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六十多年前,美国国务院官员乔治·凯南在《外交》季刊上发表了其经典文章——《苏联行为的根源》。在凯南看来,分析美国当时的头号劲敌苏联之行为逻辑,应当成为美国制定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之一。可以说他抓住了那个时代美国在全球面临的“主要矛盾”,明确且令人信服地——尽管存在争议——阐述了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所在和化解与制胜之道。凯南断言,1940年代的美国面对着这样一股政治力量:它狂热地坚信,它和美国之间不可能有永久性的妥协办法;如果苏维埃政权要得以巩固,那么最大程度地削弱美国统治集团在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力量不仅可取而且必要。如何对付苏联这一强大的政治力量,业已成为美国外交所面临的最重要之问题和最艰巨之任务。通过对苏联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经济效率和对外政策的分析,凯南充满自信地认为:美国有能力解决这一问题,而且不必通过一场全面的军事冲突来解决这一问题;而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便是和其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苏“遏制”政策。[1]
凯南写作此文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美国成为拥有全球一半以上工业产能的世界超级大国。凯南乃至美国整个决策层,关心的是谁会成为美国霸主地位的挑战者以及如何应对挑战。60多年后的今天,经过了三分之一世纪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综合实力获得了巨大提升,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联日趋紧密。尽管中国在世界中所处的位置和所面临的问题和当年的美国不同,中美两国之间关系的性质也迥异于彼时的美苏关系。[2]然而至少在一点上今天的我们和当年的凯南处境有类似之处,那就是必须聚焦中国在当今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的国际主要博弈者,探究其行为根源及逻辑,并以此作为中国在全球大棋局中进行博弈的战略依据。
在当今世界,对于美国以外的其他所有国家来说,美国无疑是头等重要的国家,美国强大的实力对其他国家而言拥有压倒性的优势。衡量一国综合实力之大小,一般而言有八项指标,即:经济规模,货币与金融,科学技术,人口、国土与资源,国际规则主导能力,军事防卫与打击力量,与主要合作者或竞争对手的关系,软实力。据此进行测度,美国无疑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3]本书亦将此作为分析前提。尽管不是一成不变,但美国曾经、眼下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拥有超级大国地位这一事实,一方面决定了国际问题无论大小几乎都与美国有直接间接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是美国制定对外政策的前提和实现政策目标的保障。更有甚者,竟然有人将国际关系理论干脆称作一门“美国式的社会科学”[4]。虽不无夸张,但其基本倾向我们大致是赞同的,因为无论是理解当今国际关系或预测明日世界格局走向,还是评估中国今天所处的国际环境并把握其未来趋势,均应以对美国行为方式的深入讨论为基本出发点,均应对美国行为的根源有所了解。
同凯南探讨苏联行为时所持的理念一样,我们认为美国这样的国家之行为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此说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作为可以被“人格化”的国家,[5]总体而言它的行为是基于理性计算的选择,因而是可描述的、可理解的和可预期的。更进一步讲,我们的上述信念根植于以下四个基本判断或倾向。
其一,历史是起作用的。这句话的另一种表述是:未来发生的事件无法独立于过去。过去影响未来这句话至少有两层含义。它一方面是指特定人群的某些特征在时间的坐标中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或传承性,另一方面是说群体观念或行为特征的变化方向与节奏深受“路径依赖”的左右。说到稳定性或传承性,恐怕要首推那些被某一特定群体普遍接受的价值理念或文化传统,或简单称之为意识形态,亦即一种有内在联系的、通观世界的看法,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群体的偏好及选择往往深受其影响。至于“路径依赖”,它强调的是,在历史演化过程中,由于一系列偶然事件的干扰,同时某些事件之影响可能会被放大,其演化会有多种可能的结果或均衡状态,并将长期影响人类行为与资源配置过程。[6]以“历史是起作用的”为起点,也意味着我们立足于长期分析,意味着我们对费尔南·布罗代尔的“长时段”[7]、对黄仁宇的“大历史观”[8]的认可。这让我们想起沃尔特·李普曼的一句话:“只要在向前看的同时记得往后回顾一下,我们便能够很好地区分表层现象和真实状况、暂时的原因同永久的因素、插曲与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之间的差别。”[9]
