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 为什么要研究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
宗教和谐是宗教关系类型的一种,而宗教关系又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只有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不同宗教之间才能呈现和谐状态。相对于宗教冲突、宗教融合等,宗教和谐是最为完美的关系类型。天主教神学家孔汉斯在《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中精辟地指出:“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就没有国家之间的和平。”宗教和谐作为宗教关系的理想类型,不仅在微观层面关乎个人福祉,也在宏观方面关乎整个人类的命运。在宗教纷争冲突频仍的当今世界,中国宗教和谐共处的美好图景愈显弥足珍贵,其中蕴含的和谐智慧可为国际社会解决宗教争端提供借鉴。
宗教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文化设置受到社会发展方向和制度的影响,同时也会对社会产生反作用。多元宗教和谐相处是中国宗教发展的重要特征,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渊源。中国人宽容的文化态度和较为温和的政教关系为多元宗教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生存环境。多种宗教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互认识、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形成了中国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的基本格局。这对社会整合、社会认同、社会变迁等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多元宗教和谐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宗教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内容之一。
云南作为拥有26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民族、五大宗教俱全、少数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多样的边疆省份,多元宗教和谐相处更是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在云南,不仅宗教内部有和谐的结构,不同宗教之间也有和谐关系,从而使宗教共存成为一种长期的状态,内在和谐、外在和谐、共在和谐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的文化图景是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架构和底蕴,是打开少数民族文化和心灵密码的一把钥匙,是云南的一张名片,要了解云南就必须了解云南少数民族瑰丽多姿的宗教文化。对这一文化图景进行客观细致的描述和深入系统的分析,揭示其蕴含的对人类宗教关系发展的整体性意义,是本书可能具有的理论贡献之一。思考和谐就是要学会和谐地思考并和谐地行动。在当代中国,我们正经历着深刻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但与之相适应的心灵转向尚待探索。社会管理必须重视对社会心态的管理。目前,社会上不少人精神空虚、道德沦丧,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严重扭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深入挖掘云南宗教文化中蕴含的敬神利人的伦理观念、法天济物的生态哲学、与人为善的公益理念以及内涵丰厚的宗教艺术等,能够为心灵转向提供有益的和谐智慧资源,从而有助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
二 如何研究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
《道德经》说:“少则得,多则惑。”[1]云南多元宗教和谐关系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面对的研究对象越纷繁复杂,我们的思路就越应简洁明朗。我们拟定,首先从理论上对宗教和谐的相关概念进行清晰界定,再将宗教和谐置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独特的社会场景中并还原为一种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实,从资源、行动、结构、功能的视角寻找多宗教能够和谐相处的原因和动力,并提炼出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模式和具有学术价值的理论模型,提出推动云南宗教和谐关系持续呈现的对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始终根据研究对象的客观维度,以宗教社会学为主,综合历史学、民族学、政治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方法,从现象的、关系的、思想的、政策的角度入手分析,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宏观兼顾微观、历史结合现实。
第一,宗教和谐关系不能在真空中绝缘存在,必须有其明确的对象、载体、内容与过程机制。宗教以特定的人群为界限,任何以普世性相标榜的宗教,也不可能掌握全世界的所有人口,只能是影响范围相对较大而已。所以随着人群的交往,各种宗教之间的相遇成为必然。人类社会越发展,不同宗教间的传播交流就越发达。当不同宗教在特定地域中相遇时,必然会产生宗教间的各类关系,从两个极端的情况而言,既可能相互冲突,也可能和谐共处。作为客观社会现象,无论宗教冲突还是宗教和谐,人们都已司空见惯;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机制等,也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形成文明冲突理论、宗教对话理论等诸多学说主张。然而,任何人只能发现真理而不能穷尽真理,摒除相关研究不适应中国本土宗教情景的西方因素不谈,相关理论也忽视了诸多问题。例如对以宗教和谐为中心的宗教关系理论的整体把握,宗教和谐的概念类型、具体模式、资源动力、政策选择,宗教宽容与宗教和谐的关系等进行系统研究。
