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电信运营商价格结构定价模式
第一节 本章研究主题与主要结论
一 研究主题
(一)现实背景
从产业组织理论的传统看,市场结构是产业分析的核心内容,它往往是产业演化的集中体现。在三网融合背景下,中国电信业市场结构出现了从纵向结构转向横向结构、“瓶颈”领域逐步消失、网络外部性和反垄断问题日益凸显等趋势,也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市场——双边市场:不同的需求诉求可以在同一终端或同一平台上完成。这一市场存在不同需求用户间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一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与传统单边市场买卖双方及双方之间的决策目标函数仅依赖自身偏好相比呈现出明显的不同。因而,有必要对用传统经济学理论解释这种新型的产业组织的相关理论予以拓展。
(二)理论背景
国外对双边市场的研究浩如烟海,归纳起来主要研究集中在双边市场理论、价格结构的策略、平台企业竞争策略、强化交叉网络效应策略和管制政策研究等方面。鉴于双边平台主要特征是间接交叉网络外部性,本章主要探讨电信运营商的价格结构定价模式。
从电信本身所拥有的链接用户特征看双边市场;从电信改革导致的业务发展来看,电信运营商的价值创造拥有双边市场的特征;从电信改革导致的电信运营商平台的结构变化、运营商之间在网间存在主叫与被叫的协调来看,电信产业拥有双边市场的特征。从网络融合来看,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具有平台竞争的特征;互联网与电信网融合催生出众多与平台链接的企业,平台协调相关企业以保证平台的竞争力是运营商的理性选择。因此,总的来看,电信市场具有双边市场的众多主要特征,其中关键是价格结构的非中性与交叉网络外部性。因此,运营商的定价模式选择必须考虑其面临的竞争环境——双边市场。陈宏民等探讨了银行卡问题,我们的研究则集中于更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电信产业。特别是,竞争政策也必须考虑这一竞争环境。双边市场之所以不可避免地涉及反垄断问题,根源在于其定价策略与传统的单边市场迥然不同。与完全竞争市场的边际成本定价、完全垄断市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定价原则有着根本不同,其市场出清时的最优价格与边际成本是不成比例的,可能出现“平台一边的价格低于其边际成本”的在传统市场不可能存在的特殊现象。
二 主要结论
本章首先依据对双边市场理论所进行的文献回顾中得出的双边市场对应于原有传统单边市场的特性及在“三网”融合模式构建下中国电信业的双边市场特征,通过构建双边市场模型,分析了垄断平台和竞争性平台的均衡价格,然后考虑不同收费形式下中国电信业的定价策略,最后分析了其双边市场中反垄断政策的含义。本章的主要结论是:双边市场定价通常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一边的价格加成比较高;网络外部性越强,价格结构越不对称;价格结构与用户数量或平台交易量是动态相互影响的;差异化程度越大,平台对用户的价格加成越大。这对于我国三网融合背景下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定价策略和反垄断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