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一、提出问题
近十年,伴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业也步入发展快车道。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旅行社总数为27621家,同比增长3.64%,新疆、宁夏、河南等省区旅行社数量减少,同比减幅最大的新疆为4.44%;其余省区市旅行社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同比增幅最大的西藏为92%,另有新疆建设兵团、吉林、湖南3个单位增长超过10%,江苏、山东、浙江等3个省份的旅行社数量超过2000家,数量最多的江苏为2160家。从资产和从业人员看,全国旅行社资产合计为1342.95亿元,同比增长2.47%,全国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33403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44112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整个旅行社产业已具备相当的规模,企业数量、企业总资产、接待人数和总收入总体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旅行社产业垂直分工体系雏形已现。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先前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时代相比,生产方式、价值源、主导技术、竞争优势、政府规制等经济发展规律发生了质的变化,经济学家称之为新经济(New Economy)或知识经济(Knowledge-based Economy),其基本特征是人的知识脑力、技术力和创造力成为经济运行发展的核心要素与价值源泉。随着一些新经济形态,如知识经济、创意经济、网络经济等的快速发展,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宁波市旅行社业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第一,粗放式增长,恶性竞争。宁波市从2005年以来,全市旅行社数量一直处于快速增长态势之中,从2007年的157家发展到2015年的392家,翻了一番还多,年均增长16.9%,高于全国12%的增长率。不断膨胀的行业规模和很低的进入门槛,从客观上也造成行业竞争手段单一,“零负团费”现象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实施已有一段时间,由于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作为旅行社市场顽疾之一的“零负团费”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致使“劣币驱逐良币”。与此同时,“蛋糕”并没有显著做大,由于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体的利润率逐年下降。
第二,行业集中度低,盈利能力低下。根据朱晓丽等人(2016)的研究,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产业集中度比较低,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下降趋势逐渐放缓。从目前居民出游和旅游接待情况看,国内旅游对旅行社的依存度很低,形成了小而散、弱而差的市场格局。在20世纪90年代,旅行社全行业平均利润率还在10.0%以上,而目前已经下降到3.0%以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小和弱”的行业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大社”和“强社”屈指可数,行业整体集中度比较低。
第三,社会发展趋势变化明显,对行业监管提出新要求。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兴起和普及,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在线旅行社(Online Travel Agent, OTA)来势汹汹,并携“大数据技术”和“社会资本”两大优势在线下市场强势布局,传统旅行社渠道体系和价格体系已受到巨大冲击,行业市场被快速侵蚀。2013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法》,2016年2月开始修改《旅行社条例》,无论是对旅行社自身的经营还是对行业监管都提出了新要求,旅行社应对竞争,谋求转型是必然之举,然而如何转型成为横亘在众多经营者面前的巨大难题。
第四,休闲旅游模式对旅行社传统服务方式提出挑战。休闲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国兴起,旅游市场的散客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的多样化让传统旅行社经营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旅行社业在产品的创意设计以及包装推广方面应对不足,再加上当前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才缺乏且流失严重,致使旅行社业整体创新乏力,难以适应当前国民休闲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旅行社业的市场结构由极高寡占型逐渐发展成为原子型(朱晓丽等,2016)。
旅行社一头连接着境内外旅游市场,一头连接着吃、住、娱、游、行、购等各大要素,是旅游业发展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在旅游行业中起到龙头集聚作用,是串联旅游业的桥梁和纽带,其作用无可替代。这十年间,旅行社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集约化程度不断提升,推动了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旅游市场散客化、旅游消费多样化、旅游经济信息化,传统旅行社行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格局都出现了本质性变化,行业整体正经历着业务下滑和利润缩减的困境,处于优胜劣汰的阵痛期。大多数中小旅行社经营者深感前途渺茫,不知路在何方,迷茫和焦虑成为行业中最普遍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