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占学与汉代社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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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汉代的天文机构、职责及星占学在汉代民间社会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社会,天文学与星占学始终是密不可分,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互为表里,在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极其独特的作用。

顾炎武曾说:“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天’,妇人之语也。‘月离于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晨’,儿童之谣也。”[1]但这只是针对最基本的天文气象知识而言。《汉书·艺文志》曰:“然星事凶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非天下之至材,其孰与焉!”[2]其实,天文星占是一门极其精深的学问,不管是天文观测、制定历法还是占测天象,都需要业务精湛的专司人员来负责运作。在汉代,从事天文星占的工作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政府天文机构的官员和工作人员;一是来自民间对天文星占有一定研究的儒生和术士。

第一节 汉代的天文机构、职责及天文官员在政治中的作用

美国学者沃尔弗勒姆·埃伯哈德(W.Eberhard)认为,汉代的天文学是一种“应用政治科学”,天文学家、星象学家“对政治比对科学更感兴趣”[3]。在中国古代,天文星占学作为沟通天人关系的重要工具和媒介,历来都有官方的性质和官营的传统。出于对天文的重视和天象变异的高度畏惧,汉代设有专门的天文机构负责天象观察、记录、占测、历法的推演与修订等工作,成为帝国官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在天人感应思想极其流行的时代背景下,天文官员作为洞晓天意、沟通天人关系的专门人员,通过占候天象、解释灾祥而介入政治,使其在百官中拥有极其独特的身份和地位,在现实的政治生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汉代天文机构的设置及历史演变

汉代负责天文工作的机构是太史,隶属于太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4]太史的最高负责人为太史令,下设明堂及灵台等。《后汉书·百官志二》载: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刘昭补注引《汉官(仪)》又记载其下属及分工: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

灵台待诏四十(二)[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5]

明堂为“祭天法祖”和布政之所。所以,负责天文星占工作的主要是太史令及其下属灵台丞、灵台待诏等工作人员。

(一)太史令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喜生谈,谈为太史公。”太史公司马谈“仕于建元、元封之间”。又云:“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裴骃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司马贞索隐引《汉旧仪》云:“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6]

汉武帝时是否设置有“太史公”这一官职?“太史公”是官名还是尊称?学界歧义较大,尚无定论。张大可在《太史公释名考辨》一文中列举古今有关“太史公”的十种观点,分别是:

1.太史公为他人尊称司马迁说;

2.太史公为官名说;

3.太史公为司马迁尊称其父说;

4.太史公为司马迁尊称其父亦是自题说;

5.太史公为太史令之尊称说;

6.太史公为官府之通称说;

7.太史公乃太史官之假借说;

8.司马迁从楚俗,自题太史令为太史公说;

9.司马迁为太史公,追书其父亦为太史公说;

10.太史公为书名说。[7]

笔者认为,从两汉时期职官设置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太史令而无太史公,太史令亦非汉宣帝时所置,乃是沿用先秦和秦朝旧制。

《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引臣瓒曰:“百官表无太史公。《茂陵中书》司马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索隐案《茂陵书》,“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则‘公’者,迁所著书尊其父云‘公’也。然称‘太史公’皆迁称述其父所作,其实亦迁之词,而如淳引卫宏仪注称‘位在丞相上’,谬矣”。[8]

“太史”之设,在我国由来已久。据王谟《世本·作篇》载,“苍颉作书”。宋忠注曰:“黄帝之世,始立史官,苍颉、沮诵,居其职矣。至于夏商,乃分置左右,言则左史书之,动则右史书之。故曰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经《尚书》,事经《春秋》者也。”[9]《说文解字·序》载:“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沆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义,万品以察。”[10]

当然,在黄帝之世就设立史官只能是属于传说,不过在殷墟卜辞中已有“太史僚”一职,与“卿事寮”并列,“太史僚即太史官”[11]。《周礼》中亦有大(太)史一职,“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12]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也提到“司马氏世典周史”。“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13]《吕氏春秋·先识》篇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之骄而无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14]《今本竹书纪年》亦载,帝癸(一名桀)二十八年,“太史令终古出奔商”[15]

从《国语》《左传》等文献的记载来看,太史的职责范围甚广,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极为活跃。《国语·周语上》载:“瞽献曲,史献书。”“瞽、史教诲”,韦昭注:“史,太史也。掌阴阳、天时、礼法之书,以相教诲者。”[16]陈桐生将春秋时期太史的职责概括为:卜筮、占梦、祭祀、灾异、星历和论载、藏书、博物顾问、史鉴等。[17]

“太史令”之名始见于《吕氏春秋·先识》篇中提到的夏太史令终古。据《汉书·艺文志》载,在秦始皇兼并六国之后,为统一文字,令丞相李斯作《仓颉》七章,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六章,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七章,“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18]

汉承秦制,亦设太史令一职,隶属于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在司马谈去世三年后“而迁为太史令,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索隐引《博物志》:“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19]对于司马谈,《汉书·郊祀志上》记为“太史令谈”。《汉书·律历志上》又载,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5年),“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并以邓平“为太史丞”[20]。都说明当时的官职名称就是“太史令”。

汉代太史令的级别在六百石,绝无可能“位在丞相之上”,且亦于史无据。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提到:“乡者,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颜师古注引臣瓒曰:“汉太史令千石,故比下大夫。”[21]但《后汉书·百官志二》和索隐所引《博物志》皆云太史令为“六百石”。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亦明载大(太史)秩“六百石”[22]

《汉书·律历志上》载,汉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遭人弹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祅言欲乱制度,不道。”[23]在此,太史令张寿王的秩级为八百石。王国维认为:“臣瓒千石之税,别无他据。元凤中,太史令张寿王之秩八百石,或以他事增秩。据史公所自述,自以六百石之说为最长矣。”[24]

(二)灵台

在先秦时期,灵台就是重要的天文观测场所。据《诗经·大雅·灵台》所载,周文王时期灵台就已出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郑笺:“天子有灵台者,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也。文王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25]《三辅黄图》卷五载:“周文王灵台,在长安西北四十里。”“高二丈,周回百二十步。”[26]《周礼·春官宗伯·冯相氏》贾公彦疏:“其天子有灵台,诸侯有观台,皆所以视天文,故云登高台也。”[27]据《国语·楚语上》,楚庄王时建有匏居之台,“先君庄王为匏居之台,高不过望国氛,大不过容宴豆,木不妨守备,用不烦官府,民不废时务,官不易朝常。”“氛”,韦昭注:“祲气也。”这个匏居之台的性质和作用与周文王的灵台是一致的,既是天文观测之台,又是占测天象吉凶的场所。“故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氛祥”,韦昭注:“凶气为氛,吉气为祥。”[28]

在汉代,灵台为太史的下属机构,最高负责人为灵台丞,秩级为二百石,下有工作人员42人。《后汉书·百官志二》刘昭补注引《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二)[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29]规模庞大,职责明确,分工精细。

《三辅黄图》卷五载:“汉灵台,在长安西北八里。汉始曰清台,本为候者观阴阳天文之变,更名曰灵台。”[30]

汉代灵台,始称清台,原位于上林苑内。《后汉书·律历志中》载,汉顺帝汉安二年(143年),尚书侍郎边韶上言:“孝武皇帝摅发圣思,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诏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等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乾凿度八十分之四十三为日法。设清台之候,验六异,课效粗密,太初为最。”[31]《汉书·律历志上》载: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汉昭帝诏主历使者鲜于妄人、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32]至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请立灵台。《汉书·王莽传上》载:“是岁,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33]这批礼制性建筑皆位于长安城南,《史记·武帝本纪》索隐引《关中记》,“明堂在长安城门外,杜门之西也”。[34]

《水经注·渭水》载:明堂“北三百步,有灵台,是汉平帝元始四年立。”杨守敬认为:“又《黄图》,灵台上有铜表,题云,‘太初四年造’。太初乃武帝年号,亦足证台非平帝立也。(以铜表为据,疑台即造于太初四年,此句为武帝太初四年之误)。”[35]学者多认为杨守敬考证为是。笔者认为,据《汉书·王莽传上》,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请复建明堂、辟雍、灵台等礼制性建筑于长安城南,所以,此灵台即为元始四年(4年)王莽主政时所建。至于“铜表”题有“太初四年造”,应是原在汉武帝时所建的“清台”,后移至新建的“灵台”。

