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彩陶与西方彩陶之关系
所谓彩陶,即内有红色,表面磨光,而有彩绘之土器。
中国彩陶与西方彩陶有无关系一问题,亦为中西交通史上一曾热烈讨论之问题,且有认为至今尚未能完全解决者,爰述其概。
中国彩陶,因最初发现地为河南渑池县仰韶村,故所谓“彩陶文化”亦称“仰韶文化”,又以其中多数为红陶,故又称“红陶文化”。系一九二一年(民国十年)春,瑞典人安特生(J. G. Anderson)所首先发现,著有《中华远古之文化》(An Early Chinese Culture)一书。载《地质汇报》第五卷第一期。三年后,又在甘肃、青海等处考察,加以综合研究,遂分彩陶文化为“齐家”(甘肃宁定县齐家坪)、“仰韶”、“马厂”(甘肃碾伯县马厂沿)、“辛店”(甘肃洮沙县辛店)、“寺洼”(甘肃狄道之寺洼)、“沙井”(甘肃镇番县西三十里)等六期,前三期为史前时代,后三者为铜器时代,见所著《甘肃考古记》(Preliminary Reprot on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in Kansu)。载《地质专报》甲种第五号。“彩陶文化”实代表新石器时代晚期,完全为农业阶段文化,其地域则由河南东部而至甘肃、青海。安氏最初置齐家期于公元前三千年至公元前二千七百年。近二十年来,已屡加修正,前三期现置于公元前二千五百年至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后三期则置于公元前一千三百年至公元前五百年;并认为甘肃一带之彩陶,半数为商周时代遗物。安氏对于甘青彩陶文化之时间性,始终无一定见解,初以其可延展至铁器时代,最后又以为至铜器时代。见一九四三年出版Museum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 15所载氏所著Researches into the Prehistory of the Chinese,此为氏在中国之考古总报告。实则对于古物之研究,时间性与空间性为最应注意之二点:如广东海丰之彩陶约早于周汉,其在辽东半岛者,或已迟至晚周汉初;新疆之彩陶,则晚至汉代或更后。即同在河南西部、北部之彩陶,可属于仰韶时期,亦可能为龙山时期、商周时代,甚或商周以后。安氏初时不知辨此。安氏又往往以为器物愈古者必愈简陋,愈精细者必愈晚,然手工业由盛世而演变至衰落者,亦时时可见,此之谓器物退化(Degeneration)。安阳小屯及其附近之彩陶,与甘、青地区之彩陶,均有此例。或花纹虽简而制陶之技术则精,或制作与花纹同时发达,同时衰退。
在《中华远古之文化》一书中,安氏以为“仰韶陶器中一部分或与西方文化有关联,近则与俄属土耳其斯坦相通,远则或与欧洲有关”。彼举出意大利西西里岛、希腊北部之启龙尼亚(Choeronia)、东欧之格拉西亚(Glacia)、俄国西南部鸠城(Kiew)附近之脱黎波里亦(Tripolije)、多瑙河下游库库得尼(Kukuteny)等地所得陶器,与仰韶陶器均有相似之点。其后,法国摩尔甘(J. J. de Morgan)一行考察波斯故都苏萨(Susa)附近;美国潘费里(Pamphelley)率领卡内基(Carnegie)基金团探险队,在中亚安诺(Anau)发掘所获彩色土器;发现在若干细小部分,固与中国发现者不同,但就全体言,则实有其某种共同之特征,认为属于一脉相承者。若干学者并以为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第三次探险中亚时,在波斯与印度之间,帕米尔高原西南赛斯登(Seistan)地方所发现之土器,为最接近中国彩陶之土器。
安特生以为“花纹式样固非不可能独立创作,而不必彼此有所连属,然河南与安诺之器,其图形相似之点多而切实,令吾人不能不断其同出一源”。安氏又以为“巴比伦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即有彩陶,中国彩陶远在其后,故必由西来,而非东传”。
日人石田幹之助著《中西文化之交流》,则更谓“当时中国文化似尚未至于西渐,而西方文化之东渐,亦必不限于彩陶。如此,则新石器时代,欧亚大陆之间,即有交通”。石田幹之助并推测其路线为:(一)沿帕米尔南边东行入新疆,再由南路或北路而至甘肃西端,以达于黄河流域;(二)由帕米尔西部高原,溯阿姆河(Amu Daria即古妫水,又名乌浒水)上游,出其东北隅而入新疆;(三)经帕米尔之北,由拔加那(Bergana)盆地,而出阿赖(Alai)谷地。
安特生中国文化西来说,误谬之处甚多。甘肃彩陶较河南彩陶为精,此固不足完全证明彩陶文化之西移;惟安氏谓巴比伦彩陶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而安氏又曾认为仰韶遗址可推至公元前四千年,如此,岂能谓仰韶文化远在巴比伦之后?安氏并谓仰韶彩陶与三代鼎鬲相近似,故断其时代较晚,但现代器物,亦有与古代器物相类似者,又岂可谓古代器物即现代器物?况言中国文化西来,则新疆应早于甘肃,但实际又不然。
步达生(Davidson Black)曾著《奉天沙锅屯及河南仰韶村之古代人骨与近代华北人骨之比较》一书,所得结论为“沙锅屯及仰韶居民体质与现代华北居民体质同脉”,并称之为“亚洲嫡派人种”;又证明“甘肃人骨与现在华北(现在甘肃汉人在内)人种相差较远,而有一部分则与西藏B种人种及西藏甘姆斯人种相似”。步氏之说本可证明汉人在公元前四千年已栖息于华北大平原及附近之山陵地带,当时甘肃尚为羌人活动区域,汉人西移当为周代以后之事。但步氏为附和安氏,在《甘肃史前人种说略》一书中,反谓:“此种人东移而成为中国古文化之主人翁。”甘肃人骨为公元前一千五百年至公元前二千年间之物,如此种人为中国古代文化主人翁,则在此辈以前之仰韶文化从何而来?
