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国家作为分配社会善的封闭单位
自近代以来,国家逐步演化成为分配社会善的封闭单位,而这也已成为现代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现实。如何理解和解释这一现实,注定与我们对政治生活的思考方式相关。要想完整解释这一问题,我们至少需要两步工作。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国家为什么要作为一个特殊的制度设计而存在,其职责与功能是什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解释一个更为直观的问题:国家何以是一个封闭的而不是一个开放的单位。
本书上篇讨论现代政治形态为什么收敛于“国家”这种特殊形式,以及在这种收敛过程中,我们日常所使用的一些政治概念如主权、自主等概念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和矛盾。因此,该篇呈现的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国家观与国际关系观。而支撑这些观念的一些基本假设,尤其是这些假设与其他竞争理论间的关系等问题,均留在后边进一步的讨论中去加以处理。
本人此前出版的《政治现实主义》一书厘清了价值多元主义与政治现实主义的关系,认为:1.价值多元主义在政治生活中必然表现为权力竞争;2.价值多元主义与政治现实主义共享权力竞争这样一种分析政治的模式。同时,在该书中,本人也提到了分析政治的两个约束空间,这两个约束空间由下述两组要素所决定:1.霍布斯条件与洛克条件;2.基本合理的正当性要求与充分合理的正当性要求。
接续前述讨论,本书对两个约束空间做了深入一步的分析。本书将论证,即便是存在着自然正义,我们也倾向于选择政治正义而不是自然正义。因为政治正义有着更强的约束力与稳定性,有利于对于非正义问题做出大规模的系统的矫正。而政治正义的核心在于稳固的政治制度。围绕着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与约束力问题,本书提出,现代国家需要满足“霍布斯条件”与“洛克条件”,也即需要满足最低限度的至上权力与最低限度的正当性要求。在这两个条件得到满足之后,我们将获得关于国家的薄版本观念。考虑到对于洛克条件的满足存在着厚薄两个不同的选择方向,当我们引进了合理性概念以后,我们围绕国家正当性的追索就可以从基本合理向充分合理去展开。这样一种追问路径将把我们引向关于国家的厚版本观念。现代研究表明,一个正常的现代国家应该满足三个标准:足够统一、足够强大、足够规范。而一个饱满的成功国家则应该再附加一些标准:拥有动员全体公民持续创新的能力,足以带动相关国家持续走向成功。
我们看到,在国际关系领域,在霸权体系相对稳定的状态下,国际政治其实已经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准霍布斯条件”与“准洛克条件”,因而呈现出一定的秩序性。这一结论将部分挑战政治现实主义自身关于国际政治无秩序状态的假设,并且再次验证了本书所总结的“霍布斯条件”与“洛克条件”的现实意义。同时,本书还重点讨论了霸权稳定理论带给我们的概念困扰。一个典型的困扰就在于主权概念的不完备性问题。该概念的不完备是指,在霸权体系下,既有的主权概念所揭示的主权平等观受到挑战,多数国家的主权呈现为一种不完备状态。主权概念的不完备性为本书的现实主义国家观提供了支持。它与现实主义的国家观一起,再次向我们揭示了让我们感到困惑的现实:为什么现代政治倾向于收敛于“国家”这种特殊形态?国家怎么就演化成为了分配社会善的封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