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什么是文学思潮
一 文学思潮的概念
在文学研究领域,“文学思潮”是一个出现较晚却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其定义众说纷纭,内涵与外延也较为宽泛,很难形成一种严谨而科学的精确界定。但是,它又是一个拥有广泛共识度的重要概念,无论是在文学史研究中,还是在文学理论的探讨中,人们都可以通过这个概念所赋予的研究思路,有效辨析诸多文学发展中的内在问题。
根据韦勒克在《文学思潮和文学运动的概念》一书中的梳理,较早运用“文学思潮”进行文学史或文学理论研究的,是丹麦学者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法国学者梵·第根的《欧洲文学中的浪漫主义》、意大利学者马里赛·普拉兹的《浪漫的痛苦》以及匈牙利学者卢卡契的《现实主义问题》等。20世纪初,深受西方思想影响的日本文学研究界,也逐渐承袭这一概念,对有关文学理论或文学史问题进行探讨,如厨川白村的《文艺思潮论》、本间久雄的《欧洲近代文学思潮论》、青木正儿的《中国文艺思潮论》等。这些日本学者的著作被迅速译为中文后,给中国文学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中国学者开始自编中国文学思潮史和介绍西方文学思潮,开展文学思潮研究。仅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出现了黄忏华的《近代文艺思潮》(1924)、茅盾的《西洋文学通论》(1930)、陈席珍的《近代文艺思潮》(1932)、谭丕谟的《文艺思潮之演进》(1932)、蔡振华的《中国文艺思潮》(1935)、徐懋庸的《文艺思潮小史》(1936)、李何林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1940)、朱维之的《中国文艺思潮史略》(1939)等专著。”就19世纪以来的文学研究而言,“文学思潮”一直是文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目标,它既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文学研究的重要思路和架构体系,也为人们提供了某种方法论意义的认知策略。
文学思潮之所以难以形成精确的概念界定,主要在于人们对它的理解有着各不相同的出发点。有的侧重于文学创作实践,有的立足于理论批评实践,有的关注外部的社会文化思想之影响,有的聚焦于内部的创作纲领或审美观念。刘增杰在《云起云飞——20世纪中国文学思潮研究透视》一书中就曾分析到,至少有五种不同的出发点导致了人们对这一概念的不同解释:一是侧重于文学创作角度来理解文学思潮;二是从文学思潮同社会思潮的关系角度来评价文学思潮;三是将文艺思潮理解为一种单纯的思想潮流;四是从创作方法的角度来理解文学思潮;五是强调文学思潮的思想潮流(理论潮流)和创作潮流的特质。毫无疑问,无论从哪种出发点来理解或阐释文学思潮,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当然也存在着某些明显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这些片面性和局限性,很多时候是由历史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我们注意到,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受意识形态观念的内在制约,只有一些特定的阐释才拥有重要的合法性地位。譬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人们基本上都是从文学思潮与社会思潮的关系角度来界定这一概念:“文艺思潮是由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改革运动所引起的,在文学上的一种思想艺术倾向。它比创作方法狭窄得多,仅仅是一个时代里出现的,但它又比文学流派广泛得多;流派是风格相近的一些作家的集团,思潮则是风行于一个时代的潮流和主张。文艺思潮是在一定的创作方法指导下形成的”; “文艺思潮是指倡导某种文艺思想而形成一股潮流的社会思潮。它是社会思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文学社会学的观点看,文学思潮是某个历史阶段社会思潮的组成部分和特殊形态。文学思潮不仅是诸多社会思潮中的一种,而且是社会思潮的‘反映’或‘表现’。就是说,文学思潮不单是关于文学自身的,同时它也总是社会的观念体系、思想原则的产物,它总是‘反映’和表达着某个社会集团的精神冲动”。即使是《中国大百科全书》也不例外。它在《中国文学卷》中对文学思潮的定义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地域内形成的,与社会的经济变革和人们的精神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学思想和文学创作的潮流。”在这些界定中,人们始终强调文学思潮是社会思想(即意识形态化的观念)的产物,甚至就是社会思潮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今,我们或许可以指出这些概念界定的局限性,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它仍然抓住了文学思潮与社会文化思潮内在的共振关系,包括它的历史性和动态性特征。