东汉建立后,光武帝于中元元年(56年)在都城洛阳建立灵台。《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是岁,初起明堂、灵台、辟雍,及北郊兆域”。李贤注引《汉宫阁疏》曰:“灵台高三丈,十二门。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36]位于洛阳城南,“灵台在洛阳南,去城三里”。[37]成为东汉时期最大的天文台建筑,并一直沿用到西晋末年。

关于该灵台的高度,有两种记载,一说为“高三丈”,一说为“高六丈”,《水经注·谷水》,“谷水又迳灵台北,望云物也。汉光武所筑,高六丈,方二十步”。[38]《洛阳伽蓝记》卷三亦载:大统寺“东有灵台一所,基址虽颓,犹高五丈余,即是汉光武帝所立者”[39]。经现代考证,“六丈说”较为符合历史实际。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对东汉灵台遗址的考古发掘和考证,灵台遗址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全部为夯土垒成。“地面以上的夯台由于历代的破坏,外形已非原状。现存的夯土台南北残长约41米余,东西残长约31米余,残高约8米余。”“原高并不止此,因此台高六丈的说法是有可能的。”[40]

二 汉代天文机构及官员的工作职责

从有关文献记载来看,汉代的天文机构及官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掌管天象观测、天文历法、占星及解释阴阳灾异等。

(一)负责天象的观测、记录和整理

出于对天象变异的畏惧和农业生产的需要,两汉王朝对天象观测极为重视,而这些工作主要是由官方的天文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从《汉书》《后汉书》的“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文献的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的天文观测和记录相当地完整、详尽和细致,且具有连续性。如对日食的观测,不仅详细记载了日食发生的时间,而且还注意到食分、方位及从初亏至复圆的整个过程。《汉书·五行志下之下》记载汉武帝征和四年八月辛酉(公元前89年9月29日)的一次日食,“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41]

由于两汉时期天文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工作,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天象记录资料。据刘次沅先生的统计,《汉书·五行志》载有西汉天象记录79条,《汉书·天文志》载84条;《汉书·王莽传》载10条;《后汉书·五行志》“共计天象记录107条”,《后汉书·天文志》共记载238条(含王莽时期3条)。[42]甚至出现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新星和超新星记录。如:

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六月,“客星见于房”。[43]席泽宗院士经考证后指出:“这是中西史上皆有记载的第一颗新星。”[44]

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十月癸亥,“客星出南门中,大如半筵,五色喜怒稍小,至后年六月消”。[45]该星从185年12月7日持续至186年7月,是一颗“超新星”[46]

又如太阳黑子的记录:

汉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47]

为演示天体在天球上的变化和运行轨迹,协助做好对天象的观测及天体坐标的测量工作,汉代天文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发明、设计、改进相关的天文观测仪器。《史记·五帝本纪》载:“舜乃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璇玑玉衡”,汉代学者多认为是古代的天文观测仪器,郑玄和马融都认为是浑天仪。裴骃集解引郑玄曰:“璇玑,玉衡,浑天仪也。”[48]《史记·天官书》集解引马融曰:“璇,美玉也。机,浑天仪,可转旋,故曰机。衡,其中横筒。以璇为机,以玉为衡,盖贵天象也。”[49]张守节正义:“玑为运转,衡为横箫,运玑使动于下,以衡望之,是王者正天文器也。”又引蔡邕云:“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宿,并县玑以象天,而以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玑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而强也。”[50]蔡邕所说的是否就是古代的“璇玑玉衡”或浑天仪,还难定论,但必是他亲眼见过的汉代天文仪器。《晋书·天文志上》曾载汉灵帝时蔡邕于朔方上书曰:“惟浑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员体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黄道,占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51]

《后汉书·明帝纪》载,永平三年(60年)正月,汉明帝“奉郊祀,登灵台,见史官,正仪度。”李贤注曰:“仪谓浑仪,以铜为之,置于灵台,王者正天文之器也。度谓日月星辰之行度也。史官即太史,掌天文之官也。”[52]“浑仪”即浑天仪,为汉武帝时期天文学家落下闳所发明,扬雄在《法言·重黎》篇中言道:“或问‘浑天’?曰:‘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53]“耿中丞”即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后汉书·律历志中》载,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以图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状,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此前世所共知也。如言黄道有验,合天,日无前却,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施用”。[54]

汉和帝永元十五年(103年)七月,诏太史造“黄道铜仪”,进行二十八宿黄道度的测量,其结果为:“以角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四分度之一,牵牛七,须女十一,虚十,危十六,营室十八,东壁十,奎十七,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二,毕十六,觜三,参八,东井三十,舆鬼四,柳十四,星七,张十七,翼十九,轸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参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注日”。[55]张衡在《灵宪》中说,“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56]

汉安帝元初四年(117年),太史令、天文学家张衡对浑天仪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制造出水运浑天仪。“以水力驱动,使浑象上星宿出没与天象一致。”[57]《晋书·天文志上》载:“张平子既作铜浑天仪于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伺之者闭户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灵台之观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也。”[58]从该文献记载可以看出,“浑天仪”主要是用于察天象,考历度。对此,《晋书·天文志上》总结道:

暨汉太初,落下闳、鲜于妄人、耿寿昌等造员仪以考历度。后至和帝时,贾逵系作,又加黄道。至顺帝时,张衡又制浑象,具内外规、南北极、黄赤道,列二十四气、二十八宿中外星官及日月五纬,以漏水转之于殿上室内,星中出没与天相应。因其关戾,又转瑞轮蓂荚于阶下,随月虚盈,依历开落。[59]

(二)编制、校正历法

《史记·历书》曰:“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索隐释曰:“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顺厥意。”[60]《汉书·律历志上》,御史大夫儿宽与博士赐等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61]在中国古代,制定、颁布历法不仅仅是为了授时,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奉天承运、统治天下万民的象征。“臣民奉谁的正朔就表示接受谁的统治。”[62]故历代王朝对编制历法工作都高度重视。在汉代,编制、推演、校正历法成为天文机构和官员的重要工作内容,经过汉代天文工作者坚持不懈的努力,汉代的历法得到不断的完善和精确。

西汉建立后,接受北平侯张苍的建议,沿用秦朝的《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到汉武帝时期,“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63]误差已非常明显,且使用的还是秦朝的正朔。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命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及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等二十余人议造汉历,经过对比和检测,最后选定邓平所提出的“八十一分律历”,即《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经宦者淳于陵渠的复验、核校,“《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64]邓平由此被提拔为太史丞。

《太初历》前后沿用了188年,直至东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虽然在汉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太史令张寿王曾反对使用《太初历》,主张使用黄帝《调律历》,经过长达六年的复候,证明《调律历》“课皆疏阔”,“不合经术”而未被采纳。

但《太初历》经过一百多年的使用,至东汉初年已出现“历稍后天,朔先[于]历,朔或在晦,月[或朔]见”等与天象明显不符的现象,因当时东汉王朝刚刚建立,“天下初定”,故“未遑考正”。至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太初历》“失天益远,日、月宿度相觉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牵牛五度,而以为牵牛中星,(从)[后]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65]谬误已相当严重。汉章帝遂下诏改行由治历编訢、李梵等人修订后的《四分历》,以汉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61年)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为历元。《四分历》一年365.25天,较实际回归年365.2423076天长0.0076924天,节气每130年就要延后一天,但比《太初历》已有较大的改进,并校正了《太初历》在实行一百多年后所产生的后天现象。

在《四分历》实行之初,有人对新历提出质疑。元和二年(85年)八月,汉章帝“令两候,上得算多者”。太史令桥玄等从元和二年(85年)到永元元年(89年)经过长达五年的实测验证工作,“五岁中课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合古历建星《考灵曜》日所起,其星间距度皆如石氏故事”。事实证明《四分历》较其他历法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他术以为冬至日在牵牛初者,自此遂黜也”。[66]

《后汉书·律历志中》载,永平年间,曾诏令故太史待诏张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时”。“案史官旧有《九道术》”,用来解释和测算月行迟疾的现象,但“废而不修”,并没有流传下来。汉灵帝熹平年间(172—177年),故治历郎梁国宗整上《九道术》,“诏书下太史,以参旧术,相应”。部太子舍人冯恂课校后亦复作《九道术》,“增损其分,与整术并校,差为近。”太史令单飏将冯恂的《九道术》结合弦、望进行认真的试用、推演,“然而加时犹复先后天,远则十余度”。[67]误差竟达10余度之多,自然弃而不用。但这也说明当时的天文工作者已经发现月行有迟疾的问题。

