我们:“就存在作为直接的存在而论,它便被看成一个具有无限多的特性的存在,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这个世界还可进一步认为是一个无限多的偶然事实的聚集体,或者可以认为是无限多的有目的的相互关系的聚集体。”的确,研究“无限多”的多元论是“困难”的,这种困难“既是思想上的,也是人类的和政治的,即,在一个差异性再不能被忽视而且也不能靠‘权威方法’达到团结的世界里,学会如何一起生活”。因此,可以说,多元化的文化逻辑在现代社会的影响是多个方面的,它不仅仅呈现了一个思想样态上的差异,更是折射在经济、政治、社会和人类生活中的诸多领域,体现着多重角色和多种作用。这种多重角色是我们认识多元文化的一个基本事实,也是我们对此进行价值认知与价值评价的基本前提。
首先,作为发展“背景”的文化多元化。世界给我们呈现的是一个文化形态多元的世界,不同的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社会,“在世”的人类的种种行为和选择都与这个大背景息息相关。例如,斯宾格勒就把人类高级文明历史划分为八大文化形态,即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希腊古典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玛雅文化和西方文化。对此,汤因比认为文化形态不止8个,而是20多个,包括西方社会、东正教社会、伊朗社会、阿拉伯社会、印度社会、远东社会、古希腊社会、叙利亚社会、古印度社会、古中国社会、米诺斯社会、印度河流域文化、苏末社会、赫梯社会、巴比伦社会、埃及社会、安第斯社会、墨西哥社会、尤卡坦社会、玛雅社会等;此外,还有流产的远西方基督教文明(凯尔特边区)、流产的斯堪的纳维亚文明以及波利尼西亚人的文明、爱斯基摩人的文明、游牧民族的文明、奥斯曼人的文明、斯巴达人的文明等停滞的文明等等。并且,汤因比还认为,多元的文化精神或文化模式构成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主要内容。同时,当今世界也越来越关注风险及风险社会产生的诸多问题,比如后现代转向、后殖民时代问题、生态政治问题、政治自由主义、性别主义认识论等,这些思潮的出现和发展使得这个时代产生了更多的、特殊的、多元的立场、观点和视角,创造了这个时代发展的多样性、多重性背景。因此,多元文化作为我们的研究背景是极其复杂的,这是因为“多元论的陈规使得我们看不到多元论的多元性实际上是一种多么复杂的现象:一方面,有种陈规认为并不存在‘真理’之类的东西,即使说一些观点是正确的,而另一些观点是错误的,也不过是一种‘压制的状态’;另一方面,有种陈规认为总是存在一种正确的观点和多种错误的观点,理性要求我们拒斥其他任何的向‘非理性主义’投降的观点”。正是由于这些对于多元论的“陈规”或者“偏见”,使得我们理解多元论作为发展的背景或语境产生了一定的困难,非此即彼的单一化思维以及大而统之的同一化思想是当前理解多元论文化逻辑的重要阻碍之一。
其次,作为发展“要素”的文化多元化。马克思曾说过,“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因此,作为精神生产表现形式的文化在与人类的物质生活紧密结合的同时,也折射体现出物质世界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并以这种精神生产的多元性构成着社会发展的组成要素。同时,作为发展“要素”的多元化还体现在对于文化的不同界定以及各个学科的研究视角中。如A.L.克鲁伯和克赖德·克拉克洪在《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评论》中,列举了他们所能查阅到的数百位理论家的各种文化定义,总计竟达到161种:第一组“描述的”(descriptive)文化定义有20种,第二组“历史的”(historical)文化定义22种,第三组“规范的”(normative)定义25种,第四组“心理学的”(psychological)定义38种,第五组“结构的”(structural)定义9种,第六组“遗传学的”(genetic)定义40种,第七组“不完整的”(incomplete)定义7种。除了对于文化定义的多样性要素之外,文化研究方面的理论学派也有很多种,比如交往行动理论、新共和主义和共同体主义等等。这些理论的出发点虽然各异,但都具有一个大致相似的目标,那就是针对自由主义在处理多元文化与价值问题上的困境,“试图在不违背自由与人权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帮助人们在后形而上学的、世俗化的多元主义时代,以非强制、非暴力的方式得出某些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的、能够超越个体以及不同文化的价值取向的规范性原则,以便为社会团结和一种有意义的社会生活提供理性的基础。”由此可见,多元化作为一种发展要素参与到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并在与普遍性、趋同性、一致性相关的辩证互动与耦合关联关系中体现出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再者,作为发展“问题”的文化多元化。多元化不仅作为一种时代语境和发展要素呈现,还导致了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这是因为,“文化,必定是非常多元的,这多元主要是指文化的表现手段(媒介)、形式、风格、韵致,以及人的观察、感受、思维的方式等等。”并且,“伴随每个人成长而形成特殊的心理、社会、生物的和文化的背景会深刻地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意义和认同。这种认同的影响力是由我们周遭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所决定的。”事实上,多元论的确以种种不同的,而且经常相互冲突的信仰、价值和思维方式进入我们的生活。