其二,一国内部利益集团或阶级之间的博弈塑造了国家行为。在国际关系中,国家行为通过其对外政策得以展现,而政策又都是由人来制定和实施的。故国家行为的基础,在于那些由寻求精神价值实现和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个人集结而成的集体行动;对国家行为最便捷和最有效的理解途径,来自对一国内部各集团或各阶级之间博弈过程的剖析。尽管我们不排斥方法论个人主义,但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我们遵从的主要是方法论集体主义,其中既包括托克维尔和马克思的阶级分析[10],也包括与方法论个人主义密切相关的奥尔森的集体行动或利益集团分析[11],并将重点置于阶级或集团间博弈对国家行为的影响之上。方法论集体主义的一个推论是,恰如戴维·兰德斯所指出的“宏大的过程需要有宏大的原因”[12],在分析时我们需要舍弃掉那些无关宏旨的细枝末节而抓住超越个体差异的一般特性。对此,亚历克西·托克维尔还讲过一句颇为经典的话:“无疑,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可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13]作为一种信念,我们认为,在那些永无休止的学术辩论、纷繁复杂的朋党纷争和貌似矛盾的民族性格背后,应该存在着某种一致的、持久的及相互协调的美国行为逻辑。
其三,外交服从于内政。虽然在汉斯·摩根索、肯尼思·华尔兹、约翰·米尔斯海默等学者的眼中,国家的对外行为与其内部属性关系甚微,[14]但更多学者或政策专家还是倾向于认为,一国对自身利益的界定及由此产生的对外行为,是其国内价值观念和社会属性的延伸,至少对霸权国家或大国而言是如此。凯南坚信,理解苏联行为的关键在于分析其国内根源,因为莫斯科当局对于西方世界的态度和所做之决策,正是根植于苏联社会内部的深层力量和价值观。[15]塞缪尔·亨廷顿亦指出:“国家利益来自国家特性。要知道我们的利益是什么,就得首先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对外政策上的争论,其根源就在于我们在国内是什么人这一方面有争论。”[16]迈克尔·亨特同样坚持,只有从“尽可能长远的角度去研究外交决策精英产生于其中的人群的价值观与世界观”,才能寻求到美国对外行为“相应的持久性与连续性”。[17]普特南提出的“双层博弈逻辑”也旨在说明,尽管内政与外交之间互动,但执政者必须通过与不同的利益集团结盟使自己的合法性最大化。[18]在此,我们接受康马杰提出的研究思路,即“存在着一种独特的美国思想、性格和行为方式”[19],并且认为,这些内部根源决定了美国的对外行为。
其四,制度是实现国家目标的基本手段。在此,我们秉承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倾向和分析方法。在道格拉斯·诺斯看来,制度经济学是要回答“决定经济绩效和知识技术增长率”之关键因素这一基本问题,并找到了答案,即“人类发展的各种合作和竞争的形式及实施将人类活动组织起来的那些制度”。[20]同时,我们与制度经济学家也不尽相同。主流制度经济学家的关注点,在于揭示那些隐藏在个别国家之间经济绩效差异背后的制度原因。而我们关注的焦点则在于把制度经济学理论扩展到对国家关系和国际体系的分析之中。这样一来,制度经济学中的所有权结构和国家理论的重要性便相对降低,而侧重于保护哪个或哪些国家的价值观、权力、利益的制度结构的重要性便相对上升。这里,对不同群体、国家或经济体意味着不同结果的制度,被我们称为“非中性制度”。[21]在国际舞台上,一国尤其是大国的实力和利益,其获得、保护和扩大,在相当意义上取决于非中性制度的歧视性程度高低、适用范围大小和执行力度强弱。在一个全球政府缺位、全球公共产品主要由超级大国及其同盟者提供的世界里,任何一个拥有霸主地位的国家或国家集团,都势必会运用非中性制度来成就其国家目标。国家间的竞争,亦集中体现在对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上。
将上述四项基本判断运用于对美国行为之根源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就整体而言,美国是一个宗教信仰强烈且宗教信众遍布的国家。这一方面表明了美国拥有一套以基督教教义为准绳的价值取向和善恶判定标准,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它有一种将自身价值观念普世化的理想主义冲动。与此同时,美国又是一个极为注重实效的国家,它的行为或政策与制度选择无不围绕着形形色色的现实利益而展开,奉产权保护及利益最大化为圭臬。无论是价值诉求还是现实利益,其承载者都是具体的、受到不同激励而组织起来的个人,尤其是那些身处上流社会、占据关键决策岗位、掌握全国资源与财富的精英们。在社会内部,美国不同阶级或集团之间既有荣辱与共的利益,又存在着深刻的利益差异甚至冲突。在国家层面上,以党派政治表现出来的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又总是通过价值诉求和现实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协调展示出来。概言之,“宗教热情—商业理念—集团政治”,三位一体,构成了美国行为的三大支柱,并成为理解美国行为根源的三个基本维度。
更进一步,我们试图因循下述逻辑线索来剖析美国行为的根源:追求的目标,目标形成和实现的过程,以及实现目标的条件。最一般地讲,美国的目标有两大类:价值诉求和现实利益。考虑到涵盖了对外政策的国际制度在维护和拓展价值诉求与现实利益方面具有的基础功能,特别是鉴于非中性国际制度对国内不同群体产生的歧视性后果,对美国国家行为之根源的探究,在相当程度上也就转化成了对其实现国家目标的过程与条件的研究。