如仅就彩陶文化之起源而言,目前显有三说:安特生等谓起于西方,或来自中亚细亚。但又可分三派:第一派谓彩陶乃随具有彩陶文化之人种自西而来;第二派谓仅彩陶文化之技术受西方影响;第三派则谓中国人在彩陶文化前即已居住中土,彩陶文化及彩陶文化之民族,乃日后自西方而来者。第一派安特生诸人属之。发掘安诺遗址之斯密特(Hubert Schmidt)属第二派;并以脱黎波里亦等地为西方群,安诺、苏萨等地为东方群,中国彩陶属于西方群,即属于真正新石器时代之西方文化,由北欧及东南欧传入中国。瑞典语言学者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则为第三派。日人滨田耕作偏于第三派。我国学者多以为起源于豫北;而另一说,虽承认彩陶文化先在黄河流域发达,并向各方传布,但对于起源的绝对地点,则以为非在各地皆作最精密之发掘,且有良好结果,至可以推测其绝对年代之程度,不能解决此一问题。编者以为彩陶文化东行说较不可信,其最重要理由,即新疆彩陶之制法、文饰及形状,均显示其时代晚于甘肃、河南,如彩陶文化确自西来,不应有此现象也。且安特生乃采用简单方法,推定繁杂之古器物;其本人亦未参与发掘实际工作,仅赖收买、参观及凭他人告说,而作判断,其说自难置信。然彩陶文化究起源于豫北?豫西?或甘肃?则为本国考古学上及史前史上问题,不在本书范围以内矣。
(附言)《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有《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一文,论及《甲骨文例后记》所称商代文化颇受外来影响,且推及甲骨文字,谓最初似从索米特克(Semitic),加以辨正。《后记》原文曰:“索米特克为东方文字之源,巴比伦、埃及、阿利安、希伯来、阿拉伯文字,均自此来。甲骨文与索米特克相似者颇多,如鸟、人、山、水、围等均似。与甘肃辛店期彩色陶瓮花纹之鸟、人亦复相似。而上帝之帝,与甲骨文帝字,绝无二致,形谊全同,然则疑中国文字外来亦非绝无理也。”
辨正之文曰:
(上略)“《甘肃考古记》中之鸟、人等,又与铜器、甲骨中字形迥殊。其最显著易见者,即铜器、甲骨中画鸟兽形,多作侧式;两足之鸟,皆作一足;四足之兽,皆作两足。此不但与《甘肃考古记》之鸟作两足者不同,即求之巴比伦、埃及古物中,亦罕见此形。
即此一端,已可证明东西风尚之不同,而甲骨文字,尤不得与辛店、仰韶之文化,混为一谈。”
近人又因苏萨彩陶有十字形,甘肃彩陶有巴形(即太极形)纹饰,而谓两者之间必有关系,盖巴形之中心即系十字,而成所谓万字(卍)。按垂直线为健康象征,水平线则象安定;二线交叉,则象宇宙之起伏;从心理学的解释,则二者正象人类活动与休息之姿势。或解十字系象东西南北四方之义,而为世界象征。中国汉镜中有所谓“四神纹”,即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余谓以上各种解释,皆人类心理所共有之概念,并无彼此受影响之必要。又有谓万字形象鹤之飞,而有吉祥之意;或谓其象纺车之旋转,而表示动;更有谓象太阳之形与意义者,即象太阳之运动,而天地间运动之意志,亦令人联想神之本能。但万字形系直线的,巴形则为曲线,且带圆形,而成所谓太极图,以代表阴阳男女,说明万物之原始。凡此,皆为各民族,根据其对自然界之观察,依其心理上的感觉,智慧上之了解,而作其自认为最适当之解释,并出之以图案,不必有其他民族之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