面对多元论的事实,不同的主体采取什么样的意见和态度以及如何作出排序,作出决定,采取行动,本身就是一件不确定、具有无限可能性、也具有风险的事情。由此,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种种多元化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价,例如:如何评价发展问题,如何看待环境问题,如何处理经济与生态的关系,如何看待多民族问题,如何看待社会不均衡发展导致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如何看待数字鸿沟问题、种族歧视问题、宗教差异与管理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共同价值观问题,等等。可以说,多元论所呈现的世界画面迫使我们承认,可以存在许多不同的、不一致的概念框架和道德框架,有许多不同的具有差异的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并不存在一个决定何为“真理”的压倒一切的标准,这些多元化的观念导致的“问题”镶嵌在我们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无可避免也不可回避。因此,我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不同文化和不同历史时代的信仰、实践和习惯的差异性程度,已经导致对我们的判断,特别是我们伦理判断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产生了怀疑”。所以说,多元化的逻辑所造成的现实发展中的多种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多元论导致的问题最终也成为了一种“多元”问题。
最后,作为发展“价值”的文化多元化。韦森在《良好法治下的文明社会秩序》一文中曾指出:“良序民主和法治下的文明社会要求具有以下特点:整合的市场、良好的法治、宪政民主、有限政府、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多元价值、宽容、非统驭社会、文明、和谐、商业诚信、社会美德。”可见,现代社会的形成本身就是在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的建基之上,同时,市场经济和全球化使得处于现代社会中的世界各国和各民族纳入到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共同境遇中。这种共同境遇表现为美国学者阿尔君·阿帕杜莱斯所归结的全球化所具有的五个图景的多元化:一是在全球流动的人种图景;二是跨国性的科技图景;三是超越民族与文化差异的媒体图景;四是无国界的货币流动图景;五是全球性的而非国别性的意识形态接受图景。因此,多元化就现代社会图景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背景、组成的要素和呈现的问题,更是一种现代和后现代交织的“价值”体现,它使“我们时代的高度的文化意识,使得所有关于社会对于个人生活的价值问题活跃起来,生气勃勃”。而且,文化多元化在相对性与绝对性辩证统一的基础之上,倡导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保持平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宽容。承认多元,才能更好地“对话”;承认差异,才能更好地“求同”。进一步来讲,承认与发展“多元化”,本身就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和历史价值的一种彰显。另外,我们说,现代性的核心精神是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彰显,现代社会的构建围绕着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而展开,其目的是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公正平等的机会。这种尊重个人权利的平等前提就是承认多元和差异的价值凸显。因为,为每个公民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平等机会,包括思想自由、选择自由以及追求利益的自由。当然,新时代中国构建基于多元论逻辑基础上的公正、平等、自由观点,区别于历史上的传统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观念,而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架构之中。
总之,文化多元化在现代社会呈现出了多重角色,体现了不同维度上的意义指向。当然,它首先是一种文化观,体现着各种文化群体的多样性、平等性和相互影响性;同时,它也是一种历史观,这种历史观隐含了承认多种历史事实和历史经验的存在的延续性和流动性;它也是一种教育观,强调了对非主流和主流的教育价值观的分类、辨别和引导;另外,文化多元化也是一种公共政策观,体现在公共政策导向上倡导平等宽容、禁止歧视,强调社会、经济、宗教、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平等性、公正性等;最终,文化多元化也是一种价值观,它突显了“多元”的判断标准以及社会力量的整体聚合,强调了平等、自由、尊严、全面发展价值的优先性,这种价值观体现在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教育体系、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变迁过程中,是在种族关系、宗教政策、道德实践、文化表达中的一种鲜明的价值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