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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次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摘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宪治国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是加快实现依宪执政当务之急的制度安排,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我国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依宪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本报告认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模式,也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民主体制,而要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借鉴国外宪法实施监督有益经验,在我国宪法框架内进行制度设计。应全面统筹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家机关,认真研究宪法实施和监督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实行分步走策略,协调推进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的完善。
关键词:宪法实施 宪法监督 宪法委员会 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