关于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的研究,迄今为止仍然以客观描述为主,理论探索性和政策建议性的研究刚刚发轫,相关成果寥寥无几,仍有诸多值得拓展和突破的理论空间。例如从理论上对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类型特点的整体把握、对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原因的系统探讨、对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典型社区的系统实证研究、对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理论提升等,都是刚刚起步,甚至个别问题至今无人问津,这恰恰为本书研究留足了理论创新的空间。我们既对宗教和谐的概念、类型、模式、要素、特征、原因、过程、结构、目的、功能、结果理论要素进行系统探讨,同时又选取怒江、德宏、西双版纳、红河等地的典型社区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
第二,谈论宗教关系,就必须将宗教限制在特定的地域、人群和时间范围内。宗教是在特定的地域和人口范围内以神圣化的方式展演而成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人们将自我与心灵、个体与他人、个体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集中表现为人与神的关系并曲折地反映在所信仰的宗教中。举凡人类从日常生活至社会生产的各项活动,诸如政治、经济、哲学、道德、文化、艺术等无不受到宗教的深远影响。宗教镶嵌在社会整体之中,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宗教蕴含着人类文明的基因。梁漱溟先生指出:“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2]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宗教在思想、仪式、制度、载体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宗教跨越特定地域空间争取更多人口成为信徒的努力即是宗教传播,如果另一地域中的人口为不同宗教的信徒,则发生宗教间的相遇,其结果可能是冲突也可能是和谐,也可能是另一人群放弃原有宗教而改宗,还可能是以某一宗教为主,彼此融合。按照人口和地域规模为限制范围,我们可以将形形色色的宗教分为世界宗教、民族宗教、区域宗教等类型。在调研中我们认识到,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相处因地域、人群等因素的不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我们在研究具有一般性的规律时,必须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
云南是一个典型的山地省份,平坝面积不足6%,“对面看得见,要走走一天”的民谚是云南山区交通状况的形象写照。由于高山河谷阻隔等原因,按照自然因素而划分的地域不一定与政治意义上的地域完全重合,而且政治地域的划分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常常处于变化状态。例如现在隶属曲靖市的会泽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隶属昭通专署和昆明市东川区。在2011年11月28日云南省建设厅发布的《滇东北城镇群规划(2011—2030)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曲靖市会泽县名列以昭通为中心的滇东北城市群中的副中心城市之一。然而为了研究的可操作性,我们仍然以政治地域的划分为主,将云南多元宗教和谐的地缘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省域、市(州)域、县域、社区四个层次。
第三,在相关研究中我们还必须把握云南多元宗教和谐关系的现实性与时代性。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使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闭关自守,民族宗教也将在现代化进程中有所扬弃。世俗化的每一步发展,都将使宗教的神圣领域有所减少。农业社会中的神祇在工业社会中没有多少用武之地,一些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功能性信仰必然为人们所放弃。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中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一些反映农业社会甚至原始社会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在现代社会中消失,而一些曾经与农业生产、狩猎活动、渔牧活动有关的祭祀仪式,或者衰退,或者融入民俗。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宗教出现“人员逃离”、“精神抽离”、“行为疏离”、“文化剥离”、“社区脱离”等现象。我们不能为少数民族宗教复制传统社会的生活场景,也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应深入挖掘阐释其现代价值。宗教作为一项社会建制,其基础不在天国而在人间。少数民族宗教必须与社会发展同步协变,才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少数民族宗教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核,它能够从过去延续至今,必然包含诸多有价值的文化因素,这也是它迎接现代化挑战,从现在向未来发展的有力保证。