自18世纪末期以来,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一直存在着两条看似相互独立、时而又相互矛盾的主线:理想主义与功效主义。理想主义的线索来源于基督教的宗教哲学传统,核心是要捍卫和拓展美国的价值理念;功效主义的线索主要出自于美国商业精神的传承,紧密围绕着权力和利益的角逐。而角逐的舞台,便是与制度或规则密切相关的党派争斗。作为前述议论的一个逻辑延伸,同时也是为了分析的便利,我们在此给出一个高度简化的讨论美国行为的框架,即所谓“价值诉求—现实利益”二元模型。该模型力求把最能反映出与美国行为相关的基本变量提炼出来,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且尽量使其具有一般性和预测美国行为之能力。借助这个二元模型,我们试图推导出某些事关美国行为之根源的命题,或引申出一些涉及美国行为的判断。
本书的第二章将重点讨论基督教与美国理想主义价值观。第三章则聚焦于受现实利益驱动的美国行为准则。第四章集中论述美国集团政治及其派生出来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第五章,在“三位一体”的美国行为模式基础上,我们打算较为详尽地对美国对外行为的“价值诉求—现实利益”二元目标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排序进行分析。作为最后一章的结语,将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对美国对外行为的基本逻辑加以概括,并据此对美国未来国际行为以及中美关系未来走势进行评判和预测。
[1] George Kennan,1947,“The Sources of Soviet Conduct”,Foreign Affairs,Vol.25,No.4,pp.566-582.为了证明这种信念是可靠的,凯南给出几点重要的判断:第一,在任何地方遇到强大的阻力时,苏联都可以轻易地退却;第二,苏联的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方世界所能达到的团结、坚定和强盛的程度;第三,苏联体制作为一种政权形式,它能否成功,还没有得到最后的证明;第四,在苏联安全范围以外的所有关于苏联的宣传,基本上都是负面的和破坏性的。凯南根据以上判断提出的遏制政策,可以简单地归纳为:研究对手—宣传—本国成功—对盟国的拉拢与指导—坚持信念和价值。具体来说,第一步是理解和认识美国正在应付的运动之性质;第二步是必须努力教育美国群众去了解苏联的真相;第三步是保障和增强美国社会自身的健康与活力;第四步是美国必须为其他国家规划并提出更为积极、更具有建设性,同时也是美国希望看到的那样一种世界的图景。
[2] 鉴于本书的关注点在于分析美国行为之根源,故除了在结束部分简略提及一下,我们不打算对中美和美苏或美俄关系进行深入讨论。对后两个题目加以讨论的文献卷帙浩繁。对此议题感兴趣的读者,还可以参阅埃兹拉·沃格尔(傅高义)主编的《与中国共处:21世纪的美中关系》(田斌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以及理查德·克罗卡特全面论述冷战的《50年战争》(王振西主译,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等著作。
[3] 其中经济规模实力主要包括GDP总量及人均GDP水平,产业结构分布,公司治理与政府管制,贸易总量和性质;货币与金融实力主要包括作为世界货币的影响范围和强度,凭借主导货币地位获得“铸币税”的能力,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有效性及规模;科学技术实力主要包括科技硬件存量,大学教育状况,研发体制,专利保有量;人口、国土与资源实力包括人口的数量、质量及年龄与种族结构,自然禀赋,地理位置,气候等;国际规则主导能力主要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全球区域制度以最大化自身力量,同时遏制竞争对手的能力;军事防卫与打击力量主要包括军费开支,军事人员素质,武器质量与数量,军工综合体效率,海外驻军与基地等;与主要合作者或竞争对手的关系,主要指与对方在静态与动态实力方面的对比,其间利益交叉的程度,对方对于己方价值理念的认同程度,特别是己方“盟友”的支持;软实力分两部分,内在软实力主要包括统治的合法性和财产的安全性,外在软实力系指该国在国际上靠说服、示范、道义而非强制的力量实现自身目标的能力。按照巴尼特的总结,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如今已经掌握了如下的物质力量:(1)拥有并操纵着国际金融系统;(2)掌控了几乎所有的硬通货;(3)是世界商品的主要消费者;(4)提供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制成品;(5)主导着国际资本市场;(6)具有进行大规模军事干预的能力;(7)控制着海洋航线;(8)从事着几乎所有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开发;(9)控制着尖端技术的教育;(10)控制着最新的宇宙航天技术;(11)控制着航空工业;(12)控制着国际通信系统;(13)控制着高科技武器工业。Jeffery R.Barnett,1994,“Exclusion as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Parameters,Vol.24,p.54.