(三)占候天象吉凶

汉代的天文官员都是一身二任的,既是天文学家,又是星占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神职人员。在天人感应思想极其流行的汉代社会,天文之变备受关注。朝廷设立专门的天文机构和人员,并不只是进行纯粹的天文和气象观测,最主要的工作其实是占星,即通过天象占验人事的吉凶祸福,作为帝王参政的重要依据。

《汉书·艺文志》载,汉成帝时,“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数术”,颜师古注:“占卜之书。”[68]据《后汉书·百官志二》,在灵台丞下设候星十四人,候日二人,候风三人,候气十二人,从人员组成和所司之事可以看出,其职能基本上就是《周礼》中“保章氏”的工作范围。“候”,《说文解字》曰:“伺望也。”[69]一是观测,一是占候。《汉书·王莽传下》左将军公孙禄曰:“太史令宗宣典星历,候气变。”[70]亦明确指出太史令的职责重点是占候天道的吉凶。可以说,自司马迁之后,此成为太史令的主要工作。对此,唐代刘知几指出:“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飏、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候而已。”[71]

《后汉书·祭祀志中》载,永平二年(59年)正月辛未,汉明帝在宗祀明堂之后“升灵台,以望云物”。刘昭补注引杜预注《传》曰:“云物,气色灾变也。素察妖祥,逆为之备。”[72]此后汉章帝、汉和帝、汉顺帝亦多次“登灵台,望云物”。

灵台作为当时最大的国家天文台,主要作用是观象望气,而观象望气的目的是为了沟通天人,占候天象云气的吉凶灾祥。《白虎通》卷六《辟雍·灵台明堂》曰:“天子所以有灵台者何?所以考天人之心,察阴阳之会,揆星辰之证验,为万物获福无方之元。”[73]纬书《诗泛历枢》曰:“灵台参天意。”“灵台候天意也。经营灵台,天下附也。”[74]《后汉书·祭祀志中》刘昭补注引《礼含文嘉》详细说明灵台的作用:

礼,天子灵台,所以观天人之际,阴阳之会也。揆星度之验,征六气之端,应神明之变化,睹日气之所验,为万物获福于无方之原,招太极之清泉,以与稼穑之根。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天子得灵台之[礼],则五车三柱,明制可行,不失其常。[75]

《孝经内事》又曰:“天子得云台之礼,则五车均明,河行不离其常。”宋均注曰:“天子考察天气,若梓慎见星之祲者也,所以获福禳灾。五车主五谷。民禳灾得福,民无饥寒之困,五谷星之明以应之。河若离常,则有决溢之忧,则九谷失所殖矣。”[76]

班固在《两都赋·东都赋》中曰:“登灵台,考休征。俯仰乎乾坤,参象乎圣躬。”“孰与灵台明堂,统和天人?”在《灵台诗》中又曰:

乃经灵台,灵台既崇。帝勤时登,爰考休征。

三光宣精,五行布序。习习祥风,祁祁甘雨。

百谷蓁蓁,庶草蕃庑。屡惟丰年,于皇乐胥。[77]

张衡在《二京赋·东京赋》中亦曰:“左制辟雍,右立灵台。因进距衰,表贤简能。冯相观祲,祈禠禳灾。”[78]

灵台的作用与《周礼》中的冯相氏和保章氏一样是通过“观祲”来及时感应天意,占候休征妖祥,祈福禳灾。这也是汉明帝、汉章帝、汉和帝、汉顺帝等登灵台、望云物的主要目的所在,已经超越“观象授时”的时令、气象范畴,而成为窥测天意、“统和天人”的重大政治活动,故刘向在《说苑》中说:“是故古者圣王既临天下,必变四时,定律历,考天文,揆时变,登灵台以望气氛。”[79]当然,灵台作为与天感应、沟通的场所,是帝王才能拥有的权力。但帝王不可能经常去“登灵台,望云物”,最多只是象征性的,日常工作主要还是灵台的工作人员来具体负责。

三 天文官员在两汉政治运作中的作用

美国学者沃尔弗勒姆·埃伯哈德(W.Eberhard)指出,汉代的天文星占家“只关心‘应用政治科学’,不是将其用于技术,而是仅用于政治”[80]。天文官员负责着对天象象征意义的解释,是上天与人间帝王“对话”的翻译者,而这些解释和星占占测绝大多数都涉及两汉王朝的军国大事,在当时的政治运作中发挥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一)直接参与国家重大的军政事务

太史令等官员的级别虽然不高,但人微言重,在朝廷事务中却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参与国家军政事务的决策和运作。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为讨伐南越而告祷太一神,“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太一三星,为太一锋,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81]在作法时由太史令司马谈亲自擎着“灵旗”指向所伐之国,以保佑战争取得胜利。

不仅如此,太史令司马谈还是汉武帝祭祀天地山川活动时的重要参与者和制订礼仪的核心成员之一。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冬,汉武帝郊雍,有司与太史令司马谈、祠官宽舒议:“天地牲角茧栗。今陛下亲祠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坛一黄犊太牢具,已祠尽瘗,而从祠衣上黄。”于是汉武帝“遂东,始立后土祠汾阴脽丘,如宽舒等议”。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十一月冬至,汉武帝首次郊拜太一,太史令司马谈、祠官宽舒等曰:“神灵之休,祐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太畤坛以明应。令太祝领,秋及腊间祠。三岁天子一郊见。”[82]

《汉书·李广传》载,抗匈名将李广之孙李陵因兵败而投降匈奴,汉武帝大怒,群臣也“皆罪陵”,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83],司马迁因替李陵辩解开脱而进一步激怒武帝,并因此被处以腐刑。但汉武帝专门征询太史令司马迁的意见,由此亦可见太史令在国家重大事务决策中是具有较大发言权的。

汉武帝晚年在《轮台罪己诏》中也提到太史及星占在军事决策中的重大作用。“兴(师)遣贰师将军,欲以为使者威重也。……公车方士、太史治星望气,及太卜龟蓍,皆以为吉,匈奴必破,时不可再得也。”[84]太史治星望气所得的吉兆是汉武帝最终下定决心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兵出击匈奴的重要因素之一。

光武帝中元元年(56年)夏,“京师醴泉涌出,饮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疗。又有赤草生于水崖。郡国频上甘露”。群臣上奏要求“宜令太史撰集,以传来世”。[85]《后汉书·蔡邕传》载,熹平四年(175年),太史令单飏与议郎蔡邕、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得到汉灵帝的批准。光和元年(178年),“妖异数见,人相惊扰”。该年七月,汉灵帝诏蔡邕与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华、太史令单飏等诣金马门,“引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节、王甫就问灾异及消改变故所宜施行”。[86]《东观汉记》卷十七又载,中常侍谕旨:“朝廷以灾异忧惧,特旨密问政事所变改施行,务令分明。”[87]但凡与祥瑞、灾异有关的政治活动,太史令是必须参加的。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张璠《汉纪》载,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兵败曹阳,本欲顺河东下,太史令王立借天象变异谏议道:“自去春太白犯镇星于牛斗,过天津,荧惑又逆行守北河,不可犯也。”汉献帝于是根据太史令王立对天象的分析而改变出逃路线,“遂不北渡河,将自轵关东出”。[88]

(二)及时向朝廷提出对策、建议

张衡任太史令时在给汉顺帝的奏折中说:“臣官在于考变禳灾,思任防救。”[89]前文提到,天文机构和官员的一个重要职责是根据天象占候人事的吉凶,并及时向帝王提出自己的占析、建议和应对之策,或乘机提出自己的政治改革主张。由于天文官员的特殊身份,穷神知化,阐释的又都是天意,帝王对他们的建议也相当重视。

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太史令司马迁与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等上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改正朔”在古代为重大的政治事件,是帝王受命于天、与民更始、君圣臣贤、天下和洽的象征,关乎着王朝统治的正统。《史记·历书》曰:“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90]《白虎通·三正》曰:“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91]《春秋元命苞》亦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实。”[92]汉武帝接受司马迁等人的建议,改元太初,于当年五月,颁布使用新编制的《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93]。在整个过程中,太史令司马迁一直是首议者、倡导者和重要参与者。《汉书·儿宽传》载,“后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汉兴未改正朔,宜可正。’上乃诏宽与迁等共定汉《太初历》”。[94]

