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本书的主要创新点
在国家“互联网+”战略深入推进和信息经济时代物流产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本书对“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创新和价值共创问题进行了研究。基于“互联网+”连接、整合、重构、去中心化等特征,提出了“互联网+”背景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机理,并对互联网环境下面向价值共创的伙伴关系选择进行了研究,同时,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剖析了“互联网+”环境下物流服务创新的模型、技术和支撑平台。相关研究结论对揭示物流服务价值共创和服务创新的内在机理和推动传统物流服务企业向价值共创型企业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为物流服务创新和价值共创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支撑。本书从分析“互联网+物流”的特征入手,提出“互联网+”环境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是在“互联网+”物流云平台和技术支撑下的物流服务价值创造行为,并揭示了连接、互动、整合和重构是驱动“互联网+”环境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核心机理;在此基础上,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复杂性,采用PARTS模型对“互联网+”环境下物流服务价值共创的战略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分析;并从打造或融入“互联网+”物流服务生态系统,推进物流4.0,以智能物流为核心实现纵向、横向以及端到端的集成,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成为“互联网+”物流服务生态系统的资源整合者三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环境下物流企业服务价值共创实现策略,为传统物流企业向价值共创型企业转型提供策略和建议。
(2)在“互联网+”和价值共创模式的支撑下,物流服务供应链关系伙伴选择动机由传统的物流服务采购为主线向面向战略协同、新物流服务开发和创新为主线转变,评价标准从传统的基于价格、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评价指标向更加注重于服务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协作能力的选择标准转变。本书在充分考虑互联网对物流服务创新和客户参与服务价值共创的影响基础上,从基本保障能力、整合能力、互动能力和服务价值历史绩效等四个维度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物流企业服务价值共创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针对评价指标的复杂性和模糊性,采用直觉模糊集理论和加权TOPSIS方法对物流企业服务价值共创能力进行了评价,为互联网环境下面向价值共创的伙伴关系选择提供了新的指标体系和决策方法。
(3)大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之一,物流大数据为物流服务创新和价值共创提供了技术和商业模式基础。本书基于大数据驱动物流服务创新的机理,提出了一个基于大数据的多层次物流服务创新集成模型,该集成模型由三条服务创新主线、两个服务创新过程、四个服务创新维度和一个服务创新技术支撑体系构成。在此基础上,基于物流大数据的特点,建立了基于数据即服务理念的物流信息服务创新模型框架,分析了基于数据即服务理念的物流信息服务模式,并从物流大数据采集、物流大数据处理、物流大数据分析和物流大数据应用四个过程对数据即服务理念下物流大数据信息处理流程进行了分析。最后以危化品大数据物流服务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为大数据环境下物流服务创新提供了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