不可否认,对神灵保持应有的敬畏,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不能因此走向极端,成为束缚民族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枷锁。应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管理和引导,提升其现代文明素质,发挥其现代功能,推动“理性宗教、人文宗教、道德宗教、公益宗教、社区宗教”五项建设,建立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作为社会性和精神性资源推动民族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 宗教和谐关系研究的学科可能性与必要性
和谐是中国文化对待事物关系的根本态度和原则,具有完整的体系性和异常丰厚的内涵。我们完全能够也极有必要构建中国气派的“和谐学”,并从中分支出“宗教和谐学”,而不是照搬和借用西方的“宗教对话”等理论。不可否认,经过潘尼卡、尼特等诸多重量级学者的研究与提倡,“宗教对话”也蔚然具有学科的规模,但其中不适合中国宗教情况的命题也不在少数。对话只是达成和谐的一种手段,和谐才是终极目标和价值,手段在特定情景中有效与否仍然值得认真研究。我们可以说宗教对话为了宗教和谐,而不会反过来说宗教和谐为了宗教对话。因此秉持中国文化精神、深探中国文化内核的“和谐学”在人类文明相遇加速、多元化成为主流趋势的21世纪将大有作为。
如何构建“和谐学”与“宗教和谐学”?如何界定该学科的学术地位以及处理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何培育学科研究力量并搭建交流平台?如何运用并提炼云南的本土性材料?一系列学术性和事务性的难题接踵而至。对此,我们应该立足现实、拓展思路、兼收并蓄,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构建理论体系,以强烈的使命精神建设研究团队,并促使其成为大学课堂中讲述的系统性知识。通过对和谐精神的提炼、和谐理念的推广、和谐思维的内化,使之成为全社会处理各类关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指南。因此,和谐学本身即是一个由和谐实践、和谐研究、和谐教育构成的和谐体系。
对于和谐学的研究,必须要以和谐思维为基础展开。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辩证性地思考,认识到和谐与冲突是两个如影随形的相互关联问题;简单地、消极地、粗暴地化解冲突不能实现和谐,需要我们从正面促成和谐内外条件的实现,使其自然而然地呈现。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关系性地思考,从更为广阔的视野将宗教和谐关系看作宗教互动关系的一个可能类型,在宗教内、宗教间、宗教与其他社会建制如政治、经济、文化的良性互动和协调运行中实现平衡、互利、共赢。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现象性地思考,将和谐作为具有统一性、结构性的客观存在,寻找其能够发挥支配作用的结构性原因。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整体性地思考,在立足大局的基础上,兼顾细节问题,使其更完美地呈现。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过程性地思考,和谐关系的达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各种条件具备之后,各要素之间经过长期涵化演变、协调交往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这一结构有可能向坏的方向滑向冲突,也可能从好的方向实现持续和谐。所谓和谐思维,就是要功能性地思考,要立足和谐的正功能,注重实效,发挥其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相应地,使冲突发挥正功能,也有助于其向和谐的积极转化。和谐思维的六个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和谐学理论联系实际架起了桥梁。
和谐学旨在对事物间差异平等互补关系的系统性、创新性研究,在建构的过程中将不断发现新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因而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和谐没有止境,对和谐的研究也没有止境。和谐学是面向实际的学问,其目标是在“和而不同、异而兼美、互利共赢、各擅胜场”的价值基础上,以和谐的思维和手段,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类世界。因此和谐学必定要探讨摒弃仇恨、弭除暴力、化解冲突的可操作性措施。我们需要识别、分析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形式的不和谐因素,通过软性手段治理社会冲突,探讨达成和谐的条件和手段。和谐作为一种关系渗透弥散到事物之间,自然界需要和谐,人类社会更需要和谐,和谐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谐学涉及人类关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综合性学科,也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实际上,任何社会关系的重要方面,都有可能成立一门特殊的和谐学分支学科,宗教和谐学即是其中的重要一个。
宗教和谐不是仅仅以美丽的语言描述出来的一个美丽的梦想,它确确实实在云南这一方土地上客观性地存在。现在,就让我们走进云南宗教文化和谐共处的图景中,去探寻其现实性的关联,收获其精神性的启示!
[1]朱之谦撰:《老子校释》,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2页。
[2]梁漱溟:《梁漱溟全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