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伊斯兰教社会组织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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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门宦教权结构演变及其运行

对“门宦”概念的理解和认识在民间社会和学术界有不同的解释,民间社会的解释焦点多集中于“门宦”的精神内涵,即认为“门宦”是在苏非精神导师的引领之下方能进入伊斯兰认主近主之门,没有精神导师的引领仅靠个人的功修是无法进入近主之门的;而学术界注重的是“门宦”的社会性表达,即“门宦”所具有的封建性教权制度,包括老人家的权威、教权的传承、教众的社会层级地位等方面,还涉及它极具封建性的门宦经济以及对清真寺、穆斯林寺坊的控制和管理等多个层面。

“门宦”一词最早出现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河州知州杨增新的《呈请裁革回教门宦》奏折。[1]研究者们这样认为,“门宦”一词最早为他称,来源于汉族的“宦门”“门阀”,表明一种封建世袭特权,后来为各门宦所接受,成为自称。不容置疑,门宦具有很强的封建性,因为它是形成并发展于封建社会成熟时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有着复杂的历史根源和深刻的社会发展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仅仅从生产关系和阶级性角度来分析门宦制度,不足以说明这一制度兴起的深刻历史背景和广泛的社会作用”[2]。纵观所有“门宦”研究,不难看出,目前学界还没有对“门宦”一词形成一个相对统一而科学的界说。笔者认为,“门宦”一词可分两部分来认识:“门”用以概括苏非神秘主义追求的道路和途径,代表着宗教性、内容及其外来根源;“宦”用以概括其以教权承袭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代表着世俗性、形式及其中国根源,也即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解读“门宦”的社会性层面。试分别详细阐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