王莽地皇四年(22年)十一月,各地反莽起义如火如荼,此时又“有星孛于张,东南行,五日不见”。星孛即彗星,在星占学上为著名的妖星、灾星。王莽就此天象多次召问太史令宗宣,但宗宣等术家却将灾异当作吉祥,谀骗王莽,“皆缪对,言天文安善,群贼且灭。莽差以自安”。[95]

阳嘉二年(133年)五月,京都洛阳地震,又出现妖星。汉顺帝下诏求言,太史令张衡“奉答灾异”,在对策中说:“臣闻政善则休祥降,政恶则咎征见。苟非圣人,或有失误。……中间以来,妖星见于上,震烈著于下,天诫详矣,可为寒心。”要求汉顺帝“修政恐惧”,以“消祸于未萌”,“转祸为福”。阳嘉四年(135年),又因朔方出现日食而上奏,要求加强该地区的防务,“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96]

延熹元年(158年),出现日食,太史令陈授通过小黄门徐璜向汉桓帝“陈灾异日食之变”[97],并把灾异产生的责任归咎于大将军梁冀。梁冀得知后竟令洛阳令收考陈授,使其死于狱中[98]。汉桓帝本就对梁冀的专横跋扈极为不满,由此更加发怒并下决心除掉梁氏。在梁冀被诛之后的十余年间,灾异仍然不断,太史建议“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为汉桓帝所接受,于是朝廷“大赦天下”[99]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载,光和末年,冀州刺史王芬等预谋乘汉灵帝北巡河间故宅时将之废黜,另立合肥侯为帝。恰在此时北方出现赤气,“东西竟天”。太史进谏说:“当有阴谋,不宜北行。”[100]汉灵帝于是取消了北巡的计划,王芬畏罪自杀。

(三)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根据天人感应理论,灾异主要是因为人事而引发的。自汉成帝末年丞相翟方进因“荧惑守心”自杀之后[101],推咎大臣或策免三公成为汉代帝王应对灾异常用的做法,这就导致各派政治势力纷纷借灾异党同伐异,攻击对手。在一次次的政治斗争中,天文官员对星象变异的占辞常常为政治人物所利用,成为各派政治势力用来打击对方、争权夺利的重要工具和借口。

汉宣帝时,赵广汉任京兆尹,大力惩腐治恶,威制豪强。在欲告发丞相之前,先询问太史知星气者,被告知“今年当有戮死大臣”。赵广汉遂即上书“告丞相罪”。结果被司直萧望之劾奏:“广汉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节伤化,不道。”[102]自己反被下狱并被腰斩。

汉安帝延光三年(124年),宦官樊丰等乘安帝东巡岱宗之机“竞修第宅”,太尉杨震的部掾高舒召大匠令史考校此事,又得樊丰等假下诏书,杨震遂写好弹劾奏折只等汉安帝回来上奏。但此时“太史言星变逆行”,樊丰等借此诬陷杨震,“自赵腾死后,深用怨怼;且邓氏故吏,有恚恨之心”。[103]杨震由此被免官遣回原籍,在洛阳城西几阳亭饮鸩而死。

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卫尉张温因不与权臣董卓结交而遭怨恨,“时太史望气,言当有大臣戮死者”。董卓“乃使人诬卫尉张温与袁术交通,遂笞温于市,杀之,以塞天变”[104]

在魏文帝曹丕代汉的过程中,太史的预测也起到至关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早在汉灵帝熹平五年(176年),“黄龙见谯”,太史令单飏就预言道:“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天事恒象,此其应也。”到建安二十五年(220年)三月,果然再次“黄龙见谯”[105]。谯为曹氏的故乡,其实这是借太史令单飏的预言来进一步指明曹魏代汉是天命所在,以增强曹魏政权的神圣性与合法性。同样,在劝进曹丕废汉称帝时,太史丞许芝先是条奏曹魏代汉见于谶纬、符命,又借诠释“荧惑失色不明”、彗星除紫微、彗星扫太微、白虹贯日、月食荧惑、日食及岁星在大梁属魏国的分野等天文之变及各种休征嘉瑞论证汉家天命已终,历数已尽。“今汉室衰替,帝纲堕坠,天子之诏,歇灭无闻,皇天将舍旧而命新,百姓既去汉而为魏,昭然著明。”魏王曹丕“以至德当历数之运”,“应期运之数,为皇天所子”,须“急遵皇天之意,副兆民之望,”[106]顺天应人,受禅称帝。

表一 两汉天文官员简表

表一 两汉天文官员简表续一

① 羲和:《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1年)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汉书·律历志上》,“职在太史,羲和掌之”。元始元年(1年),王莽将“专管天文历标的官改名羲和,刘歆为第一任羲和”。参见陈久金主编《中国古代天文学家》,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版,第66页。

表一 两汉天文官员简表续二

表一 两汉天文官员简表续三

表一 两汉天文官员简表续四

第二节 天文星占在民间社会的发展

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不少学者认为,天文星占在中国古代社会属于“绝地天通”的通天之术,历代均由官府垄断,民间是严禁私学私习的。江晓原认为:“对广大公众而言,天学是一门被严厉禁锢的学问!对于民间私藏、私习天学书籍,历朝颁布过许多严厉的禁令。”[107]陈久金认为:“作为迷信的中国星占术,却在帝王的皇宫里,或者在皇家的天文台——司天监、钦天监盛行流传了数千年,秘不外传。历届政府都有严厉的规定,私习天文的人是要被杀头的。”[108]程万里认为:“占星术在古代中国一直地位特殊,不仅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且历代对私藏、私习天文学加以厉禁。”[109]

然而通过查阅有关史料,严禁民间私藏、私习天文星占之学是在两晋南北朝之后,现已知最早的禁令是晋武帝在泰始三年(267年)发出的,“禁星气谶纬之学”。[110]咸康三年(336年),后赵皇帝石季龙也规定:“禁郡国不得私学星谶,敢有犯者诛。”[111]这是官府垄断天文星占学,禁止民间私学、私习的开始。

在两汉时期,虽然官府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天文观测、编制历法及占候吉凶等工作,但并不禁止民间私藏、私学、私习,反而在天人感应、谶纬神学等思潮的影响下,在民间社会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与发展。

一 天文星占学在汉代民间社会发展的状况

司马迁在《史记·历书》中说:“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畴”,索隐引孟康云:“同类之人明历者也。”又引乐产云:“畴昔知星人。”[112]春秋之前,学在官府,天文星占之学自然是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随着周王室东迁,礼坏乐崩,诸侯争霸,大国并雄,狼烟四起,“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焦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113]周王室的统治日渐式微,加之私学兴起,百家争鸣,自无力对天文星占等学再进行垄断。同时,出于争霸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加强了对天文星占人才的招揽和对天文星占的观测与研究,促进了天文星占学的蓬勃发展,并枝分叶散,由庙堂走向民间。一些贵族、官僚的门客多有精通天文星占者,如《吕氏春秋》“十二纪”即为秦相吕不韦的门客所著,这就促进了天文星占学的下移与普及,人才辈出。《史记·天官书》说:“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从衡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凌杂米盐。”[114]这里提到的赵人尹皋、楚人唐眛、齐人甘德、魏人石申皆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天文星占学家,各有“书传”。现在我们还能知道的有甘德著《天文星占》八卷,石申著《天文》八卷,这些著作虽大部分已经失传,但在司马迁时代应该还是能够看得到的。清人钱大昕说:“予尝谓史公《天官书》古奥,自成一种文字,此必出于甘、石之传,非龙门所能自造。”[115]司马迁是否抄袭甘、石的《星经》,尚须进一步的考证,但在撰写《天官书》时参考了二人的著作是确信无疑的。《天官书》提到“故甘、石历五星法,唯独荧惑有反逆行;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蚀,皆以为占”[116]即是明证。

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除挟书律”[117],为私人著述扫除了障碍。两汉时期,尚无官修天文星占著作的记载,私人著述却相当普遍。司马迁虽曾担任过太史令,但《史记·天官书》完全是他“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一家之言,而非皇家天文机构的官方著作。

