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研究的理性价值
我国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及其当代价值问题的研究,开始的比较早、持续的时间最长、论争得也最广泛,人的发展问题特别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历来是思想家们集体性的精神指向与关注重点,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的和最为基本的研究论域和显著特征。作为在众多论域及其学术论争中所共同指向的一个“同心圆”,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折不扣的最大意义上的人学,无怪乎一开始我们将共产主义译为世界“大同学”“养民学”、“大同主义”、“安民新学”,[1]实质上就是以人为中心的现代新人学的同义语。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唯是它的一个重要维度与基本立场,更是它的思想灵魂与价值导向,内在构成了马克思人学研究的神韵与精髓。如果不能把握住它的发展脉络,就不可能得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之堂奥。与在改革开放前只是作为个别问题而获得点点滴滴式的研究根本不同,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可以说对之研究得比较深入、取得的共识和成果也最多,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它的人学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其内容之丰富、方法之多样、范围之广泛、玄想之辽远、思辨之抽象、意义之重大,都是其他人学问题不可比拟的,它简直可以说是所有人学论争中最复杂、最令人困惑当然也最具有魅力的问题之一。
我国学界对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研究,一向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出发点或者落脚点而加以把握的,是作为一以贯之的核心内容与本质特征而被普遍论述、被全方位运用的。在众多学者的大量论著中,人能否及如何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始终是作为它的主导价值取向和人的解放的最高境界和终极目标而予以论证的,如钟明华先生所说,“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人学理论的精华,也是马克思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和目标。”[2]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日益彰显出其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来,不仅全程介入、参与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原理的系统建构,而且是作为它的内在灵魂与基本原则而被创新、被发展。近年来,随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被确立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导向,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为中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价值目标以来,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本身及其生成过程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探索,把最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的终极目标来追求,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及其与中国社会发展相联系而显现的当代价值问题进行广泛关注与深入研讨,就显得意义重大而深远。
众所周知,使每个人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人类实现最终解放的基本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特别是他的人学思想的最高价值的体现,更是马克思及其战友和学生们毕生追求的终极理想目标与最高人学原则。马耀鹏先生认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或‘根本价值’”,[3]它瞄准的是人类在生存发展中渴望获得自由的基本需求,致力于使每一个人的自由个性在实践活动中都能获得全面释放和最大实现,故而这种思想对人说来具有不会过时的恒久魅力。马克思分析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经过了各个阶段与形态,在每个阶段与形态的人们无疑都非常重视如何实现人的发展问题,但是由于社会制度的局限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的严重不足而使得低级形态的社会只能获得畸形的发展,这使得人也只能获得片面而畸形的发展。随着人类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不断推进,人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也获得不断改善与拓展,人的发展状况也呈现出不同的情形,大致上经历了从片面、畸形的“人为人役”的阶段、“人为物役”的阶段而发展到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当然,我们要看到,我们当下正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问题仍然只是作为一种价值理想而被提出来的,它并没有得到彻底的真正解决,我们正处在由“人为物役”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发展过渡的一个特殊时期。在这样一个由人的片面发展向人的全面发展、从人的不自由的发展到全面自由发展的关键节点,我们该如何凭借已经获得全面发展的中国现代化事业所提供的当代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物质条件,全面推进社会的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确保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贯彻实践“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为契机,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发展与全面进步,从而实现当代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既是创新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观并推进中国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需要,也是目前研究马克思主义人学及其实践价值的时代课题,不论在理论上抑或在实践上都已经成为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显学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其解放发展生产力、丰富社会财富,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民得到真正的实惠,使真正的劳动者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冯契先生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大众方向的目标,这一目标是由群众自求解放达到。这就是价值观大众方向的含义”。[4]
