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分析
智慧城市是指通过建设新一代智慧型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综合共享服务平台及示范工程,形成基于超强海量运算能力和智能过滤处理的新生活、新产业、新社会管理模式,打造成熟高效的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应用,为市民提供人与社会、人与人更加和谐共处的环境,构建城市发展的智慧环境和面向未来的全新城市形态。智慧城市是集自我创新功能、时空压缩虚拟功能、自动识别定位功能、智慧管理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度数字化、网络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信息集合体,是工业化时代向信息化时代全面转型的基本标志。
经验表明,西方发达国家智慧城市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①起步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②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以各种电子信息技术在城市中的广泛应用为主;③融合阶段,这个阶段重在将各种城市服务功能整合和协同;④成熟阶段,这个阶段则是政府决策过程和信息服务活动趋向自动化和智能化。与国外智慧城市发展四个阶段相比,我国智慧城市的成长也将经历起步、试点、发展、成熟四个不同阶段,经过一个长期的学习创新、与时俱进、自我完善的过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上从概念导入期进入了快速推进期。虽然各地在智慧城市的建设水平上差异性明显,但目前基本上都处在规划落地和试点阶段,各地方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大型运营公司也在各地积极运营。
德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不俗的进展,其建设项目一般多集中在节能、环保、交通等领域。总结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如下:
(1)专门机构。德国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都由专门的机构负责。这些机构或者是政府部门,如法兰克福的环保局,或者是政府特意成立的下属机构,如柏林的柏林伙伴公司和弗里德里希哈芬的虚拟市场有限公司,其职责都是代表当地政府提出一些长期的、宏观的规划目标,并从市场上挑选最具吸引力并适合当地实际的智慧城市项目。因此,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应保证有专门的负责机构而不能是“政出多门”。
(2)政企合作。为了更好地建设智慧城市,德国城市一般会选择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模式。合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首先会在某个方面提出长远的宏观目标,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企业进行相关研究,最终从若干参与者中选出合适的合作者;另一种是像德国电信、西门子、宝马等大型企业为了推销本公司的某种产品或服务,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个或几个城市进行试点,符合条件的或对项目感兴趣的城市会积极参加这些企业开展的试点竞赛。因此,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不能对智慧城市建设大包大揽,而是要在认真仔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某个时期要达成的目标,关于建设内容以及如何建设等具体细节问题应交由市场来完成。
(3)多方出资。在德国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根据项目目标主体的不同,德国城市会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如欧盟、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如果是前三者提出目标要求城市完成,那么它们就会给这些城市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比如,为实现节能减排,欧盟提出“力争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的目标,并投资1.15亿欧元帮助500多个城市进行节能建设。德国联邦政府提出“电动汽车国家发展计划”,并选取了包括柏林在内的4个州开展试点。在这个为期4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的项目中,联邦政府投入8000万欧元,柏林州政府投入6000万欧元,参与企业投入6000万欧元。因此,我国各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可以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比如中央资金、省政府资金以及有意愿参与本市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的投资。
(4)因地制宜。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每个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的时候应充分认识到其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禀赋、经济水平、产业基础、信息化水平、市民素质等各种因素。德国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虽然多集中在节能、环保等领域,但就具体项目来讲,不同的城市绝对不会雷同。因此,今后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居民需求和所需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5)务求实效。相比国内对“智慧城市”的追逐和热捧,德国对“智慧城市”的认识更加理性和务实。德国人并不认为“智慧城市”有统一的模式,而且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并未过多使用甚至几乎没有使用国人熟知的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只要能够促进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城市竞争力提升的工作即可视为建设智慧城市。因此,今后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而不能盲目跟风,做表面文章。
(6)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柏林、法兰克福等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策划某个智慧城市项目的时候,这些城市的政府会做仔细认真的前期调研,在此基础上充分地考虑当地居民的需求,还会在项目实施之前选择若干志愿者进行实际体验,之后根据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更广范围推广。因此,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也应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核心宗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感官享受,把提升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作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真正把百姓需求和幸福感受放在第一位。
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新的地理信息时代,以传统手工或数字化手段建立起来的数字城市,也将过渡和发展到以服务为本质的信息化服务,以3S技术为主要特色的数字城市正在向以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为特色的智慧城市方向发展。我国已在超过300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已广泛地应用于土地利用、资源管理、环境监测、交通运输、城市规划、经济建设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随着Google Earth、Virtual Earth、天地图、下一代互联网、传感器网络和物联网的出现及发展,将数字城市与各类遥感传感器基于物联网结合起来形成“智慧城市”,人类可以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生产与生活。
从国际信息化趋势而言,近年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进入信息化的高速发展期,从“数字地球”的提出到“智慧地球”的酝酿,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当前,一些国家、地区和城市已先后提出了建设智慧国家、智慧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加快向高层次的信息社会转型。“智慧城市”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它以传感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健全、透明、充分的信息获取,通畅、广泛、安全的信息共享,和科学、规范、有效的信息利用,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让城市成为和谐社会的中枢。
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现代信息通信、传感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支撑,需要坚持开放合作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突破海量数据处理、智能终端系统、智慧行业应用支撑平台等关键技术,并在现有互联网、电话网、广播电视网、移动宽带无线网和各种专网在内的基础网络的基础上,建立互联互通的异构网络基础架构。
同时,还需要依靠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前瞻性配套的发展规划,以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从而构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和配套措施,推动跨行业联合制定统一的标准体系研究,实现通信、数据、信息、应用、服务的协同。此外,还需要通过立法和监管,实现数据共享,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建立数据的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