《汉书·艺文志》所录天文22家,共419卷,作者多已无从可考,应皆为私人著作。如“《泰阶六符》一卷”[118],为汉武帝时期东方朔首次提出,《汉书·东方朔传》载:“愿陈《泰阶六符》,以观天变,不可不省。是日因奏《泰阶》之事,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119]陈祥谦认为:“《泰阶六符》作者就是东方朔”,“事实上,《朔传》明记为朔之《泰阶六符》,及其若干逢占射覆之书又恰属‘数术’,《东方朔岁占》、《东方朔书》、《东方朔历》等子书可能由此流变而来。”[120]另录有冠名“海中”占的著作6种共计136卷,宋代学者王应麟在《汉艺文志考证》卷九中认为,《海中占》等论著,“即张衡所谓‘海人之占’也”。[121]王子今先生认为:“所谓‘海人’,应当是以‘海’为基本生计条件的人们。”[122]总之,也不是官方著作。

天文星占学作为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问,需要经过专门的教育、培养和实践,才能熟练地掌握和精通。从汉代天文星占学的传承体系来说,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师传,一是家传。在民间教育和普及的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汉代虽有官学,但数量和名额极其有限,导致了私学之风的发展与繁盛。著名的大儒、经师常常广设门庭,居家教授,桃李盈门,授徒动辄数百乃至数千,“其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123]早在汉高祖时期,鲁人申公“退居家教,终身不出门。……弟子自远方至受业者千余人”[124]。汉平帝时,吴章为当世名儒,“教授尤盛,弟子千余人”。[125]张政“习《梁丘易》以教授”,“既而声称著闻,弟子自远至者,著录且万人,为梁丘家宗。”[126]东汉经学家马融,“徒四百余人,升堂进者五十余生”。[127]乐安临济人牟长“自为博士及在河内,诸生讲学者常有千余人,著录前后万人”,他的儿子牟纡,“隐居教授,门生千人”。[128]陈留东昏人杨伦,“不复应州郡命。讲授于大泽中,弟子至千余人”。[129]汝南南顿人蔡玄,“学通五经,门徒常千人,其著录者万六千人”。[130]私学规模之大,学员之多可略见一斑。有的经师虽担任博士官或其他官职,但在授徒方面完全属于私人讲学的性质。

在天人感应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大背景下,濡染风气,除经学之外,天文星占是私学教授的重要内容。且以天文星占、术数阐发经义,言说灾异亦是董仲舒之后汉儒的一贯做法。清人阮元在《〈畴人传〉序》中说:

两汉通才大儒,若刘向父子、张衡、郑玄之徒,纂续微言,钩稽典籍,类皆甄明象数,洞晓天官,或作法以叙三光,或立论以明五纪。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儒者之学,斯为大矣。[131]

这些通才大儒自身又都是著名的天文星占家。汉成帝时丞相翟方进,“虽受《谷梁》,然好《左氏传》、天文星历,其《左氏》则国师刘歆,星历则长安令田终术师也”。[132]

《后汉书·姜肱传》,姜肱“博通五经,兼明星纬,士之远来就学者三千余人”。[133]

《后汉书·方术列传》载,汝南平舆人廖扶,“习《韩诗》、《欧阳尚书》,教授常数百人”。“专精经典,尤明天文、谶纬,风角、推步之术。”南阳鲁阳人樊英“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虽隐居壶山之阳,“受业者四方而至”[134]。豫章南昌人唐檀,“少游太学,习《京氏易》、《韩诗》、《颜氏春秋》,尤好灾异星占。后还乡里,教授常百余人。”[135]

清人谈泰在《畴人解》中说:“天官之学,尤崇世胄。自昔掌天官者大抵师承家学,即所谓专门之裔也。”[136]自先秦以来,中国古代天文星占之学就有家传的传统,“其所拥有的专门知识只有通过官职的世袭才能得到承传。”[137]《史记·历书》提到的“畴人子弟分散”,集解引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138]“律”,是指汉律,但此是继承先秦遗风。《周礼·春官宗伯》设有冯相氏,“以辨四时之叙”,又设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139]郑玄注:“冯,乘也。相,视也。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保,守也。世守天文之变。”贾公彦疏:“以其称氏也,故称世守天文之变也。”[140]掌管天文、历法、星占的官员既是专业的,又是累世相传的,基本上是世代为官,子承父业、代代相继。

这一传统在汉代得到一定程度的继承,不少天文星占家都具有一定的家学渊源。据《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本是远古时期天文学家重黎的后代,在夏、商两代“世序天地”,于周代始获姓司马氏,“世典周史”[141]。其父司马谈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掌天官,于公元前110年病故。三年之后,司马迁复为太史令。“所以,《天官书》是父子两代长期积累、共同的结晶。”[142]

《汉书·路温舒传》,路温舒“从祖父受历数天文”[143]。《后汉书·杨厚传》载,杨厚的祖父杨春卿,“善图谶学”,临自杀前告诫其子杨统要用心修习其先祖所传的“秘记”,杨统“从犍为周循学习先法,又就同郡郑伯山受河洛书及天文推步之术”。杨厚“少学统业,精力思述”,颇得其父杨统的真传。汉安帝永初(二)[三]年,太白入(北)斗,洛阳大水。时杨厚随父杨统在京师洛阳,“邓太后使中常侍承制问之,厚对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各还本国。’太后从之,星寻灭不见。又克水退期日,皆如所言”。[144]《后汉书·郎顗传》载,郎顗的父亲郎宗,“学《京氏易》,善风角、星算、六日七分,能望气占候吉凶”,郎顗“少传父业,兼明经典,隐居海畔,延致学徒常数百人”[145]。《后汉书·刘瑜传》,刘瑜“少好经学,尤善图谶、天文、历算之术”。刘瑜死后,其子刘琬,“传瑜学,明占候,能著灾异”。[146]《后汉书·方术列传》载,任文公之父任文孙,“明晓天官风角秘要”,任文公“少修父术”[147]。李郃的父亲李颉以儒学著称,李郃“袭父业,游太学,通五经。善河洛风星”[148]。东汉著名水利专家王景“好天文术数之事”,其八世祖王仲“本琅邪不其人。好道术,明天文”[149]

由于天文星占知识的普及,至一般民众多有通晓者。刘向在上奏中说:“今日食尤屡,星孛东井,摄提炎及紫宫,有识长老莫不震动,此变之大者也。”[150]“长老”,为老年人的统称,对日食星变都极其敏感和紧张。霍光死后,其女婿、光禄大夫赵平的门客石夏善为天官,对赵平说:“荧惑守御星,御星,太仆奉车都尉也,不黜则死。”[151]石夏只是一名普通的门客,对天文星占却相当精通。《后汉书·公孙瓒传》载,公孙瓒在上疏中指责袁绍说,“绍令星工伺望祥妖,赂遗财货,与共饮食,克会期日,攻钞郡县。此岂大臣所当施为?绍罪六也。”“星工”,李贤注曰:“善星者。”[152]《后汉书·方术列传上》载,高获“字敬公,汝南新息人也”。“素善天文,晓遁甲。”[153]在出土的汉代画像石(砖)上,有不少题材是关于天文星占方面的,都是“出于民间艺人之手,而非专职司天人员”[154]。这既是天人感应思想盛行的产物,亦是天文星占知识在民间广泛普及的反映。

二 政府选官政策的激励作用

在两汉时期的察举科目中,明阴阳灾异是其中重要的特科。

因灾异而察举人才始于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的日食之变。汉文帝在诏书中说: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155]

察举的对象不仅有在职的官员,也包括从民间选拔的精通天文星占、阴阳灾异者。因须就灾异作出对策,且不少对策是针对日食星变的,《汉书·成帝纪》载,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七月,有星孛出现于东井,汉成帝下诏:“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156]要想做好对策,就必须精通天文星占之学,因此,天文星占成为贤良方正必须拥有的知识结构和所通习的学问。

汉文帝之后,因灾异下诏求贤的诏书层出不穷,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制度。汉元帝初元二年(公元前46年),首次正式察举阴阳灾异。汉元帝在诏书中说:“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媮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闵焉。……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157]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158]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诏:“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159]直接把贤良方正与有道术相联。永初二年(108年),再次下诏:

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僚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160]

《后汉书·灵帝纪》载:建宁元年(168)五月丁未朔,日食,灵帝“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及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161]

