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北的先行建设与鞍钢的恢复发展
旧中国仅有的重化工业,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特别是辽宁省。日本企图占领全中国,称霸亚洲,把这里当作掠夺钢铁、煤炭、石油、轻金属和一些非金属等战略物资的重要基地。这些物资年产量最高的1943年,生铁、钢和钢材产量分别达到170万吨、87万吨和52万吨,电解铜、电解铝、电解铅产量分别达到2160吨、8556吨、6800吨,煤炭和石油产量分别达到1378万吨和25.5万吨,水泥产量达到67万吨。据粗略统计,煤炭、生铁、钢材产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生产的49%、87%、93%和78%。东北铁路成网,约占全国铁路线的42%。仅就东北地区说,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达到56%,居于主要地位。
日本投降后,辽宁工业受到严重破坏。设备被拆卸,图纸资料遗失,生产无法进行。国民党统治时期,工厂大部分停产,设备被盗卖,有些工厂杂草丛生,有的车间变成马棚,整个辽宁工业处于瘫痪状态。1948年11月辽宁解放前夕,全省工业设备生产总能力只剩下日伪时期的20%,机械工业固定资产仅为1亿元,有90%以上的工人失业。
新中国建立后,把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恢复发展东北的重工业。毛泽东要求东北人民政府“把东北建设为全国工业化的出发点和重大基地,准备将来为全国供应机器和专家”。为此,中央人民政府在方针政策上,在具体措施上给予东北以大力支持,“除了具体适时的方针政策的指示外并在财政方面,货币方面,技术人员分配等各个方面,都给了东北以具体的帮助”。[8]1950年,东北占全国投资总额的51.66%,其中,工业投资占全国投资总额的38.8%;1951年,按工业基本建设工作量计算,东北又占全国的40.3%,其中,重工业占全国的44.6%;1952年,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3.56亿元,东北仍占24.8%,为10.8亿元,超过其他地区一倍以上。[9]
1950—1952年间,东北又把重工业高度集中的辽宁省及鞍钢作为恢复和发展的重点。例如,鞍钢的生铁、钢和钢材的生产能力,1949年分别下降到50万吨、58万吨和7万吨,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43年下降74.4%、56.4%和84.5%。除了国家投资,在工矿企业里,还开展献工、献纳器材、创造生产新纪录和增产节约运动。许多工人把珍藏多年的工具、器材献给国家。鞍山市在为恢复鞍钢生产发起的献纳器材运动中,共收到各种器材1123种、150232件,各种零件62442件,价值约1082604万元(东北币,下同)。沈阳市截至1949年6月,全市共奉献器材达7.3万多件,价值18亿元。大批工厂迅速恢复了生产。在开展增产节约和创造生产新纪录运动中,全省各行各业涌现了一批像马恒昌小组、孟泰、李绍奎、赵国有等闻名全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52年,辽宁工业生产达到并超过了日伪时期的最高水平。全省工业总产值达45.25亿元(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比解放前最高水平的1943年高40%,比1949年增长3倍。1952年主要产品产量同1943年相比:钢达到94万吨,增长8.2%;钢材达到58.9万吨,增长13.3%;机床达到4430台,增长5.6倍;化肥达到11.9万吨,增长27.6%;水泥达到112.8万吨,增长68.4%;平板玻璃达到117万标箱,增长29.1%。[10]