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06:大分裂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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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屯田到均田的土地制度

我们可以将屯田和均田当作这项新的土地制度的核心。本系列图书第五册《危机与考验》专门分析过,屯田是曹操在汉末群雄并起时脱颖而出的一大秘诀。屯田的实际操作很简单,只是这样的制度打破了原先帝国制度设计的限制。

过去帝国制度的设计方式是,国家军事动员的力量来自徭役,所以征召来当兵打仗的人,他们都先具备了农民的身份。他们是暂时被朝廷征调来服役,暂时脱离了与土地生产之间的关系。后来朝廷的力役之征集体失灵,出现了全职的军人,他们彻底中断了与土地生产之间的关系。要维持这支队伍,统治者必须找到足够的生产剩余来养活他们。

屯田重新建立了军人与土地生产之间的关系,让他们一边种田一边打仗,不打仗时就种田。屯田制下的军人,地位低于帝国时期的军人,在某种程度上像是军事化的农奴,只具备有限的人身自由。他们耕种的土地,是以武力占领下来的;他们的耕种所得,属于带领他们的官长,再由像曹操这样的官长运用集体生产所得,养活这支军队。

曹操在屯田上取得的成功,吸引了当时许多有野心的人跟进,后来基本上所有的豪强都建立了自己的屯田,产生了一种新土地制度的雏形。北方大乱,异族进入之后,他们也模仿既有的方式进行屯田,其中模仿得最成功的,是鲜卑拓跋氏建立的北魏政权。

后来由隋唐继承的北魏均田制,其实是与屯田一脉相承的。屯田的第一个特性是逆转了古代社会原本的土地私有制,在形式上接近土地公有制,或土地“国”有。只不过这种“国”有,因握有土地的政府不同而有不同的样貌。比如曹操在雍州的领地便成了一个拥有土地的“国”。之所以能够取消私有土地,将之变为“国”有,最重要的条件当然是战乱造成百姓的全面流离,地主、农民一并离开土地,无法在原有的土地上继续居留,于是土地成了无主之地,谁有兵力攫夺,谁就能掌控这些空出来的土地。

屯田的第二个特性是兵农合一,打仗的和种田的是同一群人,没有区别。在土地国有和兵农合一这两个原则上,显然北魏的均田都是与曹魏的屯田一致的,甚至均田是继承屯田的。

什么是均田?均田建立在两个核心概念上:一个是“授田”,即国家掌控土地,将土地分给百姓,这叫作“授”;另一个概念则是“课”,国家将土地分给百姓,百姓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战乱之后,既有的土地私有制维持不了了,土地都变成公有、国有,而百姓没有田,所以由国家将掌控的土地交付给百姓,让百姓耕种生产,但也就对接受田地的百姓要求一定的报偿。

不同时代、不同政府有不一样的“课”的内容。均田制在唐朝完整制度化为租庸调制,也就是接受土地的百姓对政府要负三种不同责任:交付部分的土地生产所得;为政府服劳役,提供无偿劳动力;提供家庭手工织造品。

土地制度是中古历史的另一个突出变化。在中古时期,中国的土地关系彻底更新,从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国有制,再借由国家的力量对百姓进行授田,也就是进行土地所有权的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