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考察的对象
在本书中涉及的传统民族歌舞有的时候包含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歌舞,指的是那些具有明显民族性、地域性特点的歌舞形式,它们在表现形态上、发展方式和艺术评判法则中体现出与艺术领域中精品艺术、高雅艺术不同的特征,是出于“过渡”或“转型”过程中的艺术形态[3]。部分传统的民间歌舞形式不能够直接地划归某个少数民族,它可能是汉族的传统歌舞,也可能在传承的过程中综合了其他民族的歌舞要素而形成,但和纯粹艺术相比,它更多具备了民间的特征,在传统民族歌舞的现代走向中,一些民间歌舞的复兴到市场化运用,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会被作为民族歌舞及文化变迁的例证使用。民族歌舞是民族文化重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之一,作为一整套的文化符号体系,民族歌舞无论在传统民族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中,都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和鲜明的表现形式,便于观察和研究。歌舞依靠节奏旋律、词语和肢体语汇表达意义,但这些要素是比较容易实现拆解和创造性搭配的。正由于这样的特点,民族文化的变迁在歌舞中得到显著的表现,歌舞同时成为传统民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主流与边缘、国家与民族、族群及个体间对话、制衡的一种符号工具,歌舞语汇的变化多端和拆解重组,体现了不同时代、地域、民族社会中不同意识形态的碰撞、融合与解构、建构,甚至可以体现出文化权利在不同群体间的相互交换与重新配置。
在传统社会中,歌舞内化于民族主体的生产生活中,它既是社会秩序的表现要素,也是参与生产的要素,民族歌舞在传统民族社会中既是文化的表现形式也是文化构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符号系统。民族社会向现代社会逐渐转变的过程中,过去混融一体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分化,民族歌舞也呈现出这种分化的特征,一些形式从生活礼俗中脱离出来转变成为“他者”展演的形态,一些满足于普泛艺术评判法则的形式通过改装向纯粹艺术靠近,一些形式则仍然以民间的方式传承着,只不过融入了其他更多的力量和要素,发生了形态和意义上的改变。以民族歌舞作为一个研究文化变迁的通孔,既具有优势也存在着诸多的困难。优势在民族歌舞其元素搭配的灵活性、意义表现的显在性;而困难也恰恰在于此,它形态的灵活多变性、它所需要的传承发展的环境都是活态的空间,一种形态的歌舞却可能由于艺术要素的不同搭配形成了更多不同的意义,它显著的表现形式之下蕴藏了更为丰富而复杂的文化密码。
民族文化及其表现形态的变迁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整个进程。由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平衡,在云南很多边远山区、村落中可能仍然还保存着相对封闭的民族社会,在这些民族社会中,民族歌舞的创造、演绎仍然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融为一体,变迁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其文化内部要素的相互关系和运动。外来的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还不够大,封闭的文化边界尚未被完全地打开。而本书中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集中于那些已经受到外来文化和城市化进程影响的歌舞,研究的重点放在一些受到现代化影响、在文化多元交流格局下发生了急剧变化的歌舞形式,重点探讨其在“走向现代”过程中如何变化和体现出来的规律与方向。对于一些仍然封闭于民族社会中,或者已经在民族发展历史中消失的歌舞,则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