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治国理政中的权力监察思想研究
古代中国治国理政思想史上,权力监督监察的几类主张源远流长。
西方近代史上洛克、卢梭、孟德斯鸠彰显自由、契约精神的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思想,以及中国近代史上孙中山“五权分立”基础上的“监察院”监督思想,都曾经风靡一时。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体系主要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治国理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这一理论体系源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工农监察和民主监督实践,探索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深化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的党中央,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监察工作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如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制度建设、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健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加强党内监督等),推动了监察体制机制、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手段、监察法治等的创新,在监察的指导思想、形势判断、战略定位、路径选择和改革目标取向上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技艺和理论成果。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权力监督思想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对权力监督制约和监察实践规律的总结,涵盖广泛、思想深邃,是一个趋向系统、完整、严密、科学的理论体系,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芒,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对监察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指明了我国监察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蕴含着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特质和理论品格。
限于水平、篇幅和避免与我们以前的相关研究重复(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权力监督思想,我们在《中外监督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一书中有专门的论述)。在这一部分,我们主要依据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开发表的著作和中共中央有关公开文献,学习和研究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权力监督思想和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反腐倡廉、纪检和监察改革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