“有道术”或“有道术之士”的涵盖对象非常宽泛,“如通天文(占候、星占在其中)者、知医学(含巫医)之人、明神仙、相术、命相、遁甲、堪舆、通谶纬的术士”。[162]《汉书·李寻传》载,汉成帝时,李寻在对策中曾建议“宜少抑外亲,选练左右,举有德行、道术通明之士,充备天官”[163]。擅长天文星占当然是首先必备的学识条件和基本要求。

夏侯胜在讲学时对诸生曰:“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俛拾地芥耳。”[164]班固在《汉书·儒林传》“赞曰”中指出:“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寖盛,支叶藩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165]不仅经学,天文星占亦是如此。古代中国的历史充分证明,政府的官吏选拔制度与导向是促进一门学科繁荣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针对日食星变等灾异的对策,天子多要亲览,精通天文星占,对策如果偶合圣意就有可能得到皇帝的召见、赏识或青睐,擢举为官或被官府察举、征辟,在现实的政治利益和“禄利之路”的诱惑下,这就使得对天文星占的学习与研究和经学一样走向兴盛,成为众多儒生、术士入仕的敲门砖和升迁、晋身的阶梯,甚至是捷径。初元三年(公元前45年)在汉元帝发布荐举明阴阳灾异的诏书后,“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得上意”。[166]汉成帝永始、元延年间,“日蚀地震尤数,吏民多上书言灾异之应”。[167]

《汉书·谷永传》,谷永为当时著名的天文星占家,本为长安小史,后博学经书,“其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建昭年间,被御史大夫繁延寿“除补属,举为太常丞”[168]

《后汉书·翟酺传》,翟酺“好《老子》,尤善图纬、天文、历算”,“仕郡,征拜议郎,迁侍中”。汉安帝时,“尚书有缺,诏将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之”。“由是酺对第一,拜尚书。”[169]

《后汉书·刘瑜传》,刘瑜“少好经学,尤善图谶、天文、历算之术”。[170]延熹八年(165年),被太尉杨秉举为贤良方正。

《后汉书·刘宽传》注引《谢承书》曰:“宽少学《欧阳尚书》、《京氏易》,尤明《韩诗外传》。星官、风角、算历,皆究极师法,称为通儒。”汉桓帝时,被大将军梁冀辟,“五迁司徒长史”。[171]先后担任太中大夫、侍中、太尉、永乐少府、光禄勋等。

《后汉书·陈忠传》注引《谢承书》,施延“字君子,蕲县人也。少为诸生,明于五经,星官风角,靡有不综”。汉顺帝“征拜太尉”[172]

《后汉书·徐稚传》注引《谢承书》,徐稚“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星官、算历、河图、七纬、推步、变易”,先后“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举茂才”[173]

《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樊英精通“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州郡前后礼请不应;公卿举贤良方正、有道,皆不行”。汉安帝初被“征为博士”。永建四年(129年)三月,汉顺帝专门为樊英“设坛席,令公车令导,尚书奉引,赐几杖,待以师傅之礼”。并拜为五官中郎将,数月之后,又“诏以为光禄大夫,赐告归”[174]

《后汉书·方术列传下》,单飏“以孤特清苦自立,善明天官、算术。举孝廉,稍迁太史令,侍中。出为汉中太守,公事免。后拜尚书”[175]

《东观汉记·黄香传》,黄香“知古今,记群书无不涉猎,兼好图谶、天官、星气、钟律、历算,穷极道术。……京师贵戚慕其声名,更馈衣物。拜尚书郎”[176]

《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汉章帝时,司徒第五伦令班固为文举荐钜鹿太守谢夷吾,文曰:

见钜鹿太守会稽谢夷吾,……少膺儒雅,韬含六籍,推考星度,综校图录,探赜圣秘,观变历征,占天知地,与神合契,据其道德,以经王务。……宜当拔擢,使登鼎司,上令三辰顺轨于历象,下使五品咸训于嘉时,必致休征克昌之庆,非徒循法奉职而已。[177]

能够“推考星度”,“观变历征,占天知地”是举荐他的重要原因。

对于知名的天文星占学者,皇帝还给予公车特征的优待。《后汉书·张衡传》载,张衡“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常耽好玄经”,汉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178]。《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注引《谢承书》,郎宗“善《京氏易》、风角、星算,推步吉凶。常负笈荷担卖卜给食,瘠服闲行,人莫得知。安帝诏公车征”,“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拜议郎,除吴令”。到任一个月,“时卒暴风,宗占以为京师有大火,定火发时,果如宗言。诸公闻之,表上,博士征。”[179]

除朝廷察举、征聘之外,通晓天文星占的学者亦是三公、地方官吏辟召的对象。《汉书·李寻传》载,李寻“独好《洪范》灾异,又学天文月令阴阳。事丞相翟方进,方进亦善为星历,除寻为吏”。他还劝说主政的大司马王根,“宜急博求幽隐,拔擢天士,任以大职”。“天士”,颜师古注引李奇曰:“知天道者也。”[180]

东汉开国功臣李通之父李守“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181]。任文公被州辟为“从事”[182]。李郃先被县“召署幕门候吏”,后被汉中太守“召署户曹史”,五迁尚书令,又拜太常。汉安帝元初四年(117年),代袁敞为司空。[183]《后汉书·循吏列传》载,王景“八世祖仲,本琅邪不其人。好道术,明天文”。王景“少学《易》,遂广窥众书,又好天文术数之事,沉深多伎艺。辟司空伏恭府”[184]。谢承《后汉书》卷五《方术传》载,汝南人周获,“善占天文,为郡门下掾”。[185]

三 天人感应思想的泛滥进一步促进了天文星占在民间的发展

不言而喻,一个历史时期主流的思想观念对一门学科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支配作用。天文星占在汉代民间的广泛传播与发展与当时天人感应思想的泛滥紧密相关,也可以说是对这一特定思想背景所作出的有意识的自觉反应。

两汉时期,天人感应思想在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直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即使在汉初黄老思想盛行的氛围下仍有较大的市场。汉武帝之后,经过董仲舒的改造、以天人合一为理论基础的“新儒学”成为官方的指导思想和两汉儒学经师尊崇的圭臬。在此后的学术思想发展过程中,虽然还存在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186]的局面,但任何一家的立论准则都无法摆脱天人感应这一宗旨的羁缚与制约。

在董仲舒所构建的神学目的论思想体系中,把天视为“万物之祖”[187]“百神之大君”[188],是天地人三界的最高主宰,通过祥瑞和灾异来评判人间君主施政的得失。圣人必须“视天而行”[189]“法天而立道”。[190]在董仲舒的倡导下,阴阳灾异思潮迅速泛滥,仅西汉一代,“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假经设谊,依托象类”[191],即以自然现象附会人事,达到神教设道的目的。直至东汉灭亡,这种议政风气和政治氛围都长盛不衰,史不绝书。

《后汉书·天文志上》曰:“星辰之变,表象之应,以显天戒,明王事焉。”[192]翼奉曰:“天变见于星气日蚀,地变见于奇物震动。”[193]在各种灾异中,日食星变等异常天象作为严重的“天谴”,“异”之大者,无疑受到从帝王到庶民社会各个阶层的高度关注。

要“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194],就须观测、思考异常天象的发生及其所蕴含的吉凶之意,这不仅是官方天文机构和官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儒生、术士所精研的重要内容,他们嗜此不疲,时刻勤恳地观察、关注着天空星象的变化,记录观测资料,锐精覃思。如刘向,“专积思于经术,昼诵书传,夜观星宿,或不寐达旦”。[195]郎顗,“昼研精义,夜占象度,勤心锐思,朝夕无倦”。[196]朱穆“退处畎亩,以察天象,验应著焉”[197]

两汉之际及其以后,阴阳灾异思想的泛滥直接导致谶纬神学的盛行。金春峰先生认为:“谶纬内容庞杂,从残存篇籍看,主要是对天文星历、灾异感应、谶语符命,也有对经学的发展和解释。”[198]纬书《春秋元命苞》曰:“天人同度,正法相授。天垂文象,人行其事,谓之教。”[199]从现存的谶纬资料来看,内容包罗万象,但篇篇可以说都是“天书”,无不涉及天象问题,天文星占占有极大比例。因此,谶纬“有时就被称作‘天文’”[200]。尤其在“预决吉凶”方面绝大多数是以天人感应为基点,以星占为依据的,“往往与天文占候相结合,故又称‘纬候’”。[201]“是在图谶、杂占、天文星占、民间方术的基础上,经过儒生、方士的加工而逐渐形成的。”[202]以致有些学者将其称之为“占星术的变形”[203]