[4] Stanley Hoffmann,1977,“An American Social Science:International Relations”,Daedalus,Vol.106,No.3,pp.41-66.
[5] 把国家人格化的做法,至少在《奥本海国际法》中就有体现。该书第二章第一节的标题就为“主权国家是国际人格者”,其进一步的解释为:“国际人格者在国际法上具有法律人格,是指它是国际法的主体,从而它本身享有国际法上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或权力,而且,一般地说,享有在国际上直接或通过另外一个国家(如在被保护国的情形)间接行为的能力。”“主权独立国家是主要的(虽然不是唯一的)国际人格者。”参见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6] “路径依赖”概念最初由布莱恩·阿瑟和保罗·戴维提出,诺斯随后将其创造性地应用于制度变迁理论之中。此概念的提出,意在让历史事件在解释结果过程中扮演相应角色,同时拒斥“历史乃必然性之载体”的宿命论。有关经济史中路径依赖的重要性问题,参见Paul A.David,1985,“Clio and the Economics of QWERTY”,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75,No.2,Papers and Proceedings 332-337( May);1997,“Path Dependence and the Quest for Historical Economics:One More Chorus of the Ballad of QWERTY”,Discussion Papers in Economics and Social History,http://www.nuff.ox.ac.uk/economics/history/paper20/david3.pdf;Brian W.Arthur,1989,“Competing Technologies and Lock-in by Historical Small Events”,Economic Journal99,March,pp.116-131。有关制度的路径依赖,见道格拉斯·诺斯和巴里·R.温格斯特《宪法与承诺:17世纪英格兰治理公共选择制度的演进》,载李·J.阿尔斯通、斯拉恩·埃格特森等编《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罗仲伟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7] 费尔南·布罗代尔将历史划分为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并以此作为解释工具来明确各种物质与非物质因素对于历史发展的不同作用。与三个时段相对应的三个概念分别为“结构”“局势”和“事件”。所谓“结构”是指长期不变或变化十分缓慢的,但往往对历史起深刻作用的一些因素,如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社会组织和思想传统等。在“结构”这一时间维度里,历史几乎是宿命的。所谓“局势”是指在几十年甚至一二百年内形成周期和节奏的、一些对历史起重要作用的现象,如人口、物价、产出、工资等因素的变化。所谓“事件”是指一些突发事变,如革命、条约、地震等,布罗代尔认为这些“事件”如同闪光的尘埃般转瞬即逝,对整个历史进程只起微小的作用。见费尔南·布罗代尔《长时段:历史和社会学》,载《资本主义论丛》,顾良、张慧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173—204页。
[8] 黄仁宇认为,只有广泛地利用归纳法将现有的史料高度压缩,形成一个思考中国历史的简明而前后连贯的纲领,并使之同欧洲史和美国史具有互相比较的幅度与层次,才谈得上对中国历史的进一步研究。他试图将“宏观历史”及“放宽历史视野”的方法引入中国历史研究中去,形成所谓“大历史”观念。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大致有如下几层含义:其一,通过观察小事件总结历史大规律;其二,从长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出发,观察历史的脉动;其三,在中国与西方世界的横向比较中,突出中国历史的特殊性问题;其四,注重分析历史人物与时势的交互作用、价值理念和制度之间的差距、行政管理技术同经济组织的冲突,以及社会上层结构与下层结构的分合状况。参见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中文版自序“为什么称为‘中国大历史’?”。
[9] Walter Lippmann,1943,U.S.Foreign Policy:Shield of the Republic,Boston:Little Brown,p.183.
[10]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写道:“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1—122页。关于方法论的集体主义,可参见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第二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1] 参见曼瑟·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12] 参见David Landes,1994,“What Room for Accident in History?Explaining Big Change by Small Events,”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Vol.47,No.4。
[13] 亚历克西·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58页。托克维尔是为数不多的非马克思主义者中信奉方法论集体主义的重要学者。
[14] 参见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徐昕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王义桅和唐小松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5] Kennan,1947.
[16] 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9—10页。
[17] 迈克尔·亨特:《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政策》,褚律元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
[18] Robert D.Putnam,1988,“Diplomacy and Domestic Politics:The Logic of Two-Level Gam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2,No.4,pp.427-460.
[19] 康马杰:《美国精神》,杨静予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前言第1页。
[20] 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厉以平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8页。他补充说,说明这些制度的关键,在于理解所有权结构、国家理论以及意识形态。
[21] 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改革》1994年第2期。关于制度非中性理论在国际关系或全球化讨论的运用,亦可参见张宇燕等《全球化与中国发展》第一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除非特别说明,本书提到的“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所指相同,尽管深究时两者尚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