由于出发点的不同,人们对于文学思潮的理解和界定便各有侧重,已有不少学者都注意到这一现象。譬如,席扬就指出:“迄今为止有关文学思潮的概念界说大致可以归纳为‘创作本位论’‘多元存在论’和‘抽象外在论’三种。三类概念界说在范畴和逻辑架构上的不同,其实质是与研究主体‘认知’模式的差异密切相关。”尽管作者在深入探讨导致这种“认知”差异的根源时,反复强调了文学思潮在属性上的模糊,但从本质上说,它仍然与研究主体在使用这一概念时的“适用性”密切相关。从“为我所用”的实用主义出发,对文学思潮进行符合自身研究需要的界定,这也是研究主体“认知”差异出现的缘由之一。况且,这种情况在文学研究中也是相当普遍的。另一位长期从事文学思潮理论研究的卢铁澎教授也强调,人们对文学思潮的理解至少有三种意义选择:具体的文学思潮(个别),类型学的文学思潮(特殊),形而上的文学思潮(一般)。“除了这三种意义在日常运用中常被混淆之外,还有将文学思潮与一般文学思想、文学观点、文学理论、文学风格、文学流派、文学运动、创作方法、创作现象、文艺论争以及哲学思潮、政治思潮等社会思潮混同的现象,造成了相当复杂的意义混乱。”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涉及文学思潮的内涵,也涉及它的外延,质言之,也是受制于概念使用者的实用主义逻辑。
一方面,文学思潮可以为人们考察和研究文学史提供新的途径和观念,因为“文学思潮是一个时代文学思想中十分活跃因而引人注目的部分,集中代表着一个时代文学的某些突出方面。在文学的实际发展中,思潮也许可算是个纲。将文学思潮真正研究清楚,会使文学史上很多问题迎刃而解”;另一方面,文学思潮的内涵和外延又显得变动不居,导致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常常是各取所需,甚至将文学思潮史写成社会文化思潮史,或文学运动发展史,或创作风格、流派和方法的演变史。这其中,无疑隐含了文学思潮在文学自律上的属性问题,也导致了有关文学思潮的本体研究与运用文学思潮从事文学研究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我们认为,这种差异是正常的,也是文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情形,就像文学史的划分一样,总是存在着一定的相对性。
尽管文学思潮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但是如果牢牢抓住它的一些核心因素,进行较为宽泛的界定,并不是特别困难。文学思潮首先是一种“思潮”。既然是“思潮”,就具有群体性、动态性特质,并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思潮密切关联;同时,“思潮”并非仅仅是思想潮流,在文学中还应该包括审美观念、价值理念、文化趣味等潮流。其次它是“文学”的思潮,是由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内部的演变而引发的一种思想观念或趣味的潮流,这就意味着它产生于文学实践之中,并为文学的发展赋予了某种新的群体性倾向。倘若从这两个核心因素来考察,我们认为,如果从抽象化的角度出发,“文学思潮是特定历史时期文学活动系统中受某种文学规范体系所支配的群体性思想趋向”,这一界定就有着较强的概括力。如果从具体的内涵和外延上来看,这一定义则比较全面:“所谓的文学思潮(literarycurrent),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思想的影响下,为适应社会变革和艺术创新的需要而形成和发展起来,并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学思想潮流。文学思潮不是偶然出现的文学现象,它的发生也并非仅仅出于单纯的文学要求。因社会的发展而引起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需求,往往成为导致文学思潮发生的社会原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思潮的发展。”当然,这两个定义中的“群体性思想”和“文学思想潮流”,其“思想”都应当包括审美观念、价值理念及文化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