从西汉末年至东汉的各代帝王,对谶纬都笃信不疑,奉若神明。中元元年(56年),光武帝正式“宣布图谶于天下”[204]。使谶纬由学术而上升为国宪,在东汉一朝一直居于思想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曰:

汉自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后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趣时宜者,皆骋驰穿凿,争谈之也。……自是习为内学,尚奇文,贵异数,不乏于时矣。[205]

《后汉书·张衡传》载:“初,光武善谶,及显宗、肃宗因祖述焉。自中兴之后,儒者争学图纬,兼复附以訞言。”[206]谶纬成为儒者争相学习、研究的“内学”“秘经”,“以纬解经”之风甚为深厚,成为经学家们习惯性的思维模式,甚至“五经之义,皆以谶决”[207],以增强儒家经典的神圣性与权威性。这又进一步促进天文星占民间私习的兴盛与发展。

西汉末期至东汉的经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天文星占与谶纬相互掺和的产物,由东汉章帝主持、班固整理撰集的《白虎通义》就是以谶纬来正经学,将经学神学化的典型。清人庄述祖在《白虎通义考》中指出:“傅以谶记,援纬证经,自光武以赤伏符即位,其后灵台郊祀,皆以谶决之,风尚所趋然也。故是书论郊祀、社稷、灵台、明堂、封禅,悉隐括纬候,兼综图书,附世主之好,以绲道真,违失六艺之本。”[208]可以说,在谶纬神学的迷雾之下,儒学方术化,儒生方士化,当时的儒家经师既精通儒家经典,又是天文星占方面的专家,不精通天文星占就无法占测天道,更不可能成为博闻通洽的“通儒”而享誉士林。

西汉末年的谷永为一代大儒,也是一位神学家,《汉书·谷永传》载,他“博学经书”,“于经书,泛为疏达”,“其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209]

《后汉书·郅恽传》载,郅恽“汝南西平人也。及长,理《韩诗》、《严氏春秋》,明天文历数”[210]

《后汉书·崔骃列传》载,著名学者崔瑗“年十八,至京师,从侍中贾逵质正大义,逵善待之,瑗因留游学,遂明天官、历数、《京房易传》、六日七分。诸儒宗之”[211]

《后汉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东汉名士李固“负笈追师三辅,学五经,积十余年。博览古今,明于风角、星算、河图、谶纬,仰察俯占,穷神知变”[212]

被称之为“纯儒”的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先师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213]后又受业于经学大家马融,一生遍注群经,达百余万言。不仅有《周易》 《尚书》 《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等正宗的儒家经典,还包括《易纬》《礼纬》《尚书中候》之类的纬书。《隋书·经籍志》收录郑玄注的纬书有:《易纬》八卷、《尚书纬》三卷、《尚书中候》五卷、《礼纬》三卷,同时又载,“汉末,郎中郗萌,集图纬谶杂占为五十篇,谓之《春秋灾异》。宋均、郑玄,并为谶律之注”。[214]此外,郑玄还著有《干象历》《天文七政论》等类的天文星占、历法方面的著作,开创“郑氏学”。

与郑玄同时代的经学大家蔡邕,“少博学,师事太傅胡广。好辞章、数术、天文,妙操音律”。[215]他“先治律历,以筹算为本,天文为验,请太(师)[史]旧注,考校连年”[216]。从邓安生注《蔡邕集》所辑录的文章来看,涉及经学、史学、文学、天文、历法、术数等诸多门类,广引纬书,充斥着天人感应、符瑞灾异之词。《后汉书·天文志上》注引《谢沈书》曰:蔡邕还“撰建武已后,星验著明,以续《前志》”[217]。这成为司马彪撰写《续汉书·天文志》的基础。[218]

总之,由于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和官府选官制度的刺激,促进了汉代私学、私习天文星占之风的昌盛与繁荣,并与经学、谶纬相互交织,成为汉代特有的文化思想形态,对当时的学术流变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此后虽被历代朝廷禁毁和垄断,但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仍起着潜移默化的浸润作用。


[1](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60页。

[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5、1767页。

[3][美]沃尔弗勒姆·埃伯哈德(W.Eberhard):《中国汉代天文学及天文学家的政治职能》。参见[美]费正清主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郭晓兵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45—47页。

[4]《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6页。

[5]《后汉书》志二十五《百官志二》,第3572页。(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下引《后汉书》皆出此版本。

[6]《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991—3998页。

[7]张大可:《史记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2—129页。

[8]《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992页。

[9](清)王谟辑本:《世本》。参见(汉)宋忠注、(清)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6页。

[10](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14页。

[11]李学勤:《论卿事寮、太史寮》,《松辽学刊》1989年第3期。

[12]《周礼·春官宗伯·大史》,第817页。

[13]《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989—4000页。

[14]《吕氏春秋·先识》,第945—946页。参见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下引《吕氏春秋》皆出此版本。

[15]张玉春译注:《竹书纪年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页。

[16]《国语·周语上》,第9—11页。

[17]陈桐生:《太史考》,《人文杂志》1992年第4期。

[1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1页。

[19]《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4001页。

[20]《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4—976页。

[21]《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第2727—2728页。

[2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74页。

[23]《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8页。

[24]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参见王国维著,黄爱梅点校《王国维手定观堂集林》(卷第十一·史林三),浙江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70页。

[25]《诗经·大雅·灵台》,第524页。(东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26]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三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下引《三辅黄图》皆出此版本。

[27]《周礼·春官宗伯·冯相氏》,第755页。

[28]《国语·楚语上》,第542—543、545页。

[29]《后汉书》志二十五《百官志二》,第3572页。

[30]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第279页。

[31]《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35页。

[32]《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8页。

[33]《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第4096页。

[34]《史记》卷十二《武帝本纪》,第576页。

[35]《水经注·渭水》,第1592—1593页。参见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下引《水经注》皆出此版本。

[36]《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84页。

[37](南朝梁)萧统著,(唐)李善注:《文选》卷十六《志下·潘安仁〈闲居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01页。下引《文选》无特别说明者皆出此版本。

[38]《水经注·谷水》,第1423页。

[39](北魏)杨衒之著,杨勇校笺:《洛阳伽蓝记校笺》,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1页。

[4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南郊的灵台遗址》,《考古》1978年第1期。

[41]《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第1503页。

[42]刘次沅:《两汉魏晋天象记录统计分析》,《时间频率学报》2015年第3期。

[43]《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1305页。

[44]席泽宗:《古新星新表》,《天文学报》1955年第2期。

[45]《后汉书》志十二《天文志下》,第3260页。

[46]席泽宗:《古新星新表》,《天文学报》1955年第2期。[英]D.H.克拉克和F.R.斯梯芬森指出:“在历史上记载最早、有根据推测为超新星的AD185年新见星,只有中国有它的记录。”参见[英]D.H.克拉克,F.R.斯梯芬森著,王德昌等编译:《历史超新星》,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版,第86页。

[47]《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第1507页。两汉时期共有关于太阳黑子的记载7次。参见《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48]《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28—29页。

[49]《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第1542页。

[50]《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28—29页。

[51]《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第278页。

[52]《后汉书》卷二《明帝纪》,第105页。

[53]《扬子法言》卷十《重黎》,第22页。(西汉)扬雄著,李轨注:《扬子法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54]《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29页。

[55]《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29—3030页。

[56]《后汉书》志十《天文志上》,第3218页。

[57]陈晓中、张淑莉:《中国古代天文机构与天文教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版,第45页。

[58]《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第281页。

[59]《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第284页。

[60]《史记》卷二十六《历书》,第1500页。

[61]《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5页。

[62]张培瑜、陈美东、薄树人、胡铁珠:《中国古代历法·前言》,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版,第5页。

[63]《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4页。

[64]《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第976页。

[65]《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25—3026页。

[66]《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28页。

[67]《后汉书》志二《律历志中》,第3030页。

[6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1702页。

[69](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5页。

[70]《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第4170页。

[71]《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第284页。(唐)刘知几著,(清)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72]《后汉书》志八《祭祀志中》,第3181页。

