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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源
研究大气污染物的最终目的是有效防治,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源特性与气象条件、地表性质共同影响大气污染的范围和强度,因而防治大气污染就要摸清污染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法措施。大气污染源有自然污染源(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污染源(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两种,且以人为污染源为主,尤其是来自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的污染源。人为污染源,又可分为固定源(如烟囱、工业排气筒)和移动源(如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其中燃烧废气与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超过总污染物的七成。21世纪以来,一些机构和专家学者对长三角城市的大气污染源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分析方法不同、选用的样本数据不同、研究的范围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一样。例如,在对宁波市区大气中PM2.5的来源分析中,宁波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课题组认为,工业生产源约占35%,机动车船源约占25%,扬尘源约占25%,其他源约占15%。宁波市环保局监测中心蒋蕾蕾则认为,以工业为主的煤烟尘分担率为14.4%,机动车尾气尘和二次硝酸盐的分担率为25.0%,城市扬尘的分担率为19.9%,其他源分担率为40.7%。北京大学研究者认为,宁波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污染排放贡献率约占47%,机动车船等移动源的贡献率约占22%,扬尘的贡献率约占11%,农业面源的贡献率约占8%,海盐粒子贡献率约占5%,其他源贡献率约占7%,这一结果由宁波市环保局对社会公布。虽然不同研究机构得出的源结构数据不一致,但都明确了宁波PM2.5的来源构成,都认为燃煤消耗、机动车、城市扬尘是宁波的主要污染源。我们在解析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源时将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并选择相应的技术方法对污染源进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