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多处处有悲欢:民国才子诗人的情感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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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韦莲司

胡适1910年赴美国留学,先在康奈尔大学读农科,后改读文科,主修哲学。他与康奈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亨利·韦莲司毗邻。1914年夏天,胡适应邀参加一个婚礼派对,邂逅了从纽约回家探望教授父亲的小女儿韦莲司(Edith Williams)。

韦莲司是学艺术的,感情丰富,性格开朗,自视甚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狂狷,但却很愿意同这位来自东方的留学生交往。韦莲司常与胡适在绮色佳湖滨散步。他们从艺术、东西民俗,到天下大事,无所不谈。胡适《留学日记》(1914年10月20日)记载了他们时常“循湖滨行”,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胡适非常心仪这位“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的新女性,甚至认为自己“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他们之间的友情,在“月下散步,湖边谈心”中,逐渐滋生为爱的萌芽。

1914年6月17日,胡适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15年秋季,胡适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与韦莲司同在纽约,两人相处的时间更多了,感情也迅速地发展起来。他们经常通信,约会,交谈。在论及东西方男女关系、家庭伦理异同的问题上,韦莲司的见解给胡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得这位东方型的才子,在“母命”定亲的情况下,也敢于把心中隐秘的爱情表达出来,经常给韦莲司写“情书”。

他们逐渐从友情发展为恋情。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曾透露自己给韦莲司写过100多封信:

 

昨在韦女士处见吾两三年来寄彼之书一大束,借回重检读之,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一九一五与一九一六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一九一五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

 

同年8月20日,胡适作《临江仙》词,记述了两人在绮色佳湖滨“共穿幽径”的情景: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与君拾葚,君替我簪花。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但当时,韦莲司并不知道胡适因热恋于她而为她写诗的事。一直到1938年6月10日,胡适在给她的信里,才告诉韦莲司,《临江仙》是为她写的。

胡适爱恋韦莲司,而及于韦莲司家的小城绮色佳。回国前一年,曾有《忆绮色佳》诗:

 

别后湖山无恙否?

几番游子梦中回。

街心车作雷声过,

也化惊湍入梦来。

 

忆地,实是忆人!但胡适因“母命”,已经同江冬秀定了亲,只好“发乎情,止乎礼义”。只是感情上一时还是不能割舍,故有《忆绮色佳》之作。

1916年8月,胡适写了有名的《蝴蝶》诗(又题作《朋友》),似也为韦莲司而作: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那只“忽飞还”的蝴蝶,就是胡适。韦莲司“也无心上天”,因为她一个人在“天上太孤单”了。

过了两个月,胡适恋上了莎菲(陈衡哲),曾作《江上秋晨》,其中有两句:

 

眼前风景好,何必梦江南?

 

绮色佳即在赫贞江之南。他说自己不再“梦江南”,其实赫贞江南的绮色佳,是他永生难忘的初恋之“圣地”。

1917年胡适归国前,给韦莲司写了封信,表述了相识时即爱上她,以及母命难违的处境。但是韦莲司没有回信。

他们最终未能走入婚姻的殿堂,其原因主要是胡适与江冬秀已经定了亲,母命难违。其次是韦家认为异族、异国通婚不合适。当时美国的种族歧视仍十分严重,即使是华人留学生,有名的学者,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无法与美国人相提并论。

16年后的1933年,胡适访问美国,特地到绮色佳探望韦莲司。虽然时过境迁,韦莲司对于年轻时候的那段感情并没有遗忘,她给胡适写了一封信说:

 

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

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我想念你的身体,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

 

1938年,胡适又一次赴美访问,他从纽约州省会,回到纽约市,过赫贞江,旧地重游,回忆年轻时期的这一段感情,心中十分惆怅和感慨。他在《从纽约省会回纽约市》一文中说:

 

四百里的赫贞江,从容地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一去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我的梦,我的工作,我的爱。

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留住了的似青山永在。

 

胡适身边有江冬秀,韦莲司却是一直没有嫁人。

1958年,胡适出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韦莲司特制一套银质餐具赠送胡适,并在信中谈起年轻时与胡适在绮色佳与纽约的相处,给她留下的温馨记忆。

1962年,胡适去世之后,韦莲司将胡适写给她的部分信件,寄赠台湾的胡适纪念馆,并且张罗为胡适成立一个出版基金会。

1971年,终生未嫁的韦莲司寂寞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她的遗物中还保存着胡适的书信和一些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