在社会发展中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这是社会科学家们恒久关注的高难度的历史课题,曾经吸引了无数的学术精英为之进行殚精竭虑的思考。其实,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问世以前,就曾经有无数先哲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而细致的思索,但往往由于其阶级的局限或者时代条件的制约,大都未能正确揭示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理性内涵、衡量标准、检验尺度、实现途径、阶级本质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不仅仅是研究不够深入全面,在理论上抑或实践上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更重要的还在于他们这些研究在很多方面都陷入了理性误区或者自我困境。相比之下,马克思在他的学术生涯中从未写过有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专著,关于这方面问题的单篇论文也没有。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诸多学说特别是他的哲学思想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学思想,也并不表明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中缺乏人学支撑并由此形成了一片“人学空场”。马克思哲学中没有“人学”,它“不谈人”、压根“没有人”、“更遑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了”,这种观点,既没有理论依据也“不符合事实”。[5]事实上,马克思在其全部著述中都几乎渗透并包含着以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人本”“民本”思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思想更是其唯物史观的终极关怀与理想设计,在其哲学变革中显然也实现了一次伟大的人学革命,形成了关于人的发展观的科学形态。马克思最初提及并论述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原始文本应该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此时的他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考察,分析了异化劳动及其导致人的异化发展的制度性根源,提出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属性以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理念,并从人的本性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人在实践中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入手,进一步剖解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客观条件。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这一理论,使之更加成熟与系统。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始终是以唯物史观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特别是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为理论基础的,解答并批判了以往思想家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上所提出的种种理论疑难与诘问,进而把人的全面发展视作马克思关于人获得彻底解放的核心思想和最终承诺,科学描述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内在关系。随着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随着社会改革向深层次的开进和全面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与运用,人如何实现全面发展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凸显,系统、全面、深入地研究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对于当代中国实现“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可谓理论意义非凡、极具当代实践价值。因为,“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动中国事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热切期望中、在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中,坚持社会发展的大众方向、执政为民的人学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战略眼光,是在“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6]、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的情况下而提出的战略布局。这一总的战略布局,挺立治国理政潮头、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成伟大复兴中国梦之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确立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表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鸟翼车轮的“姊妹篇”,第一次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作统领各方面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与管控力量。在每一个“全面”中,都各自凝聚着在当代中国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指向,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人学及其中国化的思想光辉,都是马克思人的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改革发展实际中具体运用所显现的实践价值;而“四个全面”辩证整合起来,又构成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内在统一的总的理论体系,它把党和国家事业的最新发展及其最高的人民主体性原则作为价值取向和重要抓手,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全面实现,更加注重社会主义发展的大众方向与人民立场。习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为党性与人民性是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发展的人民性,重点就是要全面呵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要“立民主”、“察民情”、“顺民意”、“抓民生”,“得民心”,[7]坚持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把切实代表、维护、巩固、发展好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实际利益,作为衡量检验我们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尺度,“四个全面”中的每一个“全面”及其整体性的共同发力,都旨在协调推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国事业。
当代学界关于人学研究的一切论域:人的价值与意义研究、人的本质与人的发展理论研究、人的生存悖谬与生存命义问题研究,等等,要实现向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表达的全面回归,就要紧紧围绕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一中心线索来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关系,从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发展等问题入手,对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形态下人的生存方式的异化形态或者“人为物役”的情形进行深入揭示,以阐释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现代内涵及其未来走向,对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规律与实现条件、发展道路与各种层级要进行多角度探索,特别是要对制度公正的设计、全面的变革、法治社会的构建、从严治党的安排等等一切方面如何协调推进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进行现实性的考问。通过深入挖掘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所蕴含的方法论内容与原则,以进一步凸显马克思人学的当代实践价值,力求从各个维度入手拓展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纵深研究,注重从现实生活中寻找新的学术研究生长点以全面推进马克思实践人学的中国化发展,应坚持中国问题意识努力构建当代中国的价值论域、人学论域、道德论域,旨在对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研究方法、维度、范式、内容、特质进行当代拓展,努力打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当代新形态,并以之为理论范导使当代中国社会朝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方向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