[73](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六《辟雍·灵台明堂》,第263页。中华书局1994年版,下引《白虎通》皆出此版本。

[74][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79页。下引《纬书集成》皆出此版本。

[75]《后汉书》志八《祭祀志中》,第3178页。

[76][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第1018—1019页。

[77]《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固传下》,第1364—1372页。

[78](南朝梁)萧统著,(唐)李善注:《文选》,第106页。

[79]《说苑》卷十八《辨物》,第442页。(西汉)刘向著,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下引《说苑》皆出此版本。

[80][美]沃尔弗勒姆·埃伯哈德:《中国汉代天文学及天文学家的政治职能》,参见[美]费正清主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郭晓兵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版,第47页。

[81]《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676页。

[82]《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669—1676页。

[83]《汉书》卷五十四《李广传》,第2455页。

[84]《汉书》卷九十六下《西域传下》,第3913页。

[85]《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83页。

[86]《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传》,第1990、1998页。

[87]《东观汉记》卷十七,第751页。(东汉)刘珍等著,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下引《东观汉记》皆出此版本。

[88]《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第13页。(西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版。下引《三国志》皆出此版本。

[89]《全后汉文》卷五十四《张衡三》,第771页。(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下引《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皆出此版本。

[90]《史记》卷二十六《历书》,第1500页。

[91]《白虎通·三正》,第360页。

[92](清)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第293页。中华书局2012年版。下引《七纬》皆出此版本。

[93]《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99页。

[94]《汉书》卷五十八《儿宽传》,第2633页。

[95]《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第4197页。

[96]《全后汉文》卷五十四《张衡三》,第771页。

[97]《后汉书》卷三十四《梁冀传》,第1185页。

[98]《后汉书》志十八《五行志六》注引《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授)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授)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第3368页)

[99]《后汉书》卷六十三《李固传》,第2090页。

[100]《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第4页。

[101]《汉书·天文志》载,汉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春,“荧惑守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第1311页)

[102]《汉书》卷七十六《赵广汉传》,第3205页。

[103]《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传》,第1766—1767页。

[104]《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传》,第2330页。

[105]《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第58页。

[106]《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第66—72页。

[107]江晓原:《天学真原》,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52页。

[108]陈久金:《帝王的星占——中国星占揭秘》,群言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109]程万里:《汉画四神图像》,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6页。

[110]《晋书》卷三《武帝纪》,第56页。

[111]《晋书》卷一百六《石季龙载纪》,第2765页。

[112]《史记》卷二十六《历书》,第1503—1504页。

[113]《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第1601页。

[114]《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第1601页。

[115](清)钱大昕著,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潜研堂文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06页。

[116]《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第1607页。

[117]《汉书》卷二《惠帝纪》,第90页。

[11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4页。

[119]《汉书》卷三十五《东方朔传》,第2851页。

[120]陈祥谦:《〈东方朔集〉考辨》,《图书情报工作》2011年第15期。

[121](宋)王应麟著,张三夕、杨毅点校:《汉艺文志考证》,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4页。

[122]王子今:《汉代“海中星占”书论议》,《史学集刊》2015年第5期。

[123]《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列传下》,第2588页。

[124]《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第3608页。

[125]《汉书》卷六十七《云敞传》,第2927页。

[126]《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上》,第2552—2553页。

[127]《后汉书》卷三十五《郑玄传》,第1207页。

[128]《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上》,第2557页。

[129]《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上》,第2564页。

[130]《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列传下》,第2588页。

[131](清)阮元等撰,彭卫国、王原华点校:《畴人传汇编》,广陵书社2009年版,第1页。

[132]《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第3421页。

[133]《后汉书》卷五十三《姜肱传》,第1749页。

[134]《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19—2721页。

[135]《后汉书》卷八十二下《方术列传下》,第2729页。

[136](清)阮元等撰,彭卫国、王原华点校:《畴人传汇编》,广陵书社2009年版,第2页。

[137]冯时:《百年来甲骨文天文历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35页。

[138]《史记》卷二十六《历书》,第1503—1504页。

[139]《周礼·春官宗伯》,第818—819页。

[140]《周礼·春官宗伯》,第755页。

[141]《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989页。

[142]张大可:《司马迁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

[143]《汉书》卷五十一《路温舒传》,第2372页。

[144]《后汉书》卷三十上《杨厚传》,第1047—1048页。

[145]《后汉书》卷三十下《郎顗传》,第1053页。

[146]《后汉书》卷五十七《刘瑜传》,第1854、1858页。

[147]《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07页。

[148]《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17页。

[149]《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第2464页。

[150]《汉书》卷三十六《刘向传》,第1965页。

[151]《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第2955页。

[152]《后汉书》卷七十三《公孙瓒传》,第2360—2361页。

[153]《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11页。

[154]程万里:《汉画四神图像》,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6页。

[155]《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16页。

[156]《汉书》卷十《成帝纪》,第326页。

[157]《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84页。

[158]《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第4069页。

[159]《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06页。

[160]《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10页。

[161]《后汉书》卷八《灵帝纪》,第329页。

[162]代继华、谭力、粟时勇:《中国职官管理史稿》,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51页。

[163]《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第3191页。

[164]《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第3159页。

[165]《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第3620页。

[166]《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84页。

[167]《汉书》卷八十一《张禹传》,第3351页。

[168]《汉书》卷八十五《谷永传》,第3443页。

[169]《后汉书》卷四十八《翟酺传》,第1602页。

[170]《后汉书》卷五十七《刘瑜传》,第1854页。

[171]《后汉书》卷二十五《刘宽传》,第886—887页。

[172]《后汉书》卷四十六《陈忠传》,第1558页。

[173]《后汉书》卷五十三《徐稚传》,第1746页。

[174]《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21—2723页。

[175]《后汉书》卷八十二下《方术列传下》,第2733页。

[176]《东观汉记》卷十七《黄香传》,第763—764页。

[177]《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13—2714页。

[178]《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传》,第1897页。

[179]《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22页,

[180]《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第3179—3182页。

[181]《后汉书》卷十五《李通传》,第573页。

[182]《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07页。

[183]《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18页。

[184]《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第2464页。

[185]周天游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谢承后汉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82页。

[186]《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23页。

[187]《春秋繁露·顺命》,第410页。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版。下引《春秋繁露》皆出此版本。

[188]《春秋繁露·郊语》,第398页。

[189]《春秋繁露·天容》,第333页。

[190]《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15页。

[191]《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曰》,第3194—3195页。

[192]《后汉书》志十《天文志上》,第3215页。

[193]《汉书》卷七十五《翼奉传》,第3173页。

[194]《汉书》卷七十五《翼奉传》,第3172页。

[195]《汉书》卷三十六《刘向传》,第1963页。

[196]《后汉书》卷三十下《郎顗传》,第1053页。

[197](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第877页。

[198]金春峰:《汉代思想史》(增补第三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5页。

[199](清)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第401页。

[200]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20页。又《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传》载,智者皆曰:“今皇帝姓号见于图书。”(第798页)此语中的图书指谶纬之书。袁宏在《后汉纪》中则记为“上之姓号具见于天文”。(袁宏著,张烈点校:《两汉纪》(下册),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78页。)

[201](清)赵在翰辑,钟肇鹏、萧文郁点校:《七纬·前言》,第5页。

[202]庞天佑:《秦汉历史哲学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4页。

[203]马晓宏:《天·神·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80页。

[204]《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84页。

[205]《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第2705页。

[206]《后汉书》卷五十九《张衡传》,第1911页。

[207](清)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9页。

[208](清)庄述祖:《白虎通义考》。参见陈立《白虎通疏证》附录二,第609页。

[209]《汉书》卷八十五《谷永传》,第3472—3473页。

[210]《后汉书》卷二十九《郅恽传》,第1023页。

[211]《后汉书》卷五十二《崔骃列传》,第1722页。

[212]《后汉书》卷六十三《李固传》,第2073页。

[213]《后汉书》卷三十五《郑玄传》,第1207页。

[214]《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第940—941页。(唐)魏征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

[215]《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传》,第1980页。

[216]《后汉书》志三《律历志下》,第3083页。

[217]《后汉书》志十《天文志上》,第3215页。

[218]《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载,“而蔡邕、谯周各有撰录,司马彪采之,以继前志”。(第2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